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客体的潜意识与自我的潜意识_潜意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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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哲学对于精神的研究,仅仅局限在人们自觉的意识这个层面上。弗洛伊德在意识的背后,又进一步揭示出了潜意识这个人们通常自觉不到的层面,这是他的伟大贡献。但是,弗洛伊德并未弄清潜意识与意识的关系,潜意识与本能的关系,而他的潜意识概念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笼统的。其实,在人的整个精神大系统中,潜意识同意识一样,都是整体结构中的一个子系统。而潜意识子系统同样也有自己的结构。本文所要考察的对象潜意识与自我潜意识,就是潜意识内在结构中的两个层次或两个方面。

一、对象潜意识的三个来源和三种成分

弗洛伊德在讨论潜意识的时候,常常把潜意识同人的本能纠缠在一起,并且总是强调潜意识的被压抑,而把“被压抑”作为其本质的特点。其实,本能是生物性的生理性的功能,并不属于社会性的精神范畴。而潜意识可能受压抑,并不一定受压抑,是否被压抑并不是潜意识之为潜意识的本质所在。我们根据中国传统哲学的观念,认为潜意识就是“神蛰”、“神潜”,(注:“神蛰”出自朱熹《答陈安卿》、“神潜”出自王夫之《张子正蒙·动物篇》。参看拙作《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81-185页。)即在意识阈限之下所潜伏着的那种精神状态、精神活动与精神现象。而它的本质特征相对于意识的“有志”和“有主”,则为“无志”和“无主”。(注:参看拙作《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第174-177页。)意识有自我意志支配、有自我意识控制,潜意识则没有自我意志支配、没有自我意识控制。因而意识是自觉的,潜意识是不自觉的。

然而,潜意识尽管是潜伏的,尽管是“无志”、“无主”而不自觉,它确实存在着、它确实是主体的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因而,正象意识活动中有对象与自我之分一样,潜意识活动中也有对象与自我之分。只是前者为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后者则为对象潜意识与自我潜意识。

所谓对象潜意识,就是主体自我关于对象的潜意识。任何人的任何潜意识活动,也总要把某些事物、现象作为自己的对象。尽管主体自我对此不自觉,人们从梦中潜意识的活动还是可以间接体验的。对象潜意识的内容,也就是主体潜意识活动的各种对象,或主体各种潜意识活动的对象。由于对象潜意识总是对主体自我而言,它总是离不开自我潜意识。没有自我潜意识,也无所谓对象潜意识。

根据我们的研究,一般说来,对象潜意识有三个来源:

首先是伴随意识活动,而被无意识地摄入头脑的那些对象。

意识活动总有一个自我意识所控制的注意中心。凡在注意中心圈内的对象都会被意识所摄入。与此同时,在注意圈外还有很多对象,它们同样作用着主体。因而它们虽然未被意识所摄入,却有可能被潜意识不自觉地摄入。当代英国哲学家波兰尼(M·polanyi)曾把人对事物、对象的觉察分为两种,一种是“集中的觉察”,一种是“附带的觉察”。(注:参看《波兰尼及其个体知识》,见《现代外国哲学》第5集。)当你专心欣赏一幅名画时,这是“集中的觉察”,注意力集中;一个姑娘擦身而过,没有留神,则是“附带的觉察”。很显然,前者是有意识的,后者是无意识的,可是,当时虽然没有在意,后来却出现在你的梦中,说明她的形象已被摄入你的潜意识。儒家经典《大学》中有一段话:“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然只要主体当时确实视过、听过、食过,尽管不在注意中心,尽管主体不自觉,有关印象总会这样那样在梦中再现、重现。这种来源的机制,就是现代心理学所谓无意识注意和无意识记忆。每个人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经常都可以发现和体验到。

