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发展性社会政策_社会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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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2)09-0066-08

改革开放30余年来,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引发社会不同阶层利益关系的重大变革,我国从经济政策时代进入到社会政策时代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发展型社会政策也因其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日益引起国内学术界的重视,一些研究试图探讨建立中国的发展型社会政策②、进而提出了以发展型社会政策为核心建构中国社会政策体系的设想③。诚如上述一些研究所肯定的,发展型社会政策由于超越传统维持性社会政策单纯的消费功能而注意到社会政策所具备的投资和产出功能,因而是社会政策理论和实践发展史上一个重大贡献④,其影响和实践范围也愈益超出以往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⑤,扩大到欧共体等发达国家、甚至是北欧等社会福利水平较高的国家⑥。但是,要想在中国确立发展型社会政策、进而以此为核心建立社会政策体系,我们便不得不思考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发展型社会政策能够解决当前中国社会福利领域面临的所有紧迫任务吗,发展型社会政策在我国是否完全是一种新的社会政策思想和实践,它在国际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发展和实践中有哪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本文试图在回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的社会政策体系建构提出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中国发展型社会政策溯源

关于发展型社会政策,国际上不同学者对其称谓不一,但核心内容都是强调社会政策的投资效应⑦。根据这一基本界定,我们认为发展型社会政策在中国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我们甚至可以将其追溯到历史上的以工代赈。

所谓以工代赈,“便是政府以实物形式对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一方面为当地经济增长创造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为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和长期就业和收入”⑧。中国最早的以工代赈,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面对齐国的灾民,晏子虽然无法直接发放救济粮,他却通过让灾民参加劳役而给予食粮的方式达到了社会救济的目的。管仲在《乘马数》篇中更是提出了“以平国策”的以工代赈的思想,主张在水旱灾荒之年,官府修建宫室台榭增加就业机会,以救济灾民⑨。

到了宋代,以工代赈不断发展,进而形成制度性成果。面对饥荒,欧阳修在中原黄河流域,范仲淹、王安石在江南长江流域,都通过兴修土木、以工代赈的方式,帮助灾民度过灾荒。熙丰变法时期颁布的农田水利法,更是促进了以工代赈的发展,使以工代赈成为一种制度。农田水利法实施后,以兴修水利为内容的以工代赈发展迅猛,并在熙宁五年到熙宁八年期间达到高潮,遍及有关史料记载⑩。此后,以工代赈便一直作为一项社会救助方式存在于中国历史的各个朝代。

与历史上的有关做法相比,当代中国以工代赈的规模更大,领导更为有力,同时其应用场合也大大扩大,成为帮助贫困地区及个人脱贫的一项长期措施。例如,在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扶植地区、江西中南部的万安县,2001~2003年国家和省、市计划部门投资实施以工代赈工程23个,投入资金212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557万元,配套资金565万元。有关项目主要集中于改善交通状况和兴修水利设施(11)。另外,据朱玲和蒋中一的研究,1985-1991年期间,中国各级政府在贫困地区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主要包括等级公路13.1万公里、大中桥梁7972座、疏浚河道2400公里、通车乡镇1500个、通车村庄(行政村)1000个,解决了2097万人和1356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12)。又据樊怀玉等人援引的1997年数据,中国政府从1984年实施以工代赈工程以来总共投入资金286.25亿元(13)。这些项目不但改善了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为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除了以工代赈形式的扶贫政策,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型社会政策还集中体现于科技扶贫政策之中。所谓科技扶贫,主要是借助全国各级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在政府和金融机构等资金支持下,帮助贫困地区农民提高文化技术水平,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其经济收入和发展经济,最终实现脱贫。据樊怀玉等人援引的1997年数据,中国政府从1986年实施科技扶贫以来,投入的专项资金为7000万元,“星火计划”扶贫贷款4亿元(14)。例如,河南省C村是位于D市20公里以外的一个山村,该村交通闭塞,土薄石厚、沙化贫瘠,十年九旱,尽管每年可以得到救济,但始终无法摆脱贫困状况。Z市蔬菜研究所作为扶贫承担单位,在技术协作攻关单位的协助下,针对当地情况,选择了南瓜种植开发作为科技扶贫的主要手段。他们筹资20万元搜集购买南瓜品种198个,将市场前景看好的品种免费发送到农民手中。科研人员分组轮流驻村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农民掌握技术和操作。同时,他们还与省市有关部门合作,举办首届中原沙雕艺术节暨南瓜文化节,借助旅游扩大影响,打开产品的销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15)。尽管不同地方的具体扶贫措施和方法有所不同,但其共同特点是改变了以往救济式扶贫方式,通过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对新技术的掌握与利用,自力更生,实现脱贫,改变农村面貌。

