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文化观_文化论文

马克思文化观_文化论文

马克思的文化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概念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化一词,在西方源于拉丁文Cultura,本意为土地耕耘和作物培育,指的是农耕和园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以后逐渐引伸到精神生活,用于人类自身的心灵、智慧、情操、德行和风尚的培养教育,引伸到泛指一切知识乃至全部社会生活内容。19世纪中以来,文化一词成了学术上和生活中使用最频繁的术语之一,也是歧意最多的用词之一。不仅各门学科对它定义各不相同,而且同一学科中对它的定义也往往大相径庭。1952年美国学者克鲁伯和克拉克洪合著《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探讨》一书,收集了1871—1951年间对于文化概念的定义164种,也就是说,尽管都用文化一词,实际上至少有164种文化概念。20世纪中以后,文化概念就更多了。其实,这也不算什么怪事,同一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必要劳动时间”,就作两种概念使用,既泛指生产一般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指生产特殊商品即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他解释说:“用同一术语表示不同的意思是容易发生误会的,但这种现象在任何科学中都不能完全避免。”[1]像文化这样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词语,出现不同的表意,诚属难免,只是数量之多,实为少见。

马克思的论著中,常常论述文化问题和用到文化一词,包含着极其丰富和深邃的文化思想和理论。但他没有对文化理论作系统的阐述,也没有对文化概念下专门的定义,而且直接使用文化一词,比起使用生产、社会、经济、政治、宗教等词,要少得很多。那么马克思到底是怎样理解和使用文化概念的呢?我们认为,这是关系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基础问题。由于马克思没有专门界定,因此,必须从其历史背景和具体使用中加以探究。

发现、发展和完善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伟大功绩,也是他毕生的事业。他的文化思想和理论就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唯物史观的创立,同德国古典哲学有着紧密联系,而其发展和完善,同摩尔根等文化人类学的成果密切相关,马克思的文化概念,更是受这两者的深刻影响。

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是近代哲学枢纽性的人物,他在《判断力批判》(1790年)中指出:文化是有理性的存在者为了一定目的而进行的创造,“在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里面,产生一种达到任何自行抉择的目的的能力,从而也就是产生一个存在者自由地抉择其目的之能力的就是文化。”[2]他强调文化是主体改造客体的活动和能力,既是抉择目的(理性思维)的活动和能力,又是实现自行抉择的目的(实践行为)的活动和能力,突出了文化的主体和能动创造性。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是黑格尔,他认为“文化以其绝对的定义说……是解放和高度解放的工作。”[3]这一简明概括则突出了文化的价值性和客观效果。康德和黑格尔定义文化的测重点虽有差别,但都以人与文化的联系为视角,强调文化是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中产生的,是以人的对象化为基础的。尽管两人都是唯心主义者,但他们对文化的定义,标志着人类文化概念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预示着人们对文化的研究将跨入一个系统建设的阶段,它对马克思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黑格尔逝世不久,德国学者列维·皮格亨在1838年最早提出了建立“文化科学”的任务,提倡要对文化进行专门研究。过了十多年,德国学者克莱姆在1854年就写出了《普遍文化学》专著,文化的系统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此后,开始了文化研究蓬勃发展的时期,许多人文学科都从各自的专业开展了文化研究,提出了各自的文化定义;文化科学(文化学)的专门研究也百花齐放,形成了各种学派。尤其是由德国学者巴斯蒂安和拉策尔在《历史上的人》(1860年)中开创的人类学,更是在各国长足发展。瑞士巴霍芬的《母权论》(1861年),英国麦克伦南的《原始婚姻》(1865年),拉伯克的《文明的起源》(1870年),泰勒的《原始文化》(1871年),梅恩的《古代法制史》(1875年),美国摩尔根的《人类血亲和姻亲制度》(1871年)和《古代社会》(1877年),俄国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1879年)等,都是马克思在世时取得的重要成果,他晚年对其中不少著作做了认真研究,写下了著名的《人类学笔记》。在这些人类原始社会研究的笔记中,不但吸取了摩尔根等文化人类学家的成果发展了唯物史观,同时也吸取他们的文化思想,较多地使用文化一词,体现了马克思的文化概念。我们首先从笔记中文化一词的具体使用开始,然后追溯到早年的具体使用,分析马克思的文化概念。

