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理论经济学研究的新进展_劳动价值论论文

2001年中国理论经济学研究的新进展_劳动价值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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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1年政治经济学(主要是劳动价值理论)研究的新进展

(一)多部经济学著作出版

2001年出版了几部有关经济理论特别是劳动价值论方面的著作。由陈征、李建平、郭铁民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面向新世纪的中国经济》,是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14次大会的论文选集。内容分四篇:关于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关于西部大开发;关于经济全球化与扩大开放。由华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学文萃》,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青年学者对世纪之交的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汇编。由王振中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报告》(2), 主题是经济全球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是自2000年以来第2 次出版的一部政治经济学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

此外,还出版了其他多部政治经济学和经济理论方面的著作。其中有钱津著的《追寻彼岸:政治经济学论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谷书堂著的《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路径之探讨》(经济科学出版社);宋涛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宋光华主编的《当代中国经济学》(昆仑出版社);吴易风著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论文选,经济科学出版社);邬名扬主编的《〈资本论〉与当代》(华文出版社);蒋绍进和罗郁聪主编的《〈资本论〉选读讲座》(中国财经出版社);赵学增著的《再进资本论——若干基本理论的跨世纪思考》(广东经济出版社);李向阳编的《百位经济学家论国富》(福建人民出版社),其中收入马洪、刘国光、童大林、张卓元、陈佳贵、有林、戴园晨、吴敬琏、于光远、董辅礽、刘诗白、厉以宁、黄达、王珏、谷书堂、苏星、陈征、卫兴华、高鸿业、胡代光、茅于轼、吴树青等100多位学者的文章;李萍著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制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洪远朋等著的《共享利益论》(上海人民出版社);黄铁苗著的《综观经济效益论》(人民出版社);还翻译出版了“获诺贝尔提名奖”、“世界经济畅销书系”、由克罗地亚霍尔瓦特著、吴宇晖等译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1年出版了几部专门研究劳动价值论的著作。由胡钧、樊建新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选编了蒋学模、苏星、刘海藩、刘诗白、陈征、吴宣恭、吴易风、卫兴华、程恩富等24位学者的有关论文。基本观点是主张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理论,但论证的角度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关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范围有宽有窄。

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28位专家学者谈劳动价值论再认识》,收选了刘海藩、萧灼基、晏智杰、卫兴华、胡培兆、苏星、谷书堂、何炼成、吴宣恭、钱伯海、宋则行等的有关论文。编者在后记中说:“本书收选了理论界近年来对劳动价值论持不同观点的有代表性的探索性文章,反映了理论界对这一热点问题的研究成果、研究现状。”所收论文中,主张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者有之,主张用“要素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者亦有之。坚持或否定劳动价值论的不同学派内部,又有各自见解上的具体差异。

还出版了几部由个人独著或合著的有关价值理论的著作。晏智杰著的《劳动价值学说新探》,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新探》认为,“交换价值其实就是使用价值的延伸,使用价值通常是指对当事人本身的价值,而交换价值是指对别人的使用价值”;主张“将价值决定的要素扩大到供给和需求”。认为一般使用价值也决定价值。“既然可以将价值归结为一般的劳动,为什么不能归结为一般的使用价值?”

《新探》认为,马克思价值分析暗含的三个条件是:(1 )“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原始的实物交换”;(2 )“假定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3)“假定生产商品的劳动都是简单劳动, ……没有知识和技术的地位,也没有经营管理的地位,……实际所指仍然是单纯的体力劳动”。作者提出:“需要扩大和深化认识的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生产要素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他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分配制度的理论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长期以来用以论证按劳分配合理性和必然性的理论根据之一”,面对当前改革和发展的现实,这种理论的先天缺陷和根本局限已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应当从劳动价值论转向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价值论”。

同年,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了蔡继明与李仁君著的《广义价值论》,提出了以下观点:(1)任何一种价值理论,都首先是一种均衡价格论,从价值形成机制来看,供求决定论与两种必要劳动共同决定价值论以及恩格斯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论,是完全一致的;(2)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3 )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成正比,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价值决定;(4 )按贡献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融合各种分配方式为一体的统一的分配原则。

许有伦的《广义劳动价值论》,同年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提出:“自然资源和劳动一样也是价值的源泉”。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对人的意义以及人对商品所作的评价”。“商品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方面”。“广义劳动价值论认为,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劳动都创造价值,……只有包括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劳动,才是真正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还出版了钱津的《劳动价值论》,它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不可回避的缺陷。而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非劳动价值论也是缺乏说服力的。不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非劳动价值论,再不能沿着原先对立性的论争走下去。“在传统中,是只讲商品劳动创造价值的,对非商品劳动创造价值持否定态度”。“如果排斥非商品劳动创造价值,那么价值的创造就不在于劳动而在于交换了。……生产劳动起着有益作用非生产劳动起无益作用。无益不等于无价值”。“传统理论将非生产劳动排除在创造价值的劳动之外,是本身理论有缺陷的表现”。作者提出“劳动整体创造价值”。“整体即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将劳动只归结为劳动主体活动,即只归结为活劳动,是政治经济学传统理论的认识偏差。劳动的客体是指进入劳动过程的自然条件和资产条件。能不能将劳动的客体作用与劳动的整体作用连接起来,对于科学地认识价值理论很重要。价值是劳动整体作用创造的,要“承认劳动客体对价值创造起作用”。要将劳动主体价值论即活劳动价值论发展为“有用劳动整体价值论”作者认为萨伊的三要素价值论“对价值创造源泉的认识没有错误”。

(二)不同观点的讨论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7月1目的讲话中提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从2001年理论界发表的大量论文来看,主张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应深化对其认识和研究的观点占主流地位。各大小报刊都发表了不少有关论文,研究有新的进展。许多学者不赞成否定劳动价值论,不赞成“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供求价值论”。也有少数学者主张这种观点。

陈征认为,当代劳动出现了新的特点。创造价值的劳动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科学劳动对生产和经济生活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精神劳动生产的精神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使用;管理劳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注:陈征:《当代劳动的新特点》,载《光明日报》,2001-07-17。)

胡培兆认为,知识劳动将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不赞成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如果“因为资本等物化劳动也参加价值分配,为了说明其合理性,就说资本等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也就如画蛇添足了。生产劳动是专属于人类的。”如果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那么机器、机器人等就与人同类,都是劳动者了。这不合事理。关于私营外资企业有无剥削问题,胡培兆认为,只要劳动力的价值得到实现,就没有受剥削。“投资者以资本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得平均利润,就不能说是剥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没有完全根除剥削现象”,指的“就是私有资本和土地超过合理收益侵害职工的劳动权益。这个超过合理度侵权所得的部分,是剥削收入”。(注:胡培兆:《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载《学术月刊》,2001(11)。)