所有这些做法的一个共同特点,便是改变直接向贫困群体提供社会援助的方法,通过以工代赈组织救助对象参加基本设施建设,以及资助其进行农业科技投入,最终实现社会开支的投资产出效应,从而实现社会投资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发展型社会政策体系局限

发展型社会政策在中国已有漫长的历史,我们是否可以将其进一步发扬光大、作为新的社会政策体系的核心,以满足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呢?为此,我们将首先分析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特点及其局限,进而结合当前中国社会政策发展面临的挑战作出自己的结论。

在当今社会,市场通常是满足人的需要的主要方式。借助价格杠杆,市场通过供求关系实现资源的分配。根据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假设,也就是人追逐最大经济利益本性的假设,市场这一“无形的手”发挥着资源调配的功能。由于人类个体能力的差异性,通过市场实现的资源分配结果必然各不相同,甚至存在着巨大的贫富差距。社会政策是国家通过立法、借助行政手段对市场调节机制的干预,其本质是资源的再分配。据此,传统社会政策思想认为经济与社会福利是相对立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市场,而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则依赖于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和干预。(16)也正因为如此,新右派强烈指责福利国家制度,认为福利国家建设引发的社会开支攀升阻碍了经济发展,造成了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经济萧条。(17)作为对新右派上述观点的一种理论回应,发展型社会政策揭示了福利与经济发展的统一性,主张通过投资性社会政策,在促进社会福利发展的同时获得经济的增长,实现社会政策的可持续性发展。(18)为此,有关的学者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除了广为提及的人力资本投资策略以外,还包括促进社会资本、资产积累、自谋职业以及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氛围等一系列的对策。(19)

笔者以为,发展型社会政策在理论上的一个重大贡献,便是揭示了社会政策具备的投资性或生产性功能,丰富了人们对社会资源再分配手段的认识。与此同时,一些研究进一步分析了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为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带来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而社会开支的增加也并非必然导致经济发展受阻(20),主张以人们社会福祉的发展为目标统一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社会和经济构成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经济发展,就谈不上社会发展;而如果缺乏整个人口的社会福利改善,经济发展也是没有意义的”(21)。这一思想,对于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各个阶层共同享有发展的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众所周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计划经济年代,我国社会政策具有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22),也就是一些研究所说的城市制度(institutional)模式和农村剩余(residual)模式(23)。改革开放之后,二元社会政策结构的状况不但没有改变,甚至出现了三元结构的新问题(24)。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成为当前社会政策发展过程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25)。那么,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投资性策略是否能够帮助我们有效实现社会服务的均等化、进而实现社会各个阶层共享发展成果的和谐社会目标呢?

