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诗歌风格辨析及其诗学理论意义_诗歌论文

析王夫之对诗与其他文体的界分及其诗学理论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诗学论文,文体论文,意义论文,理论论文,与其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 (2000)02-0047-07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古代诗学发展史上,文体问题一直是一个倍受关注的理论问题,而对诗与其他文体关系的认识的变化,则往往反映出诗人和诗学理论家的审美意识及文学观念的嬗变。明清之际的王夫之(1619~1692,学者尊称船山先生)曾对宋人混淆诗文的做法很不满意,极力主张严格界分诗与其他文体,发表了许多措辞鲜明、激烈的议论。船山明确指出:

诗以道情,道性之情也。性中尽有天德、王道、事功、节义、礼乐、文章,却分派与《易》、《礼》、《书》、《春秋》去,彼不能代诗而言性之情,诗亦不能代彼也。[1](《明诗评选》卷五, 徐渭《严先生祠》评语)

“诗道性情”的观点前人早已提出,船山之所以重新给予深刻地阐述和强调,旨在捍卫诗的纯洁性和独特性,使得诗避免沦为简单的政治工具或哀叹个人得失的手段。在船山看来,诗以表现情感为其特有的内容,而经史典籍则以论述哲学、政治、伦理等为其各自的内容,各有其职责,相互不能替代。船山没有局限于文体的外在特征,而是从诗的特殊表现内容来探讨诗的本体,这无疑是极为深刻的,并且比前人说得更精审、更明确。

船山之所以要如此严格地界分文体,其直接的针对性是批评宋人的“以意为诗”,借用南宋严羽的话来说就是“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2]。 严羽所批评的主要是江西诗派。其实,在江西诗派之前的苏轼更是具有“以文为诗”的特点。严羽对宋人的批评直到明代,仍有许多响应者,如李东阳就曾不满于宋人混淆诗文,而力主重新界分文体,提出“诗在六经中别是一教”[3] ,对宋人“合”诸文体的路子给以反拨,重申“诗”“文”之分。胡应麟也认为:“诗与文体迥不类:文尚典实,诗贵清空;诗主风神,文先道理。”[4](P137)认为诗与文截然不同,不可混淆。可见, 船山界分诗与其他文体的诗学主张明显受到严羽以及明代诗人的深刻影响。

然而,船山之所以要如此严格地区分和辨析诗与其他意识形态文本,与船山本人的诗学本体观有着更为直接的理论逻辑上的联系。就整个语言艺术的审美特征来说,船山的确主张“以意为主”;但是,单就诗歌这一文体来说,船山则坚称“诗道性情”。正因为此,在具体论诗的语境中,船山屡屡批评宋人论诗写诗“以意为主之为谬误、为腐儒”。船山认为,宋人“以意为诗”混淆了诗与其他文体的区别,是不懂得诗的表现,因而只能被称作“措大”、“冬烘”。总之,在船山看来,“主意”是包括纯文学与杂文学在内的整个语言艺术的共同本质,而“主情”才是诗歌艺术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最根本的美学特征。“诗道性情”才是船山的诗学本体论。(注:关于船山诗学本体论究竟是“以意为主”还是“诗道性情”,笔者已有另文专门加以辨析,兹不详论。)为了避免用语的混乱,在论诗的语境中,船山干脆明确提出“诗以道情”或“诗道性情”,以情论诗成为船山诗学的鲜明特色。如,他反复申说“诗达情”[5](卷一,《论邶风九》)、“诗以言情”[5](卷一,《论王风三》)、“诗以道情”[1](《古诗评选》卷四, 李陵《与苏武诗》评语)、“诗以道性情”[1](《明诗评选》卷五)。 诗的本质特征在于,诗表现诗人的审美情感,这种审美情感是对自然情感和道德情感的超越,这种审美之情有赖于一种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即“情景交融”和“全以声情生色”[1](《古诗评选》卷一, 鲍照《拟行路难》评语)。只有“取景遣韵”,才谈得上“诗歌之妙”[1] (《古诗评选》卷一,斛律金《敕勒歌》评语)。这就是船山“诗道性情”的基本含义,其中逻辑地包含了船山对诗的文体审美特征的认识。它完整地表述了一种审美化的诗学观念,从而有力地坚守着诗歌艺术的自律性,看护着诗歌作为抒情艺术的纯洁性。

