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面对文学史上的“说”--兼论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_文学论文

福柯面对文学史上的“说”--兼论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_文学论文

面向文学史“说话”的福柯——也谈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知识考古学、知识谱系学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学史论文,谱系论文,知识论文,考古学论文,中国当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关于“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的讨论颇为引人注目。有学者主张应对“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给予重新估价,强调这两个时期文学的文学史价值;同时,积极提倡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把二者作为文学史的研究方法和写作方式。论者指出:“尝试以‘知识考古学’作为当代文学史的一种写作方式,意味着我们将拆解那个已经进入我们潜意识的、其实完全受控于我们当下价值标准的文学/非文学的二元对立认知方法,我们的研究对象将不再是那些以今天的观点看来是‘真实’的文学作品,而是那些在当时被称为‘文学’与‘经典’的文学作品。”(注:李杨:《当代文学史写作:原则、方法与可能性),《文学评论》2000年第3期。)从这样的观点看,“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不仅为研究者提供了研究方法和写作方式,同时还为文学史对象的确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笔者基于自己对福柯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对“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在认识和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使福柯的思想作为一种资源,在面向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时的“面孔”更为清晰。

一、语境:知识考古学与知识谱系学

阅读相关的文章,我们会发现,对于“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的提倡与强调,使提倡者获得了强烈的“语境”意识。“这种方式将致力于还原历史情境,通过‘文本的语境化’与‘语境的文本化’使文学史的研究转变为一个时代与另一个时代的平等对话,这不是荒诞地力图否定相对确定的真理、意义、文学性、同一性、意向和历史的连续性,而是力图把这些因素视为一个更为深广的历史——语言、潜意识、社会制度和习俗的历史的结果——而不是原因。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成为我们讨论‘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的方法,同时还将同时适用于‘新时期文学’与‘后新时期文学’的研究,它意味着‘80年代文学’将被置放在‘80年代语境’中进行讨论,同样,‘90年代文学’也将在‘90年代语境’里进行把握——而不是采用我们经常运用的方法,以建立在‘五四文学’基础上的一种被非历史化与高度抽象化的意识形态标准或文学立场研究和把握任何一个时代的文学”(注:李杨:《当代文学史写作:原则、方法与可能性),《文学评论》2000年第3期。)。

我们暂且不对“语境化”的处理方式正确与否加以评说,也不去判断经由“语境化”处理的“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是否能够取得“合法”地位。首先要指出的是,“语境”这一概念对“知识考古学”来说是一个“雷区”。福柯对它的处理极为谨慎,他深知如果处理不当,其苦心经营的“知识考古学”“大厦”便会毁于一旦。

在“知识考古学”的“话语实践”理论中,“陈述”被作为“话语”的“原子”和“功能”来加以界定,而这种功能又是在“陈述群”的内部关系中实现的。福柯在论述这种功能时指出:“一个陈述总有一个密布着其他陈述的边缘,这些边缘不同于我们平时所理解的像‘语境’的东西——实际的或者话语的——就是说它们不同于促使某种表述的形成并确定其意义的环境的或语言的成分的总体,它们与后者的区别在于它们使它成为可能。”(注: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3页。)对于这一点,福柯理论的权威阐释者德勒兹认识得也非常清楚,他在阐述“陈述群”形成规律时指出:“重要的是这些形成规律既不使自己像命题那样归结为某一公理,也不使自己像句子那样,归结于某一语境”(注:转引自杜小真编《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547页。)。福柯与德勒兹的不同在于,福柯的“语境”包括“实际的”和“词语的”两个方面,分别指“文化语境”和某一语言的总体构成,而德勒兹更多指的是后者。

那么,“语境”对于“知识考古学”来说危险性何在呢?这主要是因为在“语境”中包含颠覆“知识考古学”的因素。“语境”是瑞恰慈语义学的核心概念,他对“语境”的内涵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也许通过因果律所论述的大自然的再现现象,我们就能确切理解我们所说的语境(context)……最一般地说,‘语境’是用来表示一组同时出现的事件的名称,这组事件包括我们可以选择作为原因和结果的任何事件以及那些所需要的条件。”(注: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333~334页。)这里的“因果律”,正是“知识考古学”所极力否定和排斥的“影响”、“传统”、“习俗”、“文化连续性”、“精神”等最为本质的规定性。对于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来说,如果将“语境”植入“知识考古学”的核心“话语实践”,无异于理论自戕。如此,“知识考古学”所探求的“不连续性、决裂、界限或者是极限形式”便无从谈起。福柯在论述“陈述功能”时,从“实际的”和“词语的”这两个方面驱除“语境”,原因也正在于此。

