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默顿的命题_帕累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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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来,“默顿命题”不断唤起史学家们的激情,其原因却让人难以理解。从来没有一个著名的史学理论在构架上如此谨慎,在方法论上如此折衷,在其形式、内容和结论等方面如此地受到条件的限制,而且在表述上又是如此地适度。罗伯特·默顿和他的辩护者们习惯于说他的命题受到了“误解”。他们对某些吹毛求疵者过于友好,而那群人却试图使得情况比误解更糟。那些史学家们极力反驳被他们描述为“默顿命题”的东西,但根据他们其中一些人的表现,他们可能根本没有读过默顿的1938年专著和相关论文。默顿抱怨史学共同体对他的傲慢批评是很有道理的。现代文艺理论恰当地指出,文本的意义不是由它的结构或内容所决定的,也确实不是由作者的意图决定的。然而,至少偶尔通过提醒读者相关文本的所写内容来对解释和理解进行规范,这在学术界既是一种有用的约定,也是一种可辩护的道德约束。默顿本人是如何规定和刻画其假说的呢?他的这些陈述在学术界的后续生涯中又承载了什么东西呢?

首先,默顿试图说明的事情的本质是什么呢?在这里,他要做的最核心的事情就是,应当消除历史学家们对“外部主义”这只恶兽的惊恐。不管是在他1938年文本中还是在他后来的著述中,默顿从未关心过用社会因素去解释科学知识或科学方法的形式或内容。确实,我们今天关于“内部”和“外部”因素的语言以及科学思想的压倒性的“内部主义”编史学的确立,事实上起源于默顿以及1930年代和他一起研究和工作的那个学术圈子,这个假设似乎是合理的。例如默顿极其小心地与任何这样的学说划清界限,即谋求借助社会的或经济的因素,或者事实上借助于诸如宗教之类的非科学的文化因素来说明科学的方法或知识,如马克思主义者鲍里斯·赫森的学说。① 默顿的主张“并不意味着牛顿、波义耳或其他科学家的发现可以直接归因于宗教对科学的鼓励。特定的发现和发明属于科学内部史,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与纯科学因素以外的因素无关。”甚至在1938年文本之前发表的一篇文章中默顿就承认,“清教精神对科学方法并无直接影响,这只不过是在科学内部史中的一种平行发展而已。”另外,甚至科学兴趣焦点的小规模变化“最初也都是由科学内史决定的”,而且默顿还把关于这些“短期变动”的研究归属于“科学史家的领域,而非社会学家或文化学者的领域”。② 默顿绝非是插手科学史家的传统游戏,他事实上为他们提供了可能保护科学知识免受社会学审查的进一步资源。

对于默顿而言,这种要说明的对象尤其不是科学方法或科学知识:这种研究是一种科学发展的动力学和社会规定,而科学的发展本身则被看作是一个黑箱。没有理由打开这个装有科学程序和知识的箱子;在这个箱子里没有社会学要谈论的任何东西。一方面,默顿专注于提出一个作为整体的17世纪晚期英格兰科学的社会与文化动力学的因果假说;另一方面,他试图说明不同科学技术问题领域或学科间的兴趣转移模式。因此,他的学说一部分用以说明“对科学的日益增长的关注”、“科学和技术中的兴趣增长”、“科学活动节拍的加快”、“科学教化的加强”、“在社会价值体系中把科学提升到一种比较高的位置”以及科学得到“正面鼓励”这一事实;而另一部分则旨在说明“科学兴趣焦点”的较大规模的变化。“什么力量把科学家与发明家们的兴趣引向特殊的渠道?”③ 例如,为什么在默顿所关注的那个环境下人们越来越重视空气静力学和流体静力学?为什么十七世纪英格兰科学如此之多地(如默顿所说)指向经济的和军事的目标?

