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收入不均等:基于财产性收入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均等论文,中国论文,居民收入论文,财产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城乡居民的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4个部分。《中国统计年鉴》将财产性收入定义为:“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一般意义上理解,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进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具体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财产性收入的获得涉及各种投资,如实业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涵盖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发现:一方面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居民财富的迅速积累,①另一方面,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特别是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形式不断得到拓展。1978年,中国的一些企业开始了股份制改革,中国居民除了工资以外,部分居民开始拥有股息收入。1981年国债恢复发行,债券成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来源。1990年底全国性资本市场建立,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居民储蓄参与股票投资的比例逐步提高。1998年以来的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则使得房租收入逐渐成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以后,更使得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进入了一个新阶段。②[1]到2009年,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90元,③是1995年的5.3倍,以当年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2.7%。但需要注意的是,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是在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产生的,以财产性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来看,2009年财产性收入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为2.29%,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例为3.24%。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仍然过小,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相形见绌。尽管如此,但从趋势上来看,自2002年以后,财产性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例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的地位逐渐上升(如图1所示)。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金融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居民可以选择的金融产品继续得以拓宽,居民的理财意识越来越强,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地位必然会继续得到提高。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财产性收入的提高会怎样影响收入分配格局以及财产性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的关系是怎样的?国家统计局九江调查队对九江市城镇百户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进行了一次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发现:2008年高收入20%家庭的财产性收入是2004年的9.88倍,而低收入20%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只是2004年的2.87倍。④显然,高收入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要远远高于低收入家庭的增长速度。而且由于财产性收入占高收入家庭的比例往往大于低收入家庭,⑤财产性收入很有可能会加剧收入不均等。
图1 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
究竟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会不会产生“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财产性收入差距是否会加剧贫富差距?从相关文献来看,国内关于财产性收入与收入差距的研究大部分都集中在比较定性的分析或者是一些纯统计性的描述(李实,2007;赵人伟,2007;彭腾,2008;杨宜勇和顾严,2008)。[2~5]李金良(2008)[6]是个例外,但该文主要考察的是财产性收入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与该文不同,本文的研究既考虑财产性收入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同时也考虑其对于城镇内部、农村内部和全国总体收入不均等的影响,因而更加全面。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GE指数的分解方法和Shorrocks(1982)[7]的收入来源分解方法,这与黄祖辉等人(2003)、[8]杨天宇(2009)[9]研究转移性收入与居民收入分配的关系时所采用的方法是一致的。
从指数的分解出发,比较包含财产性收入与不包含财产性收入时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变化情况,发现:财产性收入倾向于扩大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不均等。而且从变化趋势上看,这种作用逐步增强。2009年,包含财产性收入的城镇内部收入不均和农村内部收入不均比不包含财产性收入时扩大了5.47%和6.22%,分别是2002年的6倍多和2倍多。另外,财产性收入在大部分年份倾向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作用很小,并且这种作用在逐步减弱。2008年是个例外,包含财产性收入后,城乡差距缩小了7.49%,这个数值是其他年份的7倍多。主要是因为金融危机通过影响财产性收入显著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按照方差形式的收入来源分解方法同样发现,财产性收入对于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收入不均等的贡献逐步上升。2000-2009年的10年间,财产性收入对于城镇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贡献扩大了3倍左右。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广义熵指数及其分解方法
评价收入不均等的指数有很多,可以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相对指标中最为常见的有基尼系数、广义熵(GE)指数和Atkinson指数。本文拟采用广义熵指数,这是因为广义熵指数的子样本分解更为方便,有利于分析财产性收入分别对城镇内部不均、农村内部不均和城乡差距的影响。
按照Shorrocks(1982;1984),[10~11]广义熵指数可以表示为:
(1)
广义熵指数的重要特征就是相加可分解,根据Kanbur和Zhang(1999)[12]在研究中国地区不均等时对广义熵指数的分解表述,将总样本分成K组,其分解公式为:
另外,从式(3)中可以看出,指数可以用人口比重作为权数实现相加分解,同时根据Bourguinon(1979)[13]的研究,该指数也是唯一可以用人口比重作为权数相加可分解的指标,因而将采用指数的分解。
(二)按收入来源的分解方法
Shorrocks(1982)[7]提出了一种简便的以方差形式表示的不均等指数的分解方法,其计算结果与泰尔指数的分解结果类似。本文将采用这一方法来计算财产性收入对于收入差距的贡献。在该方法中,各分项收入的贡献率的计算公式为:
(三)数据来源