在这里,研究者所以误入“雷区”,一方面是由于忽视了“陈述”这一层面,将“话语”与“语境”直接联系在一起,采取了“大而化之”的策略;另一方面则是对理论理解的错位与误读。如果对“知识考古学”做简单的“语境化”处理,那么,它与“知人论世”、知“文”论世,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同时也失去了“知识考古学”对于我们研究的借鉴意义。

出现理解的错位和误读,显然是没有能够将福柯的理论放入其生成背景中来把握,特别是没有注意到“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这一大的学术背景。“语言学转向”为福柯赢得了一种崭新的语言观,在这种语言观中,语言失去了人们过去赋予它的透明性和中立性。因此,作为一种“物”,语言“再现”物质世界的能力受到彻底的质疑,也就失去了其在人文科学中固有的权威。福柯认为,正是基于人们对“语言透明度”的幻觉,对世间事物实行了一系列的强行编码,以理解大量经验性的信息,使它们成为可能的实证性的研究对象,从而形成了一个时代的人文科学的基础。当一组特定的人文科学经历一个循环周期后,就被基于不同语言命题的另一组科学推翻。这个过程要经历一段相对较长的历史时期。而一旦不同时期语言的基本命题被“语境化”处理之后,其中的话语就会变得“活泼”,变动不居,也就有了所谓“80年代文学”与“80年代语境”、“90年代文学”与“90年代语境”的理论表述。如果没有这样的语言观作为理论背景,“知识考古学”与“代有其文学”的思想也就没有多大区别了。

有论者认为,“知识考古学”的方法致力于“历史情境”的还原,并通过“文本的语境化”与“语境的文本化”,使文学史的研究转变为一个时代与另一个时代的平等对话。“文本的语境化”与“语境的文本化”的提法,使我们马上想到了蒙特鲁斯(Louis Montrose)提出的“文本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本性”这一新历史主义的命题。从相关文章中可以看到,“知识谱系学”和“知识考古学”的倡导者所强调的显然是“文本的语境化”和“文本的历史性”这一环节。但他们没有认识到,“语境的文本化”和“历史的文本性”,将使历史和文学史变成什么样子。这种文学史只能是符号性的而非实在的,差异的、偶然的而非同一的,零散的、碎片的而非整体的,它“只是阐释者出于自身需要、根据某些文献遗迹或档案而随意地重构的具有支配文本写作的权力的本文”(注:王一川:《语言的乌托邦——20世纪西方语言论美学探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7页。)。笔者认为,如此的文学史写作,也是有悖于倡导者初衷的。

正是由于理解的错位和误读,以及大而化之的“语境化”诠释策略,使我们看到,他们的具体操作还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材料考订和文献考辨。如在对陈思和“潜在写作”这一范畴的质疑中,他们思索的还是真实的创作时间和寻找有力的证据。就其本心而言,还是在寻找着历史的确定性和真实性。如果这样的工作能够证明其质疑是正确的、有道理的,不拉“知识考古学”这面大旗也是可以的,在他们对“知识谱系学”的借鉴中,将“新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作为话语,放到话语与权力构成的“知识谱系学”视野中加以考察。但令人失望的是,这样的考察不但没有完成“关注局部的、非连续性的、被取消资格的、非法的知识,以对抗整体统一的理论”(注:李杨:《文学分期中的知识谱系学问题》,《文学评论》2003年第5期。)的“知识谱系学”的任务,反而为我们描述了一条起于胡适终于当下的连续的“二元论”认知模式的发展线索。究其原因,与过于强烈的“语境”意识不无关系。由于缺乏理论的彻底性,一些学者在当代文学史相关现象的研究中,以“话语”与“权力”的二元对立,置换了文学与政治的二元对立,从而没有能真正认识到“话语”的多层次性和不同的“陈述”以及“陈述群”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从而也就失去了对“话语”中“权力”场域本质的认识。出现这样的情况,显然是这些学者所持理论与所用方法之间的矛盾造成的。

