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纪闽台科技交往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跨世纪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世纪的钟声即将敲响,在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20年的历程中,两地的经贸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福建,在产业结构、经济总量、综合竞争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多方因素制约,在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纪末,未来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福建如何扬长避短、未雨绸缪,以迎接新世纪的曙光,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闽台科技合作的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两岸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福建经济出现了两个引人瞩目的现象。一是台资企业科技含量不断提升:二是福建接纳台资技术的“相对优势”不断增强。这两种趋势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从而出现闽台合作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合作效益不断提高的格局。从福建来说,对台产业科技合作的效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1978年到1997年福建三大产业结构从33.4∶42.2∶24.4转变为19.2∶43.1∶37.7。第一产业下降14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从以农为主转变为以工为主,二、三产业同步发展的势态。工业增长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因素,而工业增长与台、外资引进密切相关,以1996年为例,全省“三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4.5%,是国有工业产值的二倍。在“三资”企业中约有1/3为台资企业。台商在轻纺、鞋革、玩具、塑料、电子等行业占有相当的份额,对福建产业结构优化起了重要的作用。如台湾中华映管在马尾投资4.3亿元,为福建电子支柱产业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对国内显像管工业质量提升和监视器行业发展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是优化了产品结构,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闽台产业科技合作加速了福建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了福建工农业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由于台资企业多数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产品以外销为主,对福建外贸提升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1995年,福建“三资企业”出口47.9亿美元,占全省出口交易额的51.5%。这就是说,有半数以上出口是由台、外商创造的。目前福建已形成台商投资区、对台贸易口岸、对台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科技园区、闽台科技人才培训基地等多种形式的闽台经济、技术合作新格局,为进一步增强福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活力,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对福建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推动是功不可没的,许多台资企业已经成为福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和样板。这些企业以其优良的品种和先进的技术装备,外连国际市场,内联生产基地和农户,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如在蔬菜加工中引进流态单体速冻和低温真空脱水加工技术,带动了福建蔬菜产业化的发展。仅龙海市就有12家此类加工企业,带动全市种植蔬菜21万亩,加工出口量12万吨,成为龙海市的农村支柱产业。
闽台经济技术合作对台湾也是利大于弊。大批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福建,促进了台湾产业的升级转型;一些有污染、有碍资源保护的行业,如养猪业、水养殖业移居福建,对弹丸之地的台湾环境保护,也起了燃眉之急的作用;闽台科技产业合作还为台湾中小企业开辟了广阔的创业空间,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资料表明,目前在闽的台资企业中,盈利者达85%,亏损者不及5%。可见,闽台科技合作是互补互动,利在双方,这也为未来的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跨世纪闽台科技合作面临的挑战
未来闽台科技合作面临着来自外部因素的3大挑战和自身的4个制约因素。3大挑战即:
(一)两岸政治关系的影响
20余年来,闽台科技合作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台湾当局的“人为障碍”,这一因素也将是未来闽台科技合作的主要障碍。台湾当局从政治因素出发,对与祖国大陆科技合作千方百计采取限制措施,如通过“负面表列”、“高科技输出管制办法”、“科技研发专案计划成果转移处理要点”等,对台湾科技界、企业界赴祖国大陆进行科技合作做出种种限制。90年代以来,台湾当局虽然对祖国大陆科技政策有过几次调整,如1993年宣布将“12项科技产业”由“负面表列”行业转为“灰色地带”,即从禁止到祖国大陆投资转为“核准放行”;出台一些促进两岸科技交流的规定,但总体上看,其坚持“三不政策”,政治态度上并没有实质性变化,在科技领域合作方面,仍坚持所谓“根留台湾”的政策,两岸科技合作的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严重制约了闽台科技要素的自由转移。
(二)世界科技领域竞争加剧
90年代以来,世界科技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一是发达国家为保持科技领先的地位,千方百计地争夺自身的科技领先优势;二是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科技落后,展开了你追我赶的激烈较量。“技术立国”已成为世界各国争相效法的基本国策;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已成为各国经济战略的关键因素,技术政策与经济政策呈现一体化。与此同时,技术本身的融合化、一体化和日新月异也加剧了科技竞争的程度。因此,无论是福建还是台湾,自身技术的局限性更加明显,面临的压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
(三)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强势夹击