尽管以米奇利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将社会发展视为人类福祉的根本目标,主张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但是从其核心内涵来说,发展型社会政策主要关注的还是社会开支的投资与产出效应(26)。发展型社会政策所竭力推行的这一发展策略与和谐社会的理想、甚至与一些发展性福利学者所主张的社会各阶层的福祉目标有着很大的距离。正如笔者在以前的一系列研究中所指出的,发展型社会政策并不能保证社会各个阶层的福祉。不论是对于那些老弱病残等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人,还是那些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者,以投资为取向的社会政策并不能解决其当前乃至未来的基本社会需要问题。(27)发展型社会政策这一理论上的缺陷也为国际学术界所认识,认为其重投资而忽略了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当前的贫困状况,使得社会融合与团结的口号仅仅表现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到实处。(28)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来看,发展型社会政策也没有解决所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其自立自强的政策目标。关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政策实践,国内已有大量研究与评述。这一时期社会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政府将经济建设作为其工作中心,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公平服从于经济效率(29),呈现日益明显的发展主义取向(30)。于是,社会政策失去其独立地位,成为经济改革的配套功能(31)。其结果,便是“社会保障和其他福利制度上的改革……其再分配和平等化的作用越来越弱。在关于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目标上,已不再以维护社会公平为基本目标,而将其降低到了维持社会稳定层面”(32)。作为投资型政策的集中表现,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开发式扶贫一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00年底解决了2亿多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特别是一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概要》,2006);另一方面,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数据,我国贫困人口数量依然庞大,贫困人口数量减小速度放缓,贫困人口与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33)。这些依然存在的贫困人口中,缺乏劳动能力者无疑占据了相当部分比例。因此,要想真正实现社会各阶层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除了实施投资取向的社会政策,我们同样需要大力推进以维持基本生活标准为目标的消费性或保障性社会政策投入。

三、国际发展型社会政策经验

关于国外的发展型社会政策思想及其实践,特别值得提到的是非洲国家。事实上,早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非洲的殖民地国家便为发展型社会政策提供了实践基础(34),而南非更是在1990年代被认为是全面实践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典范(35)。1994年,在结束种族隔离后的首次大选中,非洲国民大会(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提出了“重建与发展规划”(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Programme),承诺采纳发展型社会政策思想,鼓励民主参与,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消除贫困,促进人力资本的投资。1995年,刚刚当选总统的曼德拉参加了联合国召开的社会发展国际峰会(World Summit on the Social Development),承诺在国家建设中实施发展性福利策略,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同年,南非新政府社会福利部发表了《社会发展白皮书》(White Paper for Social Development),并于1997年在内阁正式通过并得以执行。尽管这些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缺乏政策的协调和宣传,加上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上述这些计划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

除了非洲,亚洲也往往被认为是实施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典范(36),其中影响最大的则推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最早只是一项老年保障,参加者只有到55岁以后才能提取账户中的资金(37),因而被某些人称为“棺材金”(coffin money)(38)。然而,从1968年开始,储蓄金被允许在55岁以前提取用以购买住房,中央公积金的职能和范围开始发生重要变化(39)。目前,个人中央公积金账户包括普通(Ordinary)、医疗(Medisave)和特殊(Special)等三个分类账户(40)。除了最早的养老保险以外,它还有满足公民购买房屋、投资、医疗支付、教育借贷、家庭互助和意外事件防范等功能。从本质上来说,中央公积金主要是一项由雇主和雇员参加、国家予以储蓄和提取免税、并由政府管理的职业性个人账户储蓄计划,实际上受益的并非是社会中最为贫困的阶层。加上政府的税收减免措施,公积金制度某种程度上具有谢拉登(Michael Sherraden)所说的造成制度性不平等、或者更确切地说具有扩大两极分化的可能性(41)。尽管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实施某些具有全民性的个人账户,但是,由于贫困阶层能够积累的资金有限,这种缺乏整个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措施的抗风险能力究竟有多大还是一个很大的问号。事实上,金融危机后亚洲地区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面临的冲击,也引起人们对包括新加坡在内的该地区社会福利制度的反思(42)。