郭小鲁对晏智杰、蔡继明、钱伯海、谷书堂等的观点提出不同见解。他说:晏智杰认为“将价值的创造只归结为活劳动,这同当代条件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结论是很难吻合的”。蔡继明根据马克思的一个说明:就不同部门而言,比较生产力特别高的部门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在同样的时间内可创造较多的价值。由此而推论说,比较生产力是由劳动因素和非劳动因素共同决定的,即非劳动因素参与价值创造。钱伯海认为价值的源泉不仅仅是活劳动,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谷书堂认为“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本身就已经确定了非劳动生产要素在价值决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郭小鲁认为,“上述学者的‘新观点’主要是混淆了价值与财富的区别”。并就此进行了评述。他还认为:中介服务、咨询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和公共服务等,“都从属于物质产品的生产。”它们只具有交换价值,“而服务劳动本身并不创造价值”。(注:郭小鲁:《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思考》,载《经济学动态》,2001(7);《服务劳动创造价值吗?》, 载《江汉论坛》,2001(1)。)

刘海藩说,有的文章认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生产资料和其他非劳动要素也创造价值;管理不断创新,资本家获得高收入,也不能再看成是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刘海藩不赞同这种见解。他认为,关键是区分使用价值财富与价值财富。生产资料在形成使用价值财富方面有重要作用,但劳动是价值财富的唯一源泉。资本家的管理劳动有二重性,其对劳动的组织和协调,属于生产力范畴,参与价值创造;而对工人的监督和胁迫,则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是一种阶级关系的体现。“不坚持劳动价值论,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则将引入否定社会主义的歧途”。(注:刘海藩:《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学习和研究》,见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编:《28位专家学者谈劳动价值论再认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邹东涛认为,“在世纪之交的今天,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发展突飞猛进,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的枢纽;有效的政府服务日益受到重视,并对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推进作用;……在对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界定上,应勇敢地挣脱过去那种狭义的定义与范围的羁绊和束缚”。“传统的经济理论否认或低估除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注:邹东涛、范王榜:《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载《理论动态》,2001-02-10。)

萧灼基认为,马克思把第三产业的许多劳动都排除在生产劳动之外。但现今社会,第三产业的劳动在发达国家占到70%,第三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把金融产业、文化教育产业、 服务产业、旅游产业等劳动排除在劳动之外,创造价值的劳动就会越来越少,社会上依靠剩余劳动生存的人群越来越多,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又会大大损害第三产业劳动者的积极性。关于私营企业主收入问题,萧灼基认为,“私营企业主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其收入是劳动收入。在其积累的财富中,既有剩余价值资本化的部分,也有自己劳动创造的价值资本化部分。”(注:萧灼基:《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见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编:《28位专家学者谈劳动价值论再认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刘诗白认为,关于人类劳动“物化”为价值,学术界存在“宽”与“窄”的解说。窄的解说认为商品只是物质产品,商品使用价值只是实物开矿的使用价值,价值形成只是劳动凝结于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之中。按此理解,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有价值的产品越来越少,没有价值的产品越来越多,从而显现出劳动产品的非商品化,价值实体的稀薄化。把劳动“物化”含义解释为“物质形态化”是不确切的。应解释为“体现”,“依托”于某一“东西”或“对象”之中。包括“有用效果化”。例如在服务领域,歌唱家创造出一个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具有审美效果的音乐演唱;商业从业人员提供柜台商品的展示,性能介绍,使用方法解说等服务,是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只要劳动创造了多种类型的商品,也就创造和形成了商品价值。劳动价值论完全可以说明当代发达的、多样化的商品结构的价值形成,完全不必另辟蹊径,例如试图以效用创造价值的陈旧理论来说明问题。(注:刘诗白:《价值理论与现代多样类型的商品结构》,载《宏观经济研究》,2001(8)。)

吴易风说,现在我国经济理论界有少数经济学家刮起了一股怀疑、批判、修正以至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风,用西方经济学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取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个别经济学家断言劳动价值论只适用于“物物交换”时代,甚至断言“极左思想”的根源就在于劳动价值论。否定劳动价值论、宣传生产要素价值论的目的,就在于否认资本主义剥削。作者还就“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价值论的根本区别”、“为什么有人从劳动价值论转向生产要素价值论”、“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是否创造价值”、“新知识、新科技是否创造价值”、“劳动是否全部创造价值”、“发展劳动价值论”等重要问题展开了长篇论述。(注:吴易风:《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见胡钧、樊建新主编:《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李其庆认为,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制度,与劳动价值论无关。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的理论依据不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是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分配关系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分配制度首先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度。按生产要素分配,首先取决于生产要素所有权。既然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不是依据劳动价值论制定的,就没有必要为证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法性去改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注:李其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与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见胡钧、樊建新主编:《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吴振坤认为,要把参与价值分配的依据与创造价值的源泉区别开来。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依据是要素所有权,而不是它们参与价值的创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并没有任何内在联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知识本身不能独立创造价值”,“所谓知识价值论只是现象,实质是脑力劳动者的劳动在转移和创造价值”。(注:吴振坤:《不能误解劳动和劳动价值之三》,见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编:《28位专家学者谈劳动价值论再认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钱伯海进一步论述他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认为,“劳动创造价值主要借助于‘刀’和‘器’”;“只有确认‘刀’和‘器’能创造价值,才能使按资本,按技术分配有充分理论依据”。“按照传统观点,认为物化劳动只能转移价值,不能创造价值,显然是一种严重的理论扭曲,并且是一个关键性扭曲。”(注:钱伯海:《关于深化劳动价值认识的理论探讨》,载《福建论坛》,2001(9)。)

唐国增不赞同钱伯海关于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他认为这种理论具有“三个不容忽视的理论性质”。一是“为剥削进行辩护的性质”;二是“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性质”;三是“反社会主义的性质”。(注:唐国增:《“否定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就等于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吗?》,载《经济评论》,2001(1)。)

丁堡骏针对晏智杰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他说:晏智杰认为马克思的价值分析暗含的三个前提条件:一曰物物交换;二曰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三曰劳动的内涵是体力劳动都不能成立。将马克思分析商品价值的据以出发的物物交换,误认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永恒条件。马克思研究进程的发展被忽视了。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贬低为只说明原始物物交换比例,“是十分错误的”。(注:丁堡骏:《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辩护》,见胡钧、樊建新主编:《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程恩富评论了当前对马克思原创的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六大误点:一是认为劳动创造价值是指体力劳动;二是认为劳动价值论产生于小生产时代;三是认为劳动价值论不承认有形或无形的生产要素在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中的重要作用;四是认为劳动价值论仅仅适用于实物交换的场合和一国内部的交换;五是认为物化劳动或劳动的土地生产力创造价值;六是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包括科技劳动和企业管理劳动。只有消除种种误点和曲解,才谈得上科学坚持与发展。程恩富不赞成把整个第三产业的服务劳动都视为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注:程恩富:《科学认识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载《财经研究》,2001(11)。)

胡代光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确应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需要研究的不外是两个重大问题:一是劳动的含义,如何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二是怎样拓宽劳动价值论的视野?从总体上说,第三产业部门的劳动,大部分需视为生产劳动。但是,政府、军警、公检法部门的社会公务活动则不能属于生产劳动,虚假广告宣传和造谣惑众的新闻传播更不能视为生产劳动,色情行业、毒品产业、赌博活动等都不属于生产劳动。我国私营企业主的管理劳动同样应视为生产性劳动,参与了一定份额的价值创造。当然,他们与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会存在矛盾。(注:胡代光:《如何深人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1(5)。)

