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的龙江、西新关与南京商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京论文,清代论文,西新论文,商业论文,龙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南京地处长江中下游之交,是沟通长江中上游地区与苏杭江浙、长江流域与华北平原经济联系的水运枢纽。清政府在此所设龙江、西新关,是长江沿线的重要税关。以往对南京的考察,已指出清代前期该城从政治中心向经济中心的转化。① 不过由于未能利用税关档案资料,着眼点多侧重在丝织生产方面,对商业的考察尚显薄弱;特别是对南京的商品流通状况、税收额的增长变化、商业构成特点等较少涉及,对其作为流通枢纽的重要地位也未能给予应有的评价。② 本文主要利用龙江、西新关档案资料,并参考其他文献,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清代前期的南京商业做进一步的考察。
一
龙江关设于明代,抽收竹木排筏等税,由南京工部委员管理。西新关在明代原为西关和新江关,西关收落地税,由户部差官管理;新江关收通济、太平等门入城商税及牲畜税,系内监经收。顺治二年(1645),题准将新江关并入西关,更名西新关。③ 清初,龙江、西新二关分别由工部和户部派官管理,互不统属。康熙二十八年(1689),以二关同在一城,相距仅20里,“商民两关稽查,难免守候”,将西新关税务归并龙江关管理。④ 龙江关是唯一一个由工部关兼管户部关的税关。
龙江关主要征收竹木税,兼征商船货税。定例:竹木排筏丈量计数,其税额按不同木种、产地各有差异:商船所载货物,计量科征。龙江关大关位于南京三山门外之上新河,其分税口有大胜关、河定桥、东坝、芮嘴、和州、含山等,大胜关、河定桥征收茶篓包捆税,东坝、芮嘴、和州、含山等处征收桶篓税。⑤ 西新关主要征收出入南京各城门的货税,兼征牙行、牲畜等税:该关下设五司和一茶引所,其中都税司征收出城税,龙江、江东、聚宝、朝阳四司征收入城税,茶引所征收茶税。西新关设有20余处分税口,除南京各城门外,分布于上元、江宁、句容、江浦、六合、高淳等县境内,其中太平、神策等5门以及下关、赵沟、王沟、浦口、江浦、石碛等口征收牲畜税。⑥
清代前期随着长江沿线商品流通的发展,龙江、西新二关税额不断增长。清初,龙江关税额33300两,西新关18269两,两关合计为51569两。顺治末年,龙江关增为39300两,西新关为28300两,两关合计为67600两。康熙二十五年,定龙江关正额银46838两,五十二年增铜斤水脚银10769两,合计为57607两;定西新关正额银33684两,其后增铜斤水脚银7692两,合计为41376两。⑦ 到康熙末年,龙江、西新关正额银合计为98983两。
自雍正初年开始,龙江、西新关征税多有盈余。所谓“盈余”是指税关所征税额超出“正额”的部分。“查盈余一项,必需商货甚旺,于征足正税外尚有来货可征,始为盈余。”⑧ 即盈余的产生是商品流通量增长的结果。盈余银自出现之后,即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在关税税额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参见表1)
从表1可见,雍正年间龙江、西新关所征盈余银逐年递增。雍正初年盈余银8100余两,仅相当于正额的8%,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有限;雍正八年(1730)盈余银增至4万余两,相当于正额的41%,占税收总额的29%。到雍正末年,该关所征盈余连续三年超过8万两,已相当于正额的80%,占税收总额的45%左右。正额、盈余合计,龙江、西新关实征税银已高达18万余两。
乾隆年间,龙江、西新关实征税额继续增长。如乾隆二年分(1737),二关征银达212920两,其中盈余银113937两,已超过正额,占税收总额的53%。乾隆五十七年分征银达245101两,其中盈余银146118两,约为正额的1.5倍,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将近60%。⑨ 乾隆年间龙江、西新关的税收数据比较完整,且较雍正年间更为详细,我们可据以对二关的税收变化分别进行考察。图1是依据税额绘制的龙江、西新关税收变化图;表2是对二关实征税额的10年平均统计。⑩ 二者相互参照,可较全面地了解乾隆年间龙江、西新关税额的变化情况。
图1显示,龙江关税收曲线波动较大。其中以乾隆二十一年分为最低,只有不到8万两;以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中期为最高,达到16万—17万两;乾隆末年,税额有较大的下降。不过总体而言,龙江关税银在乾隆年间基本呈上升态势。前期的20年中,该关每年征银大致在10万—12万余两,平均为11万数千两(平均值请见表2,下同)。乾隆中期该关税额继续增长:二三十年代,除个别年分之外税收多在14万两上下,二十八年分首次突破15万两,10年平均分别为130200和136100余两;四十年代是龙江关税收最高的时期,每年征银在14万—16万两之间,四十九、五十两年更超过16万两,10年平均高达152900余两。进入五十年代该关税收起伏较大,五十二、五十九两年仅征银11万余两,六十年分更低,只有104296两;不过五十五、五十六两年该关税收均超过16万两,五十七年分更高达171087两,这是该关税收的最高纪录;10年平均则为139300余两,虽较四十年代有所下降,但仍超过二三十年代的平均值。
