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正确的时机_经济一体化论文

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正确的时机_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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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长期以来所呈现出的是一种悬而未决的态势。在新世纪中,由于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宏观与微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种种迹象表明,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已经开始破解盘局状态,并将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一、经济一体化的区域优势

长江三角洲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内在潜质最佳、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的首位经济核心区,也是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率先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区域。

长江三角洲是由两省一市15个地级以上城市组成的复合性区域,区域面积约为10万平方公里,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通、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15个主要城市及所辖74个县市。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趋势的融合发展以及知识经济的崛起,长江三角洲的区域优势再一次引起了普遍关注。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要素的组合优势。长江三角洲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对资金、高新技术、高素质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从而成为人口流动、资金融通、技术交易、商品流通和中枢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高度集聚地。因此,资本充足、技术创新与人才汇聚的有效结合,形成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要素组合优势,并使得该区域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经济要素增值中心。

二是经济成长的后劲优势。在中国经济发展中,长江三角洲已经呈现出发展腹地深、增速快、后劲足的经济成长态势。从发展腹地来看,长江流域经济带是长江三角洲都市圈成长的空间依托和支撑。从经济增长来看,上海、江苏、浙江10年来的经济增长速度均超过了10%,并一直保持了经济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良好势头。从发展后劲来看,长江三角洲较高的经济增长活力已经使其成为资金流、人才流、商品流、技术流和信息流“五流”交汇之地,成为跨国公司和国内著名企业理想的投资场所,成为推进都市圈崛起和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源。

三是群落规模的经济优势。在长江三角洲中,已经初步形成了产业群落、企业群落与市场群落之间相依相伴、相辅相成的内在共生关系。例如,上海以全国以及区域性要素市场群落为中心,集聚着一大批相关的产业群落和企业群落。又如,作为中国市场大省和“区域特色经济”大省的浙江省,年成交额超亿元的专业市场有286个;特色产业(品)产值超1亿元的区块有306个,总量达2664亿元。可见,这种产业群落、企业群落和市场群落的共生集合体,为长江三角洲的集聚与辐射功能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是制度创新的领先优势。在长江三角洲中,经济体制、金融体制、投融资体制、粮食流通体制、财政税收制度、企业制度、产权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这些制度上的创新,不仅为长江三角洲的组织创新和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鼓励和促进了社会的资源开发、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而且也为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创造了可以比照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并获取先发优势。

五是交汇融合的环境优势。一方面,长江三角洲有着比较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内外交通体系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着比较规范的信用制度和市场秩序;有着比较良好的国内外人才发展创业的制度环境和创业环境等。区域发展环境的逐步优化,为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企业的迁入提供了有利条件,极大地增强了吸引力和辐射力。另一方面,长江三角洲已形成了具有开放精神和开拓精神的文化,并具有较强的文化亲和力。同时,作为我国南北文化的交汇地带,具备了南北文化的优秀基因,从而使多类型文化交相辉映,异彩纷呈。

二、经济一体化的演变过程

长江三角洲传统上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区域,内部的经济交流历来也十分密切。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迹象不断显露出来。其进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民间自发推动型为主要特征。20世纪80年代前中期,长江三角洲进入了工业化全面推进的新时期,生产力要素的空间配置开始从主要集中于城市转变为城市与乡村并重。“离土不离乡”的乡缜企业在规模上以快于城市工业的速度发展,致使江苏、浙江两省所属的长江三角洲区域60%的工业总产值已由分散在乡村中的乡缜企业生产,从而创造了一个在中国乃至世界都甚为独特的农村工业发展模式。与此相契合,作为中国最大工业城市的上海,有大量的技术人员以“星期日工程师”的自发形式,大量的退休工人以民间形式涌入到长江三角洲的中小城镇和乡村,为这些区域的工业化进程提供了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支撑。这种民间自发型的要素流动,最终也就引发了长江三角洲第一波的经济合作浪潮。

第二阶段:以企业联合推动型为主要特征。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长江三角洲的中小城市以快于上海、南京、杭州的速度增长,而且也开始出现了以铁路沿线产业密集为载体的城市群。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上海的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工商企业,以建立零部件配套体系、原辅料生产基地、产品定牌加工和经济联营等方式,大举向长江三角洲的任何城市和乡村进行有利可图的工业扩散。另一方面,长江三角洲内的各级政府和各种经济主体,也竟相与上海工业进行合作,并大致形成了一个以全面工业化为基础的、受计划与市场共同影响的长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体系。上海有大量的各类联营企业分布在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和乡村,而且也初步建立了以垂直分工为特征的双边分工协作体系。同时,随着长江三角洲中等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在技术引进,外资进入的带动下,上海同长江三角洲其他地区的产业垂直分工关系开始出现了被带有竞争关系的水平分工所取代的迹象。