卫兴华提出:不能把政治经济学中作为商品经济范畴的价值概念,同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如价值判断、价值取向等混同起来;不能把形成财富的劳动同形成价值的劳动混同起来;应当弄清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应当结合我国新的实际、结合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不断加快的现实,从新的角度研究和探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问题。应重视精神生产力的作用。社会所需要的劳动可分为四类:物质生产劳动;精神生产劳动;商业服务劳动;社会公务劳动。前三类劳动,有的既生产使用价值,也创造价值,有的则只生产使用价值,不创造价值。社会公务劳动如党、政、军、公、检、法等的劳动,是社会所必需和重要的,但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注:卫兴华:《在坚持和发展的统一中深化研究和认识》,载《人民日报》,2001-08-21。)

何伟提出:过去“忽视了使用价值对价值的决定作用”。“使用价值的实现也有决定商品价值的质和商品价值的量两方面的作用”。“如果从使用价值或效用也决定商品的价值质和量来看,生产劳动就不能只限于物质生产部门,只要对社会有用、有效益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在知识经济时代,价值主要由社会需求来决定”。“需要突破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线,需要突破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在上层建筑工作的人员的劳动是智力劳动,都应看作生产劳动。”(注:何伟:《深化认识劳动价值理论》,载《中国改革报》,2001-11-12。)

杨圣明提出:要划清要素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供求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界限。“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人类,劳动创造世界,三位一体,这就是劳动价值论的本质所在”。非劳动者反对劳动价值论,就不足为怪了。马歇尔把价值定义为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汇点。“从马歇尔起直到今日,供求价值论一直相当活跃。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供求价值论也日益盛行起来。”“边际效用价值论”的主要锋芒指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它认为,价值的源泉在于物品所具有的效用和稀缺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这种理论也传入我国,不时听到它的声音。商品的效用千千万万。五花八门,无法成为决定价值的统一的社会尺度。同一种商品对张三有用,对李四可能无用,怎样用它的效用决定价值呢?效用价值论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在价值领域中的反映。(注:杨盛明:《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时应划清的界限》,载《领导参考》,2001(34)。)

关于私营、外资企业有无剥削的问题,理论界的认识很不一致。晏智杰认为:按照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论,土地、资本等同劳动一样都应该得到相应的份额,与其贡献相适应,“也就不能说存在剥削或被剥削”。(注:《关于“剥削”的对话》,载《求是》(内部文稿),2001(22)。)董德刚认为:“剥削是一个贬义词,它指称的是一种应当否定的负面社会现象,尤其是在我国,确认某人存在剥削,几乎等于宣判了该人政治上的死刑,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我不赞成有的同志所主张的‘剥削是一个中性概念’的意见”。(注:董得刚:《试论剥削概念》,载《理论动态》,2001-11-30。)韩康认为,马克思分析论述的剩余价值和剥削是有历史前提的。是指在资产阶级绝对占有生产资料和工人阶级只能出卖劳动力的历史前提下,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进行剥削的过程。当这个历史前提不存在,工人阶级成为国家领导阶级的时候,再把剩余价值及其剥削作为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的一般情况,就是背理的了。(注:韩康:《用实践和科学的态度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载《光明日报》,2001-11-06。)李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历史前提已不再存在”。“私营企业主即使占有了他人的剩余价值,只要他们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初始用于投资的资本来源正当,也不能算是剥削。”外资在我国占有剩余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有剥削的性质”。(注:李锦:《马克思主义的新发现》,225页,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

谷书堂认为,“人类的理想是要消灭剥削,这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终极目标。但是实现它需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将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缺少这些条件,剩余价值的存在就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客观必要的。”(注:谷书堂:《从产品分配谈到劳动价值论》,载《南开经济研究》,2001(5)。)余文烈、余美晴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必要剥削,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一道不能轻易逾越的门槛”。“我们承认社会必要剥削,但不能笼统宣扬‘剥削有理’。剥削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什么样的剥削是必要的,什么样的剥削又是不必要的,要从内容及其历史背景作具体分析”。(注:余文烈、余美晴:《党的最低纲领与社会必要剥削存在》,载《深圳特区报》,2001-12-17。)刘奎波认为,“私营企业主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家按资本获得利润的分配形式,客观上带有剥削性质,这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承认剥削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要立即否定它、消灭它。”(注:刘奎波:《用“三个有利于”标准评判剥削现象》,载《理论动态》,2001-11-30。)刘鹏指出,私营企业的收入具有两重性,有劳动收入,也有剥削收入。“以劳动收入为主者,应属劳动者。而以占有剩余价值为主者,即以剥削收入为主者,理当属于剥削者。不能因为他有劳动收入的一面,否认其剥削收入为主的一面,就只叫他为劳动者。同样,也不能因为某些私营业主有较少剥削收入,否定其有劳动收入为主的一面,就只叫他为剥削者。两种叫法都有片面性”,“可是,一粘上‘剥削’字眼,又不利于团结私营企业主,不利于私营经济的发展。怎么办呢?把他们归属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就比较合适了。”(注:刘鹏:《关于私营企业主属于“建设者”的几个问题》,载《理论动态》,2001-11-30。)吴振坤认为,我国的私营企业家自己管理企业,作为协作劳动的指挥者,其劳动是生产劳动,创造财富与价值。此外,一般还获得与其投入的资本额大体适应的利润收入。这“是资本增值的结果,是剥削的产物”。(注:吴振坤:《不能误解劳动和劳动价值之三》,见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编:《28位专家学者谈劳动价值论再认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二、宏观经济学研究新进展

(一)关于宏观经济走势

如何看待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是“拐点论”,认为2000年是上轮周期与下轮周期的拐点,由此经济将进入到新的一轮快速增长轨道。这种观点的政策含义是双重的,一层政策含义是前期连续几年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与经济增长内在回升的要求已经重叠,经济已重新回到了自发性快速增长状态,积极的财政政策应“淡出”;另一层政策含义是,由于新的自发性快速增长过程已来临,过去那种与经济增长上升过程相伴随的通货膨胀现象必然会发生,从而提出要对货币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提高利率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中也有人认为,我国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失业增加和收入增长放慢是这一问题的集中反映,因此认为经济出现重要转机后的政策选择是既要防止通货膨胀,又要防止通货紧缩的反弹。有的学者虽然承认我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或拐点,但认为这并不意味着转机以后将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从中长期来看,拐点以后的经济增长率既不是一个U字形,也不是一个V字形,而大体类似一个平台,保持在7~8%之间的一个平台,有时或许比8%高一点。(注:宏观经济研究院形式分析课题组:《对目前经济增长中几个问题的认识》,载《宏观经济管理》,2001(5);刘国光:《关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几点看点》,载《经济学动态》,2001(6);王小广:《从结构大调整趋势中把握当前宏观经济走势》,载《经济学动态》,2001(4)。)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经济还远没有进入新的增长周期,宏观经济形势虽然出现新的转机,经济增长下滑的趋势已得到有效抑制,但宏观经济指标的转好主要是受短期有利因素的刺激,而不是受自发性的内在性因素的推动,经济增长的回升主要是恢复性的,并没有出现“拐点性变化”,特别是经济并未出现不需要积极财政政策调节就能自动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因此主张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及稳健的货币政策。(注:王小广:《从结构大调整趋势中把握当前宏观经济走势》,载《经济学动态》,2001(4);刘国光:《关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几点看法》,载《经济学动态》,2001(6)。)