二、知识:考古学与谱系学

从诠释学的角度看,对于“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我们有足够的接受视域与其融合,但正是这固有的接受视域,使研究者轻轻滑过了“知识”(savoir)这一环节。在法语中,有两个词可以表示知识,一是connaissance,指现存学科的形式知识;二是savoir,指一般知识、知识的总体,又被称为“深层知识”,它具体地分布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构成中,并与权力一起构成了“权力—知识”这一重要概念。相较于前者而言,后者更近于一种结构性概念。伊安·哈金甚至认为:“‘知识’则指他(福柯)臆想的基本的无意识结构——通过这个结构,认识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注:参见汪民安等编《福柯的面孔》,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二者的区分,对于我们思考将“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运用于文学史研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非常有意义,因为它不仅涉及研究对象的确定,而且还决定了“知识考古学”贯穿文学史可能的“轴线”。

福柯思想的理论资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以尼采和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德国人本主义;二是以巴歇拉尔和康吉汉为代表的法国科学主义。巴歇拉尔关于知识史的间断性、局部性、知识的深层结构的科学哲学观,深刻地影响了福柯的哲学思想,并由此形成了他独特的知识观。这一知识观直接关涉“人”的问题。我们要想从文学史研究的角度接受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对此不能不深加推究,否则贻害无穷。

“这个由某种话语实践按其规则构成的并为某门科学的建立所不可缺少的成分整体,尽管它们并不是必然会产生科学,我们可以称之为知识。”(注: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第236页。)从福柯这个粗放的“知识”定义中可以看到,知识形成于话语实践与某门科学的关系之中,知识是由话语所提供的使用和适应的可能性确定的,不具有话语实践的知识是不存在的。知识不仅为科学提供了对象,而且“知识,也是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主体可以占一席之地,以便谈论它在自己的话语中所涉及的对象……;知识,还是一个陈述的并列和从属的范围,概念在这个范围中产生、消失、被使用和转换……”(注: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第236~237、237、91~92页。)。福柯认为,知识不只是被限定在论证中,它还可以被限定在故事、思考、叙述中,所以,他并不反对“知识考古学”可以像贯穿科学的文本那样,贯穿“文学”的文本或者“哲学”的文本。按照福柯的思路,只有文学史在这种“知识”的成分中找到自己分析的平衡点时,考古学才能在这种“知识”中找到自己的平衡点。其实,福柯在这里以其独特的方式提出了文学史研究和写作中的主体性问题。他认为:“考古学并不贯穿意识——知识——科学这条轴线(这条轴线不能摆脱主观性的指针),它贯穿话语实践——知识——科学这条轴线。”(注: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第236~237、237、91~92页。)通过福柯在这里描述的“轴线”,不仅可以看到其理论追求,而且对文学史研究也极富借鉴意义。但由于对“知识考古学”“语境化”的处理,对“知识”的内涵不予深究,对“知识谱系学”亦只作“话语”—“权力”二元论的认识和运用,所以,始终没能彻底摆脱旧有的思维习惯和研究惯性,从而也就轻松绕过了对于文学史和“知识考古学”而言都很重要的“主体”和“人”的问题。