在船山看来,“诗之为教相求于性情”[1] (《古诗评选》卷四),“关情是雅俗鸿沟”[1](《明诗评选》卷六)。 诗“一往动人”即“雅”,诗不言情则“俗”。诗不言情,而去直言政治、直言功利、直言历史、直言哲学等等,就流于俗,而不成其为诗。在本文开篇所引的《明诗评选》中那段评论文字之后,船山紧接着就列举了一个“反面”典型,称“决破此疆界,自杜甫始。桎梏人情,以掩性之光辉;风雅罪魁,非杜其谁耶”[1](《明诗评选》卷五, 徐渭《严先生祠》评语)。中国古典诗歌发展至杜甫手中,的确开了“决破”诸文体的“疆界”之先声。杜甫的诗歌不但各种风格、诗体最为完备,而且所表现的社会生活内容也最为广阔、丰富。如果船山指的是杜诗具有上述诗艺特点,那么,确为卓识。但是,认为杜诗混淆了诗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区别则根据不足,而称杜诗为“风雅罪魁”、“桎梏人情”,更有失苛刻。因为广阔的生活内容进到杜诗中已经过诗人的审美处理,已经诗人的情感化、形式化的艺术加工和改造。至于对韩愈、苏轼等人的批评,在《船山全书》中更是常常可以见到,船山的集矢之所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批评他们在诗中大发议论,缺乏“情”、“兴”、“咏叹”等审美特性,混淆了诗与其他文体的区别。可见,诗学文体论实为船山诗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船山界分文体的两个基本观点

船山在界分诗与其他意识形态文本时,最突出的是区别了诗与历史、诗与学术(哲学或曰理论)。下面分别加以阐述。

其一,严格界分“诗”与“史”。船山力主给诗与史划界,反对诗与史混淆。指出:“夫诗之不可以史为,若口与目之不相为代也”[6] (《诗译》),认为“诗有叙事叙语者,较史尤不易。史才固以括生色,而从实著笔自易,诗则即事生情,即语绘状,一用史法,则相感不在永言和声之中,诗道废矣”[1](《古诗评选》卷四, 《上山采蘼芜》评语)。船山严格诗、史之别主要着眼于诗与史两种文体或曰两种意识形态文本的本质、功能及表达方式的不同。(注:船山对杜诗得“诗史”之誉的非议显然受明代杨慎的影响,杨慎在《升庵诗话》卷四指出:“宋人以杜子美能以韵语纪时事,谓之诗史。鄙哉,宋人之见不足以论诗也。……如诗可兼史,则《尚书》、《春秋》可以并省;又如今俗《卦气歌》、《纳甲歌》,兼阴阳而道之,谓之‘诗《易》’可乎?”)史书的特点是“括生色”、“从实著笔”、“逼写见真”,而诗(即便是叙事诗和咏史诗)的特点则是“即事生情,即语绘状”,并“永言和声”。易言之,诗即便叙事叙语,也要创造“意象”,要有声情美,从而将“事”融于诗情这个有机的生命体之中,成为生发诗情的有机因素。史书则不然,史书虽然也要剪裁,却是“从实著笔”。诗与史有本质的不同,它们一个是审美的,一个是实用的。船山在《古诗评选》卷四举例说:“此‘上山采蘼芜’一诗所以妙夺天工也。杜子美仿之作《石壕吏》,亦将酷肖,而每于刻画处,犹以逼写见真,终觉于史有余,于诗不足。论者乃以‘诗史’誉杜,见驼则恨马背之不肿,是则名为可怜悯者。”他认为称杜诗为“诗史”实为贬抑而非褒奖:“咏古诗下语秀善,乃可歌可弦,而不犯史垒。足知以诗史称杜陵,定罚而非赏。”[1](《古诗评选》卷一,曹丕《煌煌京洛行》评语)其实, 一部中国诗歌史,是由抒情诗与叙事诗共同组成的历史,后者中不乏可称为“史诗”的优秀之作,船山抬高前者,贬抑后者,显然属于诗学研究中的失察。何况从诗歌创作的实际来看,纯而又纯的抒情诗并不多见,更大量的诗是以抒情为主,融叙事、描写、议论等为一体。过分强调抒情诗的纯洁性,尽管对于突出诗的审美性有积极意义,但也可能把许多好诗排斥在优秀作品之外。杜甫的《石壕吏》即是叙事诗中堪称“史诗”的成功作品,船山为了界分诗史,不惜对它进行严厉批评,而在《唐诗评选》卷二具体评《石壕吏》时,则又认为此诗为好诗。造成这种评价前后不一致的根本原因是,船山对文体的界分太过绝对。