尽管社会发展概念在学理上被认为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联系,但是它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社会福利领域的影响并不突出(43)。在英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福利改革重点是减少社会救济对象对福利的依赖并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即工作取向的福利(welfare-to-work或workfare)(44)。相对而言,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则往往被认为是工业化国家实践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典范。例如,瑞典的社会政策尽管与欧洲其他国家存在许多共同之处,但是却明显更为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结合。通过确保高就业率,该国的社会政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45)。不同于英国社会福利仅仅将社会开支转向投资性领域,北欧国家在实施投资型社会政策的同时仍然十分注重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因而,这些国家的教育不仅水平较高而且受教育面广泛,由此促进了人力资本发展与社会融合。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国家妇女就业率高、贫困率低、贫困的代际传递水平低。相对而言,北欧国家在季节性移徙工人政策的实施方面也是较为出色的(46)。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实施往往与经济紧缩或发展水平较低有关。从目前典型的投资性政策实施的主要国家来说,一类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因为能够投入到社会福利领域的开支有限,因而更为关注社会开支的产出效应;另一类是发达国家,因为原来福利国家时期社会开支庞大,面临经济发展不景气,也往往开始关注社会开支的投资和产出效应。众所周知,英美国家的工作福利和劳动力激活政策无疑和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萧条直接相关;而如今欧共体国家倡导投资性社会政策,不能不说与近年来西方国家普遍面临的经济危机有一定的关系。另外,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成功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强大的维持型社会福利项目基础,不论是南非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无疾而终,还是亚洲生产型社会福利政策在亚洲金融风暴后面临的困境,其实都与它们基本的保障性社会政策投入不足相关;而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发展型社会政策实践的成功,也与原有的高福利标准以及当前投资性与维持性社会开支的有效结合分不开。笔者以为,上述国际经验对于我们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政策体系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政策体系构建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我国的社会政策体系既不应该局限于传统的维持取向,也不应该是单纯的投资取向,而应该综合社会资源分配的各种可能手段,以新发展主义为原则(47),确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政策体系。我们以为,这样做既是基于对社会资源分配原则的全面认识,也是借鉴国内外社会政策实践发展经验的必然结果。那么,在当前社会政策时代这一新的政策体系应该具有哪些特征呢?

首先,应该始终坚持社会政策社会正义的根本方向。社会政策是通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借助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满足社会各个阶层及其个人的社会需要,进而维持社会道义的一种手段。综观各种社会政策理论,可以说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社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48),而社会正义则是一切社会干预行为的最高原则和依据。社会政策的基本要义便是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特别是满足那些在自由市场条件下无法满足的基本社会需要。然而,对于究竟什么构成社会应该予以保障的基本社会需要则有不同的认识。一些研究将基本社会需要局限于人的基本生存,而多亚尔和高夫则在人的生存和健康的基本需要基础上,进一步将自主列入社会应该予以满足的基本需要(49)。笔者以为,这种认识是十分深刻的,反映了人作为一种具有精神需要的高等动物的本质。所有这些内容的保障及其权利平等,应该是社会正义不可缺少的基本内涵。在这方面,景天魁等提出的“底线公平”对于当前中国社会正义的平等原则作了很好的说明,即由温饱的需求(生存需求)、基础教育的需求(发展需求)、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的需求(健康需求)等“基础性需求”构成的“底线”以下要实现无差别公正(50)。

然而,坚持社会政策对市场的干预和正义原则并非简单地推行平均主义,社会正义也倡导非平均主义的政策取向,即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51)。上述不平等的正义性在社会政策领域的反映,便是所谓积极的差异政策(positive discrimination)和积极行动(positive action)(52)。这两种政策的差别在于,前者直接对弱势群体或下层阶层采取倾斜性的照顾措施,确保他们得到更多的机会,弥补其现实中的不利地位;而后者则并不直接为弱势群体提供必然的机会,但是考虑到弱势群体成员实际上并不与其他群体成员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因而为他们提供了某些特殊的服务,以便帮助他们提高与其他群体成员进行同等竞争的能力。

其次,应该确保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投入。诚如前面已经提到的,英国社会政策学鼻祖、著名学者蒂特马斯(Richard Timuss)曾经强调,社会福利的发展依赖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以及通过直接与间接的手段对社会福利的投入(53)。这一思想集中体现于战后英国的福利国家建设过程之中,在从战时状态向福利国家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大大增加了社会政策方面的开支,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尽管福利国家的巨大社会开支受到新右派的强烈谴责,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国家社会福利的发展离不开其政府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即使是在新右派强势背景下成长形成的发展性福利思想(54),同样也将政府的社会投入作为其理论的主要支柱以及区别于新右派的重要标志(55)。同样,欧洲的一些学者在研究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时候,重点也不仅仅是考察原有保障性的社会政策经费的转移,而是着重分析投资性社会政策在整个社会开支中所占的比重(56)。对于中国来说,在我们讨论发展性与保障性社会政策的时候必须注意的一个前提是,中国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平还很低,与西方福利国家往往不在同一水平上。因此,不论从哪一种政策取向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都要求我们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加大社会政策开支的力度。有关研究表明,我国目前的社会政策开支还远远落后于西方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类似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开支水平,因此加大社会政策的开支在政府预算中的比例理应成为当务之急。对此,笔者以为我们不应该满足于有关发展规划中简单的社会开支增加的提法,也反对将社会政策开支与当前流行的社会民生投入相并列,而是应该将社会政策的开支直接与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比例或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挂钩。