其次是原先曾经意识过,而后进入潜意识的那些对象。

对象进入潜意识的途径很多,有记忆、有习惯、还有遗忘、也有压抑等。儿时的经历和接触过的那些事物,那些曾经强烈刺激和震撼心灵的事物,一般在头脑中记忆牢固,有很深的印象,经常出现在梦中。有些活动经过反复学习,而达到高度熟练和高度自动化以后,便不需要用意识来控制。比如,打字机或钢琴的键盘,最初都要有意识的记忆,并要经过强化和训练,一旦十分熟练和成为习惯以后,注意文稿和琴谱是有意识的,而键盘和手指动作则基本上是一种潜意识地操作。《庄子》书中描述,一个人“蹈水有道”,他可以随旋涡潜沉水下,又随涌流浮出水面,而自己却说“不知所以然”。一个人用手指画圆就如同圆规画的一样圆,而他的手指并“不以心稽(量度)”。(注:参看《庄子·达生》。)这也都是由于习惯和高度自动化,而进入潜意识状态。那么上述字盘、键盘、水流、圆形之类也都成了对象潜意识的内容。有些事情由于时间太久早已忘得一干二净、费尽力气也想不起来,可是却在梦中出现,说明它一直还储存在潜意识中。精神病患者那被压抑的观念,原来都是主体意识过的,后来由于被压抑,自我才无意识。但仍潜伏在潜意识中,通过催眠、暗示及精神分析可以重现的。

最后是潜意识自我想象、幻想所建构的那些对象。

我们在梦中常常可以看到一些从未经历的、从未见闻过的幻境、幻象,就属于这类对象潜意识。原始艺术和原始宗教中许多奇异的形象和情节,大多来自这种材料。在有些精神病人的头脑中,充满了这类潜意识的幻象,他们的行为也为这类潜意识幻象所支配。有些发现、发明和创造,有时也来自这些材料的启示。化学家凯库勒曾记述:他梦见一个个原子象蛇一样绕圈子,忽然一条蛇咬住自己的尾巴,团团转。醒后即悟到苯分子的近似环状的六角形的结构。(注:参看拙作《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第303页。)有人问印第安人,他们那些奇异的装饰图案是怎样设计出来的,回答是“梦中的设计”。许多地区的印第安人都是这样说。(注:博阿斯:《原始艺术》,转引自朱狄《原始文化》,三联书店1988年,第116页。)

由此看出对象潜意识的成分,有些是现实的,有些是不现实的。它们实际上也是交织在一起,并无绝对的界限。而只要它们被潜意识所把握,便被潜意识自我储存下来。所以,它们既是潜意识活动的对象,又是潜意识的材料库。

二、自我潜意识的三个层次和三重含义

所谓自我潜意识,就是主体关于自我的潜意识。具体地说,即人们对于自己作为主体存在与活动的一种不自觉的体验和一种不自觉的把握。正象在对象意识中蕴含着自我意识一样,在对象潜意识中也蕴含着自我潜意识。在做梦和其他潜意识的活动中,对象是潜意识的对象,自我也是潜意识的自我。但自我仍然和对象联系在一起。我因梦见老虎而害怕,又因梦见情人而高兴。“害怕”和“高兴”在这里,是我在非清醒状态下对一种虚象、幻象的一种体验,因而是不自觉的。但我确实体验到“我”看见、“我”害怕或“我”高兴。就是说,自我仍然存在着,只不过是潜意识状态下的自我。在潜意识状态下,自我要把握自我,同样要把自我对象化。但潜意识状态下的自我,一般不可能“反思”,而只能“反观”或“反省”。当然是一种不自觉的“反观”或“反省”。我在梦中不但看到老虎向我扑来,而且觉得自己好象临场旁观。甚至还会想到我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得罪了老虎。这中间就有潜意识的“反观”或“反省”。潜意识之所以不能“反思”,是因为没有一个集中的强有力的自我中心,自我不可能按照逻辑规范和程序自己控制自己。