《人类学笔记》包括五本著作的摘要,其中对摩尔根和柯瓦列夫斯基的著作持肯定态度,尤其对《古代社会》的摘要,不但落笔最多,而且最为重要,可说是整个笔记的精华所在。摩尔根(1818—1881年)是美国人类学创始人之一。他主张人类社会是不断进步的,是人类的“生存的技术”(即“生产技术”和“生活技术”)的各种发明和发现以及由此而来的智力发展,推动着人类的进步。他认为人类这种技术的发展和发现及智力的发展,就是人类的文化,并主张以此来划分历史时期,称之为“文化时期”。在《古代社会》中他把历史分为蒙昧期(又分低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野蛮期(也有三个阶段)和文明期。“每一期各有其不同的文化,并呈现出多少独具一格的生活方式”,“弓和箭标志着蒙昧时代高级阶段”,“铁剑标志着野蛮时代”,“火器标志着文明时代”,[4]弓箭、铁剑和火器就是这三个时期文化的代表。马克思在摘要中对摩尔根的这种文化内容、文化分期法和三大时代的划分,不持异议,对“文化时期”一词有多次使用。

首先,马克思提出了“不同的部落和族系发展道路”,“例如非洲过去和现在都处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两种文化交织混杂状态;澳大利亚和波利尼西亚则曾经处于完完全全的蒙昧状态。美洲印第安人族系,和其他一切现存的族系不同,他们提供三个顺序相承的文化时期的人类状态。”[5]这里的“两种文化”,即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技术上的发明和发展及智力发展。这里的“三个顺序相承的文化时期”,即从弓箭到制陶术发明的蒙昧高级阶段;从制陶术发明到动物驯养发明(东半球)和灌溉法等的发明(西半球)的野蛮低级阶段;以及此后到铁矿石冶炼的发明的野蛮中级阶段。很明显,马克思不但沿用了摩尔根的“文化时期”一词,而且也是以生存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以及智力发展作为文化概念的内容的。

其次,摩尔根对人类的家庭的产生和发展的理论是科学上的重大发现。他把家庭形式的发展同社会历史分期联系起来考察,认为家庭随社会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家庭类型和亲属制度本身就是社会制度,而在原始社会一定阶段甚至是唯一的社会制度;氏族缺席是从普那路亚家庭中产生的,是同家庭亲属制度密切相联的。马克思对这一关于人类自身生产方面的问题十分重视,并以这些成果来丰富发展唯物史观的两种生产的理论,并对人类自身生产方面的制度和观念是否也是文化概念的内容问题,在研究专偶制家庭时有所反映。

现已公认,人类蒙昧期的最初家庭是母权制的群婚,父权在对偶制家庭开始萌芽,而在专偶制家庭中便完全确立。这时起,对待妇女的态度就成了尖锐的社会问题。专偶婚制正是造成歧视妇女态度的基础。马克思考察了荷马时代(低级形式的专偶制家庭)的希腊人,他们强制妇女来实行某种程度的幽禁生活。荷马诗史中关于阿基里斯和帕特罗克卢斯的营帐生活,就表明“他们对女俘虏的态度,反映了这个时期的文化一般对待妇女的态度。”[6]马克思十分赞同贝克尔的说法:“希腊人在文明鼎盛时期在对待女性方面仍然是野蛮人;她们所受教育是肤浅的,与异性的交往被禁止,妇女低人一等作为原则被灌输给她们,直到她们自己也承认这是事实为止。”[7]这种对妇女的态度是“这个时期的文化”决定的,这个文化就是专偶制。可见,家庭制度是属于文化概念的内容。马克思还考察了专偶制时期的雅利安人,其亲属制度中亲属关系的固有称谓十分贫乏(其原因是由于土兰尼亚式的称谓消失),而“血亲称谓这样贫乏,本来是不可能达到专偶婚制所要求的那么发达的文化的。”[8]这里所说的“发达的文化”,即是专偶婚制要求达到的亲属关系的称谓。可见,亲属制度和亲属关系的称谓,也是文化概念的内容。由此表明,摩尔根和马克思的文化概念也包含着人类自身生产的制度和观念方面的内容。

