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论党内监督的途径_党内监督论文

毛泽东论党内监督的途径_党内监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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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在深刻地论述党内监督重要性的基础上,对党内监督的途径进行了长期的艰辛的探索,为我们党找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

1.党纪监督

党纪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毛泽东非常重视党纪的监督作用。毛泽东在1938年10月《论新阶段》中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党的纪律是带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1951年3月,在党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所制定的共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的第四条规定:必须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毛泽东反复强调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早在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就亲自为我们党和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长期以来,它成为我党和我军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有力武器。对于不自觉遵守党纪的人,毛泽东主张,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查办,决不姑息,以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发生了八路军某旅旅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而开枪杀人的事件,法院依法判他死刑。当时有人提出国难当头,黄克功人才难得,请求让他戴罪立功。毛泽东听说后,亲自给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提出要“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共产党和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纪律严明的思想作风。

2.制度监督

毛泽东在“八大”会上特别强调“要有一套章程,就是为了接受监督”。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毛泽东为我们党探索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党的监督能够做到有章可循。一是建立了党委集体领导制度。1948年9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报告,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各级党委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需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此外,还须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在高岗、饶漱石反党事件发生后,毛泽东更加强调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他提出:鉴于种种历史教训,鉴于个人的智慧必须和集体的智慧相结合,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和使我们在工作中少犯错误,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继续反对个人独裁和分散主义两种偏向。党委集体领导是党委内部的的监督制度,对于克服专制独裁起了重要作用。二是建立了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是党内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毛泽东认为“党内的民主是必要的”,发展党内民主是为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以取得革命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毛泽东认为必须建立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所有的党员都必须按党章的要求参加党小组活动,“无特殊人物”,“无特殊组织”。而且,毛泽东对此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一次,毛泽东因公耽误了参加党小组会议,会后,他找党小组汇报,小组长说:“你是主席,不用汇报了。”毛泽东严肃地说:“主席也不能当特殊党员。你是小组长,以后我如果忘了汇报,你就批评我。”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可以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进行监督。毛泽东对这种监督很是赞赏,他说:“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一种同志间互相监督,促进党和国家事业迅速发展的好办法。”三是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毛泽东认为,为了克服各级领导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必须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各中央局、分局和各战略单位,由书记负责,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一切带有全国性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问题,一律由中央决定,各地党委不得自作主张。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克服党内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减少或避免错误的发生,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起了重要作用。四是建立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早在1932年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不久,身为主席的毛泽东“为了监督和防止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发生官僚腐化,加强工农检察工作”,在政府中“设立了控告局”,专门受理群众的举报,还组织了“突击队”,及时查清群众检举揭发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人民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的指示》,要求各地必须实行人民通讯员制度和建立人民检举接待室,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1953年1月,毛泽东在《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一文中,批评了部分领导干部不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求各地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并形成制度。毛泽东还亲自阅读人民群众的来信。高岗一案就是毛泽东阅读了署名“东北一党员”的人民来信后得到处理的。

3.机构监督

机构监督主要是指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这是党内监督体系的主干部分,在维护党的纪律和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927年党的“五大”决定在中央设立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以加强对党的监督。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毛泽东亲自领导政府组建了工农检察机构——工农检察部,以加强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工作的监督。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县级以上建立了党的各级纪检组织。高岗、饶漱石事件的发生,使党的统一受到严重威胁。为了防止阴谋分裂党这一类事件的重复发生,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对监察委员会的权力作了新的规定,各级监委不仅有权检查和处理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而且上级监委有权检查下级监委的工作,并有权审查、批准和改变下级监委对案件所作的决定。这样,使党的监察委员会拥有了比原来的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广泛的权力。监督机构权力的扩大,对于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搞好党的监督起了重要的作用。

4.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运用党报、党刊等传播媒介对党员施加影响,它能客观地反映民意,引人注目,具有强大的威力,是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搞歪门邪道的人之所以有“不怕通报,只怕见报”的心理,就是因为党内舆论监督具有相当大的威慑作用。毛泽东十分重视党内舆论监督的作用。他认为,党报党刊是传播党员舆论意志的重要途径;党员反映情况,来信来访表达意见要求,提出批评建议,能给党内报刊注入新鲜血液,使之充满生机和活力。1953年1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强调:“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发挥党报党刊“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的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为了搞好舆论监督,毛泽东指示党报、党刊要充分发挥“组织、鼓舞、激励、批判、推动的作用”。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的党内监督思想是非常丰富的,概括起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重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

他说:“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毛泽东多次强调在全党和革命队伍内部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告诫全党要拒腐蚀、永不沾,像洗脸、扫地一样天天打扫“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毛泽东还提出,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要坚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正确的原则,以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1957年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将这个方针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事实证明,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实现党内监督的最有力的武器,它可以使党员时刻注意遵守党的纪律,克服自身的缺点错误。

2.严惩腐败分子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战胜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是,毛泽东对战胜腐败有着充足的信心。毛泽东曾经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因此,毛泽东主张对腐败分子一定要严惩,决不姑息。为此,他在全党发动了以延安整风运动为代表的多次整党整风运动,坚决把腐败分子从党内清理出去,纯洁党的队伍。而且,他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打“大老虎”,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建国后不久,毛泽东就认真严肃地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同意法院对他们作出死刑判决。毛泽东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之前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够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摘自《湖南科技大学学报》(湘潭),2004.1.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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