即使是那些极不公正地误传了默顿命题地位的史学家似乎也对他的说明有一个差强人意的评价,默顿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把对科学与技术的兴趣的高涨以及对科学与技术的支持归因于一种实体:当然,这种实体是与宗教有关的东西,特别是与宗教的清教分支有关。我将在后面查验默顿说明的准确本质,但首先也许要把默顿从编史学傲慢的无理指控中开脱出来,尤其要从以下罪状中开脱出来:他提出了一个过于简单化的,或者甚至是一个简单而又单因的说明,他给出的特殊说明具有普遍的历史适用性。例如,几乎没有哪个史学家对默顿1938年文本第11章中对清教主义命题的限定和补充进行过仔细阅读和消化理解。他在这里警告说:“今天,任何试图表述一个有关科学发展的综合性社会学理论的意图都必须被认为是不成熟的。”默顿接下去涉及到“进一步的因素”——有文化的,有社会的——这些因素或许可以被看作与他所关注的对历史材料的说明有关系。它们包括对人口密度的有趣思考,具有不同社会特征的社会互动的速度和模式,以及宗教结构以外的其他文化与境(cultural context)特征。④ 在1938年文本之前发表的那篇文章里,默顿细心地注意到清教主义仅仅“构成增进科学教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其他文章里,他又指出“大量的其他因素——经济的因素、政治的因素以及科学自身的繁衍运动这个最重要的因素——它们都为科学潮流的兴起发挥了作用”。由于科学萌芽于十六世纪天主教的意大利,默顿坦承“这些有关的因素”可能“超过了宗教因素”。⑤(默顿唤起了人们对这些其他社会和经济因素的好奇心,但他却没有系统地定位它们的角色。)于是科学终究可以在天主教环境中繁荣起来。默顿说,禁欲的新教教义是科学的一个强大动力,但并没有强大到它的活动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天主教教义是一个强大的敌对力量,但并没有强大到在天主教文化中所存在的其他因素不能导致科学的繁荣。

甚至当我们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清教主义和与之相关的功利主义的原因角色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默顿在这些因素上附加的说明性限制。例如,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十七世纪英格兰科学的发展(正如默顿严格规定的那样)要归因于“外部”因素?默顿在讨论军事和经济“需要”的效应时非常的小心谨慎,并没有得出结论说这些需要充分地决定了甚至是科学兴趣的焦点。“这种影响的程度仍然是一个问题。离开这种外部的压力,类似的兴趣分布是否就不会出现,这一点绝不是确定的。这些问题中有很多同样是直接产生于科学的内在发展。”默顿只是认为“恰当的说法应该是,外在于科学的这些因素一定扮演着某种角色。”1970年默顿进一步强调了他关于清教主义说明性主张的受限性。他并不是说“没有清教主义,就不可能有十七世纪英格兰近现代科学的集中发展”,也不是说清教主义是“那个时代英格兰科学突飞猛进的一个先决条件”。其他“意识形态运动”(天主教教义?)可能履行了清教主义承担的功能;“正如实际发生的情况一样”,是清教主义“在那个历史时间和地点提供了主要的(但非唯一的)支持。但即便如此,清教主义也不是不可或缺的。”在再版《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同一序言中,默顿认可了“这历年已久,但也许并不陈腐的论文的有节制的结论性语句”。我们记得,1938年文本以这样一个在学术上谦虚的特别温和的句子结束:“根据以上的研究,或可不过分地做出结论说,十七世纪英格兰的文化土壤对于科学的成长与传播是特别肥沃的。”⑥

请注意这里的适用范围。这篇论文被认为是一个关于十七世纪英格兰的故事,确切地说,实际上是关于复辟后17世纪英格兰科学动力学的某种具体发展的故事。某些历史学家把这样一篇有限制的论文与关于科学、社会和宗教关系的全面性的主张混为一谈,实在让人费解。在“外部因素”的确在默顿学说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下,默顿也正式承认了由此而加给因果说明的限制。默顿赞同地引用了他的老师乔治·萨顿的折衷观点,即甚至是数学发现也“受到外界各种事件的制约……然而,我们认为那些事件仅仅是诸多因素中的一部分,这些因素的力量或许并且的确时时都在变化。”默顿说,数学的事实也就是科学的事实。既然“这些外部制约因素”不是恒定不变的,那么“我们不能把我们对十七世纪的研究发现随意推广到一般的科学史上。”⑦

当然,在1938年文本的诸部分以及一篇早期论文中,默顿的确试图赋予他的命题以更广的范围。也就是说,他努力构建并以实例说明十七世纪英格兰科学与清教主义的命题是他的著名“中型理论”⑧ 之一。例如,默顿的1936年论文“清教主义、虔信主义和科学”,即《科学、技术与社会》第六章的改编版本,的确为建立一个命题提出了一些方法,那些方法也许适用于以后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在这里,他系统地组织集中了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德国的证据,指出“这些伦理教义所留下的影响,在它们的神学基础大部分遇到摒弃之后仍持续良久”。事实上,1957年为那篇文章附加的文献目录再次前后一致地肯定并精练了这种主张,引用了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对美国科学家的研究,这些研究旨在显示:较之于天主教徒代表,新教徒代表占压倒性多数。⑨

