精细化:诠释税源管理新理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源论文,新理念论文,精细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精细化对企业来说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管理理念,但对于税收征管工作来讲却是一个新课题。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山东省国税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国税局局长戴子钧第一次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他说,做好国税工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根本指针,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是重中之重,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是四条主线。国税工作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努力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信息管理一体化、行政执法透明化、基层建设标准化,从而保持国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目标虽然已经确定,但山东省国税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粗放式管理不同,精细化管理要求每一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一项工作都应是精品,权力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握好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的切入点,准确定位精细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
税收管理精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税源管理精细化,行政管理、税政管理精细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其中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和核心,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的前提。
以税源管理精细化为切入点带动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山东省国税局确定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随即,他们组织精兵强将起草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源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源管理办法》等八个税源精细化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各级国税机关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前瞻性、精简性的原则,建立内部岗责设置科学、工作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制约有力、运转协调高效,对纳税人管理目标细分、管理内容全面、管理方法有效、管理手段先进的税源监控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内容精细化、管理信息精细化、管理办法精细化、组织架构精细化、考核评价精细化。至此,税源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山东省国税人向着税源管理精细化的一个个目标迈进。
目标之一:管理对象精细化
科学合理的细化管理对象是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山东省国税局在充分分析税源现状、对纳税人进行简单分类的基础上,按照不同标准实行层进式细化分类,进而确定科学、实用的监控办法。
——按纳税人规模大小,分为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业户。
——按纳税人所处行业,以国民经济分类为基础,结合税收工作特点和管理需要,将纳税人划分为若干行业或行业细类,因类施管。
——按纳税人缴纳税种,分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按纳税人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主要分为股份制企业、独资企业、企业集团、关联企业等。
——按纳税人信用等级,主要分为A、B、C、D四类,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在对纳税人进行分类时,山东省各级国税部门根据当地实际,选择以上一个标准或多个标准,原则上以纳税人规模和行业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不论采取哪种分类方式,都以有利于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为基本目标,切实做到管理对象精细化。
目标之二:管理内容精细化
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是当前税源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围绕这四方面内容,山东省国税局制定了周密的精细化实施方案。
户籍管理是税务机关控管纳税人的首要环节。山东省国税局要求各级国税部门认真做好纳税人的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外出经营业户、非正常户、停业户、扣缴义务人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工商、地税、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充分运用“山东省国税系统外部信息应用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数据的传递、核对与分析,特别是与工商登记历史静态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以切实增强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的源头控管能力。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建立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社会综合治税方式。通过加强户籍管理,做到税收户籍明了、税源分布清楚、税基完整准确。
发票既是税务部门控管税源的重要工具,也是进行税务稽查的基础和原始依据。山东省国税局不断完善普通发票印制、发放、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切实管好、用好发票。积极探索规范票种结构、简并发票种类、增强防伪功能、提升科技含量的办法和途径,促进发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通过大力推行举报有奖和即开即奖“双奖”活动,进一步促进全面开票制度的落实。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和卷式发票,从机制上发挥普通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
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举措。在总结多年纳税评估实践的基础上,山东省国税局将单税种的增值税评估拓展到多税种的评估,同时进一步细化、扩大、完善行业评估,建立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个案评估体系。充分运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赋予税务机关的检查权、核税权、处罚权等,依法简化评估程序和文书,着眼评估的实质和效果,提高评估效率。完善科学实用的分析方法和评估方式,全方位掌控税源信息,增强监控效果。将纳税评估与信息采集、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占有大量的来自不同渠道的涉税信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同时通过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有针对性地采集有用信息实施有效评估;为了掌握更加真实可靠的涉税资料、信息,增强纳税评估的准确性,依法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日常检查。通过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建立起评估为稽查提供案源的工作机制,以增强稽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日常检查是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是基层管理部门的基本工作和管理手段。山东省各级国税部门将日常检查作为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注意处理好与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关系,切实避免四种倾向:一是片面强调纳税服务而淡化日常检查,导致疏于管理、淡化责任;二是人为扩大日常检查的权力和范围,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增加其纳税成本;三是将日常检查与纳税评估割裂开来,无法充分发挥二者的整体优势;四是管理、评估的重点对象与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背离,使管查并举、以查促管的效能无法落到实处。
目标之三:管理信息精细化
全面真实准确的数据信息是税源管理,特别是日常监控和纳税评估的基础。山东省国税局抓住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明确信息采集方法、加强信息利用和档案管理这三个主要环节,努力实现管理信息的精细化。