西新关税收曲线相对平稳,税额基本保持在6万—8万两之间,不过其总体趋势却是下降的。该关税额以乾隆初年为最高,其中有不少年分超过8万两,平均征银为79392两。乾隆十一年到二十年的10年间该关平均征银77800余两,较前已有下降;不过十一、十二年分别征银89376两和88848两,为西新关税收的最高值。乾隆中期以降,该关税银大体保持在6万—8万余两,其中二十年代平均征银74000余两,三十年代为73600余两,四十年代为76900余两,五十年代更降至68500余两,其中只有乾隆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和五十五年四个年分曾达到8万余两。
二关比较,西新关所征税银大体相当于龙江关的1/2—2/3之间。以西新关征银最多的乾隆十一年分计算,该关征银89376两,为龙江关所征税银139756两的64%;如以龙江关征银最多的乾隆五十七年分计,西新关征银74014两,仅相当于龙江关的43%。10年平均,西新关税银分别占二关税收总额的40%、39.6%、36%、35%、33.5%和33%,其比重也呈下降趋势。
由于龙江关所征税银远远高于西新关,故二关税收总额的变化趋势与龙江关大体相同,在乾隆年间基本保持增长态势。前期的20年间,二关实征税额大体在18万—21万余两,10年平均为19万数千两。乾隆中叶的30年间,虽然二十一、二十二两年税额较低,10年平均仍超过20万两,较前期有所增长;其中以四十年代税额最高,也最为平稳,每年征银在22万—24万余两,10年平均达229800余两。乾隆末期的10年中二关税收起伏较大,其中有三个年分仅征银17万余两,也有三个年分超过24万两;10年平均为207900余两,虽较四十年代有所下降,但与二三十年代大致持平。
前已述及,从雍正年间开始,龙江、西新关征税多有盈余,其他税关亦多如此。从乾隆六年起,清政府开始将各关所征盈余数目纳入对税关监督的考核。定例:“嗣后各关盈余银如与上年数目相仿者,户部即考核具题;如本年所报盈余与上年数目悬殊,令各该督抚就地方情形详细察核。”(11) 乾隆十四年改定,以雍正十三年各关实征盈余数作为盈余定额。其上谕如下:“夫盈余无额而不妨权为之额,朕意当以雍正十三年征收盈余数目为定。其时正诸弊肃清之时,而亦丰约适中之会也……嗣后正额有缺者仍照定例处分,其各关盈余成数视雍正十三年短少者,该部按所定分数议处。”(12) 行之未久,因各关盈余比雍正十三年超出较多,部臣认为“若置上届于不问,恐监督以比旧已多,即可从中侵隐,易滋流弊”,奏请恢复了与上届税额相比较的办法。乾隆四十二年,又将盈余考核方式改为与前三届所征税额进行比较。定例:“嗣后各关征收盈余数目较上届短少者,俱著与再上两年复行比较,如能较前无缺,即可核准;若比上三年均有短少,再责令管关之员赔补。”(13)
乾隆末年起,全国大多数税关税收均有下降,以致各关监督赔补甚多。嘉庆四年(1799),清政府将盈余“三年比较”之例废止,并根据实征情况重新确定全国各税关的盈余定额。此次定额是由嘉庆皇帝亲自酌定的,故称“钦定盈余”。嘉庆四年所定盈余,龙江关55000两,与正额合计为112607两;西新关29000两,与正额合计为70376两;二关合计,正额、盈余共182983两,(14) 这一定额低于嘉庆二、三两年的实征税额193907两和193152两。(15) 嘉庆九年,又将西新关盈余增为33000两,(16) 与正额合计为74376两,与龙江关合计则为186983两。
若将嘉庆初年龙江、西新关的税收定额与其他各关相比,可大致反映出二关在全国税关中的地位。(参见表3)
从表3可见,龙江关关税定额在工部各关中仅次于芜湖关,位居第二,且与芜湖关定额相差无几,远远高于其他各关。龙江一关税额即占工关税收总额的1/4以上,该关在工部各关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西新关定额少于龙江关,在户部30余个税关中排在第16位,处于中列。(17) 还需指出的是,龙江、西新关均位于南京,二关定额合计为186900余两。像这样户关、工关同处一城的税关为数不多,只有安徽的芜湖关、浙江杭州的南新、北新关以及山东的临清关等。若将工税、户税合并计算,龙江西新关在全国户、工二部40多个税关中排名第7(参见表4),位居前列;在长江沿线各关中,则仅次于九江和芜湖,位居第三。
综上,龙江、西新关税额在清代前期有大幅度的增长,从顺治初年的5万余两,到乾隆年间增至20余万两,最高达到24万余两;嘉庆初年虽有下降,大体仍保持在18万19万两。龙江、西新关不仅是长江沿线的重要税关,在全国税关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图2是清代前期龙江、西新关税额变动趋势图,请参见。其中,顺治、康熙年间为定额数,雍正、乾隆年间为实征税额。
图2 清代前期龙江、西新关税收变动趋势图 (单位:两)
二
通过以上考察可以看到,清代前期龙江、西新关税收有大幅度的增长,税收额的增长乃是商品流通扩大的反映。经由龙江、西新关流通的商品种类繁多,其中以竹木、粮食、丝及丝织品等为大宗。大宗商品的转运贸易构成南京商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下面分别论述。
1.竹木
竹木是经由南京转运的最大宗商品之一。中国的竹木资源主要分布在云贵、四川、湘赣等省,竹木排筏由长江顺流东下,经重庆、汉口、九江、芜湖等处到达南京,基本走完长江水路的最后一段。在此分为两路:一路经镇江转运河南下,销往苏杭、江浙;一路从仪征或瓜洲转运河北上,运往山东、直隶以及京师。(18) 无论北上还是南下,都需要在南京重新编排。