如果说默顿要说明的东西(在特定与境下作为一个整体的科学动力学)的准确本质被历史学家们广泛“误解”了,那么其说明的地位和行为模式就还从来未曾被史学共同体内的批评者们准确地表述出来。如果这个命题确实是一个关于某种宗教实体和科学动力学的因果假说,那么这个宗教实体是什么,它又如何对社会活动施加影响呢?盖里·亚伯拉罕(Gary Abraham)已经正确地找到了在这问题上史学家们发生混乱的重要根源。⑩ 当默顿提到宗教实体的推动力时,他并没有把这个实体等同于一个教会或者一套特定的神学教义,也确实没有把它等同于正式的宗教信仰或表达这些信仰的箴言。(11) 默顿对“清教主义”、“新教伦理”、或者“禁欲新教主义”之类东西的本质和程度认识绝不“模糊”。这动力实际上是由一个实体行使的,可以说,这个实体像人们一般理解的那样隐藏于有关“清教主义”的任何文化表达之背后。尽管默顿一直谈论和命名这个动力,但我发现他的追随者或批评者中没有一个领会到这个动力是什么以及它是如何影响社会活动的。

这个实体被普遍指明是一种“情感”(sentiment)。默顿在1938年论著的通篇都一再指涉到作为引起社会行为——在这里是为了追求和支持科学——之最终动力的“情感”角色。(12) 因而,默顿在很多例子中都谈到他试图确认“主导价值和情感”,“持续影响科学发展的情感和信仰的一般氛围”;他提到“情感的动力”并且把清教对实验科学的鼓吹描述为“在感情上连贯的情感和信念环的不可避免的产物”。(13) 严格地说,情感不能与文化表达的任何特殊形式等同。相反,要把情感看作是由社会塑造的心灵结构,它隐藏在或多或少的文化表达统一体之后,赋予它们形式,并且为它们注入活力,比如那些“新教伦理”的宣传家们系统表达的那些东西。因此,应该把动力看作是情感而不是宗教教义或伦理学说。默顿在简述他特有的“社会学进路”时说,社会学家的任务是揭示“结晶于宗教价值中的情感以及决定着情感表达的文化趋向”。默顿提及“源自清教主义的强大动力时”,明确地把动力归于根本性的情感而不是表达出来的宗教价值:

我们必须从神学论争的表面深入到支配其意义的情感之中。思想、信念和行动中的宗教成分,只有当它被赋予某种行为形式以意义的强烈情感所加强时,才能具有影响力。这些情感通过语言和行为而得到体现……只要能够使我们达乎引起观念及其相关行为的促动性情感,我们就会专注言语的反应,宗教的规劝和呼吁。(14)

因此,情感是理论上设定的精神实体,它们使默顿体系得以运转,它们隐藏在宗教价值表达之后,并对社会行为施加力量。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情感在默顿图式中的根本重要性,他根本没有说出它们是什么,或者清楚地说明它们在社会学话语传统中的来源。实际上,情感用语以及社会力量对它们的归属在默顿的工作中根本就不是一个常识性的用法。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情感语言在正式的社会学理论活动中的采用是一个专门而且技术性的用法,同时带有特殊而且浓重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传统的色彩。一般情况下,这种用法与维弗烈度·帕累托(Vilfredo Pareto)(1848-1923)的社会学理论密切相关。(15) 最简单地说,帕累托的体系建立在一个分析三角形(见图1)之上。三角形的顶点是两个可观察实体和一个假设实体:可观察实体分别是人类行为(B)和对那些行为的陈述(C);假设实体是指心理的或神经的状态(A),它决定人的行为。这最后的实体帕累托称之为情感。情感对于帕累托图式来讲必不可少,然而在严格意义上,社会学家并不需要分析情感的本质。它们是不可观察的精神状态。一个著名的哈佛帕累托主义者说,“我们把它们留给心理学家去研究,并且断定他们的研究对我们的目的而言既不方便也不必需……所有我们感兴趣的是……我们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东西。”但是在宽松的用法中,由于情感与“衍生物(derivations)”相反,所以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帕累托的“剩余物(residues)”范畴。在人们陈述其行为时,“剩余物”被认为是不变因素,而“衍生物”则是可变因素。于是帕累托派主张,剩余物(言语行为)在没有不适当的误用词句的情况下,也许可以等同于潜在其下的情感(精神状态)。(16)