尽管福建与广东同为最早实行改革开放的省份,但是由于起点不同,以及一些人为因素所致,目前福建的经济水平和经济总量与广东、上海等省市相比,差距较大;同时与海南、松辽平原、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相比,福建以往的对台合作优势地位也受到日益严峻的挑战。尤其90年代以来,全国大开放格局逐步形成,内陆省市纷纷调整发展战略,政策、劳力、成本优势日渐明显,大大拓宽了台商投资的区域。尤其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金三角的崛起,极大地改变了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布局。由资本的属性所决定,台资在祖国大陆北上西进的势头日显,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因而减少了台商对福建的农业投资和农业科技合作。福建台资一统天下的格局已不复存在,而且正处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强势夹击之中。
福建自身的4大制约因素,即:
(一)地理环境
地理环境的优劣是经济发展的先天要素。福建的地理环境对经济发展是弊大于利。主要表现在: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且地质呈现多样性。多山和较差的地质环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陆路交通的发展,路难通、腹地小、投资成本高,此其一。其二,福建虽地处东南沿海,且有多处良港,但其北有宁波、上海、连云港、青岛、天津、大连等众多大规模港口群争相辉映;南有汕头、湛江、北海等,使得福建的港口“优势”难以凸显。这种无法改变的地理环境今后仍然是制约闽台科技交往和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交通运输能力
至目前,福州、厦门港口年吞吐量仅2400万吨,只及上海港的零头,而且港口规模和港口仓储等服务设施尚不完善,与港口配套的铁路、公路网络也远未形成。由于境内山峦叠嶂,公路、铁路造价成本高,近年来虽然大力发展,但至目前出省铁路仍然只有一条,横南、梅坎铁路久建未成,福建、赣龙铁路遥遥无期,福厦高速公路尚未通车,京福高速公路还在勘测。即使上述工程全部完工,其交通运输能力也无法与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省市匹敌。交通运输的落后状况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是阻碍闽台产业科技合作的瓶颈。
(三)管理体制
目前我省各机构、各部门都设有对台交流窗口,由于相互间受条、块隶属关系的限制处于分割状态,使闽台科技交流处于自流、零散、随机的状态,对台科技交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项目重复、技术低下、资金浪费等问题较突出,这种缺乏统筹规划的状态,难以提高对台科技交流的效益,不利于对台科技交流的深入发展。另一方面,科技系统对台交流的管理队伍十分薄弱、力量不足,因而,难以形成系统内有效的对台科技交流。
(四)人口群体素质和专业人才
人是生产力中最主要、最活跃的因素。人口素质在科技主导的时代尤显重要,因此才有了“经济的竞争实质上是科技的竞争,而科技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的深刻认识。从福建人口受教育程度、科研人员数量和质量等方面来看,尚不能适应进一步加强闽台科技交往的需要。据《'98福建统计年鉴》资料,1997年,福建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共有10.61万人,仅占总人口的0.32%;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也仅占总人口的1.69%。人口群体素质相对较低,专业人才不济,直接影响科技产业的发展,这从技术市场成交额和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和出口总额可见一斑。从《中国统计年鉴1996》获知,1995年技术市场成交额,福建为30550万元,只及上海的13.3%、广东的24.3%、浙江的31.2%、江苏的16.8%、山东的16.4%,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2%。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和出口总额来看,福州、厦门与其他开发区相比,也有较大差距。1995年,福州开发区生产总产值为14.14亿元,出口总额为2093.9万美元;相应指标,厦门分别为4.26亿元和1822万美元,与苏州、南京、杭州、上海、青岛、济南、深圳等开发区都有较大的差距。
三、跨世纪闽台科技合作的基本原则和重点领域
由于闽台处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台湾当局仍然坚持“三不政策”,使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处于单向交流、垂直分工等的不公平状态,为了改变这一情势,推动闽台科技交往向良性互动的方向,持续、稳定地发展,必须坚持6个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确立闽台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以取得更好的合作效益。
(一)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原则。在认真研究和分析闽台乃至两岸科技经济资源的优势和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闽台科技合作的方向和重点,减少盲目性,真正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建立信息、资源、成果、市场共享机制,促进合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2.科技先导,科技经济密切结合原则。把科技合作与整个经贸合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我省新一轮创业的发展目标,瞄准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科技合作的焦点和科技与经济的切入点,通过科技合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水平。
3.坚持高起点、实现高效益原则。面向21世纪,紧跟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逐步提高科技合作的水平和层次,提高技术密集型产业合作比重,防止低水平重复引进和重复建设,逐步实现双方在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和种类方面的全面互补,以科技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4.突出重点、配套引进原则。以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支柱产业科技进步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合作,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的配套引进和科技产业的系列开发。提高闽台产业结构的平衡度与关联度。
5.引进与自主开发结合原则。既要注意技术引进,合作开发,更要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促进外来技术本地化,建立自主技术创新体系,发展自主科技,保护知识产权。
(二)重点领域
确立闽台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必须面向21世纪世界科技发展趋势,遵循我国跨世纪新科技革命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布置,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围绕我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总目标,有选择、有重点地加强跨世纪闽台科技合作的领域。