在《诗广传》中,船山再次从文体的内容及表达方式方面指出了诗与史书的重大区别,船山指出:“有求尽于意而辞不溢,有求尽于辞而意不溢,立言者必有其度而各从其类。意必尽而俭于辞,用之于《书》,辞必尽而俭于意,用之于《诗》,其定体也。两者相贸,各失其度,匪但其辞之不令也。为之告戒而有余意,是贻人以疑也,特眩其辞而恩威之用抑黩。为之咏歌而多其意,是荧听也,穷于辞而兴起之意微矣。”[5](《诗广传》卷五,《论鲁颂一》)也就是说,意旨周详明确、 文辞简约清晰,从而避免歧义、便于实用,是史书的特点;文辞丰美华赡、意旨含蓄蕴藉,从而长言咏叹、骀荡动人,是诗的特点。“故《诗》者,与《书》异垒而不相入者也。”[5]《诗广传》卷五, 《论鲁颂一》)诗与史书有十分明显的区别。又说:“诗有诗笔,犹史有史笔,亦无定法。但不以经生详略开合脉理求之,而自然即于人心即得之矣。”[1] (《明诗评选》卷五,张治《江宿》评语)“咏史诗以史为咏,正当于唱叹写神理,听闻者之生其哀乐。一加论赞,则不复有诗用,何况其体?”[1](《唐诗评选》卷二,李白《苏武》评语)。 强调了咏史诗也应于“唱叹写神理”,即具有音乐美,追求的仍是诗的审美特质。

船山强调“诗以道情”,并严格界分诗与史,无疑是对宋人的反拨,其目的固然是为了维护诗的抒情的审美本质(“诗道性情”)的纯洁性,但是船山在对诗与史的关系的认识上也出现失误。他一方面反对杜甫“决破”诗与史的界限,另一方面又称赞李白《登高丘而望远海》一诗中“有一部开元天宝本纪在内”[1](《唐诗评选》卷一), 表现出逻辑上的混乱,或者说后者是对前者的自我修正。其实,诗与史的区分不等同于诗与社会历史生活的绝缘,正如戴鸿森先生所言:“如不与历史教科书混淆,而是从当时社会的本质看,则凡思想和艺术结合得较成功的诗,能够反映出某一特定时代之社会风貌,人们之思想感情、生活状态,既给人以高度的历史真实感,人们自不妨以‘史’来比拟称许之。”[7]船山称李白之诗“有一部开元天宝本纪在内”,亦应作如是观。在中国诗史上,叙事诗(包括史诗)发育不良、发展受挫,与诗人和诗学家对诗的抒情性强调过分不无关系。有人就认为叙事诗体和戏剧诗体在我国不发达的原因可能与“诗有别材,非关理也”的传统偏见有关,亦即把诗的题材与心理功能规定得过于狭窄,诗与文学艺术的其他门类的内在联系被斩断了,因而加速了现有诗体的老化。[8](P209 )此论不无道理,尽管中国戏剧诗体是否繁荣这一说还可商榷,但叙事诗体不发达却是不争的事实。船山严格界分诗、史,无论在诗学理论上还是在创作实践上,都有绝对化之偏。

其二,严格界分“诗”与“学术”(经学或哲学)。船山指出:诗“陶冶性情,别有风旨,不可以典册、简牍、训诂之学与焉”。[6] (《诗译》)船山评阮籍《昔日繁华子》又明确提出“故知诗不以学”[1](《古诗评选》卷四,《咏怀》之十一评语),诗不同于经学或哲学等学术理论著作。船山指出:

诗之深远广大,与夫舍旧趋新也,俱不在意。唐人以意为古诗,宋人以意为律诗绝句,而诗遂亡。如以意,则直须赞《易》陈《书》,无待诗也。“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岂有入微翻新、人所不到之意哉?此《凉州词》总无一字独创,乃经古今人尽力道不出。镂心振胆自有所用,不可以经生思路求也如此。[1] (《明诗评选》卷八,高启《凉州词》评语)