在1930年代的哈佛,帕累托社会学体系在社会学圈子里被如饥似渴地采用和传播开来。哈佛“帕累托派”的倡导者是功能主义生物学家和社会学家L.J.亨德森(L.J.Henderson),以及亨德森从1932年起主持的帕累托研讨班,该研讨班包括年轻的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和乔治·霍曼斯(George Homans)、帕森斯(Talcot Parsons)以及产业社会学家艾尔顿·梅约(Elton Mayo)。巴巴拉·海(Barbara Heyl)指出,帕累托社会学之所以吸引哈佛学者们是因为它是一个伟大的史学理论,它似乎“提出了一种替代马克思主义的进路”。(17) 乔治·霍曼斯(George Homans)或许是最活跃的帕累托观点的宣传家,曾经说他“亲近帕累托”是因为,“作为一个没有放弃其较富裕家庭的波士顿共和党人,在三十年代我感觉我受到了个人攻击,最主要的是来自马克思主义者的攻击。我乐于相信帕累托是因为他为我提供了保护”。尽管当霍曼斯从事把帕累托从“法西斯主义的卡尔·马克思”(18) 的指控中开释出来这项工作时,他发现这些政治因素是高度相关的,但是这个圈子内的其他成员是否是因为类似的政治原因才喜欢帕累托并不清楚,而且也可以争论说是不相关的。显而易见的是,帕累托似乎为建构一个无所不包的社会学体系提供了重要资源,这个体系避免了哈佛成员所认为的马克思主义路向的思想缺陷。这些被认可的错误包括:马克思主义坚持人类行为的合理性、过于简化其因果图式的本质,以及在社会活动中唯物地否定观念的角色。

这个派别的人对帕累托思想的采纳程度和具体运用都是各不相同的。比如,埃尔顿·梅约(Elton Mayo),尽管他从不是一个“完全的帕累托主义者”,但他在著名的霍桑实验(这个实验提供了产业社会学这个学科的基础)中采用帕累托的情感词汇,去叙述非理性的但有意义的劳动者行为。(19) 而默顿1938年文本则标志着折衷但没有歪曲的帕累托主题的出现。由此,对那个文本的主要关注就是去展示在社会行为中那些“非理性”思考和“非逻辑”思考的重要性。在17世纪的英格兰,情感是鼓励和追求科学的过程中所涉及的社会行为的非理性和无意识的来源。(20) 而且因为涉及到非理性的倾向,这就能说明为什么许多社会活动的结果就像默顿的著名主张所说的,是“非预期的”。例如,为什么最初的新教改革者没有受到激励去支持科学,但却产生了最终激励人们支持科学的伦理规范,或者究竟为什么世俗化是17世纪在宗教上受到激励的科学的一种无意识的结果。(21)

此外,默顿同样具有帕累托的冲动,来建立一门社会科学,以“相互依赖”的缜密语言取代“粗俗马克思主义”的“因果”语言。到目前为止,我已经粗略地讨论了默顿命题中的“原因”实体,然而他对原因这个概念的使用要比社会科学中的习惯用法更柔弱得多。批评者们没有意识到默顿是在严格限定和折衷意义上使用因果语言的,因此他们伤害了他。默顿于是警告说,即便是显然“不可避免的含义——在这个时期里宗教是自变量,科学是应变量”,这也“绝不是我们的意图”。他说,清教主义和科学二者“都是一个由种种相互依赖的因素所组成的极其复杂的系统的组成部分”。默顿在指出情感动力之后,极其小心地没有把唯一的原因角色归于它们。确实,情感构成“言词与行为”的基础并在其中体现出来,但是默顿说,情感也可以受这些行为形式的影响:“行为反过来作用于情感,强化它们,塑造它们,有时也改变它们,以至于整个过程就是一种不断地互相作用。”(22) 我们应该明白,激发社会行为的原因项也是那种行为的一种结果。

默顿把这种折衷主义扩展为社会学研究的一般形式,用来处理清教主义与科学命题。实际上,由于默顿1938年文本讨论了他本人认为截然不同的行为与观念之间的两种关系,所以关于社会学进路的一般形式这样的说法就越发恰当了。一方面,默顿提供了一个一般社会结构理论,该理论分析了体制化的活动与尚未体制化的活动得以合法化的诸种方式。假设那个历史背景的主导情感用宗教语言表达了出来,那么任何社会行为的新形式,比如实验自然哲学,就都不能不通过公开展示它与那些情感及其表达的相容性来为自己辩护,并寻求自己的合法性。“新的行为模式如果想要站得住脚并成为社会情感的焦点,就必须得到辩护。”因此,我们可以明白“清教徒科学家”坚持主张他们的实践效用,坚持主张科学可以为宗教活动做贡献的方式。如果这些辩护是可接受的,新的活动就会得到社会认可,并且本身成为一种价值。现在科学家们不再需要为这些活动提供任何的“外部”辩护了:“体制化的价值被看作是不证自明的,不需要任何的辩护。”(23)