(二)我国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有效需求不足依然是我国经济内生增长的主要障碍。而对于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则有不同的解释,因此所提出的对策也有所不同。

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当前有效需求不足,是一种“转轨期的综合症”,是中国转型过程中改革深化阶段难以避免的,但也是阶段性的。我国转型期有效需求不足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性有效需求不足,主要是改革没到位及经济机制不完善引起的问题,不是制度问题。当前的过剩运行是改革深化多种矛盾交织的表现。(1 )投资需求不振是引起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这种投资不振不是经济运行中自我调整性的投资收缩,而是体制性的投资不振。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国有经济结构的缺陷和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2)消费需求萎靡是引起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另一重要原因。消费需求增长滞后是转型期经济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主要是由于改革深入发展时期的体制摩擦,也由于增长方式转换的困难而引起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趋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放慢,消费倾向下降;转轨期收入分配结构的不完善,收入差距过大,两极化的趋势明显,作为社会消费支柱的中间群体收入水平低、增长慢,造成收入增长的消费需求弹性下降;体制转轨期的居民消费自我抑制;商业流通体制的缺陷,造成销售渠道不畅;转轨期供给结构僵化,低水平重复的经济难以创造有效供给和消费热点。要医治“转轨期综合症”,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增长方式转换,采取有效的启动经济的政策措施,重振内需;大力促进主要由政府力量拉动的经济向市场内在力量拉动的经济的转换;为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更有效地实现启动以内生力量为基础的经济增长,要发挥税收杠杆促进有效供给的作用,使其与政府进行基本建设投资、创造和扩大有效需求的功能相结合。(注:刘诗白:《切实启动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复苏》,载《经济学动态》,2001(9)。)

第二种意见强调了农民消费需求不足,认为我国农民消费需求不足是造成我国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因素之一。占人口70%以上的农村居民处于低收入和低消费状态成为启动内需的重要障碍。而城市化进展缓慢、农村与城市隔绝,是导致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较低的主要制度因素。城市化发展滞后对农民收入与消费的增长的不利影响在于:加剧了人地矛盾和农村劳动力边际效益下降;农业“增产增收”的潜力有限;农民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陷入劳动力素质低和农业科技含量低,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增加慢的恶性循环。根据这种分析,一些学者提出加快城市化以扩大内需。(注:汪利娜:《加快城市化:启动消费的现实选择》,载《经济学动态》,2001(9)。)

第三种意见把需求不足的内部成因归结为内生发展的不平衡。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高储蓄率不是我国需求不足的根源,造成我国经济出现需求不足的内在原因是消费品生产的过分发展和资本品生产的相对萎缩。对于这种内生发展不平衡产生的需求不足,短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只能暂时地缓解经济的萎缩,起到治标的作用,但同时可能使经济中各部门发展更不平衡,造成严重的后果。要从根本上结束我国需求不足的状况,必须调整我国的经济结构,使消费品生产、资本品生产及外贸发展与我国较高的储蓄率相匹配,按比例发展。(注:陈利平:《高储蓄率并非需求不足的根源》,载《经济研究》,2001(3)。)

第四种意见认为,我国出现的通货紧缩有多方面原因,前几年宏观政策有所不当是其中之一。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一国经济在一定时期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通货膨胀平台”,它对应着一国的实际GDP 基本上等于潜在GDP水平。 我国“九五”期间为控制通货膨胀实行从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但由于宏观调控部门认识上有所缺陷,适度从紧逐渐变成实际上的偏紧,使得经济增长不够快,因而伴随了通货紧缩的出现。为此,宏观调控部门应伴随深化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的进程,更有效地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把国民经济调控在对应适度通货膨胀的良好区间。(注:吕江林:《我国通货紧缩的政策成因》,载《经济研究》,2001(3)。)

(三)关于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问题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都是国民经济运行失衡状态的表现,它们的经济影响与膨胀或紧缩的程度有关。我国一些学者对通货膨胀及通货紧缩的“数量界限”及二者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认为,无论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它们在客观上都存在一个社会承受力所容许的“可容忍区间”,通货膨胀的“可容忍区间”与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交替、相互转换的关系。对于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的界定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非对称性。从后果上看,通货紧缩会使物价和就业都降低,而通货膨胀只会使物价水平上升,不会减少就业。其次,通货膨胀时由于受需求扩张的拉动与物价上涨的刺激,生产往往呈增长趋势;而通货紧缩时由于受需求不足的限制和物价下跌的打击,生产往往呈下降趋势。第三,中国经济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仍是速度效益型的。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在界定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时,就不能简单地同通货膨胀的“可容忍区间”相对应,前者要比后者小得多。即便是“可容忍区间”内的通货紧缩,也不可掉以轻心,而应积极扩张社会总需求,以拉动物价总水平回升到零值以上,实现由通货紧缩到“可容忍的通货膨胀”的转换。他们认为,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的“交替换位”的可能性在增加。这不仅是由于资本运动中危机可能性在加大,还由于以下因素的作用:(1)我国通货紧缩已持续了近4年,通货紧缩的构成要素及作用机理都得到了较充分的释放,市场物价下跌的势头已明显趋缓。(2)近2年来治理通货紧缩政策措施力度仍在逐渐加大,政策效果明显显现。(3)经过近3年的总量压缩与结构调整,生产过剩、供给大于需求的状况已明显改善,生产由“冷”趋“暖”,市场物价止跌回升。(4 )我国周边国家经济开始复苏,我国对外贸易明显好转,且出现上升之势。(5 )受国际市场竞争及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国的钢材、石油及基建材料价格已经开始上升。所有这些表明,尽管目前通货紧缩症状远没有消失,但通货膨胀的苗头与因素都在悄悄形成与生长,并且随着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的大力施行而不断扩大与发展。(注:潘石:《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及交替性分析》,载《经济学动态》,2001(5)。)

另一种观点认为,短期内发生通货膨胀的危险性不大,而通货紧缩出现反弹可能性仍然存在,其理由是:(1)货币供给量增长基本适度;(2 )物价持续上涨缺乏必要的条件。首先,需求增长拉动价格明显上涨的动力不足。结构性生产过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社会投资依然不够活跃,农民收入增幅持续3年下跌, 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放慢,将影响我国出口增长,这些都将对我国经济增长形成较大压力,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动力明显不足。其次,成本推动价格上涨的可能性不大。国际油价走势稳中趋稳,国内工业消费品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仍很突出。(3)粮食价格是影响消费物价上涨的主要变数。 而我国国内粮食库存充裕,可以明显缓解因粮食减产带来的价格上涨压力;另一方面国际粮食供给也相当充足,粮价波动较小。(注:宏观经济研究院形势分析课题组:《对目前经济增长中几个问题的认识》,载《宏观经济管理》,2001(5)。)