所使用数据来源于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限于部分数据的缺失,不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所以共包含30个省级单位,年份区间为2000-2009年。使用的每一年份的数据包括: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的“纯收入”、“财产性收入”。
三、财产性收入与居民收入不均等
利用广义熵指数中第二泰尔指数(指数)的分解,分别得到包含财产性收入和不包含财产性收入的样本,并计算全国的指数、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的指数。城乡之间的指数由第二部分介绍的分解公式计算得到,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从表1可以看到,以包含财产性收入的T[,0]指数来看,全国范围内的不均等从2000-2006年整体呈现出逐步上升的态势,此后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从2000-2009年,全国范围的不均等程度从0.1720增加到0.2050。城镇内部的不均等2000-2005年呈现出先略微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从2005年后开始呈现略微下降的趋势。城镇内部的T[,0]指数从2000年的0.0293下降到2009年的0.0262。农村内部的不均等2000-2003年逐渐上升,2003年达到最大,为0.0506,此后经历了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后,自2006年开始逐渐下降。农村内部的T[,0]指数从2000年的0.0467下降到2009年的0.0419。2000-2009年的10年间,城乡间的差距显著扩大,2009年比2000年扩大了27.8%。
第二,城乡之间的收入不均等远远大于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2000-2009年,城乡之间的差距对总不平等的贡献由77.6%上升到83.2%,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收入不均的贡献率则分别由14.4%和8.0%下降到10.6%和6.1%。
图2 包含财产性收入比不包含财产性收入时T[,0]指数的变动百分比(%)
第三,财产性收入如何影响居民收入不均等。由表1和表2的比较和计算,得到了包含财产性收入时比没有包括财产性收入时T[,0]指数的变动百分比,并绘制成图2。由图2可以看出,2000-2009年,财产性收入都倾向于扩大城镇和农村内部的收入不均程度。从变动趋势上看,2002年开始这种作用逐渐扩大。2002年,包含财产性收入比不包含财产性收入时,城镇内部的不均等扩大0.85%,农村内部的不均等扩大2.72%;2009年,包含财产性收入后,城镇内部的收入不均等扩大了5.47%,农村内部的收入不均等扩大了6.22%。从财产性收入对于城乡差距的影响看,部分年份扩大了城乡差距,部分年份则倾向于缩小城乡差距,但观察2002-2009年的趋势可以看出,近8年来,财产性收入均倾向于缩小城乡差距,但这种作用十分微弱,甚至未来可能会逐渐显现出扩大城乡差距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城镇居民的投资渠道更为广阔,理财投资意识也领先于农村。当然,2008年显然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年份的奇异点。2008年财产性收入使得城乡收入差距缩小7.49%,这远远大于其他年份的作用(其他年份的作用均在1%左右)。从金融市场的表现中,可以得到一些佐证。上证指数从2007年10月16日的最高6124.04点,一路下跌,至2008年10月28日,最低达到1664.93点。居民损失惨重,由于农村居民参与股票投资的比例要小于城市居民,金融危机对城镇居民的冲击更大也就不难理解了。因而,尽管金融危机极大地破坏了经济发展,但就收入分配而言,却从客观上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
图3 财产性收入对收入差距的贡献率(%)
另外,按照Shorrocks(1982)[7]所提出的以方差形式表示的不均等指数的分解方法来研究财产性收入对收入不均等的贡献(如图3所示)发现:从2000年开始,财产性收入对农村内部收入不均等的贡献逐步提高。2009年,财产性收入对农村内部收入不均等的贡献为9.41%,这是2000年的2.95倍。自2002年开始,财产性收入对于城镇内部收入不均等的贡献和全国总收入不均等程度的贡献逐年上升。2009年,财产性收入对城镇内部收入不均等的贡献达到4.10%,是2002年的3.42倍,对全国总收入不均等的贡献为2.62%,是2002年的2.35倍。
四、结论和进一步讨论
目前来看,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例很低,所以财产性收入对于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不大,但我们关注的是未来的趋势性判断。通过GE指数的区域分解方法和按照收入来源的分解方法分析财产性收入对收入不均等的影响是如何变化的发现:随着财产性收入占居民收入比重的逐渐提高,财产性收入对于收入差距的贡献越来越大。从收入来源的分解可以看到,2000-2009年的10年间,财产性收入对于全国总收入不均等程度、城镇和农村内部收入不均的贡献已经扩大了2-4倍。尽管从绝对数值来看,财产性收入对于收入不均等的贡献仍然很小,但从本文的分析中已经可以发现,财产性收入对于收入不均的影响正处于加速上升的态势,可以预见,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增长,财产性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居民参与理财投资的热情不断提高,财产性收入对于居民收入不均等的作用将愈发明显。另外,从GE指数的区域分解得出未来财产性收入倾向于逐步扩大居民收入差距,特别是倾向于扩大城镇和农村内部的收入不均。这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因为财产性收入获得的多少与居民的财富积累直接相关,而财富可以看做是过去收入流量的积累。财产性收入扩大收入差距也就意味着富者更容易获得财产性收入,这显然不利于收入的流动性,很可能会增强贫富阶层的固化,这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非常不利。
因而,政府在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要防范其过分拉大居民收入差距。第一,要拓宽普通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许多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银行利息几乎就是唯一的财产性收入来源。要加强资本市场产品的创新,增加一些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门槛较低的金融理财产品,提高普通居民参与资本投资的热情,让更多居民分享到财产性收益。⑥[14]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让农民可以从土地中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⑦[15]第二,要提高资本市场的监管水平,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要继续完善信息披露等制度,打击内幕交易和违规操作,促使资本市场更加充分有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小投资者可以平等参与和充分分享资本市场带来的收益。第三,税收制度上,区别对待不同财产性收入。可以考虑根据不同的暴利程度,采取不同的税率,增强财产性收入税的累进性。
另外,本文的一个额外发现是:金融危机对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冲击远远大于农村居民,并因而缩小了城乡差距,这可能是金融危机为数不多的一点正面影响。
注释:
①从1978年底到2009年6月,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存款从210.6亿元增加到249379.4亿元,增长了1183倍。
②更详细的关于我国居民财产性分布的演变历程,参见付敏杰(2009)。
③以城乡人口加权计算得到。
④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jiang.gov.cn/fzlt/200911/t20091105_133637.htm。
⑤以《广东省统计年鉴2010》关于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现金收入构成来看,最高收入户的财产性收入占其全年总收入的比例为5.46%,而最低收入户该比例仅为1.78%。
⑥例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的“以房养老”的“倒按揭”业务,可以看做是积极的探索与创新(巴曙松,2008)。
⑦事实上,我国许多地区(如广东、成都、重庆等)已开始了较大范围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高志仁,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