船山认为,诗是通过艺术形象传达人们的思想感情,而学术性文章则运用概念、判断或推理,以论理或议论的形式反映对事物的抽象理性认识。基于对诗与学术的这种区分,船山反对诗人在诗里以直接表态或下判断的方式来昭示自己的政治见解及是非观点,指出:“俗笔云:作诗正如狱辞,前列供招,后下勘语,适足置木刻案牍柜下耳”[1] (《古诗评选》卷三,庾肩吾《石崇金谷妓》评语)。他认为:“诗固不以奇理为高,唐、宋人于理求奇,有议论而无歌咏,则胡不废诗而著论辨也。雅士感人,初不恃此。”[1](《古诗评选》卷五, 江淹《效阮公诗》评语)又云:“以章疏入讽咏,殊无诗理”[1] (《古诗评选》卷五,周弘正《名都一何绮》评语),“有学究而无诗人”[1] (《古诗评选》卷四,应璩《百一诗》评语),“中唐人尽弃古体,以笺疏尺牍为诗,六义之流风凋丧尽矣”[1](《唐诗评选》卷三, 李冶《句溪夏日送卢霈秀才》评语)。船山坚决反对以名言之理(抽象的逻辑之理)入诗,反对诗人在诗中说抽象的道理,发空洞的议论,指出:“议论入诗,自成背戾。盖诗立风旨,以生议论,故说诗者于兴、观、群、怨而皆可,若先为之论,则言未穷而意已先竭,而欲生人之心,必不任矣。……唐、宋人诗情浅短,反资标说,其下乃有如胡曾《咏史》一派,直堪为塾师放晚学之资。足知议论立而无诗,允矣。”[1] (《古诗评选》卷四,张载《招隐》评语)船山认为,于诗中发议论的做法亦始自杜甫:

指事发议论,一入唐宋人铺序格中,则但一篇陈便宜文字,强令入韵,更不足以感人深念矣。此法至杜而裂,至学杜者而荡尽。[1] (《明诗评选》卷四,汤显祖《南旺分泉》评语)

杜又有一种门面摊子句,往往取惊俗目。如“水流心不竟,云在意俱迟”,装门面为腔壳;如“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摆忠孝为局面:皆此老人品心术学问器量大败阙处。或加以不虞之誉,则紫之夺朱,其来久矣。[1](《唐诗评选》卷三,杜甫《漫成》评语)

船山对杜诗的这种评价虽然过于苛刻,但也歪打正着,不无几分道理。唐诗至杜甫而集其大成,但也正是从杜甫开始,较多地用散文的句式指陈得失和进行议论。后来韩愈继承了这一特点而加以发扬,乃“以文为诗”,以作为“贯道”的工具。到了宋代,“以文为诗”之风更趋畸形发展。宋人的本意是想在唐人之外另辟蹊径,但也使得宋诗从整体上看,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即诗人们往往用“诗”的形式表达自己在社会政治伦理道德以及治学等方面的观点,而使诗的抒情性显得不足,即“有议论而无歌咏”。船山批评“宋人诗最为诗蠹在此”[1] (《明诗评选》卷五,王思任《薄雨》评语),即混淆了诗与学术,并称苏、黄等人“除却书本子,则更无诗”[6](《夕堂永日绪论内编》)。 显然,在对“诗言志”还是“诗缘情”的问题上,船山更偏爱后者。他坚决反对混淆艺术与学术的区别。他说:“诗言志,非志即为诗,言即为歌也。或可以兴,或不可以兴,其枢机在此。”[1] (《唐诗评选》卷一,孟浩然《鹦鹉洲送王九之江左》评语)再一次坚定地维护了诗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文本的审美特征。

当然,船山强调“诗不以学”还有一个更重要更深层的功利目的,即通过把诗人引向“诗道性情”的创作轨道,反对“议论入诗”,是为了避免诗承担他认为不应当承担的任务。船山除了从诗学学理上维护“诗言情”的纯洁性之外,如诘问:“有议论而无歌咏,则胡不废诗而著论辨也?”[1] (《古诗评选》卷四)“如以意(案:指抽象的说教议论),则直须赞《易》陈《书》,无待诗也。”[1] (《明诗评选》卷八)更从一般意识形态或从封建社会的政治思想伦理标准指出了“议论入诗”的副作用:“议论多者,其国必倾。非议论之倾之也,致其议论者之失道,而君子亦相为悁急,则国家之舒气尽矣。”[5](卷三,《论小雅九》)。又认为“以诋讦为直,以歌谣讽刺为文章之能事,言出而递相流传,蛊斯民之忿怼,以诅咒其君父。于是乎乖戾之气充塞乎两间,以干天和而奖叛逆。曾不知莠言自口而彝伦攸斁,横尸流血百年而不息,固其所必然乎!”[9] (《读通鉴论》卷十七)船山把明王朝的覆灭,归于群议风起,因而反对以诗承担“言情”、“道情”之外的任务,既反映了船山的历史观及其“诗道性情”观的局限性,也暴露了船山界分诗与其他意识形态话语的深层动机,即把诗引向唯美的道路,以免其他意识形态文本的干扰,或者更应倒过来表述,即避免诗对其他意识形态的侵袭。