(四)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

1.赤字与国债政策是否产生挤出效应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大规模赤字,相应大规模发行国债,增加投资和支出,这是否会对私人部门产生挤出效应,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如何,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有的学者从实证角度分析了赤字、国债与利率、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表明,在改革开放以来的赤字和国债水平上,利用赤字和国债进行公共投资不存在提高利率和挤出私人投资问题,相反共同投资因具有正的外部性,提高了私人投资的收益率,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挤进效应。考虑到赤字和国债用于公共投资,则净效应是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这为我国目前需求不足条件下实行扩展性财政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注:刘溶沧等:《赤字、国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载《经济研究》,2001(2)。)

另一种意见认为,实行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国债发行扩大财政支出是否产生挤出效应,不能囿于经济学的经典理论,而忽视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政府对资金配置过程的强干预仍然存在,所以公共投资排挤私人投资还有其他多种表现形式。其一,由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府国债投资需要银行信贷和证券市场的支持,在融资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和证券市场势必压缩其他企业或私人投资需求。部分企业或私人只能寻求较高利息的资金来源,从而增加资本成本,降低盈利能力和再投资能力,还有相当部分企业则由于项目收益水平较低既无缘在银行内也不可能在银行之外获得融资。其二,某些基础设施行业,例如通信、邮电、交通、教育,仍然作为财政投资支出的主要方面。这些行业存在着严重的行政性垄断现象,政府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把相关产业领域作为本单位的势力范围和领地,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其他投资主体的进入,即使进入也对业务范围进行严格限制。这种行政性垄断损害了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减弱了私人投资在相关行业扩张的可能性。其三,财政支出或投资主要支持经济效益不好、缺乏约束激励机制的国有企业的生存,使国民经济缺乏必要的退出机制,压缩了本已狭小的市场空间。我国尚未建立对长期亏损、无法清偿债务的国有企业的破产机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直接投资、迫使银行贷款的方法维持早应破产企业的生存,加剧了资金的稀缺性,加重了财政的负担,从而增加了其他企业的投资成本;也使市场空间变得相对狭小,限制了民间企业可能的发展。从上述意义上讲,我国的国债发行必然导致“制度性”挤出效应。因此,在国债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要与体制改革和经济开放相结合。为了要激活民间投资,必须不断开放新的投资领域;建立国债项目选择、确定的社会化评价与决策体系与程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扶持一批民营企业集团,鼓励和帮助其拓宽投资领域,承担或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服务体系。(注:刘立峰:《国债政策可持续性问题研究》,载《财贸经济》,2001(9)。)

2.积极财政政策是否应淡出

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经济已出现重要转机,积极财政政策应逐步淡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从需求方面看,积极的财政政策还要坚持一段时间。因为在建的国债投资项目需要继续完成,供大于求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性改变,物价水平仍然较低。但要看到,积极的财政政策客观上有强化政府投资和项目审批制的负作用,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有矛盾。因此,什么时候淡出,要选择时机,这涉及到改革和发展的关系问题。

第二种意见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淡出必须考虑几个因素:一是国际环境。目前我们所处的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很大,还不宜降低财政政策的力度或淡出。二是市场主体的预期是否普遍好转,民间投资是否跟进。如果民间投资能够稳步增长,才能考虑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否则不宜淡出。目前民间投资增长的苗头并不明显。三是配套改革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这三方面都还没有提供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依据。有的认为财政政策的淡出是有条件的,现在受融投资体制的限制,实业投资上不去,因此财政政策很难淡出。

第三种意见认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不是要追求8 %以上的增长速度,问题是现在还没有出现不需要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经济就可以自动保持7~8%增长速度的局面。因此如果讲淡出,也是讲不加大财政政策的力度,国债投资规模不再增加就是淡出。(注:樊彩耀:《宏观经济继续向好发展,积极财政政策不宜淡出》,载《宏观经济研究》,2001(7)。)

3.关于货币政策

理论界普遍认为,我国旨在扩展的“稳健”货币政策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问题主要是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不畅,特别是货币市场和利率机制存在传导障碍。

从货币市场来看,货币市场发育不充分,限制了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表现在:(1)我国货币市场中银行间市场相对发展较快, 标据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中央银行对货币市场的调控不能有效地作用于实体经济。(2)我国货币市场相互割裂,参与主体不够广泛,市场容量有限,难以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足够的“冲力”。(3 )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层次较低,市场工具种类比较少,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使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余地有限,货币政策效应的传导受到制约。

货币政策传导中,利率机制存在缺陷,使得利率难以对消费、投资和国际收支特别是进出口活动产生符合政策意图的调节作用,这表现在:(1 )利率的非市场化形成机制是制约利率传导渠道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我国利率市场化主要是在货币市场里展开的,而在金融机构与企业和居民之间的信贷活动中,利率仍然是管制利率。这使得货币市场的利率与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利率不能形成连动机制。(2 )中央银行利率调节与货币政策目标之间的矛盾破坏了利率调节经济的内在机制。(3)我国利率机制缺乏发挥作用的微观基础。 由于预算软约束和企业治理结构上存在问题,国有企业对利率调整的敏感性不强。居民资产结构中,主要是银行储蓄,负债很少,负债面很低,这使得利率的变化不能起到调节居民收支的作用,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低,其信贷行为主要受国家政策的制约,这必然影响利率传导货币政策的效果。(注:国家计委宏观研究院课题组:《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思路》,载《经济学动态》,2001(11)。)

有的同志指出,我国利率调节之所以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利率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在我国储蓄结构中,家庭储蓄比重较大,企业储蓄严重不足,企业不得不依赖外部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融资,由此造成企业的高负债率,当企业生产状况恶化时,即便降低利率,也难以启动企业投资。另一方面利率传导受到利益障碍的阻塞。从纵向的利率关系看,中央银行面对没有商业化的国有商业银行,后者不可能对前者的政策调整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从横向的利益关系看,银行与企业都没有受到严格的利益约束,信贷供求的利率弹性因此受到限制。只有建立起利率合理形成的基础,消除利率传导中的利益障碍,利率才能有效地发挥调节和平衡作用。(注:陈享光:《论利率决定及利率调节功能》,载《经济评论》,2001(1)。)

还有的学者,通过对我国1996年以来实施连续7 次降息等一系列扩张性货币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认为降息虽然收到一定效果,但由于“流动性陷阱”的限制,利率杠杆存在很大局限性,而且可能由于预期效应而导致利率杠杆失灵。(注:陈湛匀:《由“流动性陷阱”看我国利率杠杆的运用》,载《经济研究》,2001(2)。)