竹木是龙江关税收中最大宗的商品。档案记载:龙江关“工税全赖木植簰把为大宗”。(19) 该关“木簰每年大约总在七、八、九、十数月之内抵关。若该年木植自地头出山早,又值大江水平风顺,于限内抵关,得以早到早售,不独本年关税可望丰富”,而且“木商早卖,得本利银两,又可赶回地头贩运木簰,则下年木税自应不少”;如木排抵关较晚,“便难以速卖……势不能复赶回地头又行贩运,则下年即遇水平风顺而木税亦不能多”。(20) 即竹木过关量受到长江上下游的气候条件、年景丰歉、销行状况、商人资本周转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竹木过关数量的多寡则直接影响龙江关税收的盈绌。如乾隆二十一年分“因江浙等处二十年被灾较重……民力拮据,苏杭一带竹木等项买卖稀少,从前已贩到境者壅滞难销,商人转运乏本,是以该年贩运过关者愈少”。(21) 该年龙江关征银仅76804两,较上届少征银32700余两,比十九年分更少至44700余两。乾隆二十八年分则因“本年江水长(涨)发较早,各处年岁又皆丰收,是以竹木等项货税较多(于)往年”。(22) 该年龙江关税银首次突破15万两,除正额之外,征收盈余银93290余两,比上届多收税银9600余两。乾隆四十九、五十两年也是龙江关税额较丰的年分,征银分别为166523两和166747两。不过,乾隆五十年夏秋,“江南河道干浅,年岁歉收,前此运到木植艰于销售,商人乏本转运,以致本年不能回山扎簰”,(23) 遂至五十一、五十二两年税额大幅度下降。其中,五十一年分征银137959两,较前两届相差二万八九千两;五十二年分仅征银118921两,与税额丰旺的四十九、五十年分相比更相差四万七八千余两之巨。
“木簰过关完税,即在江宁发卖者多”,(24) 因而在南京城西滨江的上新河一带形成巨大的竹木市场。这里“市廛辐辏,商贾萃止,竹木油麻蔽江而下”,(25) 既是竹木过关、积贮、编排之地,也是“徽商业木者聚居处”。(26) 不仅各地木商前来购买,清廷所需皇木和江南修筑海塘所用的架木、椿木、桩木等也多在此采买。(27) 清代前期的记载称,南京的木材为“数省所聚,四时常足”,是江南地区最大的竹木市场。(28) 后人描述其规模曰:“沿江10余华里,停靠着由上江运来的大小木排。从事木业经营者各占居一方,共有13个帮,大小木号、木行数十个。”(29)
在上新河经营木业的商人首推徽商,嘉庆年间的记载称,“徽多木商,贩自川广,集于江宁之上(新)河”。(30) 南京每年四月规模盛大的灯会,即为徽州木商所举办。甘熙《白下琐言》记载“徽州灯,皆上新河木商所为。岁四月初旬,出都天会三日,必出此灯,旗帜、伞盖、人物、花卉、鳞毛之属,剪纸为之,五光十色,备极奇巧。阖城士庶往观,车马填湮,灯火达旦”。(31)
2.粮食
南京的粮食主要来自长江中游的湖广、江西等省。乾隆年间内阁学士方苞有言,南京“皆湖广、江西上游米粟所汇聚”。(32) 江宁布政使晏斯盛亦言:该城“烟户稠密,需用食米甚多,历系仰给客米接济,三五日内客贩不到,米价即昂”。(33) 安徽的和州、庐江等地也是南京粮食来源之一,方志记载称,“四乡所产米不能果数月腹,于是贩鲁港、和州、庐江、三河运漕诸米以粜于铺户,富户复开砻房收以之”。米行、米铺、砻坊多位于聚宝门、通济门外,从各地输入的粮食在此投行发售。(34) 据范金民估计,嘉庆年间南京城市人口已超过100万,每年由长江中上游输入南京的粮食约有300万石。(35) 同时,南京也是川楚粮米运往江南的必经之地,每年约有1000万—1500万石粮食经南京东下,运往江南。
龙江、西新关并不征收米粮税,但粮价的涨跌也会影响到该关税收。如乾隆二十年分,因“各处米价昂贵,(商贩)多以置货之资买米获利,龙江关并不征收米税,亦不征收船料,以致盈余短少”。(36) 另一方面,贩运竹木排筏“需夫众多”,如粮价昂贵,也会增加竹木的运输成本。如乾隆十七年分“川、楚、江西竹木来到者不及往年”,即因“该年各处米粮价贵,各商贩以食用倍重,不能获利,是以观望不前”。(37) 乾隆二十一年分是龙江关税收最低的一年,仅征银76800余两,管理该关的江宁织造奏报其原因称:“龙江关工税全赖竹木、煤炭,上年自春徂夏各处米价昂贵,商贩以食用倍重,挽运维艰,贩运到关者计比上年不及十分之五,是以工税有亏。”(38)
3.丝及丝织品
南京是与苏、杭并称的三大丝织中心之一。时人有“(江宁)机工为天下最”,(39) “江绸贡缎之名甲天下”之美誉。(40) 清代前期,南京的民营丝织业有大规模的发展,方志记载称:“乾嘉间(织)机以三万余计”,(41) “道光年间缎机以三万计,纱、绸、绒、绫不在此数”。(42) 南京丝织业“以缎为大宗”,缎机之外,“织各色摹本者谓之花机”;“纱机以织西纱、芝地、直纱,绸机以织宁绸”;又有绒机,“孝陵卫人所织曰卫绒,其浅文深理者曰天鹅绒”,(43) 黑绒则为“制暖帽沿边”所必须。此外,“另有剪绒者,为专门之业”。(44)
南京不仅是丝织生产中心,也是丝及丝织品的贸易中心。南京本地产丝不敷所需,其原料丝多来自太湖地区。《府志》记载:“江宁本不出丝,皆买丝于吴越。”(45)又言:“金陵织缎之丝有经纬之别,在昔经用震泽、南浔,纬用湖州、新市、塘栖,杂色之纬用苏州香山,而溧阳则绒线料也。咸丰癸丑以前上等缎皆买丝于吴越,以纯净洁白,适用而价廉也。”(46) 南京城南有丝市,“丝客寓此,每晨卖丝”。(47) 南京的丝织产品品种颇丰,绸有宁绸、宫绸、亮花之别,缎有锦缎、闪缎、装花、暗花、五丝之别;其纹样图案则有八宝、仙人、芝鹤、夔龙、鸾风、麒麟、芙蓉、牡丹、云霞、楼阁等等。(48) 状元境一带集中了多家绸庄,系浙江商人开设;绫庄巷北有帽儿行,为卖帽绫者所居;剪绒,“其盛与绸缎埒,交易之所在府署之西,地名绒庄,日中为市,负担而来者踵相接”。(49) 南京丝织品的销售范围,“北趋京师,东北并高句骊、辽沈,西北走晋绛、逾大河,上秦雍甘凉,西抵巴蜀,西南之滇黔,南越五岭、湖湘、豫章、两浙、七闽,诉淮泗,道汝洛”,(50) 遍及全国的大部分省区。