关于自我潜意识的存在,人在梦中的体验最典型、最生动。然而,在伴随意识活动的潜意识活动中,不但有对象潜意识,同样也有自我潜意识。不然,潜意识的对象及其有关信息,怎么能被主体自我所摄取、怎么能进入主体的潜意识。另外,在自我意识活动的间隙中,自我潜意识也会突然冒出来。《荀子·解蔽》中曾讲到“心卧则梦,偷则自行”,“偷”指注意不集中,即俗话所谓“走神”;“自行”指思绪自己活动,不受自我意识控制,其具体表现就是胡思乱想,而无意识地胡思乱想就是潜意识的暴露。然而,“自行”有谁自行,胡思乱想是谁胡思乱想,显然不是自我意识,只能是自我潜意识。弗洛伊德曾注意到,人在清醒状态有时也会出现一些无意识的过失、口误和遗忘。他有一本《日常生活中的心理分析》,专门讨论这种现象。例如,一个人本来呼唤自己妻子的名字,却叫出了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非常尴尬。其实,这也是自我意识“走神”,而自我潜意识想着另外一个女人。又如,正在同别人谈话,突然不知怎么忘记了,只好问对方“我刚才讲到哪里”,这也是自我潜意识冒出来、自我潜意识想着别的事情。如此等等。

关于自我意识,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已经作过一些研究。关于自我潜意识,则是我们刚刚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如果同自我意识相对照,一个是十分明确的,一个则是极其模糊的。但无论多么模糊,自我潜意识的确是存在的。作为潜意识子系统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面,自我潜意识同样也有自己的结构和层次:

甲、自我存在潜意识

自我潜意识既然是主体自我对自我的潜意识,首先必定是对自我存在的潜意识,然后才是对自我其他方面的潜意识。尽管主体自我对其潜意识的活动并不自觉,然对其中自我的存在总有一种心理体验。最典型的莫过于梦,而梦中人皆知道自己的存在。一位近代法国学者这样描述:“你在梦中,你指挥,你号令,人家服从你;你或者不满,或者满意;你遭遇矛盾,你遇到障碍;你激动,你爱,你恨,你咒骂;你来你去……。”(注:狄德罗:《达朗贝的梦》,《狄德罗哲学选集》中文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87页。)当然,在这些体验中,同样有自我对自我的反观或自我对自我的反省,但“自我”并未意识到他在反观、反省。梦中的自我,根本不会做出“我就是我”和“我不是非我”一类的判断。有时候梦中这种自我存在潜意识和清醒时的自我存在意识简直没有区别,实际上这里至少有两条原则性的界限:

第一、自我存在是实在的还是虚幻的。人在清醒状态下,自我存在意识是以现实的自我为主体。而人在梦中的自我存在潜意识,则指向梦中自我体验的那个虚幻的主体。一个叫法瓦的儿童,梦见他站在房间的地板上看见一个魔鬼。法瓦说:“他”,是梦中站在地板上的“他”,而不是当时实际在床上睡眠的“他”。(注:皮亚杰:《儿童的世界概念》,纽约1929年版,第110-111页。)其实,我们每个人在梦中体验到的“我”,都是梦中视、听、思考、喜怒活动中的“我”,而非当时睡眠的现实的“我”。

第二、自我存在是不是保持同一性和连续性。在自我意识中,自我存在具有一种恒常的同一性和连续性。在自我潜意识中,自我存在则不然。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周曾经说,他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不知是庄周梦蝴蝶还是蝴蝶梦庄周。(注:《庄子·齐物论》。)此梦可能是庄周虚构的,但此类梦的确是存在的。奥地利哲学家马赫根据他的体验曾讲到:“在梦中,自我可能异常模糊,变成两个人,或完全不在场。”(注:见《感觉的分析》中文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3页。)“变成两个人”,即一会儿自己是主体,一会儿又象别人是主体。“完全不在场”不可能。那样的话,其梦就不成其自己的梦。所谓“不在场”,实际是指站在局外旁观。我们认为,美国心理学家布恩和埃克斯特兰德的描述比较全面:“一个人的同一性的感觉在梦中变化较大。梦者在梦中可以是他正常的自我,也可以觉得自己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物,或者是他自己的变形,在许多方面有变化。有时,梦者在梦里可能根本没有同一性,只不过是‘局外的’观察者看梦而已。”(注:见《心理学原理和应用》中文本,知识出版社1985年,第369-370页。)人们从这里可以看到,由于梦中的自我不能稳定的保持其同一性和连续性,自我和非我的界限实际是很模糊的,至少是不稳定的。