第三,应该贯彻科学发展的思想,实现社会福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尽管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同关系,但是不可否认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相对于人类无限的社会需要,社会资源总是有限的,因而作为二次分配的社会资源不仅总量永远是有限的,而且在经济与社会的分配份额上也总是受到制约。进而,社会开支有多少用于投资性分配,多少用于保障性分配,同样也是政策争议的永恒话题。为此,我们应该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发展型社会政策立足于防范和未来,强调福利对象的自立自强,这些内容理应成为社会政策追求的目标,并尽可能将其落实到现实的有关弱势群体之中。在具体发展对策上,笔者更倾向于米奇利的发展策略(57),坚持多元化投资取向而不是仅仅关注人力资本的投资。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当前的社会福利制度还很不完善,不仅依然存在着城乡二元体制的差别,而且就现有社会福利事业水平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需要来看也有很大差距,建立适度普惠的福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议题。考虑到部分社会成员长期处于弱势的地位以及当前社会贫富差距增加的情形,用于基本保障的社会开支不但不应该减少,而且还应大大加强。只有这样,投资性社会政策才能发挥其更大的效用。这也是国外发展型社会政策实践为我们提供的宝贵经验。

注释:

①岳经纶:《建构“社会中国”:中国社会政策的发展与挑战》,《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10期;王耀东:《中国迈向社会政策时代》,《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2期。

②张秀兰、徐月宾、梅志里:《中国发展型社会政策论纲》,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向德平:《发展型社会政策及其在中国的建构》,《河北学刊》,2010年第4期。

③陈晓强:《发展型社会政策与我国的社会政策构建》,《长白学刊》,2008年第1期;徐道稳:《以发展型社会政策构建发展型福利社会》,《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郁建兴、何子英:《走向社会政策时代:从发展主义到发展型社会政策体系建设》,《社会科学》,2010年第7期。

④(20)方巍、魏雁滨:《社会发展:社会资源分配的新思路》,《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方巍:《发展性社会福利理论》,载于彭华民等著,《西方社会福利理论前沿:论国家、社会、体制与政策》,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第184~200页。

⑤(21)(34)(36)(45)Midgley,J.Social Development: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 in Social Welfare.London:SAGE Publications.1995.

⑥⑦(26)(28)(46)(56)Morel,N.,Palier,B.& Palme,J.Towards a Social Investment Welfare Stat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Production,Reproduction,and Protection in the Welfare State",Annual Meeting of Research Committee 19,ISA,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Seoul,August 25~27,2011.

⑧王国军:《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⑨丁雨晴、庄华峰:《略论传统社会保障中的以工代赈——以宋代长江下游圩区为中心》,《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⑩杨世利:《宋朝以工代赈述论》,《中州学刊》,2005年第3期。

(11)温健生:《以工代赈,惠泽百姓》,《老区建设》,2004年第7期。

(12)朱玲、蒋中一:《以工代赈与缓解贫困》,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13)(14)樊怀玉等:《贫困论——贫困与反贫困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

(15)赵建设:《科技扶贫的尝试与思考》,《农业科技管理》,2003年第6期。

(16)(53)Titmuss,R.M.Social Policy:An Introduction.New York:Pantheon Books.1974.

(17)George,V.& Wilding,P.Welfare and Ideology.Harvester Wheasheaf.1994.

(18)Midgley,J.& Tang,K.L.Social Policy,Economic Growth and Developmental Welfar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Vol.10.No.4.2001.pp.244~252.