丝及丝织品在西新关税收中占有较大比重。档案记载,西新关“入城之货惟赖白丝、绫绸、布匹、香油等项,出城之货全资纱缎、剪绒、暖帽、线纬等物”。乾隆七年两江总督德沛奏称,因上年“浙省丝斤收成歉薄,价值昂贵”,商贩白丝人城者“少于往年”,影响了南京的丝织生产,“本城所织之纱缎、剪绒,所造之暖帽、线纬遂因之而少”,以致该关税收减少。(51) 乾隆三十年管理该关税务的永泰奏报:西新关“户税全以都税等五司报收丝斤、绒缎、杂货等税为重,本年丝斤收成歉薄,客贩置货减少,以致龙江、朝阳二司进城丝税并都税司出城绒、缎税均不及上年”。(52) 嘉庆十年“浙西三府产丝歉薄,价值昂贵,客商无力贩运”,不仅影响当年的税收,而且波及下一年。嘉庆十一年八月嵩年的奏报称,上年丝价昂贵,“江宁机户停织歇业者多;本年各机户虽因丝价稍减,渐有复业,无如新丝甫经贩到,现在起织,尚未运销”,以致西新关户税仅征收54922两,(53) 较嘉庆九年所定税额74376两相差达19400余两。
4.其他商货
经由龙江、西新关流通的较大宗的商品还有煤炭、棉花、牲畜、纸张等。
煤炭也是龙江关税收中的重要商品,主要来自长江中上游各省,“煤有宝庆、乐平,而湖北之兴国州为劣;炭有江西、宁国及安庆、湖北之属”。(54) 乾隆十八年分“因上下两江地方被灾,川楚煤炭以及大江杂货过关者既少……以致盈余较绌”。(55) 乾隆四十九年分,则“因江广煤炭船只稍多”,龙江关征收税银达167523两,比上届多征盈余银14100余两;(56) 五十二年分,龙江关税收与上三届相比均有大幅度下降,除竹木排筏、煤炭过关较少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棉花因“产地薄收,贩运亦少,是以(税收)较之上届更为短少”。(57) 乾隆五十九年分因到关排把较少,且“煤炭船亦少到四百九十余只”,以致龙江关仅征银114378两,(58) 较上届少收银26900余两,较税收额最高之五十七年分更少至56700余两。
牲畜是西新关的重要税源之一,多来自长江以北的徐州、宿州、凤阳、泗州等地。乾隆七年分,西新关因上年“江北各州县夏秋迭被水灾,穷黎赖赈资生,无力豢养(牲畜),以致赶贩稀少”,畜税因之短缺。(59) 乾隆十九年分西新关户税较上届少收银4340余两,原因之一即由于安徽凤阳、泗州以及江宁府属六合、江浦等县受灾,“江北乡镇居民赶贩牛猪牲畜甚稀,以致西新关盈余较绌”。(60)
南京印刷业较为发达,“雕印书板,海内资之”。(61) 嘉庆年间,南京至少有书坊20余家,(62)印书所用纸张多由各地输入。西新关的龙江、江东、朝阳、聚宝四司所征入城税中开列的纸张品种计有:楚纸、江西纸、安庆纸、光泽纸、大小荆川纸、杭州草纸、京榜纸、桑皮纸、乌金纸、绵纸、草纸、油纸、奏本纸、堂本纸、供单纸、古连纸、扛连纸、太史连纸、音连纸、连四纸、连七纸、表新纸、切边纸、毛边纸、大红纸、加红纸、木红纸、黄绿纸等数十种。(63) 南京所制折扇“素有盛名”,销售亦广。“其(扇)面用杭连纸者谓之本面,用京元纸者谓之苏面”,以苏面为佳。(64) 制扇所用的扇面纸多由外地输入,龙江、江东二司税则列有:“苏州白纸扇面”每百张税银6厘,此系较高档者;普通扇面纸则每担税银8分。(65) 扇铺集中在“三山街、绸缎廊一带,不下数十家”,其中尤以张氏庆云馆为最著,“揩磨光熟,纸料洁厚,远方来购,其价较高。”(66) 西新关都税司所征出城税中列有:纱葵扇每百把税银2分2厘8毫,纸葵扇每百把税银1分1厘4毫;上扇每10斤税银1分5厘9毫6丝,中扇每10斤税银1分1厘4毫,下扇每百斤税银6分8厘4毫。(67)
此外,“湖广、江西等处菜子、麻子、桕子”、“湖广香油”、苏杭绫紬、包头、崇明棉布,以及“茶、纸、油、麻、烟、酒各杂货”也是经由龙江、西新关流通的较重要的商品。(68)
三
大规模的商品流通吸引了大量商人云集。清代前期,汇聚南京的客商至少来自安徽、江浙、湖广、江西、闽广、山陕、山东、河南、直隶等十余省,在南京所建会馆计有30余所。(参见表5)其中以江西、浙东、全闽、山西、山东以及湖州、泾县和石埭等会馆规模较大,“殿阁堂楹”美轮美奂。(69)
南京客商中以安徽商人势力最强,共建有会馆十余所,他们分别来自徽州、宁国、庐州、池州、安庆等府,主要经营木材、典当、粮食等业,其中尤以徽、宁二府为最。嘉庆年间休宁人江绍莲《风俗礼教考》记言,“徽多木商……集于江宁之上(新)河,资本非巨万不可”。又,“典商大都休人……治典者,亦惟休称能,凡典肆无不有休人者,以业专易精也”。(70) 宁国府旌德县商人“或托业于荆楚,或贸迁乎吴越,或散处于蜀山易水之间,而荟萃于金陵者尤为夥焉”。旌德一县在南京就建有3座会馆:“一在党家巷,一在竹竿巷,一在油市大街,皆创于清初。”(71)
两湖、江西商人在南京也有较强的实力。湖广、江西商人多贩运粮食和煤炭,江西商人还经营书籍、瓷器、苎麻等业。乾隆年间的记载称,南京为“江广米船聚集之区”;(72)“江广煤炭船只”也是龙江关的重要税源之一。在南京经营书坊业者“大半皆江右人”;江西会馆是各省会馆中最为壮丽的,大门外有“花门楼一座,皆以磁砌成”,(73) 会馆周边“苎麻、磁器之肆”,“什居其六”。(74) 两湖商人在南京所建会馆则有湖南、湖北、三楚、江汉等4座。
江浙商人在南京也有一定数量,分别建有浙东、湖州、洞庭、崇明等会馆。以地理之便,江浙商人以贩运丝、绸、布匹等货为主。如崇明商人曾贩布至江宁易米;(75) 浙江商人在状元境开设有多家绸庄;(76) 姚家巷、利涉桥、桃叶渡头“多苏州人开列星货铺”,出售手绢、雨伞、顾绣花巾、云肩、衣领、荷包、扇套、花边、流苏等“闺中之物”,“诸姬妆饰,悉资于此”。(77) 湖州是生丝的主要产地,每年输入南京的生丝原料,估计有不少是由湖州商人贩运而来。此外,福建商人多贩运南货、洋货,山陕商人多贩运皮毛,河南商人主要贩运丝绸、煤炭等。(78)