他们将信息采集分为内部资料信息采集和外部资料信息采集两大类。内部资料信息主要包括: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税款征收信息和发票管理信息等;外部资料信息主要包括:生产经营信息、财务核算信息、资金流转信息和协税部门信息等。山东省国税局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在规范和提高内部信息质量的同时,重视外部信息(不为纳税人所控制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并将信息采集与数据评析和纳税评估的需要紧密结合,采集关键信息和有用信息,提高信息采集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采集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和财务核算信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与税收管理员定期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采集;税收管理员实地采集信息时,做到“三到”,即到企业的财务、销售等科室,从总体上掌握经营情况和相关财务指标;到一线了解生产企业原材料耗用情况以及实际生产流程等情况,或商业企业实际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等情况;到货物存放地,掌握企业原材料、库存情况;对第三方信息,建立与工商、地税、银行、财政、海关、审计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机制,明确信息采集的时限、内容、应用、保密等内容,由征管部门或税源管理机构进行采集。在信息采集过程中,按照一次到户、全面采集和分别采集、多方共享的原则,尽量减少到纳税人那里采集信息的次数和频率,防止多头重复采集。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各业务系统的整合与衔接办法,加强与工商、地税、银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实现信息共享,达到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和深度分析应用。对取得的某个纳税人具体信息,要求各级做到“三比”,即将纳税人的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作纵向对比,与同行业纳税人的涉税指标作横向对比,将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作账实对比。通过对信息的采集、整理,积累征管资料,完善征管档案资料库,实现对所有纳税人的“一户式管理”。
目标之四:管理办法精细化
管理办法精细化是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山东省国税局在细化税源分类的基础上,从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入手,按照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经营方式、不同区域、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特点,摸索适合于每一类、每一个行业甚至每个纳税人管理的税收征管规律,确定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基础税源和纳税情况。
对大企业,充分应用“金税工程”、税控装置、电子报税及票表稽核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掌握企业基本信息,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强化物流信息和资金流信息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科学预测税收收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对中小企业,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涉税信息及其变动规律的分析入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方法,建立监控指标体系,据此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并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
对个体双定业户,在管理重点上突出抓好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大户的管理,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大户进行动态了解和重点监控,分析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研究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的措施。对不足起征点的业户,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将临界起征点的业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适时纳入税收管理。普遍建立定额调整听证制度,推行阳光办税。
对集贸市场,通过合理分类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逐步实现集贸市场管理由单一分类和普遍管理向层进分类和重点管理的转变;实现以共性化管理为主向以个性化管理为主的转变,解决粗放管理造成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
目标之五:组织架构精细化
经济决定税收,税源的分布和结构情况决定机构、岗责和人力资源配置状况。
结合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经济税源向城市的转移和税源管理的实际需要,山东省国税局积极稳妥地收缩合并基层机构,并逐步将全职能的基层机构调整为专业化的税源管理机构。为理顺工作关系,搞好工作衔接,他们又对税源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内容、标准、时限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了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对不同层次的税源管理部门,合理界定其工作职责,明确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综合性的税源管理工作,由征收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分税种的税源管理工作,由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分别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中的行业性监控指标体系的建立、维护和行业评估,由县以上征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个案评估由基层管理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纳税人分别组织实施。
根据税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山东省国税局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单位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务人员数量、素质高低等因素优化配置税收管理员。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任务,具体负责户籍管理、信息采集、日常检查、发票管理、个案评估、定额核定调整、嫌疑问题调查核实、监控结果处理等工作。对税收管理员实行动态能级管理,赋予相应权力,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在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同时,防止专管员制度下权力寻租问题的发生。
目标之六:考核评价精细化
考核评价关系到工作的导向、绩效的认定和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推动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因素。
本着重点与一般兼顾、激励与制约并重、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山东省国税局建立了税源精细化管理考核制度。统一考核标准,明确考核依据,突出考核重点,简化考核程序,在总结现有的征管考核指标利弊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过程控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做到税源管理有目标、有考核、有奖惩,彻底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将考核制度与干部管理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有机结合,以推行能级管理为切入点,山东省国税局建立了面向税源管理的以专业素质为导向的新型干部管理机制。结合业务能级评定制度,实行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酬,做到人事相宜、人尽其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挖掘人的潜能;对在执法和管理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违法行为,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增强各级税源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目前,一场以精细化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变革正在齐鲁大地蓬勃开展,4个市级局和10个县级局正在进行税源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全面试点。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择机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届时,山东省国税系统的税源监控水平必将迈上一个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