“文化时期”(也称“文化阶段”和“文化时代”)一词中的文化概念,不仅有技术成果和智力发展等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也有社会制度的因素。马克思在研究财产观念的发展即私有制产生时,十分重视在每一个“顺序相承的文化时期”,财产随技术增进而增加,占有和继承的法规随财产形式增加而发展的思想。“由此可见,财产的增长是与标志着人类进步的各个文化时期的各种发明的发现的增多以及社会制度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9]这里“各个文化时期”的文化,既指各种发明和发现,也指社会制度。因此,这种文化概念是包含广泛的人类生活内容的广义的文化概念。由于文化时期的文化是广义的概念,摩尔根还将它同生活一词连缀,使用“文化生活”这个用语。他的文化人类学是进化论的人类学,主张“每一个文化时期都比前一时期有着显著的进步。”[10]反对“人类退化的假说”。但他也承认:“一些部落和民族在体质和精神上退化的情况是可以设想的,其原因也是大家知道的,但是,这种情况从没有阻止过人类整个进步。”尽管“有些部落和民族由于他的文化生活遭到破坏而灭亡了”,其它部落还是向前发展着的,“人类按照必然的发展规律向前迈进”。[11]他还举个别的处于灭亡边缘的事例,“美国人的文明以及同美国人的交往,冲击着印第安人的制度;从而他们的民族文化生活正处于逐步崩溃之中。”[12]这里“民族文化生活”这一用语,进一步说明“文化”包含着极为广泛的生活内容。这种文化概念涉及人类生活的一切方面,表现在每一时期每一民族的“独特的生活方式”之中。

总之,马克思在《人类学笔记》中,沿用了摩尔根“文化时期”和“文化生活”的用词,吸取了他的文化概念,这是一种包含物质因素,精神因素和制度因素的文化,是可以用“文化”来标志一个民族的历史阶段(文化时期)和生活方式(民族文化生活)的广义文化概念。

有人认为,马克思《古代社会》摘要是摘录沿用摩尔根的文字和思想,不能证明马克思自己一定会使用“文化时期”的用语及其包含的文化概念。这一疑问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们可以作进一步论证和解释。

首先,马克思和摩尔根都是真正的科学家,是同一时期的历史人物,他们对历史科学的研究得出的基本观点和结论,达到了不谋而合。恩格斯认为:“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独立的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最后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共产主义要求。”[13]他们这种根本上的一致,使他们在术语上可以沿用,并对文化概念的理解达到基本相同。

其次,马克思早在研究《古代社会》之前的《资本论》中,已经使用了同“文化时期”实质上一样的术语。他在分析剩余价值生产时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有一个自然基础”,如果没有一定的劳动生产率,劳动者必须用全部时间来维持他自己和家庭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就没有时间来无偿地为第三者劳动。没有剩余时间也就不可能有剩余劳动,也就不可能产生剩余价值,“从而不可能有资本家,而且也不可能有奴隶主,不可能有封建贵族,一句话,不可能有大私有者阶级。”这种社会正是摩尔根研究的古代原始社会,即文明期以前的文化时期。马克思接着就指出:“在文化初期,已经取得的劳动生产力很低,但是需要也很低,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其次,在这个文化初期,社会上依靠别人劳动来生活那部分人的数量,在同直接生产者的数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14]因此,没有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为基础,就不可能有剩余价值的生产。而劳动生产率既同社会发展程度相关,又同自然条件相联。自然条件又分人自身和人周围的自然。而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又可分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肥沃的土地,丰富的渔产等)和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矿产、森林、水力等)。“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有决定性意义。”[15]在这些精粹论述中,马克思三次使用“文化初期”一词,这同摩尔根的“文化时期”是完全一致的。“文化初期”即蒙昧期和野蛮期的“文化时期”。因为摩尔根立足于古代社会谈蒙昧期和野蛮期,就用“文化时期”,马克思立足于现代社会(资本主义文明期)来谈蒙昧期和野蛮期,自然要称“文化初期”。用文化来规定和划分历史时期,摩尔根和马克思作为历史学家,确实是不谋而合,完全一致。《古代社会》和《资本论》一样,也是唯物史观的验证和具体化,马克思在《“古代社会”摘要》中使用“文化时期”及其中的“文化”概念,同《资本论》中“文化初期”及其中“文化”概念,都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术语和概念。