默顿认为这种“适应”说是正确的、重要的,但是他坚持认为单靠这一说法不能充分说明清教徒情绪与科学活动的联系。默顿说,“适应说”表明,领头科学家们所描述的清教徒价值仅仅是“理性化”的装潢或者“辩解”——用帕累托的话说,是“衍生物”而非“剩余物”。此外,“适应说”还招致了对这一关系不恰当的心理学解读,在这种解读中,科学家们有意地为他们的活动拼凑一些在社会上对自己有利的辩护,而这些活动实际上,却是纯粹由“内在”价值激发出来。相反,默顿既坚持宗教情感真实而有力地激发了科学家们,又认为科学家们不需要察觉这些动机。(24) 因而,那些试图推翻默顿命题的史学家们从未明白这一点:他们竭力搜集的十七世纪科学家并非有意识地是由宗教的或者功利主义的因素所激发的证据是不能驳倒默顿的。那些史学家也没有理解默顿如何地判断令人费解的动机状态。此外,这程序同样也是帕累托派的。默顿认为帕累托保证了这样一种结论,即人类语言中用来说明行为的不变因素(剩余物)令人信服地“展示出根深蒂固的、有效的情感存在”。“简言之,”默顿说,“可以认为这些不变因素为行为提供了动机,而那些可变因素(衍生物)不过是事后的证明。”借助一个可以评估“辩护”出现频率的总程序,或许能够完成对真正的激发状态的确认。默顿承认,即使这样,“在实践中,两者(残余物和衍生物)有时也是很难区别的。”(25) 如果从这点上人们普遍地误解默顿,有部分原因是由于现代读者对帕累托体系缺乏了解,还有部分原因是默顿关于激发精神状态和不变言语因素之间模糊的帕累托式等同,这种不变言语因素被看作是引起它们的精神状态的表述,被当成是这些状态的一种原因,还被当成是认识这些状态的方法和手段。

默顿关于“相互依赖”、精神状态和言语、非言语行为之间持续互动作用这样的帕累托式语言,超越了与“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框架相关联的广为熟悉的社会学词语。默顿在1938年后来又在1970年,坚持表明他的取向既不是唯心主义的也不是唯物主义的。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一书中,默顿间接涉及到唯物主义观点,认为观念在社会活动中不能被看作是原因的施动者。他的折衷的帕累托方案是要保存通常称之为唯物主义的那些要素,并将它们与通常称之为唯心主义的那些要素融合起来。因此,默顿说:

意识形态很少导致行为,并且意识形态和行为都毋宁是激发行为的一般情感和价值的产物,这也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假说。但这些观念由于两个原因而不可忽视。它们为探测激发行为的基本价值提供线索,这样的标志是不能忽视的。在把行为导向特定轨道方面,观念的角色甚至更为重要。正是主导性的观念系统决定着在都同样与基本情感相一致的行为选择模式之间进行选择。离开这样的引导和指示,在价值体系的限度中,非逻辑行为将会变成任意行为。(26)

1970年,默顿曾非常欣赏他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锡拉岩礁(Scylla)和卡律布迪斯旋涡(Charybdis)之间驾驭其解释之舟的那种富有朝气的技巧,尽管没有说明他这一技巧的折衷的帕累托基础。“众所周知”,默顿讥讽说,“‘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解释永远是背道而驰的,被宣判为永无休止的矛盾和思想上的冲突。尽管如此,每一个人都应该从思想史中了解的事情常常证明根本不是这样的。”默顿谴责“在粗俗的马克思主义和同样粗俗的纯粹主义之间的那种虚假选择。”(27)

确实有一种广为流传、广为接受的观点,认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正是处于相对的位置,并且认为像折衷主义要求的那样,使一方要素与另一方要素相融合是不可能的。如果现时的读者把默顿的文本归为这一个或那一个传统,那他们的立场就与默顿时候的人以及默顿的著作得以产生的那种环境没什么区别了。默顿在哈佛的社会学老师索鲁金(Pitirim Sorokin)就一直认为默顿“屈从于马克思·韦伯的理论,忽视了其弱点”,并且“默顿给出了大量的经验事实,但是却未加批判地运用不恰当的韦伯理论来解释这些经验事实。”(28) 索鲁金指出了他所认为的默顿功能说明的因果模糊性和目的论特征。(29)