大宗商品的转运贸易需要大批中介商人为买卖双方服务,故南京牙行经纪为数众多,且分工细致,各自从事某一行业的中介贸易。
南京城西的上新河是长江下游最重要的竹木市场,故竹木牙行主要集中在此,武定桥西滨临秦淮处也有不少;(79) 斗门桥畔则有大量从事竹木业者聚居。(80) 据后人回忆,木商贩运竹木进入南京须投木行代为销售,木行经纪承接买卖双方的委托,从中赚取佣金,“这项权力允许证件(即行帖),俗称布帖,须有最高背景才能领得,且须交纳手续费白银二百五十两”,(81) 可以想见其经营收益当十分可观。
丝织业牙行的分工颇为细致。其中经营丝织原料的牙行有丝行、提秤丝行、经纬行、线行以及零经行、零线行等,经营丝织成品的则有缎行、帽缎行、帽绫行、纱罗行、茧绸行、纱行等。各行牙税均有定额:如丝行,每季每名税银5钱4分;提秤丝行、经纬行,每季每名税银4钱2分;缎行,每季每名税银3钱6分;线行,每季每名税银3钱;帽缎行、帽绫行、纱罗行、纱行、茧绸行、零经行、零线行等,每季每名均税银2钱4分。(82)
经营粮食业的有粮食行、米行、斛斗行,多位于聚宝门、通济门外,从各地输入的粮食在此投行发售;“或泊米船河下,不入行,行人径与量”,即所谓“河斛”。(83) 南京所需牲畜多从苏北、皖北和周边各县输入,经营此业者有江南、江北猪羊牛驴行。经营其他食品的牙行还有茶叶行、酒行、果子行、藕行、鱼行、鸭蛋行等。各行所纳牙税:粮食行、果子行、藕行、烟行、鱼行、鸭蛋行、酒行以及江南江北猪羊牛驴行,每季每名税银3钱6分;茶叶行,每季每名税银2钱7分;斛斗行,每季每名税银1钱2分。(84) 经营日用杂货的牙行种类更多,亦各有税额;船行和小船户也都是每季交纳税银,现将其牙税定额列表如下。(参见表6)
此外,还有一些经营奢侈品的行铺,多聚集在鸽子桥北的珠宝廊一带,“嘉道以还,物力全盛,明珰翠珥炫耀市廛,治琢之工鳞次栉比”。(85) 此类行铺所纳税额较高,如珠翠铺户每季税银15两,金行每季税银9两,参行每季税银3两2厘4毫。(86)
南京为“省会重地,生齿繁庶,逐末者多而农作者少”,(87) 城市人口和外来客商的消费使饮食服务业成为该城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每年从外地输入的粮食有数百万石,大量稻谷需要脱壳,粮食加工是该城的重要行业之一。据包世臣记载,嘉庆年间南京有砻坊32家,每家存粮达万余石。(88) 此外南京周边农民“田多而近郭者,碾(米)以市于城”,将加工好的稻米运入城内,汇聚到聚宝门、通济门一带。(89) 酿酒业多在孝陵卫,“其地有酒行,清晨驮载入城,岁无虚日”。(90)
饮食业所需的各种食材佐料也多从外地输入。前已述及,牲畜是西新关征税的重要商品,其中牛驴等大牲畜可能主要供使役之用,猪羊等畜则供饮食消费之需。一旦江北各地被灾,小农无力豢养,入城“乡猪肉片悉皆缺少”,(91) 不仅税收缺额,还会影响南京的肉食供应。制作南京板鸭的原料鸭也非金陵所产,“率于邵伯、高邮间取之……千百成群渡江而南”。(92) 又如,“石首鱼自京口而来,船上有冰,在上新河开市发卖,城内小民多出城争售之”。(93) 西新关税则列有:海参、鲍鱼每百斤税银5钱,鹿筋每百斤税银3钱,燕窝每十斤税银1钱6分,鲨鱼翅每百斤税银1钱2分,火腿、腌肉、腌野味每百斤税银4分,鲜鱼、鳝鱼、海蜇、海螺、杂色海味每百斤各税银2分;海带菜每百斤税银5钱。紫菜、羊肚菜每百斤税银1钱。蘑菇、香覃、木耳、闽笋、金针菜等每百斤各税银3分4厘;胡椒、八角每百斤税银6分,花椒每百斤税银4分;香油、牛油、羊油、猪油每百斤各税银4分2厘,酱油每百斤税银3分等等。(94) 其中既有高档食料,也有一般百姓的常用之品。
外来客商作为庞大的消费群体,他们的食宿所需促进了南京茶馆酒店业的兴盛。有记载言:“江宁省城风气,一更二更街市灯火不断,正买卖吃食之时”。(95) 酒楼茶馆不仅是饮食娱乐场所,也是商人洽谈业务之处。南京城内较著名的酒楼,先后有泰源、德源、太和、来仪以及便意馆、新顺馆等,茶馆则以鸿福园、春和园等为最,(96) 酒席“贵者大小十六献,用海菜至鲨鱼翅”。(97) 为本地居民日常饮食及中小商贩服务的饭铺也有不少。如南门桥饭铺等商家即将猪肉或猪蹄、下水煮制成“罐肉”、“熟切”出售,“以供往来行旅者”;又有走街串巷,挑担售卖油炸小蟹、虾饼、藕饼等下酒小菜的。板鸭、鸭胗则为南京名产,“远方人喜购之”,为馈赠佳品。(98)
秦淮粉黛名扬天下,秦淮河畔为青楼酒肆最盛之处,“两岸河房丽姝栉比,俗称本地者曰本帮,来自姑苏者曰苏帮,来自维扬者曰扬帮”。(99) 豪商巨贾文人墨客聚集于此,“诸名妓家广筵长席,日午至丙夜,座客常满”,“大约一日之间千金靡费”。(100) 乘“画舫”游秦淮夜景也是游客的最佳消遣,“凡有特客,或他省之来吾郡者,必招游画舫”以示敬意;(101) “由南门桥迄东水关,灯火游船,衔尾蟠旋”,“河亭上下,照耀如昼”。(102) 游秦淮者,必备酒菜茶点,故秦淮两岸多有依画舫生意而设的店铺。有记载称:“暮霭将沉,夕餐伊迩,画舫屯集栏杆外。某船某人需某菜若干,酒若干,碟若干,万声齐沸,应接不暇。但一呼酒保李司务者,嗷然而应,俄顷胥致,不爽分毫”。板桥口之利记香腊铺,“特辟水门,便于游船者停桡货买”,并“预以素纸,约计船中所需刻成小帐,舟子但于晚炊时,数钱挈器具来,照帐填注,探手而得,故虽一哄临门,无烦延伫”。利涉桥之阳春斋、淮清桥之四美斋则以茶食称最,“游画舫者,争相货买”。(103)