乙、自我无主潜意识

自我潜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区别,不但表现在“自我存在”的自觉不自觉,更表现在自我能否作为精神心理活动的主宰。自我意识有一种自我主宰的意识,自我作主、有意识地自己控制自己的意识活动。自我潜意识则相反。它没有自我主宰潜意识,所有的却是自我无主潜意识。即自我不是有意识地去作主宰,一般也不能有意识地作主宰。换句话说,自我不能控制自己潜意识的活动。我们前面曾讲到潜意识“无志”、“无主”。“无志”是自我“无志”,“无主”是自我无主。主要是就自我潜意识而言。自我“无志”和“无主”的原因,是因为自我存在不能稳定地、恒久地保持自己的同一性和连续性,因而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自我中心。即使勉强形成一个自我中心,心理能量极弱,也无能为力。我们曾经把自我主宰意识比作一个极有作为的国王,那么,自我无主潜意识可以比作一个徒有虚名、不问国事的国王。一位近代西方学者杜加斯认为,梦中的心灵活动是一种“无政府状态”。(注:转引自《释梦》中文本《梦的释义》,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0页。)弗洛伊德曾提出:自我“控制能力”在“睡眠时瘫痪了”。(注:转引自《释梦》中文本《梦的解析》,志文出版社1973年,第462页。)他所描述的也是同一现象和事实。人们经常都会有这样的体验,人在梦中思绪混乱,好象失去理智。例如,一条狗会向我们讲话或诵诗,一个死人正走向坟墓,树木会走动,水竟然从下往上流,水面上还浮着一块石头……。任何人在清醒时都会认为这些现象十分荒谬,然梦中的自我则可能漠然置之,并不觉得困惑或感到惊奇,也不对这些虚象、幻象进行纠正。同样对于种种善恶行为和美丑形象,人们好象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而不作选择。古罗马的奥古斯丁曾非常恼火,我们清醒时所能遏止(“自我控制”)的那些私欲邪念,为什么在梦中沓来纷现,一古脑地都出来,理智(“自我”)那时到底哪里去了,为什么听之任之。(注:见奥古斯丁《忏悔录》,转引自钱钟书《管锥编》第二册,中华书局1979年,第492页。)

在潜意识状态下,由于自我无主,自我不能控制自我,自我不能支配自我。因此自我潜意识比自我意识具有更大的精神自由。自我意识常常要面对客观现实,自我潜意识则一般已经离开现实,因此它一般也不受客观对象、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直接限制。这样,自我潜意识,无论在客观上和主观上,几乎没有任何障碍。尤其在梦中,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形象,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对象,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和变化。凡是接触过原始文化的人都会发现,一些图腾、神偶的形象,一些神话、传说的情节,其怪异和离奇是文明人根本不可想象的。若要问他们那种特别的想象力从那里来,必须联想到潜意识活动的极大自由,超常自由。原始人的意识水平和自我意识水平都是很低的,这一切实际上都是潜意识的自我创造,包括梦象、梦境提供的许多资料。不过,即使是自我潜意识的精神自由,也不是绝对的。且不说客观现实和意识活动对整个潜意识子系统的制约。就是在潜意识子系统的内部,一方面它要受到对象潜意识的制约,不能超越对象潜意识所提供的对象材料;另一方面它又要受到本身活动能力的限制,诸如联想的能力、想象的能力、类化能力、整合能力、建构能力等等,不但有个体差异,也有时代差异。有些哲学家无限制地夸大这种精神自由,把它绝对化,那是不合事实、没有道理的。