受法国战后思潮的影响,福柯的思想经历了一个从“主体哲学”到“反主体哲学”,最后到“回复‘主体性’”这样一个类似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福柯的“考古学三部曲”就完成在“反主体哲学”阶段。驱除“主体性”,追求科学和客观,成为这一时期福柯思想的原则和目标。在“知识考古学”中,他从“对象的形成”、“陈述方式的形成”、“概念的形成”和“策略的形成”四个层次出发,编织了一个整体性的网络。只有在这个相互制约的网络中,考古学的研究才能得以展开。他是这样描述这个网络的:“这样确定的不同的层次不是互相独立的。我们已经指出:策略的选择并不直接从属于这样或那样的说话主体的世界观或者从首要利益中产生,而是因为策略选择的可能性本身是由概念作用中的分歧点确定的;我们还指出过,概念不在思想的近似的模糊的生动的基础上直接形成,而是以陈述之间的并存形式为出发点。至于陈述行为方式,我们也已经看到,它们是以主体同它所言及的对象的范围相对而言所据的位置为基础来描述的。以这种方式,存在着一个从属垂直体系,即:所有主体的位置、所有陈述间并存的类型、所有话语的策略并不都是可能的,只有被前面的层次允许的那些才是可能的。……因此,层次在彼此之间不是自由的,也不是根据一种没有界限的自律性展开的,因为,从对象原初的区分到话语的策略的形成,存在着整套关系等级。”(注: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第236~237、237、91~92页。)表面看来,福柯在这里描述的是四个层次关系之间的整体性,实际上,他是在思考在知识考古学研究中“主体”可能的侧身之所和介入的条件。在他的描述中,“对象的形成”、“陈述方式的形成”、“概念的形成”和“策略的形成”四者之间的关系带有某种有机性和自生成性,“主体”在此虽然尚存一席之地,但已近于一个被抽空的概念。这一描述也充分反映了他这一时期的理论追求。可以说,这里的描述是福柯版本的“科学”与“客观”的“神话”(这正是知识考古学的诱人之处)。而这一“神话”又是奠基在其特有的知识观之上的。这一知识观对于我们来说是陌生的,如果不进行深入细致的辨析,略过“知识”这一环节,文学史的考古学、谱系学研究只能是“换汤不换药”,使之流于无所不能的“万能膏”。

虽然我们现在很难为文学确定一个明晰的被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但是从最低可通约的角度考虑,“文学是人学”这一命题还是差强人意的。它虽然宽泛,有欠精确,但最起码为我们的研究确定了一个对象,也为文学史研究从远处确定了一个界标。福柯的“人文科学考古学”恰恰在“人”的问题上,给了文学乃至文学史研究以重重的一击:“人将被抹去,如同大海边沙地上的一张脸”(注:米歇尔·福柯:《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06页。)。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福柯在《语言,反记忆,实践》中强调指出:“文学已经绝迹”(注:转引自汪民安等编《福柯的面孔》,第111页。)。不管人们对福柯所宣称的“人之死”作何解释,我们也没有必要对他的惊人之语发生太大的兴趣,应该感兴趣的是他得出这一结论的思路。因为,“人”不仅是在“知识”中诞生的,同时,作为历史中的“知识”事件,作为人类知识谱系中的一个褶皱,由于“知识之基本排列发生变化的结果”(注:米歇尔·福柯:《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06页。),人也在“知识”中死去。虽然西欧的“人”在“知识”中死去,无碍于对中国当代文学做“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的研究,但按福柯的思路,中国的“人”要么尚未进入其“知识”的视野,要么他已经死去。无论哪一种结果,都会使“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与中国当代文学的历史研究的融通大打折扣。其实,这反倒提醒我们,将“知识考古学”与“知识谱系学”应用于文学史研究时,有其特殊的困难,我们必须加以正视。

三、文学史:可思的、可写的与可读的

综合相关文章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知识考古学”的提倡者认为,“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可以使文学史研究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通过“语境化”,“将拆解那个已经进入我们潜意识的、其实完全受控于当下价值标准的文学/非文学的二元对立认知方式”(注:李杨:《当代文学史写作:原则、方法与可能性》,《文学评论》2000年第3期。);二是关注“他者”,质疑“减法”历史,解放受到压抑的历史知识,在此基础上,寻求对历史做其他解释的可能性;三是可以获得一种比较客观的对文学史思考和写作的态度,对历史叙事的后设性形成清醒的自觉和反省,并提出“尝试以‘知识考古学’作为当代文学史的一种写作方式”(注:李杨:《当代文学史写作:原则、方法与可能性》,《文学评论》2000年第3期。)。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对于第一个方面,我们前文已做过分析,“语境”对于“知识考古学”来说是一个危险的概念,并已指出“文本的语境化”与“语境的文本化”对于文学史研究的潜在威胁。