(19)(57)Midgley,J.Growth,Redistribution and Welfare:Toward Social Investment.Social Service Review.Vol.73.No.1.1999.pp.3~21.

(22)(27)(30)(47)方巍:《中国社会福利的新发展主义走向》,《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23)Selden,M.& You,L.The Reform of Social Welfare in China.World Development.Vol.25,N o.10.1997.pp.1657~1668.

(24)(31)岳经纶:《建构“社会中国”:中国社会政策的发展与挑战》,《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10期。

(25)丁元竹:《促进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宏观经济研究》,2008年第5期;迟福林:《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学习月刊》,2011年第7期。

(29)成海军:《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福利改革与转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1期。

(32)关信平:《经济全球化、社会不平等与中国社会政策转型——兼论加入WTO后的新挑战》,《东南学术》,2002年第6期。

(33)顾仲阳:《中国扶贫开发面临的三大难题》,《四川统一战线》,2005年第6期。

(35)Midgley,J.South Africa:The Challenge of Social Development.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Vol.10.No.4.2001.pp267~275.

(37)Vasoo,S.& Lee,J.Singapore:Social Development,Housing and Central Provident Fund.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Vol.10.No.4.2001.pp.276~283; Vasoo,S.& Tang,K.Implementing Socioeconomic Measures to Tackle Economic Uncertainties in Singapore.Th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Asian Development.Vol.1.No.2.2002.pp.151~170.

(38)Sherraden,M.Provident Funds and Social Protection:The Case of Singapore.In J.Midgley & M.Sherraden eds.Alternatives to Social Security:An International Inquiry.Westport,CT:Auburn House.1997.pp.33~60.

(39)Vasoo,S.& Lee,J.Singapore:Social Development,Housing and Central Provident Fund.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Vol.10.No.4.2001.pp.276~283.

(40)Vasoo,S.& Tang,K.Implementing Socioeconomic Measures to Tackle Economic Uncertainties in Singapore.Th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Asian Development.Vol.1.No.2.2002.pp.151~170.

(41)Sherraden,M.Asset-Building Policy and Programs for the Poor.In T.M.Shapiro & E.N.Wolff eds.,Assets for the Poor:Benefits and Mechanisms of Spreading Asset Ownership.New York:Russell Sage Foundation.2001.pp.302~323.

(42)Jacobs,D.Low Public Expenditures on Social Welfare:Do East Asian Countries Have a Secre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Vol.9.No.1.2000.pp.2~16.; Tang,K.& Midgley,J.(2002).Social Policy after the East Asian Financial Crisis:Forging a Normative Basis for Welfare.Th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Asian Development.Vol.1.No.2.2002.pp.310~318.

(43)Midgley,J.Social Development: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 in Social Welfare.London:SAGE Publications.1995; Morel,N.,Palier,B.& Palme,J.Towards a Social Investment Welfare Stat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Production,Reproduction,and Protection in the Welfare State",Annual Meeting of Research Committee 19,ISA,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Seoul,August 25~27,2011.

(44)Evans,M.E.Britain:Moving towards a Work and Opportunity-Focused Welfare Stat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Vol.10.No.4.2001.pp.260~266.

(48)彭华民:《社会福利与需要满足》,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49)多亚尔、高夫:《人的需要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

(50)景天魁、毕云天:《论底线公平福利模式》,《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5期。

(51)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60~61页。

(52)Blakemore,K.Social Policy:An Introduction.Open University Press.2003.pp.27-28.

(54)Midgley,J.Growth,Redistribution,and Welfare:Toward Social Investment.Social Service Review.Vol.73.No.1.1999.pp.3~21; Morel,N.,Palier,B.& Palme,J.Towards a Social Investment Welfare Stat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Production,Reproduction,and Protection in the Welfare State",Annual Meeting of Research Committee 19,ISA,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Seoul,August 25~27,2011.

(55)Midgley,J.The Institutional Approach to Social Policy.In Midgley,J.,Tracy,M.B.& Livermore,M.eds.The Handbook of Social Policy.Thousand Oaks:SAGE Publications.2000.pp.46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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