有人认为,马克思的文化概念是专指精神文化的狭义的文化概念。的确,马克思广义的文化概念包含着精神文化,有时候他也狭义地使用文化概念,但基本上用的都是广义的文化概念。反对广义解释的人,常以《反杜林论》的一段话为据。即恩格斯指出,唯心史观根本不知道任何物质利益,“生产和一切经济关系,在它那里只被当做‘文化史’的从属因素顺便提到过。”唯心史观认为历史的决定因素是“文化史”,经济因素反而是从属和被决定的。他们的文化概念确是指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最多也只包含上层建筑中的制度文化。恩格斯批驳唯心史观时指出:“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的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16]在理解以上论述时,把历史唯心论者的“文化史”用语,看作就是恩格斯的用语,进而得出马克思的文化概念专指精神文化的结论,是不妥当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一致的,但不能认为唯心主义文化史的文化同他们的文化概念是一样的。的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也有文化史一词。他写道:“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被斯密和李嘉图当做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十八世纪缺乏想象力的虚构,这是鲁滨逊一类的故事,这类故事决不象文化史家想象的那样,不过表示对极度文明的反动和要回到被误解了的自然生活中去。”[17]马克思批判了否认生产和人具有社会性质的唯心史观的观点,批判地提出到“文化史家”,这一“文化史”的用语同恩格斯讲的唯心史观的“文化史”用语是一致的。为证明这一点,导言中还有一段话:“历来的观念论的历史叙述同现实的历史叙述的关系,特别是同所谓文化史的关系,这所谓文化史全部是宗教史和政治史。”[18]这里马克思特别用“所谓的”来规定文化史,说明这种作为宗教史和政治史的文化史,是历史唯心主义者(把宗教和政治看作历史的基础)的用语,说明这并不表示是他赞成的概念。

文化同“时期”和“生活”连缀使用,表明这种文化概念内容的广泛性。马克思在探索和创立唯物史观之时,还将文化与“世界”这样丰富又广泛的概念连缀使用。在1844年《巴黎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劳动对象化”理论和“异化劳动”的思想,开始“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19]打下了唯物主义理解历史的基础,确立了通过工人解放实现人类解放的共产主义思想。他深刻地批判了粗陋和空想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指责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甚至公妻制的粗陋共产主义,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贫穷的、没有需求的人——他不仅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的非自然的单纯倒退。”[20]这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用《“古代社会”摘要》的语言说,就是对文明时代这一文化时期的简单否定。这不但同马克思主张的“积极扬弃”根本不同,比起摩尔根主张的“每一个文化时期都比前一时期有着显著的进步”和“更高形式上复活”原始社会的思想,也要落后得多。“文化和文明世界”,相当于“文明的文化时期”。尽管世界一词同时期一词有别,通常把世界作空间地域概念,但以“世为迁流,界为方位”、“东、西、南、北……上、下为界,过去、未来、现在为世”(楞严经)的理解,“世界”既是空间也是时间,是包括“时期”的。“文化世界”和“文化时期”是一致的,从而表明马克思在青年时期同晚年时期对文化概念的理解是一贯和统一的,是广义的文化概念。如果说《人类学笔记》中主要从物质、精神、制度和生活方式等构成因素上(外延上)来规定文化,那么《巴黎手稿》中主要从劳动对象化和人化自然的思想实质上(内涵上)规定文化。两者既是统一的,又是互补的。