三、微观经济学研究的新进展

(一)关于企业理论的研究

企业制度既是企业理论中一个基础理论,也是经济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长期以来,“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应如何安排”已经成为企业理论的主流框架,一直以研究剩余索取权和分配权为重点。有的认为,虽然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是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但企业制度的本质却是如何创造和分配组织租金。认为一种有生命力的企业(或组织)制度在于这种组织的常态是它所创造出的总收益在支付了所有组织成员的保留收入,即满足了所有成员的参与约束条件之后还有一个正的剩余,这个剩余就是“组织租金”。现有文献中往往含混地把“专用性”视为获得组织租金的法理甚至经济基础,实际上,单纯的“资产专用性”仅仅可以证明为了吸引这些资产所有者参与团队必须给予适当的控制权和风险佣金,但是这并不构成当事人分享组织租金的谈判力基础,恰恰相反,它在于事后往往削弱当事人的谈判力。因为,其退出威胁不可信。事实上,只有那些拥有“专有性”资产的所有者才真正有实力分享组织租金。同时,任何一种要素所有者的谈判力又都是随着技术条件和市场状况的发展而变化的,因此,企业制度也会变化,这使得现实中企业制度在时空上呈现出极大的多样性。最具有生命力的企业制度是最能吸引到关键性生产要素所有者的企业制度,而不是那些理论上能够创造最大组织租金或最小交易费用的企业制度。(注:杨瑞龙、杨其静:《专用性、专有性与企业制度》,载《经济研究》,2001(3)。)

(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如何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是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之一。有的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20多年来取得了重大成就,国有企业脱困目标已基本实现,但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突破,主要表现在企业内部机制仍然不合理,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脱困在相当大程度上是靠政策推动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后,政府的优惠将逐步取消,企业面对的是一个竞争的世界性市场,企业只有在机制上不断创新,结构上进一步完善,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有的认为,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仍然干预过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合理,激励约束没有制度化,治理结构不规范。(注:刘汉民等:《资本结构、公司治理与国企改革》,载《经济研究》,2001(10)。)有的把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归结为:(1)缺乏有效的经营者选择机制;(2)委托一代理机制不健全;(3)董事会动作机制不规范;(4)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注:唐欲静:《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载《经济学动态》,2001(6)。)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国有企业不具有自生能力,因为它所在的产业区域不具有比较优势,而我国所以在那些产业区段不具有比较优势,是因为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按我国的要素禀赋结构水平,资本的相对价太高。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源在于新中国建国初期,我国所采取的赶超型发展战略。除此之外,改革后还形成了由传统体制遗留给企业的社会性政策负担,一方面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一方面也导致了国有企业软约束。近年的改革,剥离了国有企业的社会性负担,如冗员下岗,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但对于解决其战略性负担,使国有企业获得自生能力却一直未引起重视。所以,当前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在巩固剥离社会性负担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尽快解决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政策负担,提高国有企业的自生能力,即按比较优势原则,让国有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在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区段发展。只有解决了国有企业自生能力问题,才能真正使国有企业改革最终成功。(注:林毅夫等:《自生能力与国企改革》,载《经济研究》,2001(9)。)

学术界对完善企业治理结构途径进行了探讨。有的认为,可通过如下措施,完善企业治理结构:(1)稳妥地推进国有股减持;(2)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会制;(3 )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4)培育职业经理人队伍。 (注:唐欲静:《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载《经济学动态》,2001(6)。)

有的认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实证分析表明,公司治理、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提出当前进行国有股减持和民营化必须和优化公司治理相结合,必须注重保护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否则,盲目地进行国有股减持和民营化不利于公司治理的优化和企业业绩的提高。(注:陈小悦等:《股权结构、企业绩效与投资者利益保护》,载《经济研究》,2001(11)。)

我国国有企业代理问题严重,其根源何在?有的认为,这既与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也有资本结构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股权所有者利用法律赋予的特权,套牢了人力资本所有者,致使人力资本的价值得不到实现,不仅经营者与股东目标不一致,连企业的普通职工也三心二意,既没有监督能力,也失去监督意愿,这是我国公司治理不力、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解决国有企业治理问题的思路有三:一是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债权人的治理作用;三是让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注:刘汉民等:《资本结构、公司治理与国企改革》,载《经济研究》,2001(10)。)

(三)对企业价格竞争行为的研究

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进入结构性过剩后,许多企业面临严峻挑战,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从而使产业组织发生重大变化,彩电行业即是典范。但是问题在于过剩经济中的企业竞争行为主要是价格行为,更准确地说是降价行为,而且企业缺乏非价格竞争的行为能力。有的认为,这种现象既不利于“合宜市场”的确立,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而只能导致“恶性竞争”或低水平过度竞争。这种价格竞争是由“过剩经济”大背景下多种因素决定的:结构性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结构不合宜;企业进退中的制度因素;产业寿命周期变化;彩电原料成本下降;居民消费需求变化大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价格行为成为结构性过剩经济中的典型经济行为。(注:王光伟:《结构性过剩经济中的企业竞争行为》,载《管理世界》,2001(1)。)

(四)关于消费者行为的研究

有的认为,西方经济学中消费行为理论不适用于分析我国当前的消费者行为,因为西方的消费者行为理论是在完善的市场制度下形成的,它不受制度变迁影响,具有稳定的制度预期,消费者行为是内生的,而中国的消费者正处于制度变迁中,理性预期的制度前提往往处于不断的变化中,故制度变迁直接影响或外在地影响消费者。具体表现为:改革初期的补偿性消费增长及其逐渐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消费共振现象的产生及其淡化;消费结构与消费结构性差距拉大。所以,当前理解我国消费者行为时,必须与现有的制度紧密联系起来。(注:戴园晨等:《消费需求函数形成中的制度变迁因素》,载《经济学动态》,2001(9)。)

另有学者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和支出的变化状况入手,考察了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边际预算份额、基本消费支出及需求总支出弹性,进而对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行为和消费结构的变动进行了分析和概括。(1)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增长较快, 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而收入差距的拉大对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制约作用。(2 )城镇居民消费结构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在经历着由吃、穿为主向吃、穿、住、行、用并重,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并重转变,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3 )在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的形成直接受到体制转轨的影响,如改革中,原来由政府或社会承担的一些支出项目落到个人头上,从而增大了个人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强化了将来支出增加的预期,从而引起消费者支出弹性下降。消费者行为的这些变化,正是我国目前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注:陈享光等:《中国城镇居民消费变化的实质分析》,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7)。)

四、国际经济学研究的新进展

(一)中国加入WTO问题

1.关于加入WTO的机遇和挑战

大多学者都认为,加入WTO是我国外交上一个重大举措, 而国家利益原则永远是外交最高原则。在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上,我们强调的不仅仅是权利与义务对等,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并不等于就于我有利。我们加入WTO 不仅仅是要求权利与义务对等,更主要的是于我有利,是机遇大于挑战。具体表现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更多引进外贸增加生产要求的数量、质量;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改革的进展;农、林、牧均衡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竞争扩大就业。(注:赵秀臣:《入世与我国经济发展》,载《经济学动态》,2001(11)。)

有的同志认为,在全球分工系统中位于不同层次的国家,其机遇与挑战是不同的,而我国在全球产业分工系统中处于较低层次,所以,我们不能夜郎自大。在许多方面,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很可能大于机遇。(注:瞿世镜:《全球化的两种前景》,载《世界经济》,2001(5)。)