三、王夫之界分诗与其他文体的诗学理论意义及局限性

无疑,在中国诗学史上,船山对诗文相乱或相代的批评是很有代表性的。船山用假言判断的口吻说:“如可穷六合亘万汇而一之于诗,则言天不必《易》,言王不必《书》,权衡王道不必《春秋》,旁通不必《尔雅》,断狱不必律,敷陈不必笺奏,传经不必注疏,弹劾不必章案,问罪不必符檄,称述不必记序,但一诗而已足,既已有彼数者,则又何用于诗。”[1](《古诗评选》卷五,庾信《咏怀》评语), 不容置疑地否定诗与其他文体和文化样式(或曰其他意识形态文本)的相互混淆或相互取代。船山所强调的诗学理论根据是,诗歌与史籍、哲学书等学术著作以及其他实用文章,各有自己司职的独特范围,互相不必也不能混淆和替代。诗所拥有的是审美的情感的世界,而其他各类文章典籍则拥有一个非审美的实用的世界。正是为了维护诗歌艺术的审美性,船山才试图扭转唐代以后出现的诗文混淆的诗艺发展走向,主张严格界分文体。船山认为,从诗歌内容的角度来看,诗歌艺术区别于其他文体或其他意识形态话语的特殊性在于“诗言情”,“陶冶性情,别有风旨”,给人以审美感染性。同时,诗歌在艺术形式上也有自身的特殊性,即诗歌要“取景遣韵”,“但以声光动人魂魄”[1] (《古诗评选》卷四,张协《杂诗》之二评语)。他明确指出:“长言咏叹,以写缠绵悱恻之情,诗本教也。”[6](《姜斋诗话》卷二)

应该说,船山界分诗文,强调诗歌的审美特质,自有其合理性。遥想明代前后七子就曾主张“诗必盛唐”,且认定“宋无诗”。直到今人也不乏持此论者,如鲁迅说“一切好诗,到唐已被做完”;毛泽东则称宋诗缺乏形象思维,“味同嚼蜡”[10]。可见,船山批评宋诗,盛赞唐以前的诗,强调诗的抒情性,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自有其积极意义。我国当代著名诗论家蓝棣之先生在评新诗时指出:“面对一些轻飘飘的抒情,诗的确要强调思考性、知性和智慧。然而诗的动因和效果,永远都是情感的,它产生时的第一推动力和它对于读者的作用,永远都应该是情感的。”[11](P3)这段话借来印证船山的观点也是极为恰当的。

但是,船山对诗与其他文体的严格界分也有理论上的偏激或片面性。因为,诗歌作为整个文化和文学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除了具有区别于其他子系统的特质之外,还具有与整个系统相同或相通的系统质,即系统的共性。诗不可能不受到其他文化和文体的浸润。并且,这种浸润事实上常常是诗歌发展的一个动力。宋诗的另辟蹊径即是一个具有说服力的例子。西方文学史上诗歌发展演变的规律也表明一个与此相同的道理。西方现代美学与文艺批评对诗歌文体的界限普遍持开放的态度,认为这种开放给诗歌发展带来了活力。例如,J.Bailey(J.巴莱)认为:“诗歌常常通过散文的洗礼而恢复其青春。”艾略特则指出:“某些诗人的独创性就在于他们找到了一种只能在散文中找到的言说方式。”[12]