越仔细地研读默顿的1938年文本,我们就越会惊奇地发现这部著作已引起了强烈的、极端的反对。如上所述,默顿在表示他的论据时是极为谨慎的,用词颇为严谨。当然,帕累托的社会学语言在今天的学术界已经鲜为人知,默顿不想对于帕累托观念进行说明和拓展,这使得当代读者不能够轻松地把握帕累托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要素。由于这些原因,默顿曾在1970年委婉加以反对的“快速阅读”就只能导致对方法论的折衷主义和明智无法进行赞赏。(30) 然而,折衷主义和明智是有代价的。如果人们为了避免清晰的错误而过分地努力,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认为是一点也不清晰了。学术界也许应该谴责“快速阅读”,但它太普遍了,而且如果读者在读完文本之前,他们的脑海中就已经形成了其“射击的靶子”,那么就更是这样。

如果想恰当地理解默顿命题,人们就不得不认真地对待一系列的告诫、警示和限制,但正如我已经试图展示的那样,其数量之大真是太令人生畏了。默顿命题不是唯物主义的,也非唯心主义的命题;它部分属于心理学,部分是社会建构论的,它特别针对17世纪的英格兰,但也并非全部都是;它关注科学研究的动力学,但却不涉及其知识内容和方法;它认为社会行为的原因也是社会行为的结果。它给出了一种显然自相矛盾的结论。50年来,历史学家之所以一直热衷于研究默顿命题,恰恰是由于默顿命题被普遍地误言了。

我们可以笨拙地说,默顿命题的遗产既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鉴于学术界某种不讲情理的倾向,失败总是要比成功更为引人注目。然而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科学史家主张,宗教力量完全不利于自然科学或者大体上对自然科学不利。在默顿写作他的论文时,情况则不是这样的,我们应该感谢默顿(以及其他1930年代的史学家们)建立了一种科学与宗教之间的积极联系,建立了一个用于探究宗教和科学关系的经验研究方案。同样,现在也没有一个史学家认为科学活动的主题和动力(它的兴趣焦点)不受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影响。(31) 当默顿写作他的论文的时候,这也不是普遍的观点,尤其是在马克思主义之外的派别中。如果科学史学家一直不情愿因默顿的这些贡献而给予他全部的荣誉,这可能是因为这一学科(思想史的和与境主义的,理性建构的和社会建构的)的焦点一直是知识和方法,而默顿则把它们视作是一个黑箱。(32)

然而,有关默顿命题仍有很重要的历史工作要做。有关这一命题的某种内容以及该命题所体现的一般方向都是不应当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的。默顿在1970年确立了“一条作为全书之基础的基本假定。科学的实质性持续发展仅发生在某些能为这种发展提供文化和物质条件的社会中。”(33) 引发默顿1930年代工作的是这样一种问题,即,在有关文化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背景问题上,接受宏观社会学理论活动的旨趣、重要性和合法性。我们终究是如何地栖息于近现代科学世界中的?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和大规模的文化变革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在默顿文本的脚注中随处可见一些勇于提出伟大思想的大人物,这些人是不畏惧与这些问题搏斗的博学学者,是属于一种敢于承担责任的学术文化的博学学者。他们是赫森、帕累托、索鲁金、韦伯、弗兰茨·搏克瑙(Franz Borkenau)、R.H.托尼(R.H.Tawney)以及恩斯特·特尔慈(Ernst Troeltsh)。他们的兴趣现在何处?在科学史中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在何处被谈起?在科学史中专业主义已经成了一种胆怯甚至是琐碎。如果想恢复我们的学者气质,我们最好去探索曾促成默顿命题的学术界的那种资源和倾向,即那种“兴趣焦点”。

注释:

①默顿对“粗俗唯物主义”的否定,见罗伯特·金·默顿的《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与经济》,载于默顿著《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修订版(New York:Free Press,1957),pp.607-627.尤见p.607(首次发表在《科学与社会》,1939,3:3-27)。默顿在他的1938年文本中自由使用了鲍里斯·赫森(Boris Hessen)的经验发现,但是他的学说却与赫森的唯物主义观点保持了距离。参见罗伯特·金·默顿著《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在Osiris上首次发表,1938,4:360-632)(New York:Howard Fertig/Harper Torchbooks,1970),pp.142.n.24,206-207.206 n.8.