2.加入WTO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学术界普遍认为,加入WTO 会对我国产业发展带来或造成多方面的影响,中国应根据产业发展的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有的认为,在制造业方面,加入WTO 后,我国工业水平严重落后于先进工业化国家的差距更加明显,如果我们跟随工业化国家亦步亦趋,差距会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只能发挥后发优势,瞄准现代最新技术和产业,直接发展现代工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将经济结构中存在的国际分工结构由目前的比较利益结构转向谋求竞争优势。在农业结构上,为了改变中国的二元结构,就要求由糊口和低收入农业转向高效农业,它的前提是要打破农产品自给自足的均衡,而打破这种均衡的力量就是农业贸易自由化。但是,加入WTO 后,外国农产品在取得平等的贸易条件进入中国市场后,我国农产品就会在价格、品种、质量及营销手段方面暴露出竞争劣势。面对这种贸易自由化的挑战,应对的主要途径就是由单纯的内向农业转向面向国内外大市场农业。具体要求为:(1)加快农业产品结构调整;(2)加快农业的产业化进程;(3)加快农业技术进步;(4)加快农业市场化改革;(5 )在推进城市化和工业进程中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服务业方面:目前在服务业中占较大比重的是进入壁垒较低的运输、餐饮、娱乐、房地产等;而具有主导性、现代性的金融、保险、通讯、网络等行业发展严重滞后。加入WTO后需要逐步打破金融和电信市场从国家垄断和市场准入限制,突出金融、保险、电信等行业的发展,使其成为拉动现代经济增长的主导行业。(注:洪银兴:《WTO条件下贸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载《管理世界》,2001(2)。)

3.关于加入WTO对资本流动的影响

加入WTO,是否影响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是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一方面,最惠国和国民待遇原则;另一方面大幅削减关税取消绝大部分非关税措施,我国加入WTO对外商直接投资既有鼓励效应也有抑制效应,但前者将会大大超过后者,市场寻求型的投资和效率寻求型投资都会显著增加,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中小企业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都能找到自己的投资目标,但由于港澳台中小企业存量投资已很大,投资增长的潜力可能不如跨国公司,所以,可能的格局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3~5年内,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中小企业投资绝对量都呈适度增长势头,但跨国公司在我国利用外资数量中所占的份额会越来越大。(注:何枫、冯宗宪:《加入WTO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载《国际金融研究》,2001(2)。)

有的认为,加入WTO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要求, 我们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上作重大的政策调整,这些政策的调整势必对外国的在华投资产生重要影响。具体表现为:(1 )短期看外资规模会保持稳定,长期看外资规模将增大。(2 )服务业的国外投资增长速度较快,农业、工业将相对较慢;(3)国外直接投资增长较快, 而间接投资如对外借款及企业对外发行债券等筹资则相对增长较慢;(4)美、欧、 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流入会增幅较大,而港、澳、台、韩等东亚国家和地区的资本流入会放慢;(5)外资投资主体中小型投资者会减少, 而大型跨国公司的资本流入将增加。(注:《入世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及对策》,载《国际贸易问题》,2001(1)。)

4.加入WTO与国有企业改革

有的学者认为,国有企业是我国各种所有制企业中最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一类,认清了WTO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就能认清我国产业、 行业所受到的影响。为了应对WTO的挑战, 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途径不应是“尽快扩大企业规模,加速技术结构升级”,而应是朝着符合比较优势的方向进行产业和技术结构的重组,在各种产业中,造反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发展。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能与其他企业一道,提升竞争力,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具体应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1)贪大图洋的赶超思想和实践必须彻底扭转;(2)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现有金融体系;(3 )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实施国有企业、产业和地区的重组;(4)实施正确的引资政策, 引导外资的流向。(注:林毅夫、刘培林:《以加入WTO为契机推进国企改革》,载《管理世界》,2001(2)。)

有的学者分析了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存在的差距,主要是:(1)机制转换还远未到位;(2)产业结构层次低, 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不明显;(3)大企业不仅不大,而且不强,技术创新能力弱;(4)管理水平差距大。意味着中国必须坚定地朝开放市场经济方向走下去,这样,应对WTO 挑战基本思路是:始终把我国的行业和企业摆在全球化国际竞争的环境中去思考,为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的政府职能,产业政策,经济体制,企业体制都应迅速进行一系列的战略转变。(注:郑海航等:《入世:改革与发展战略的新平台》,载《管理世界》,2001(2)。)

(二)关于经济全球化问题的研究

1.经济全球化及其影响

有的认为,经济全球化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现象,而是一个在科技因素、政治因素推动下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交叉的错综复杂过程,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对象。因此,应将其辩证地看作是动态的、多边的、双向的矛盾对立过程。(注:瞿世镜:《全球化的两种前景》,载《世界经济》,2001(5)。)

有的学者指出,对于全球化问题,人们大都只从纯粹的经济和技术现象方面来理解,而很少认识到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推动和主导的全球化,不仅是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关系全球化,使有利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经济秩序全球化,而且要使美国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与人权”全球化。(注:吴厚庆:《新经济与经济全球化——“三大区”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第四届研讨会综述》,载《经济学动态》,2001(11)。)

关于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的学者指出,从可能性来说,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既可能利大于弊,也可能弊大于利,究竟是哪一个,取决于发达国家恩赐与施舍,而不是取决于发展中国家自己。就各个发展中国家而言,这取决于:对什么是全球化有没有全面和足够的认识;对全球化给本国可能带来的利弊得失有没有符合实际的估计;对本国融入全球化有没有充分的准备;有没有趋利避害的切实措施。

另有一种意见认为,经济全球化中的金融全球化将严重冲击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削弱发展中国家金融管理当局的宏观调控能力,影响其国际收支均衡,对其金融安全产生严重威胁。(注:吴厚庆:《新经济与经济全球化——“三大区”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第四届研讨会综述》,载《经济学动态》,2001(11)。)

2.关于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形成互相依附的主体,而后者在依附过程中存在价值创造的潜在性和可能性。由传统的依附理论演变而来的依附发展理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创造性的取向。即发展中国家可以在依附中寻求与发达国家的互动,变被动依附为主动依附,尽可能实现最大化的相对发展。但这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1)强有力的政府;(2)灵活的发展战略;(3 )良好的客观环境。(注:马春鹏、周雷:《从依附理论到依附发展理论的思考》,载《世界经济》,2001(5)。)

大多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是少有的历史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有的学者认为,从半个世纪中发展中国家走过的曲折历程看,(1)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世界, 但也受世界经济中不公正、不合理的经济秩序制约;(2)发展中国家作为独立主权国家,并不注定居于被动地位,只要采取策略适当,就有可能发展;(3 )不同国家的具体条件不同,所采取政策不同,取得成果不同,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中,只要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出正确的策略,创造各方面主客观条件,就能够抓住历史机遇,成功地面对挑战,取得经济的发展,否则,会在逐渐全球化的过程中,更加落后和边缘化。(注:李琮:《全球经济大转变中的第三世界》,载《世界经济》,2001(1)。)

有的学者通过对全球化进程中利益分配问题和“经济开放”与全球化关系的研究,认为,(1)积极扩大开放,加入全球化是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而且全球化是一个现实,你不加入它照样发生,不加入只是使你被“边缘化”,越来越落后;(2)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 更重要的问题是加速国内改革,只有使国内的体制与国际兼容,才能从全球化进程中受益;(3 )由于国内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有一个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使开放程度与国内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相兼容的问题,尤其是金融领域,有很多经验教训要吸取,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注:樊纲:《全球化、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载《世界经济》,2001(2)。)