本文认为,从诗或文学的文体演进史来看,诗歌也好,整个文学也好,诗或文学的发展总是在纯化文体与文体杂交这两极之间摆动。有时是对某种文体的特殊性的强调,有时则是对各种文类的杂化的实验。用中国古代诗学的术语来说,即是“正”与“变”的问题,亦为“诗人之诗”与“学人之诗”的问题。这两种诗学主张在中外诗学史上都不乏其例,并且都曾对文学发展产生过积极影响。回顾中国古代诗学发展史,先秦的文学观念是杂化的。自汉至唐,文学观念逐渐纯化。而唐以后的文学观念则又趋于杂化。无论是文学观念的纯化还是杂化,都对文学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谈到文学发展规律之时,王国维说得好:“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陈套,豪杰之士亦难于中自出新意,故往往遁作他体,以发表其思想感情。”[13]王国维这里虽然指的是文体之间的兴替代变问题,也同样适合于阐明某一文体内部的演化规律。当代著名学者钱钟书先生也指出:“文章之革故鼎新,道无它,曰以不文为文,以文为诗而已。向所谓不入文之事物,今则取为文料;向所谓不雅之字句,今则组织而斐然成章。谓为诗文境域之扩充,可也;谓为不入诗文名物之侵入,亦可也。”[14]此言极是。时而纯化,时而杂化,文体发展就在这两极之间摆动,归结为一点,其实质就是文体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相反,诗学观念(包括文体观念)如果趋于僵化,那反而会给文学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可见,文体的演变因而成为必要和必然,诗也不能例外。理由很显然,作为一种文体,诗歌除了要受到其他意识形态的包围和浸润因而难以做到纯而又纯之外;退而言之,真要一成不变,诗歌的末日也就到了,就犹如中国文学史上的骈体文和八股文一样。可见,“变”是文体得以发展和延续的基本规律。“变”就意味着突破传统诗体的某些规范或惯例,自创另一些新的诗体规范或惯例,从而使诗这一文体获得新的活水、新的血液、新的生命。另一方面,文体毕竟又有其稳定性,人们对文体的期待也有一定的保守性。因此,古今中外那些突破文体陈规,革新和发展文体的尝试往往受到非议甚至抨击。宋诗之变革唐诗的命运也未能例外,唐、宋诗孰是孰非或孰优孰劣之争持续了近千年。船山选择和偏爱唐诗而否定宋诗,只能说是一种带有浓厚情绪色彩的价值判断,而不是对宋诗诗艺的客观判断,更不是对诗歌文体演变规律的科学总结。

然而,中外文学发展史和文论史表明,通过文类的杂交实验(包括文学文类与文学文类的杂交和文学文类与非文学文类的杂交两种基本路子)毕竟日益成为文学发展的一种更主要的趋势,因而也是文体演变的一条基本规律。唯美的自律的文学观念只是特定历史时代人们的审美意识的表现。更大量的时期是那种他律的杂交的文学观念占主导的时期,如前所述,先秦时期的文学观念或诗学观念即是杂化的。唐以后的文学观念更是杂化的,这不仅表现在许多昔日不登文学大雅之堂的俗文学的繁荣方面,也表现在诗的散文化方面,即诗与其他文化艺术样式的交叉、渗透与融合成为唐以后中国诗歌的一个基本趋势。著名诗人、学者胡适就认为几千年的中国诗歌发展史就是一部诗体大解放的历史,胡适也曾倡导“作诗如作文”。[11](P336—337)可见, 文学的杂化对文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现代西方诗学理论家也普遍倾向于认为文体是“一个游移不定的开放性概念”。[15](P27 )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托马舍夫斯基也指出:“新的作品和一定类别已有的作品联系在一起,从而使这一类别得到丰富与扩充。”[16](P270)船山选择的是纯化文体,对此,我们无须过多地批评。但是,用20世纪末的今天的学术眼光来看,船山的诗学主张及艺术趣味显得保守。尽管船山也看到了诗体的演进这个文学史实,但他只允许后代诗人向前代诗人学习,而决不允许诗人向诗之外的其他文化样式或文体样式学习。船山否定了文体的开放性的一面,对于文学文体的丰富与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在这方面,船山的诗学文体观显然不及钱谦益、叶燮等人。更何况船山对当时已经非常盛行和繁荣的小说、戏剧等文体的关注几乎付诸阙如,更表明船山诗学理论视野的盲点。在这点上,船山的诗学旨趣与他前后的李贽、公安三袁、金圣叹、李渔等人相比,更显封闭和褊狭。

总之,文学的发展规律是:文学一方面向生活汲取营养,另一方面向前人的文学和其他文化样式汲取养分,这两点永远是文学发展的两个基本动因。船山反复强调“现量”说和“铁门限”说,对第一个方面认识得极为充分,但对第二个方面则估计不足,尤其是对诗向其他文体汲取养分这点上,几乎全然排斥,显然属于诗学理论上的失察。

收稿日期:199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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