无论人们承认不承认,自我无主潜意识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心理事实。由于它最集中地体现了自我潜意识,以至整个潜意识子系统的特征,它的地位和作用也比自我存在潜意识要重要得多。我们只有从此出发,才能真正理解潜意识子系统为什么没有一个明显的强有力的自我中心,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潜意识的思想与行为。才能真正理解自我潜意识为什么对真假、是非、善恶、美丑缺少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评价、自我监督的能力。

丙、自我无为潜意识

自我无为潜意识同自我无主潜意识直接相联系。自我无主潜意识如果面向对象,处理与对象的关系,它便转化为自我无为潜意识。如果说自我有为意识突出了自我意识和整个意识的能动性,那么自我无为潜意识所表现的则是自我潜意识和整个潜意识的非能动性。这种非能动性的根源与对象潜意识无关,而是来自自我潜意识,尤其是自我无为潜意识。

自我潜意识在伴随意识活动时,也面对现实的对象,并同自我意识一起从事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自我意识有目的或有目标,并通过意志控制主体的行动,为实现其目的或目标而努力,其结果必会引起某种自然变化或社会作用。并且自我意识非常关心其结果与其目的、目标是否一致。然自我潜意识则不然,它也有一种意向,却没有自觉的目的或目标;它也活动着,却没有有意识地去影响客体;它也会产生一定的结果或变化,却一点不关心它是否留下什么印记,是一种什么样的印记。比方,你在专心致志做某件工作时,就自我意识而言,目的或目标都很明确,但周围的一切却在注意中心之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你的自我潜意识并未立下什么目的或目标,视而无心,听而无心,是不是留下什么印象,既不知道,也不关心。在这种情况下,自我意识和自我潜意识是同时存在、同时活动的。但一个是自觉的、有为的,一个是不自觉的、无为的。

当自我潜意识单独活动时,它所面对的不再是现实对象,而是对象的潜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潜意识的自我无为更清楚,而最典型者则莫过于梦。人在做梦的时候,事先是没有什么明确目的或目标的。在黄梁梦中的那个卢生,虽然也整天想到荣华富贵,可是当他倒在客栈的床上时,他并不知道他就会做一个升官发财、娶妻荫子的美梦。在梦中,梦者一般也不会有意识地控制梦的情节发展。最后的结果是,梦者在梦中并不在意,就象脱了缰的马,跑到哪里是那里。梦境的情节会影响梦者的心情或情绪,有时也会影响到意识活动。但绝不会在现实对象、现实世界直接打上自己的印记。

“有为”和“无为”,这是我们从中国道家哲学里借用的一对概念。不过要注意,道家的“无为”并不属于潜意识。《老子》曰:“圣人处无为之事。”(注:见《老子》通行本,第2章。)这是说,圣人要坚持以无为的态度,由此去做各种事情。又曰:“为无为,事无事。”(注:见《老子》通行本,第63章。)第一个“为”字和第一个“事”字的意义,都是自觉的,有意识的。因此,道家实际所讲的,是一种“无为意识”和“无为意识”所指导的行为。不过,道家又用“任自然”来解释“无为”。如果从思想到行为,把“无为”坚持到底,一切都听任自然而然,那也可以由意识领域而进入潜意识的境界。另外,“无为”是就出发点而言,“无为”也会产生一定的结果,“无为”也有自己特殊的功能。例如,梦的“无为”就可以使人的精神张力最大限度地松弛下来。并有助于在意识中原来互相纠缠的各种思想、观念、感情、欲望自然而然地得到梳理、调节。弗洛伊德认为,梦中自我“放弃对思想流向的主动引导”,并不使精神生活变得漫无目标。(注:转引自《释梦》中文本《梦的解析》,志文出版社1973年,第494页。)只是这个目标不是通过自我有主、有为实现的,而是通过自我无主、无为实现的。所以,潜意识的自我无为看起来是消极的,实际上它也有自己积极的一面。当然,这种积极性,主要是就潜意识而言,不能无限夸大。如果无条件地把自我无为从潜意识领域而移置到意识领域,那人类将会丧失其自觉的能动性。