南京地处长江中下游之交,是沟通长江中上游地区与苏杭江浙、长江流域与华北平原经济联系的水运枢纽。清政府在南京设有龙江、西新二关,分别隶属工部和户部。清代前期,随着长江流域商品流通的发展,该关税额大幅度增长,从清初的5万余两,到乾隆年间增至20余万两,最高达24万余两,嘉庆初年虽有下降,仍保持在18万一19万两。税收额的增长是商品流通扩大的反映。
经由龙江、西新关流通的商品种类繁多,其中以竹木、粮食、丝、绸等项为大宗。大宗商品的转运贸易构成南京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这些商品的运销,大量客商云集,在南京建立了30多座会馆。物流与人流的大规模聚集,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兴盛。南京本地商人多从事牙行经纪业,为商品流通服务;城市的饮食服务等业也随之得到发展。从明代至清代,南京的政治地位虽然下降,但经济地位则呈上升趋势。乾隆年间,南京已成为长江沿线一个重要的流通枢纽城市。
注释:
① 参见陈忠平《明清时期南京城市的发展与演变》、范金民《清代前期南京经济略论》,《南京经济史论文选》,南京:南京出版社,1989年,第120—132、84—99页。
② 除上述二文之外,笔者所见相关研究还有茅家琦、林刚《南京丝织业兴衰的历史反思》、李蔚然《试论南京地区丝织业的发展》、周志斌《明清时期的南京徽商》等,均收录在《南京经济史论文选》中。(第49—70、168—177页)此外,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一书对南京商、世亦有涉及,特别对该城所建会馆公所考察尤详,本文多有参考。
③ 乾隆《江南通志》卷79《食货志·关税》,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09册,第295—296页。
④ 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48《户部·关税》,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21册,第501页。
⑤ 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136《工部·关税》,第624册,第289—290页。
⑥ 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47《户部·关税》,第621册,第482页;嘉庆《江宁府志》卷15《赋役·关税》,第4页。
⑦ 雍正《大清会典》卷201《工部·抽分》、卷52《户部·关税》,《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99年,第79辑,第787册,第13542页;第77辑,第768册,第3056、3059页。
⑧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1《征榷考三》,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考7835。
⑨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关税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乾隆二年十月二十日江宁织造李英折;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七日江宁织造同德奏折。
⑩ 图1、表2中的税收数据,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和《宫中档乾隆朝奏折》该关历年关税奏报汇集整理。税关关期系以12个月为一年,遇有闰月连续计算,故税收年分与实际年分不是完全对应。并有个别年分会出现两个税收数字。
(11) 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48《户部·关税》,第621册,第509页。
(12) 《清朝文献通考》卷27《征榷考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考5091。
(13) 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90《户部·关税》,《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6辑,第656册,第8774—8776页。
(14) 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710《工部·关税》、卷190《户部·关税》,《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9辑,第689册,第6752页;第66辑,第656册,第8786页。
(15) 档案:嘉庆三年十二月初一日江宁织造佛保折。
(16) 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90《户部·关税》,第8789页。
(17) 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87、188《户部·关税》,第8623—8699页。
(18) 经君健:《清代前期民商木竹的采伐和运输》,《燕京学报》1995年新1期,第168—169页。