第三阶段,以市场与政府双向推动型为主要特征。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经济体制转型、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及外资大规模进入的带动下,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又出现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以市场和政府双向推动的经济合作迈向了更广阔的领域。在合作的方式上,由过去单一的横向配套协作,逐步向整合生产要素、共同进行制度创新发展;在合作的领域上,由过去单一的生产加工销售,逐步向商贸、金融、旅游、产权、生态环境以及科研、人才交流等方面发展;在合作的机制上,由过去单一的企业行为,逐步向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方向发展;在合作的流向上,由过去单一的上海的要素流向各地,逐步向双向流动的格局发展。另一方面,长江三角洲内产业间、区位间分工整合的客观要求开始充分和明显起来,而经济布局合理与否对整个区域经济增长的弹性也随之特别敏感起来。因此,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核心城市现代化功能不完善,辐射作用不强;行政区划分割导致各自为政,区域发展中缺少有力的统一控制规划;城市产业结构趋同,城市间分工不明显,带来重复投资和过度竞争;技术创新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就开始不断显露出来。

三、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瓶颈

近二十年来,地跨两省一市三大行政区域的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始终未能形成大趋势。其主要瓶颈是:同整个长江三角洲缺乏统一的、能被各级政府所共同接受的产业布局规划密切相关;同缺乏统一的、能被各级政府所共同认可的、有助于提高产业布局合理化的制度和政策密切相关;同缺乏统一的、由各级政府所共同授权的、权威的管理组织体系密切相关。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政分割导致各自为政。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雷同,缺乏特色,经济运行带有显著的行政区域利益特征,区域合作和磨擦始终并存。经济协调和沟通渠道不畅,缺乏紧密的区域经济联系,没有从分工协作关系上考虑如何集合成一个整体参与国际经济竞争。

二是行为扭曲导致过度竞争。区域内各开发区陷入了招商引资的“倾销式”竞争之中,并以比照政策优惠的方式来吸引有限的外部资金。在外贸产品出口上又竞相压价,导致过度竞争;人为阻挠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对异地投资企业实行双重征税政策,严重影响了优势企业的跨地区迁移或兼并、重组。

三是重复投资导致产业结构趋同。各城市之间生产布局重复,产业结构同化、特点同化、职能同化现象较为突出。在同一省区范围内,各城市之间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也相当明显。如此的产业结构趋同化倾向,不仅使长江三角洲的整体联动效应的发挥受到了抑制,而且也减弱了该区域抗全国性经济波动的能力。

四是缺乏分工导致城市功能不明。其主要表现在:沿海沿江城市竞相定位为港口城市而以发展港口产业和运量较大的重化工业为中心,导致三角洲长江下游水域码头大量重复建设和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沿交通干线分布的内陆城市除定位为工业城市外,竞相依托本地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定位为旅游城市,由此导致旅游产业的规模经济性降低;区域内综合性经济中心城市的区位选择与定位,并未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要求。

五是缺少认同导致发展政策差异。由于受行政区划分割体制的影响,在多元投资主体对产业布局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条件下,长江三角洲区域对市场配置资源的负效果缺乏统一的干预制度。例如,缺乏能被各地方政府共同认可与采用的环境标准、劳工安全标准和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对区域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的合理化,是相当有害的。

四、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条件

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始终未能形成,是因为缺乏硬件条件和政府共识。从目前的态势来看,长江三角洲实现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一是基础设施一体化已初步形成。长江三角洲区域内的机场、港口、公路、水路、邮电、通讯、电力等都已初步互联成网。近年来先后建成并开通了沪宁、沪杭高速公路,完成了对原有国道、省道以及包括长江和运河在内的主要航道的拓宽和改造工作,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些新的大型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沪宁高速铁路、沿江高速公路、沿海通道、区域性水厂以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各港口建设等,也正在酝酿、规划和建设之中。

二是产业分工体系已初露端倪。逐步形成了若干各有特色的经济区,各个城市也已经形成了一批自己的优势行业和特色。如上海以金融、证券、信息为代表的高层次服务业,以信息、汽车、电子、生物工程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区域内的经济合作也在不断发展,政府间协作项目不断增多,以企业为主体的跨地区兼并和投资也有很大的发展。