《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专门分析批判了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和恢复唯物主义王冠的费尔巴哈,并在继承改造他们合理成果基础上努力创建唯物史观。在这种唯物史观同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联系中,内含(或隐含)着马克思的文化概念同德国先辈的文化概念的血缘关系。康德和黑格尔关于文化的定义是马克思文化概念的重要背景,他们关于人的主体性、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特别是黑格尔的劳动思想,是马克思文化概念的直接渊源。马克思虽未给文化下专门定义,但对“文化”的具体使用中表明,文化是人类劳动创造的,是区别于自然事物的文化事物,文化是以劳动和人化为基础的,而这些在《巴黎手稿》中已有深刻阐明,并且是直接继承黑格尔的合理内核的。马克思指出:“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劳动的结果”,“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和本质。”[21]正是以这些合理思想的基础,马克思创造性的建立了许多重要观点。如“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2]“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劳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自己的本质”。[23]“劳动的实现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24]“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25]“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种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26]人生产对象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最后,出现了与天然自然不同的“人化的自然界”[27]和“历史创造的自然界”,[28]而这个劳动和历史创造的自然是人化自然,也就是文化自然和文化世界。马克思的人化自然和文化世界实质上是一致的,这二个概念在《巴黎手稿》中有异曲同工之妙。它表明文化是以劳动对象化和人化为基础和根据的。文化概念的内涵可以说就是通过劳动改造自然的人的本质的对象化。

《巴黎手稿》中关于文化的概念和理论,在马克思使用文化一词最多和最集中的《哥达纲经批判》中,有明显的反映。马克思在批判所谓“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等错误观点过程中,有六处论及文化问题。

1.自然界这个劳动资料和对象是第一源泉,人只有把自然界当做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一个除了自己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和文化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29]

2.“如果他自己不劳动,他就是靠别人的劳动生活,而且他们自己的文化也是靠别人的劳动获得的。”[30]

3.“劳动只有作为社会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

4.“孤立的劳动(假定它的物质条件是具备的)虽然能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能创造财富,也不能创造文化。”

5.“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穷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发展起来。”[31]

6.“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32]

以上对文化一词的具体使用说明,首先,劳动才能创造文化,但劳动离开自然界和社会就不能成为文化的源泉,其次,在私有制社会里,非劳动者占有文化,而劳动者反而缺少文化。这两点说明与《巴黎手稿》的劳动对象化和异化劳动的思想一脉相承。第三,把“社会状态”和“文化状态”并列使用,这“文化状态”相当于《古代社会》摘要中某一“文化时期的人类状态”,这文化相当于“文化时期”和“文化世界”的文化。第四,把“财富”和“文化”并列提出,既说明两者的区别(有区别就有联系,也可以有部分重合),也表明两者相等或相似的地位,表明文化是在社会历史中具有广泛性和重要性的概念。第五,权利、经济和文化三者是层次性的联系,经济制约文化,经济和文化又制约权利。马克思指出:“由经济关系产生出法权关系。”[33]而把“社会的文化”放在经济和权利(法权)之间,说明这文化具有中介性,是介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东西,即既有基础因素又有上层因素的东西。这种文化概念,自然就包含物质因素、精神因素和制度因素,是广义的文化概念。

总之,马克思认为,文化是人改造自然的劳动对象化中产生的,是以人化为基础,以人的本质或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为实质的,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因素,是一个广义的文化概念。当然,同一术语表示不同意思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马克思有时也比较狭义地使用文化一词,且往往是延用或借用别人的文化一词而使用的。如《哥达纲经批判》中批判所谓“信仰自由”时,提到“在进行‘文化斗争’的时候”,[34]这里的文化是指俾斯麦政府的所谓世俗文化反对天主教会的宗教文化的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这就是狭义的文化概念。在马克思著作中狭义的文化概念仅是偶有使用,基本的是使用广义的文化概念。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43页。

[2]康德:《判断力批判》,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95页。

[3]《黑格尔全集》第7卷,第215—216页。

[4]摩尔根:《古代社会》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2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31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67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69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70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76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7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404—405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46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12—11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9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8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4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18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1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2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2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页。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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