(19) 成善:乾隆五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63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821988年,第63辑,第665页。
(20) 档案:乾隆六年十一月初四日江宁织造李英奏折。
(21) 档案: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尹继善、高晋奏折。
(22) 彰宝:乾隆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四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9辑,第801页。
(23) 成善:乾隆五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63辑,第664—665页。
(24) 档案: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尹继善、高晋奏折。
(25)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4《水》,第4页。
(26) 采蘅子:《虫鸣漫录》卷1,飘逸轩主人校编:《笔记小说大观》第22册,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第360页。
(27) 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13页;林则徐:《札委查德基在宁会同采购宝山海塘桩木》,《林则徐全集》,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5册,第2368—2369页。
(28) 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13页。
(29) 李星光:《上新河镇的搬工新村》,《雨花文史》第4集,(内部发行),1990年,第140页。
(30) 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转录江绍莲增补《橙阳散志》卷末《备志》中之《风俗礼教考》,合肥:黄山书社,2001年,第603—604页。
(31) 甘熙:《白下琐言》卷4,民国丙寅刻本,第19页。
(32) 方苞:《望溪先生文集·集外文》卷1,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420册,第548页。
(33) 晏斯盛:《上制府论布商易米书》,《清经世文编》卷47,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143页。
(34)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食货》,第7、9页。
(35) 范金民:《清代前期南京经济略论》,《南京经济史论文选》,第123页;《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第66页。
(36) 托庸: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4辑,第829页。
(37) 高晋:乾隆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5辑,第206页。
(38) 档案:乾隆二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托庸奏折。
(39) 嘉庆《江宁府志》卷11《物产》,第8页。
(40) 甘熙:《白下琐言》卷8,第15页。
(41)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食货》,第9页。
(42) 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15《拾补》,第74页。
(43) 陈作霖:《金陵物产风土志》,《金陵琐志五种》,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0年,第311页。
(44) 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15《拾补》,第74页。
(45) 嘉庆《江宁府志》卷11《物产》,第8页。
(46) 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15《拾补》,第74页
(47) 康熙《江宁县志》卷3《建置志》,第25页。
(48)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食货》,第9—10页。
(49) 甘熙:《白下琐言》卷2,第5、13页;卷8,第15页。
(50)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食货》,第9页。
(51) 档案:乾隆七年七月十六日两江总督德沛奏折。
(52) 永泰:乾隆三十年十一月十八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第627页。
(53) 档案:嘉庆十年八月二十一日姚良奏折;嘉庆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嵩年奏折。