1.高技术:包括生物工程、电子信息、海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及其相关产业技术的引进和合作开发。
2.工业科技:重点是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建筑、建材以及轻纺、食品等先进产业技术的自动化系统和管理经验。
3.农业科技:主要是林产业、水产业先进技术,优良农牧渔林优良品种和集约种养技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饲料及其添加剂、农产品加工技术。
4.交通能源科技:现代运输技术、交通电讯、港口工程和核能、节能技术、新能源及再生能源技术等。
5.环境科技:废弃物处理技术、废气处理系统、环境监测技术等。
6.医学工程科学:医学电子系统、医用材料、生物力学、医疗保健、新药制造技术等。
7.基础应用研究:地质、气象、地震、生命科学、分子生物学、海洋生物、生物化学等。
四、推动闽台科技交往的因应措施
(一)改革闽台科技交流的管理体制
为了进一步推动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势在必行。可从以下3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全省统一协调的对台交流与合作管理机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打破部门和地方分割,克服因地方和部门利益而产生的重复引进现象。二是强化对台科技交流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加强两岸科技研究,适时调整交流对策;三是加强全省对台科技交流民间社团组织工作。民间组织是在台湾当局坚持“三不”政策条件下,进一步拓宽闽台科技交流的主要形式,今后应在人才、财力方面进一步加强,以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强技术引进管理,提高引进效益
技术引进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技术引进,对改善福建产业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增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在技术引进方面应做好5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引进运行机制。企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拥有技术引进的决策权、投资权、收益权,并承担技术引进的全部风险。应激励企业增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的能力,提高技术引进的效益,并为企业创新行为提供内在、持久的扶持。政府在技术引进中要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宏观调控,以信息、咨询、政策诱导、法律保障等手段为企业的技术引进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产业导向,坚持适用技术与高新技术并举的方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引进采取一定的倾斜。要加大软件的引进,增加对软件引进的税收优惠,同时减少对进口硬件的优惠或者不提供优惠,以增强台湾技术输入我省的吸引力。
三是树立并强化“以市场换技术”(主要是高技术)的意识。对于能够提供高新技术的企业来我省投资,可给予较大的内销比例。但必须坚持在让市场的同时能够真正获得先进的技术,同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和一些新兴幼稚产业,应适当限制其投资;要鼓励台商在我省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推动我省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多样化生产,以防止其对市场的垄断。
四是把技术引进消化创新与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密切结合起来,尤其在当前国有企业转轨的艰难时期,对台技术引进要以国有企业为基础,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组织消化、吸收和创新,改变企业设备、技术、管理的落后状况,提高企业技术开发与技术改造的能力。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技术引进创造良好的环境。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一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我省也相应出台了有关法规,为引进技术创造了较好的软环境,今后除进一步完善立法外,还应花大力气加强执法,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同时,在引进技术时,还要做到一方面全面了解引进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对台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切实履行对知识产权进出境的保护职能。
(三)加强科技双向交流,推动科技资源的有效转移
目前闽台科技交流仍呈单向局面,要努力改变这一状况,促进闽台科技的双向交流,推动两地科技资源的有效转移。在现有条件下,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其一,加强科技人员交往,建立顺畅的合作研究渠道。闽台科技人员交往是推动两地科技交流合作的主要方式,尤其近二年来台湾当局对大陆科技人员赴台在数量和形式等方面呈放宽趋势,我们应抓紧机遇,加强科技人员交往,尤其要加强中青年科技人员的交流互访,发挥中青年科技人员在高科技领域交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二,推进闽台科技人地、产业人才交流与互补。近年来台湾在人才方面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即一方面是高学历低就业,另一方面在高科技产业上人才短缺日趋严重。而福建在企业管理、行销策略等方面的人才欠缺也十分明显。同时闽台都将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因此,闽台科技交流除了以学术会议、科技展览、参观互访等形式外,还可以采用科技人才代培、选派科技人才参与当地研究创新等多种形式进行,以推动闽台科技产业的共同发展。
其三,以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共同需要的项目的合作研究。闽台由于自然条件的相似性、资源和经济上的互补性,在科技的基础研究与应有开发上有很大的共性,完全可以通过资源要素的流动和转移,对当前共同面临的科技问题和具有国际竞争潜力的项目进行联手攻关,如农业、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等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领域,都可以不拘一格,加强合作,共同开创21世纪的美好春天。
(四)加强农业科技领域合作,提高福建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是要加强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努力提高农地单位面积产出量。二是开展农业机械研发合作,以提高福建农业机械化水平。三是引进台湾农业先进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