自我潜意识的三个层次,无疑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它们的含义、作用和功能的确是不同的。自我存在潜意识,只是在晚上睡眠中和意识间隙中维系主体的精神生命。而潜意识的运作,则是通过自我无主潜意识和自我无为潜意识来实现的。

三、关于弗洛伊德的“本我”概念

弗洛伊德没有划分对象潜意识和自我潜意识,但我们讨论自我潜意识,人们会很自然地联想到弗洛伊德的“本我”概念。我们必须明确提出,这是两个具有原则区别的概念。

“本我”音译“伊德”(Id),拉丁文原义是“它”。(注:洛斯奈:《精神分析入门》中文本,百花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24页。)弗洛伊德对“本我”的规定是这样:“我们把那些最原始的心理区域或心理媒介命名为‘本我’。它包含一切遗传的、一切与生俱来的、一切在性格中固定的东西——因为最主要的就是各种本能,它们来源于肉体组织。并首先在这里(‘本我’中)以我们所不知道的形式获得心理表现。”(注:见《精神分析纲要》,1939年英文标准版第23卷,第145页。)很明显,弗洛伊德所谓“本我”完全是一种先天的、生物性的本能。而我们认为,即使是潜意识中的自我,也是一种超越本能而后天的、社会性的精神存在。

当然,谁也不能否认人有本能的存在。但问题是,本能作为一种固定不变的活动模式,根本没有主体性。换句话说,在本能中根本没有“自我”的存在。就连蜘蛛、青蛙这些低级动物也有本能,难道它们也有一种“本能的自我”吗?人的本能虽然比一般动物要高级得多、复杂得多。但其作用仍然属于肉体的生理功能,本身并不属于精神。只有当它们被人的意识或潜意识体验到了以后,才能成为人的精神心理的内容。就拿性本能来说吧。人的性本能即使在梦中,也被社会化了。不但性活动的对象、环境、方式等等,就连性活动的主体也必是具有一定社会身份的。

弗洛伊德认为“本我”奉行“快乐”原则,千方百计地“追求欲望的满足”。而它的欲望完全是非理性的,根本不顾及社会的道德观念与道德规范。然而,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梦境、梦象去检验,自我潜意识在梦中是否总是奉行“快乐”的原则。弗洛伊德《释梦》中第一个梦例,是他关于女病人伊玛的梦。他分析的结论是:“伊玛之所以今日活受罪,并不是我的错,而应当归咎于奥图。”这个结论和“快乐”原则有什么联系呢?化学家凯库勒梦见许多原子象蛇一样跳舞,一条蛇团团转。这是他千思不解的苯分子的结构式在梦中的显现,哪里有什么“本能”的欲望和“快乐”的原则。即使是性梦,梦中的自我也并非完全无理性和无所顾及。而性梦本身也并非总是快乐的,有喜爱的对象、也有讨厌的对象;有男女合欢,也有分手、失恋的孤单;有时也会受到惩罚。

更重要的是,“本我”如果总是“追求”本能欲望的满足,甚至采取伪装、化装以逃避自我意识的“检查”,那就不是“自我无主”、“自我无为”,而是“自我有主”、“自我有为”了。试问,这种“本我”同自我意识还有什么区别呢?“本我”还能归潜意识的范畴吗?

总之,当弗洛伊德把“本我”归结为本能时,“本我”就丧失了主体性,而不可能是自我潜意识。而当他突出“本我”对“快乐”的追求时,“本我”又变得有意识了,亦不可能是作为自我潜意识。我们的结论是,自我潜意识是存在的,所谓“本我”则是杜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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