三是区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长江三角洲的土地面积和人口总量约占全国的1%和5.7%,而其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却分别约达到了17%、18.3%和18.5%。同时,长江三角洲已开始具备超越珠江三角洲的能力。在出口增长方面,长江三角洲2000年出口额比1995年增长了14.9%,比珠江三角洲高58.1个百分点。在工业结构方面,长江三角洲的钢铁、石化、汽车、纺织、服装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品牌优势等都远远领先于珠江三角洲。在金融业发展方面,长江三角洲2000年金融保险业的增加值达1174.4亿元,为珠江三角洲的2.4倍;在科教人才方面,长江三角洲有两院院士220人,而珠江三角洲仅有22人;长江三角洲有中国高等院校国家级重点专业48个,珠江三角洲仅有5个。

四是一体化发展要求开始形成共识。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中国加入WTO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形成的经济运行的新环境,使得长江三角洲各省市面临着相同的压力,并产生了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共同要求。在如此共识下,目前长江三角洲的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建及参与了4个区域性合作组织: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长江开发沪港促进会。同时,长江三角洲三省市高层沟通的渠道和机制已经形成。

五是政策环境有利于推进一体化。近年来,中央实施的整顿市场秩序、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提供了相当有利的政策环境。目前,长江三角洲各级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批有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这无疑为破解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难题开启了大门。

五、经济一体化的未来趋势

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战略目标,就是要把长江三角洲建设成为产业结构高度化、区域经济外向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国内率先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区,成为我国及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中国有实力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中心区域。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体化。形成以上海为中心,国际、区际、区内、城市各层次配套的综合交通、通讯网络。形成以浦东国际机场为国际枢纽机场的区域机场群落,初步建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框架,实现区域港口的合理布局与分工。依托经济结构的调整和都市功能的互补,联手进行环境整治,使多数城市的大气和水的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二是产品和要素市场的一体化。以市场一体化为核心来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商贸网络,加大商品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统一规划要素市场网络建设,建立以上海为中心的要素市场体系,尤其是金融、人才、技术、产权等大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和特色市场继续形成合理布局与分工的态势,并以壮大高科技产品和中高档商品市场、开发新型商业形态为主攻方向。进一步繁荣农副产品市场,在上海形成各城市内外贸产品的储运基地。形成长江三角洲大旅游圈,联合开发建设环太湖旅游带、沿海旅游带、滨江旅游带,以及推动区域内的旅游连锁经营。形成统一的经济运行和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三是产业布局与结构的一体化。根据长江三角洲各区域工业化发展阶段和层次,来选择各城市的支柱产业。处于工业化发展早期向中期过渡阶段的城市,可以在轻工业领域和基础性的重工业领域选择劳动、资金密集型支柱产业;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的城市,可以在重工业中的深加工工业领域选择资金、技术密集型支柱产业;已进入工业化后期发展阶段的城市,可以在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领域选择支柱产业;处于工业化的后期向后工业化时期迈进的上海,应当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高新技术制造业等领域选择支柱产业。同时,不同层次的城市之间形成分工和协作联系。

四是新兴产业发展的一体化。按照已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形成长江三角洲新兴的产业链,以及规模型、集约型的生产体系。一要形成全球制造业的中心,整合域内产业资源,形成相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带,共同提升技术水平,推进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污染少,市场需求大的都市型制造业。促进外向性产业的发展,增强在国际市场的地位。二要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中心,整合域内的技术开发、成果孵化、融资中介、市场拓展等功能,联合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链、产业带,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例如,“九五”以来,长江三角洲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增幅一直保持在30%以上,因而完全可能形成集群式的发展态势。三要形成企业制度的创新中心,通过产业整合、要素优配、制度建设等,使各种资源向优势企业、优秀企业家集中,培育一批承担增长极发展、参与国际竞争重任的国内行业龙头的骨干大企业,形成更加高效的产业组织规模。共同优化域内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国内各类行业协会的进入,形成大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集聚中心。共同构筑域内企业产权交易市场,降低交易成本,推进企业制度建设的多元化。

五是经济运行与管理机制的一体化。为此,一要架构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确定重大事宜。二要建立“都市联盟”来统一行使跨界职能,协调政府际的利益、解决政府之间的公共服务问题。三要由长江三角洲15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具体协商区域内经济合作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问题和相应举措。四要建立长江三角洲15城市协作办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相互交流信息,为企业的跨地区经济合作作好服务工作。

六是制度与政策的一体化。在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方面,要加强行政协调,联手构建统一的制度框架和实施细则,实现区域制度架构的融合。要联手制定与协调各城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为多元化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要联手制定统一政策,着力营造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无差异的政策环境。认真疏理各城市现有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熨平各城市在税收等特殊优惠政策方面的差异,对各种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地方政府统一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地方政府管理和调控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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