3.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前景

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前景:积极的全球化,妥善处理一元和多元之间辩证关系:不同的政治体制的国家相互尊重,和平共处;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平等地沟通、对话,并且以各自的民族特色来丰富多姿多彩的全球多元文化;不同国家和地区分享技术、信息和经济全球化的成果,力求缩小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消极的全球化即采取片面的态度:使全球化倾向于单极化,维护美国和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霸权,无限制扩大贫富差距;剥夺弱者的生存权。(注:瞿世镜:《全球化的两种前景》,载《世界经济》,2001(5)。)

(三)关于资本市场开放问题

相当多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的开放是有条件的,不要在完成国内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实现实质经济的市场化转型之前,贸然实现资本项目的自由化。目前,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说明经济市场化的微观基础还没有稳固;另一方面,中国金融体系还存在严重问题,所以,对外开放资本市场的两个条件,中国目前都不具备。(注:沈坤荣等:《资本市场开放与经济稳定增长》,载《世界经济》,2001(4)。)

另有学者认为,稳定而健全的宏观金融环境和完善而高效的微观经济运行基础是金融自由化所不能缺少的初始条件。就我国的资本帐户开放及金融自由化而言,同样也需要这两个条件。一方面,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决定着推进金融自由化的速度会产生较大制约。在宏微观初始条件具备下的金融自由化能够取得较好的效应;初始条件不具备的金融自由化效应是弱势的。(注:张荔:《论初始条件对金融自由化效应的影响》,载《国际金融研究》,2001(10)。)

关于资本市场的开放步骤,有的作者认为,一般说来,首先从证券交易所开始,接着开放投资领域。具体到我国是两阶段开放模式,即,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前的一个阶段和人民币完全开放后的一个阶段。前一阶段中第一步是扩大B股,并加以规范和完善,最终与A股合并;第二步允许更多的国内企业到海外发行股票上市,第三步支持国内的一批证券经营机构向海外拓展,参与国际证券业务,同时让更多的境外证券商进入中国,从事中国的证券交易。人民币自由兑换后,在国有企业改造基本完成、证券市场基本成熟时再考虑允许外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使资本市场向外国公司和外国投资者开放。(注:田素华等:《试析我国证券市场开放次序》,载《经济学动态》,2001(8)。)

关于资本帐户开放的模式选择,有的学者认为,实现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而资本帐户开放的改革能否成功与资本帐户开放选择的模式有很大关系。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市场机制、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能力和确保金融稳定运行的经验也相当有限,因而要在较短的时间里建立和完善资本帐户开放所必需的前提或条件是不现实的。不能说,采取渐进方式开放资本帐户的国家就一定会成功,但是,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成功的资本帐户自由兑换的经验案例都是采用“渐进模式”实现的。所以,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选择“渐进模式”更为理智。(注:庞锦:《资本帐户开放的模式选择》,载《国际贸易问题》,2001(5)。)

另有学者认为,应实行有限制直接开放加间接开放。前者指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购买境内证券市场上的证券,但证券投资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后者是指境外投资者尽管不能直接购买该国(地区)证券市场上的有价证券,但可以通过购买拟投资于该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基金而间接进入。并以人民币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为分界线,分阶段开放证券市场。(注:王开国:《新兴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开放和金融危机——兼议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路径选择》,载《经济研究》,2001(10)。)

(四)关于人民币汇率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我们目前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低通胀率和低利率以及良好的国际收支状况和迅速增加的外汇储备,都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人民币的汇价仍能维持在较高水平上。但另一方面,虽然人民币贬值压力减轻,但2000年上半年数据显示,人民币面临相当大的升值压力。为了在保持汇率稳定的情况下,释放各种可能因素带来的人民币贬值和升值压力,应采取一种新的汇率政策,即设定一个较宽的汇率目标区,拓宽人民币的波动范围,这样有利于我国规避亚洲货币受到冲击时给我国经济带来的风险,也为解决通货紧缩问题,多提供了一个可供调节的工具。(注:张璨:《未来两年人民币汇率走势预测》,载《国际贸易问题》,2001(3)。)

另有学者认为,巴拉萨—萨谬尔森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其理论的假设条件在中国并不完全具备。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人民币的名义汇率是可以维持的。关键是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自由兑换后,要减小外汇市场的波动,保证外汇市场稳定。(注:俞萌:《人民币汇率的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分析》,载《世界经济》,2001(5)。)

关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选择,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现行汇率制度由于形成机制比较封闭,汇率波动较小,交易品种单一,加上资本帐户尚未开放,意愿持汇没有实现等原因,虽然名义上说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实际是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度。由于一方面,在资本项目不开放的条件下,实行中间汇率制度具有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的现实又不具备实现人民币完全自由流动的条件。所以,加入WTO 后,我国应适应当前国际汇率体系演变的两大趋势——弹性化和两极化的要求,将实现人民币汇率的自由浮动作为长远目标。就近期而言,可以先实现由盯住美元向盯住一揽子货币的固定汇率制度转变,然后逐步放开资本项目,积极培育人民币汇率的市场机制,为将来实现人民币汇率的自由浮动做好充分准备。(注:郭建泉:《汇率制度的演变趋势和我国的选择》,载《管理世界》,2001(3)。)

有的学者反对选择浮动汇率制。他们认为,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浮动汇率制的实践表明,汇率具有易变特性。理性预期货币主义模型汇率超调模型,噪声交易模型也都说明了汇率的这种特性。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在金融进一步开放的背景下,由于(1 )宏观经济预期的不稳定性;(2)金融市场的调整速度在于商品市场;(3)噪音交易和汇率波动,这些因素存在,如果选择浮动汇率制,则中国的汇率更具波动性,而高度易变的汇率将加剧金融风险。因此,在中国金融进一步开放中不宜采用浮动汇率制。(注:冯用富:《浮动汇率制的缺陷及其对中国金融进一步开放的启示》,载《世界经济》,2001(4)。)

(五)外汇储备规模

关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外汇储备规模适度与否关键在于其能否保证宏观经济的内外均衡,从而对经济改革起促进作用。影响我国外汇储备水平的因素分为三类:一是构成外汇需求的基本因素,包括交易性需求,预防性需求,偿债性需求;二是其他经济因素,包括进口依存度,经济增长速度,通货膨胀率,国内外实际利差,对外融资能力,财政赤字率等;三是制度性因素。根据这些方面的考虑,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在1300亿美元为宜。但由于我国当前的内外经济环境,如果我们放松外汇储备管理很可能造成实际外汇储备的下降,进而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内外均衡。所以在外汇储备持续增长的现实情况下,一方面应使外汇储备的增长不影响我国经济的增长和汇率的稳定;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外汇储备的管理,提高外汇储备的收益率。(注:陈红蕾:《关于我国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的思考》,载《国际贸易问题》,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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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理论经济学研究的新进展_劳动价值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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