(54)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食货》,第6页。
(55) 高晋:乾隆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8辑,第115页。
(56) 成善:乾隆四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60辑,第177页。
(57) 成善:乾隆五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63辑,第665页。
(58) 档案:乾隆六十年二月六日刘朴奏折。
(59) 档案:乾隆七年七月十六日两江总督德沛奏折。
(60) 高晋:乾隆二十年三月二十四日奏折,《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1辑,第59—60页。
(61) 嘉庆《江宁府志》卷11《物产》,第8页。
(62) 甘熙:《白下琐言》卷2,第5页。
(63) 乾隆《户部则例》卷75《西新关商税则例》,香港:蝠池书院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第675、671页。
(64) 甘熙:《白下琐言》卷2,第4页。
(65) 乾隆《户部则例》卷75《西新关商税则例》,第675页。
(66) 甘熙:《白下琐言》卷2,第5页。
(67) 乾隆《户部则例》卷75《西新关商税则例》,第670页。
(68) 档案:分见乾隆八年十月二十四日陈大受、乾隆十六年五月十六日高晋、乾隆二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托庸等奏折。
(69) 甘熙:《白下琐言》卷2,第3页。
(70) 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第603—604页。
(71) 民国《金陵旌德会馆志》卷1《原始》,第4页。
(72) 晏斯盛:《上制府论布商易米书》,《清经世文编》,第1143页。
(73) 甘熙:《白下琐言》卷2,第5、3页。
(74) 陈作霖:《运渎桥道小志》,《金陵琐志五种》,第46页。
(75) 晏斯盛:《上制府论布商易米书》,《清经世文编》,第1143页。
(76) 甘熙:《白下琐言》卷2,第5页。
(77) 捧花生:《画舫余谭》,虫天子编:《中国香艳全书》,董乃斌等点校,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2154页。
(78) 范金民:《清代前期南京经济略论》,《南京经济史论文选》,第127页。
(79) 范金民:《清代前期南京经济略论》,《南京经济史论文选》,第125页。
(80) 陈作霖:《运渎桥道小志》,《金陵琐志五种》,第21页。
(81) 胡子丹:《江苏境内的木材市场》,《江苏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52页。
(82) 乾隆《户部则例》卷75《西新关商税则例》,第678页。
(83)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食货》,第7、9页;陈作霖:《金陵物产风土志》,《金陵琐志五种》,第285页。
(84) 乾隆《户部则例》卷75《西新关商税则例》,第678页。
(85) 陈作霖:《运渎桥道小志》,《金陵琐志五种》,第41页。
(86) 乾隆《户部则例》卷75《西新关商税则例》,第678页。
(87) 晏斯盛:《上制府论布商易米书》,《清经世文编》,第1143页。
(88) 包世臣:《齐民四术》卷2《答方葆岩尚书书》,《包世臣全集》,李星点校,合肥:黄山书社,1997年,第234页。
(89)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7《食货》,第7页。
(90) 甘熙:《白下琐言》卷4,第17页。
(91) 档案:乾隆八年十月二十四日陈大受奏折。
(92) 陈作霖:《金陵物产风土志》,《金陵琐志五种》,第296页。
(92) 甘熙:《白下琐言》卷6,第10页。
(93) 乾隆《户部则例》卷75《西新关商税则例》,第672页。
(94) 噶尔泰:雍正七年三月二十日奏折,《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4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67页。
(95) 捧花生:《画舫余谭》,《中国香艳全书》,第2148页。
(96) 陈作霖:《金陵物产风土志》。《金陵琐志五种》,第305页。
(98) 陈作霖:《金陵物产风土志》,《金陵琐志五种》,第295、304、296页。
(99) 珠泉居士:《续板桥杂记》卷上《雅游》,薛冰点校,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第53页。
(100) 珠泉居士:《续板桥杂记》卷下《轶事》,第63页。
(101) 捧花生:《画舫余谭》,《中国香艳全书》,第2152页。
(102) 珠泉居士:《续板桥杂记》卷下《轶事》,第63页。
(103) 捧花生:《画舫余谭》,《中国香艳全书》,第2148、2147、2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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