至于第二个方面,则要做具体分析。呼唤那些按传统的历史观念被遗弃的边角余料,将它们重新置入历史,从而获得对历史进行其他解释的可能,并认为“福柯的知识谱系学质疑的正是这种不断做‘减法’的历史”(注:李杨:《当代文学史写作:原则、方法与可能性》,《文学评论》2000年第3期。)。不可否认,无论是在“知识考古学”还是在“知识谱系学”中,福柯都非常重视“他者”、“差异性”、“边缘”和“卑微现象”(如癫狂、犯罪、性倒错等),这是他一贯的学术品格。因为在它们身上的确存在着某种颠覆性的力量,正如他自己所殷切希望的,“自己的著作是各种解剖刀、燃烧瓶、布雷场,或者类似爆竹燃烧后会爆炸的东西”(注:莫伟民:《主体的命运》,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页。)。但是,无论是在其他的历史,还是在文学史的修撰与写作中,我们绝不能为了颠覆而颠覆,特别是在具体的文学史写作中,“他者”不可能全部出场,否则,文学史就会在写作中“涨爆”,落得“碎片”满地,“他者”的“遗骸”堆积如山。这也正是福柯所反对的,并认为这样的文学史只能是“小道传闻史,街头作品史,由于它消失极快,所以从未取得作品的头衔:例如,次文学的、年鉴的、杂志和报刊的、瞬间的成功和不入流作者的分析”(注: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第174~175页。)。所以,我们必须寻找到“加法”与“减法”之间的平衡,寻找到某种限度,使文学史写作本身成为可能。当然,这样的平衡和限度,终不能摆脱写作者本身所生存的特定社会的权力场域的制约和影响,这就是历史写作自身的“悖论”。

对于第三个方面,笔者认为最值得推敲。以“知识考古学”作为文学史的写作方式,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际操作看,都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福柯对“话语实践理论”的阐释,对“陈述”的分析,以及在“知识谱系学”中对“知识—权力”理论的阐述,使我们看到,其理论线索旁逸侧出,不可能在像“文学史”这样的学科中,严格地彻底地加以操作。正如有的福柯研究者所认识的那样,“它(知识考古学)不会用一系列的规定来限制单一的作品或作家,它不会满足于我们认为是一门学科或一门科学的普通限定。相反,它会将话语和时间强行重组成‘一个崭新的,偶尔会出乎人们意外的统一体”,(注:汪民安等编:《福柯的面孔》,第207页。),福柯著作本身也说明了这一问题。《诊所的诞生:医学知觉考古学》、《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知识考古学》被称为福柯考古学三部曲,其中《知识考古学》是对以前知识考古学实践的理论总结和调整,而前两者都是那种“出乎人们意外的”新的统一体。尤其是在其代表作《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中,福柯想阐述的是表面上互不关联的自然史、经济学和语法各学科之间存在着共同的构成规则。文学在其中只能作为构成因素,而不是主导因素。

笔者认为,对文学史的研究和对可能的写作方式的探索,应从可思的、可写的和可读的三个层面加以把握。否则,由于缺少实际的可操作的维度,就会使研究者的努力成为没有着落的玄想,同时,还有可能使文学史成为研究者众声喧哗的“市场”。笔者在这里提出的文学史研究与写作的三个层面,没有巴特对文学文本“可读的”和“可写的”的划分那样玄奥,只是从对文学史写作具体的可操作性出发的一种朴素划分。所谓“可思的”是指对尚未明确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文学史问题的探讨,以及对富有实验意义的文学史写作方法的探索。这一层面应与教科书写作拉开一定的距离。主张在文学史研究和写作中运用“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学”的方法应该属于这一层面。所谓“可写的”强调的是较为成熟的具体的文学史修撰。它不必纠缠于许多尚未明确的有争议的局部问题,不管是教科书还是非教科书文学史的修撰,都必须拥有较为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的修撰原则和策略。与“可写的”紧密相关的是“可读的”,写就意味着读,它强调的是文学史研究和写作中明确的读者定位。对每一次具体的文学史修撰而言,“可读的”层面都是不可缺少的外部结构力量,它影响着文学史修撰行为的各个方面。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可转化的。如果我们对这三个层面有较为明晰的认识,就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分歧和误解。这样,文学史研究和修撰对于我们来说就不仅仅是一种面对“思”的事情,同时还是面对“写”和“读”的事情。

标签:;  ;  ;  ;  ;  ;  ;  ;  ;  ;  ;  ;  ;  ;  ;  

福柯面对文学史上的“说”--兼论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知识考古学和知识谱系_文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