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道路与新农村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城镇化论文,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着重发展小城镇的同时,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走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十五”时期的实践表明,这条城镇化道路是正确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我国城镇化道路应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大力发展各类城市的数量,形成完整的城镇群体系,努力提高城市的人口容量,改善城市的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镇土地的盲目扩张,实现城镇高度有序的集约化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数目太少(日本10万人以上的城市有221座,美国3万人以上的城市有1100座),城镇体系不完善,空间布局也不协调。在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道路的基础上,今后我国城镇化的道路可以这样考虑:着力发展各类城市的数量,形成完整的城镇群体系;努力提高城市的人口容量,改善城市的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镇土地的盲目扩张,实现城镇健康、有序的集约化发展。具体说来,大中城市的发展主要是注重数量的增加,以不断增强大城市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更需要大城市起到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极的作用。同时必须明确,无论今后城镇化如何发展,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未来2.5亿农村转移的新增城镇人口中将有1/3要靠小城镇发展来容纳。
目前,我国建制镇密度已达21.1座/万平方公里,平均每个县级行政区7.1个,已与发达国家小城镇的密度相差无几。因此,未来中国小城镇应当主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东部地区要率先建立一批实力强大的小城镇,努力探索城乡协调发展的新途径。中小城市要增加数量和提高城市功能并重,尽快地形成中国制造业主要基地,承担起沟通大小城镇,协调点与面关系的重要功能与作用。与国际经验相比较,中国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方针,要特别突出强调都市圈、城镇群和城市带的建设作用,这是确保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要积极围绕大中城市,大力发展卫星城镇,鼓励相近的城镇形成分工合作有序、经贸关系密切的城镇群,以增强整体区域的经济实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早是地方政府作为城乡统筹重视“三农”问题的一种倾斜政策提出来的。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仿照韩国的新村建设,建新村,改造农民的住宅,同时实行“五改”。即改水:建立上下水系统;改厕:建立卫生间;改灶:由烧秸秆柴草改为沼气或者是秸秆燃气;改路:村庄里面的道路整修;改电:农用电网改造。还有提“五有”的,即有篮球场、有垃圾填埋场、有生态小公园、有禽畜饲养栏、有建设规划。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各级政府从各个部门支持农村的资金中集中一些,乡村集体也拿出一些,最后农民自己也要掏出一些。
有人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主要是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农村基础教育问题、农村医疗卫生保健问题、以农村低保为中心的扶贫救助体系建设问题等。
也有人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包含了未来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全部内容:如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建设,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征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等。
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城镇化发展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式可以有这样那样的选择,但惟一不能动摇的是推进中国城镇化战略的决心,因为过去对城镇化政策的摇摆曾经给我们的发展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新农村建设历史上有过这样那样的经验教训,但应该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城镇化战略的一个重要补充。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不可能奢望重新将农民留在农村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是,现在及将来不可能也不愿意在城镇中就业和居住的那部分农民和农村的发展、改革问题。无论我国城镇化程度达到多高,总有相当一部分人口要留在农村。而不可否认的是,这部分农民的发展与城镇化进程依然是息息相关的,现代化的进程已经决定中国绝不可能还存在有世外桃源般的原始农村了。也就是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将是国民经济的主体。这些产业未来的发展,只能在城市地区集中发展起来之后才有规模效益。我国的资源禀赋也决定我国大多数人未来也同世界潮流一样,主要生活在城市化地区,可以解决吃饭问题、就业问题、消费问题等等。集中城镇化道路就是必然趋势。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走了独特的分散式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但也付出了代价。今后就要学会矫正偏差,走集约型的集中城镇化的道路。
我国城市的环境承受力有多大,始终是人们所担心的。一个晚上给所有农民工都解决城镇户籍,让他们都涌到大中城市来,享受目前城镇居民的一切待遇也是不现实的。目前中国的非农产业就业率达到53%,高于城镇化率1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有1.3亿非农就业在农村实现,他们的产值税收多数却归了城市或者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另外,还有1亿多农民工已经进城,贡献了积累,但却没有享受城市的福利待遇。近几年,各类城市的面貌改善很快,这里面农民工所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无形中由于农民工的竞争参与,大幅度降低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成本。尽管有一部分通过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到了中西部地区,但是农民工通过非农就业税收、低工资成本、缺乏各种城市的社会保障等福利,加上部分农民被剥夺土地所贡献的土地增值收益等,各类城市政府和开发商、外商等从农民工身上所获得的好处,已然大大高于城镇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压力所付的成本。城市发展已经不可能离开这些农民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依然如此。我国城镇化的高速增长已不可逆转。因此,经济发展核心、体制改革的重心应该在这部分人身上,哪里是农民工集中的区域,哪里就是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也是城乡统筹的关键区域。未来我国城镇化增长的中心,城市圈、城市群或者城市带,就是这样的区域。
我国农村发展依然还要为我国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做贡献,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依靠国家公共财政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可以不断缓解多年付出的各种成本压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最终改变农村经济社会的落后面貌。但是,最终“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依然是继续实施和完善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城乡统筹,实现人口、劳动力在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转移和调整,实现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根本改革。唯有如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可能积累起发展资金,国家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才有财力支撑,公共财政的阳光才有条件普照广大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