②默顿《科学、技术》p.75;默顿《清教主义、虔信主义与科学》,载于默顿著《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pp.574-606,on p.579(1936年首次在“社会学评论”上发表,28:1-30);以及默顿《科学、技术》pp.48,50。

③这些以及类似的表述见默顿《科学、技术》,pp.27-28,73,75,80,137,157,197;以及默顿的《清教主义、虔信主义》,p.574。

④默顿《科学、技术》,p.208

⑤默顿《清教主义、虔信主义》pp.574-575;及默顿《科学、技术》p.136。这儿自由的使用各种“因素”角色与默顿后来否认他信奉“‘因素’教条”如何相关还不清楚:默顿“1970年前言”,前引书pp.vii-xxxii,on p.x。

⑥默顿《科学、技术》,pp.198;xviii,xxix(“1970年前言”);238。

⑦默顿《科学、技术》pp.199-200(引自乔治·萨顿的《数学史研究》[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Press,1936].pp.15-16);以及默顿“1970年前言”,p.x,在那里他警告说,他的研究并没有假定“发生在这个时期的社会体制领域之间的交替变化的情况同样会发生在其他的文化和其他的时期。”

⑧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cit.n.1).p.5。默顿小心避开禁欲清教主义的文化原因这个更加“深入的问题”,这个问题恰好代表了他的老师皮蒂里姆·索洛金(Pitirim Sorokin)在社会与文化动力学方面的工作:默顿著《科学、技术》,p.136。

⑨默顿《清教主义、虔信主义》(cit.n.2),pp.583,602,605;以及默顿《科学、技术》pp.119-136,不过在那里没有讨论这种“一致性”的基础。

⑩盖里·亚伯拉罕《误解默顿命题;历史学与社会学间的分界争论》Isis,1983,74:368-387,on pp.373-374。亚伯拉罕的文章很好的诊断出默顿与历史学家之间理解出现障碍的一些原因。我在何种程度上赞同他的观点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与他有分歧应该是清楚的。

(11)默顿《科学、技术》,p.100。

(12)显然,在默顿的著作中可以替换的或可以等同的表达包括“价值态度”、“基本价值”、“主导观念”等等;比如,默顿的《清教主义、虔信主义》pp.574,577;以及默顿《科学、技术》,p79.“情感”语言在默顿1936年的《清教主义、虔信主义》中没有出现,然而在他的1938年论文中却比比皆是,这一点或许值得注意。

(13)默顿《科学、技术》,pp.80,111,115;对“情感”的其他使用见,pp.58,60,75-76,79。

(14)前引书,pp.55-56。

(15)代表作是维弗烈度·帕累托的《一般社会学论集》,4vols.bound as 2,Andrew Bongiorno和Arthur Livingston合译(New York Dover,1963)(1916年在意大利首次出版)。

(16)乔治,霍曼斯(George C.Homans)和Charles P.Curtis,Jr,《认识帕累托及其社会学》(New York:Konpf,1934),pp.78-81,88-89;以及帕累托《论集》,Vol.I,pp.88-94.在埃米尔·迪尔凯姆的社会学中情感也是被技术性地运用的;参见迪尔凯姆《作品选》,Anthony Giddens编辑并翻译(Cambridge:Cambridge Univ,Press,1972),p.219。然而,尽管默顿在1934年写了一篇关于迪尔凯姆的《社会中的劳动分工》的评论,但在他的《科学、技术》中只有一次间接提到了迪尔凯姆(p.60n.10)。至于帕累托和迪尔凯姆的对立,见霍曼斯和Curtis著《认识帕累托》,pp.90-92.

(17)巴巴拉·海(Barbarrar S.Heyl)《哈佛‘帕累托派’》一文载于《行为科学史刊》,1968,4:316-334,on p.317.关于默顿参加帕累托研讨班,见罗伯特·金·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散忆》载于《欧洲科学社会学》,默顿和Jerry Gaston编(Carbondale:Southern Illionois Univ.Press,1977),pp.3-141,on p.120 n.32。默顿熟知欧洲社会学观点,一般见科塞(Levis A.Coser)的《默顿对欧洲社会学传统的运用》,载于《社会结构观:纪念罗伯特金·默顿文集》,科塞编(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5),pp.85-100.科塞声称,迪尔凯姆是默顿“有意选择的角色模型”(pp.88-89),而且资料显示,默顿承认迪尔凯姆、韦伯和西美尔(Georg Simmel)(pp.96-96)对他的早期工作的影响。这儿没有提到帕累托。

(18)关于霍曼斯见George Caspar Homans著《情感与活动:社会科学文丛》(London:Routledge&Kegan Paul,1962),p.4;关于帕累托和法西斯主义见霍曼斯和Curtis著,《认识帕累托》(cit.n.16),p.9:“确实,《一般社会学》对很多法西斯主义者来讲已经变成了关于政府的论集……但是事实上,帕累托在行为和语言上坚持了他作为一个科学家的独立性…尽管他赞同一些法西斯主义的做法,他仍然公开谴责了其他的做法,特别是任何限制学术自由的做法。”默顿致力于自由民主与他捍卫科学之间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参见David A.Hollinger的“捍卫民主与罗伯特·金·默顿对科学之精神气质的表述”载于《知识与社会》,1983,4:1-15。

(19)Timothy Raison编,《社会科学之父》(Harmondsworth,Middlesex:Penguin,1969),pp.113,118;以及霍曼斯和Curtis的《认识帕累托》,p.241。

(20)默顿《科学、技术》(cit.n.1)pp.81-82,101,107,136。在pp.60 n.10,91,n.30,106 n.62,111 n.73,226和n.51都明确地提到了帕累托。

(21)前引书,pp.79,101-110;默顿《清教主义、虔信主义》(cit.n.2),p.597;以及默顿的“有目的社会行为始料未及的后果”,载于《美国社会学评论》,1936,1:894-904。

(22)默顿《科学、技术》pp.104-105(又见p.63),56;也可见默顿的此观点:诸如布道一类的言语表达可以强化“那时的主导情感”(p.60)。

(23)前引书,p.83。

(24)同上书,pp.81-82,91,和n.30.cf,然而在p.110默顿坚持认为,新教伦理代表了“许多17世纪杰出科学家的有意识的动机”,Abraham的“误解默顿命题”(引n.10,PP.371-372)也声称识别出默顿关于动机分析的“含糊性”。默顿将这种心理学的说明描述为“辩护性”假说的独立性:《科学、技术》p.81,我必须承认在《科学史词典》(W.F.Bynum,E.J.Browne,Roy Porter编辑,伦敦:Macminlan,1981,p262.)中,我对“默顿命题”的简明摘要,是试图对其进行建设性的简化。鉴于篇幅的有限,我选择性地强调默顿命题的社会建构方面,忽略不讲其心理学方面。除了纯实效的原因,我所强调的这些因素也正是史学家们所不知道的。

(25)默顿《科学、技术》p.91和n.30;又,默顿《清教主义、虔信主义》(引n.2)pp.603-604。当然,默顿没有通过统计的方法来达到这一点;在清教徒的说法中,不变因素是根据印象来加以确认的。在《清教主义、虔信主义》一文的后记中,关于清教徒价值是否是不同于理性化的动机这一问题,默顿给出了更确定的检验:“在行为与这些理由完全一致,而利己的世俗奖励又很少,甚至根本看不到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这种检验(p.604)。波义耳的行为就被作为这样的一条证据,参见James R.Jacob,《罗伯特·波意耳和英国革命:对社会和文化变革的研究》(纽约:Burt Franklin,1977)。

(26)默顿《科学、技术》p.91(原著中强调);又见,默顿《清教主义、虔信主义》p.604。

(27)默顿的“1970年序言”(引n.5)p.xix,xiii。

(28)索鲁金《社会、文化和个性:他们的结构和动力:一般社会学系统》(纽约:Harper,1947),p.657n;又见索鲁金,《当代社会学理论》(纽约:Harper & Row,1966),p.456n。索鲁金拒绝承认唯物的马克思主义和唯心的韦伯主义是站得住脚的文化变革理论。

(29)索鲁金《社会学理论》,pp.447,750:“默顿理论的一个极其显著的特点就是相互矛盾”(同上,p.447.n.7)。对于默顿而言,他则指责其老师的“发散主义”、相对主义的过错,以及忽视了“实存的”因素的作用:罗伯特·金·默顿和Bernard Barber,“索鲁金的科学社会学表达”,载《P.索鲁金评论》,Philip I.Allen编辑(Durham,N.C.:Duke Univ.Press,1963),pp.332-368,特别是pp.334,343,357-361。(索鲁金对帕累托的工作没有给予很高的评价。)

(30)默顿“1970年序言”(引自n.5),p.xviii。

(31)历史学的少许尝试之一就是,试图应用、发展默顿的学说来建设性地研究“兴趣焦点”,参见Steven Shapin,“十八世纪爱丁堡的科学观众”,《科学史》1974,12:95-121,特别是pp.104-110.

(32)几乎不需要说,在17世纪找出一种称为“现代科学”的东西,对此,今天的历史学家们不会像默顿那样舒服。一方面,史学家们要辨别在那一背景下的不同版本的科学,另一方面,他们要考虑十七世纪的任一版本的科学是否能等同于现代的信念和实践。

(33)默顿“1970年序言”(cit.n.5),p.x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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