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模式构建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谐社会论文,几个问题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学发展观作为以辩证实践规律为实质的发展观,在本质上是和谐发展观。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在于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实践模式。一方面,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它即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现阶段目标的和谐社会,是不断向惟一全球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历史实践趋近的和谐社会,从而也最终是不断向马克思所推论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发展的和谐社会。另一方面,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不仅在经济模式、政治模式、文化模式上存在既相关联又相统一的特殊本质规定,在这些不同层次实践模式的构建上存在着特殊的发展方式、发展目标和发展道路。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的总体上,和谐社会模式也存在自身的基本发展原则和发展道路。考察这些不同视域和不同层次和谐模式的科学实在规定及发展原则和道路,阐明构建这些和谐社会实践模式的方法及途径,至关重要。
一、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经济模式问题
经济的和谐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这种和谐不仅规定人们与自然之间建立起和谐的物质实践变换关系,以使人们和人化自然通由这种和谐的关系良性发展而不断达到科学的自我扬弃,不断使人本身和人化自然获得普遍全面发展。而且要求在不断提升现存的生产方式的过程中,建立起人和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的实践关系,不断调整并建构科学的合理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布局,不断通过科技创新而使生产资料(设备和原料)更新换代,不断使整个社会生产由高能耗、高消耗、低附加值的粗放式生产,提升为高技术、低能耗、低消耗、高附加值的集约化生产,以建立生产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生产形式。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使人和自然得到科学的协调及持续的发展,在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自然资源的过程中,通过有计划的开发利用不断构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
经济的和谐其次是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资料归属活动中的实践和谐。处于资本经济全球一体化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实在规定只不过是一种作为地域性存在的民族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这种逻辑实践地位虽然决定了它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践关系上,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关系并存,只能以市场调节配制社会资源为基础,以宏观调控为主导,并借助资本积累方式获得自身发展。但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却规定着它的发展根本在于公有制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扩大以其渐次排除资本私有制剥削的独特本性,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从而是社会主义和谐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离开“公有制资本”的主体地位,丧失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主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丧失自身的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就会因被私有制世界资本经济关系同化而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谐经济模式便因失去根基而无从构建。同时,生产资料的归属活动既直接决定着社会不同阶级、阶层间的物质利益分割,决定着当代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同企业、同政府乃至同全社会其他阶层的利益关系。也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实施宏观调控的实力大小及政府所掌握的社会价值总量的高低。因此,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扩大公有制资本的生产规模,不断提升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对于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生死攸关。
经济的和谐再次是社会成员之间在生产生活资料分配活动中的实践和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初级阶段的生产实践关系,一方面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的属性特征,规定了它的存在方式只能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资本、技术、管理、知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并存。生产的分配作为一切社会财富分配的基础,它也决定着整个社会财富分配的其他方面。另一方面,生活资料的分配活动,也会制约并影响生产资料归属活动的变化和发展。因此,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生产实践过程中,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扩大和提升按劳分配规模,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本身也同样至关重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中,建构和谐的分配模式也在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断合理调节资本等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程度及量度界限,以达到既要激活各要素并稳定推动经济增长,又要使全社会沿着共同富裕的道路发展,使改革的成果与人民共享。这就要科学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我们看到,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借鉴西方那种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期是必要的。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坚持维护自身分配方式的独特历史规定性,这就是在整个分配实践活动中,既要注重效率,也要注重公平。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公平原则都是必须坚持的。而调节社会不同阶级、阶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也必须从初次分配入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由于全球资本积累及市场资本的自发作用,会不断地导致贫富分化的积累,引起两极分化的加剧,这种不和谐的分配活动会不断冲击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本身,因此,要构建分配活动的和谐就必须运用政府的资源对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加以不断调控,不仅要科学对高额资本利润获得者加以有效财税调节,对弱势群体加以财政转移支付,而且要不断扩大公共产品的社会覆盖域,以不断促使社会沿着有一定程度差别的共同富裕道路发展。
经济的和谐也在于交换活动的实践和谐。交换活动作为整个社会物质生产实践过程的内在环节,作为社会物质交往的实践形式,不仅是社会生活过程的重要方面,而且是生产实践在本质上的一种表现。因此,交换活动的和谐既代表着社会交往的和谐,也是经济和谐的重要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交换活动的实践和谐一方面在于通过不断的教育、宣传、培训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平等、自由的交往意识,在于通过不断的探索和改革完善市场交往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严厉打击那种背弃诚信、平等、自由原则的坑、蒙、拐、骗、假、冒、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严惩那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掠取公有制资本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使交换活动不断处于良性的和谐的实践状态之中,另一方面,和谐的交往实践本质上在于不断创建科学、公平、平等、有序的市场流通模式。在个人与个人、企业与企业、国家与国家,以及不同层次主体间建构科学、平等、自由、有序的交换实践关系,并不断完善国内、国际市场贸易机制。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实践中,社会主义国家不仅要在维护公有制经济及国家经济安全,并不断促进公有制资本积累规模扩大的前提下,不断构建国内诚信、平等、自由的交换秩序及规则,以使国内交换实践不断达到和谐。在借助资本运动方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不断完善既与国际资本流通接轨,又具有自身独特的规定的交换规则和模式。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要不断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通过世贸组织的多哈谈判,推动现存世界贸易秩序的改革,建立有利于全球共同发展的平等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以使全球社会经济在资本一体化中,沿着共赢共利的方向发展。
经济的和谐还在于消费活动的实践和谐。生产决定消费,但消费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环节既是生产的实现,又不断引起生产的需要,从而制约着生产的发展。因此,和谐的生产、分配、交换的构建离不开和谐的消费。和谐的消费一方面不断为社会主义创造良好的国内市场,从而直接创造和谐的交换,一方面刺激和引导着生产。同时和谐的消费也本身是人的生产的基础。和谐消费的构建不仅在于以公平和谐的分配关系为前提,在于以和谐的分配方式不断推动消费市场的拓展,而且在于科学的消费观念引导,在于建立消费和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经济的和谐最后在于经济总体的和谐。经济总体的和谐不只在于从本质上创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间的和谐关系,以使社会生产良性发展。也在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总体出发,不断建构不同领域,不同范围,不同方面,不同层次间的和谐关系。这即是科学发展观所规定的“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使各方面相适应,相协调,形成总体的和谐发展。因此和谐的经济模式离不开总体上的和谐。创建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区域的和谐实践模式,必须从总体和谐的原则出发。
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治模式问题
处于资本生产方式全球一体化历史条件下地域性存在的民族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逻辑实践地位决定了它的政治制度的特殊规定,决定了它的政治模式的特殊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因此,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政治模式,只能从中国社会的客观实际出发,而不能盲目直接照搬马恩的全球社会民主制(直接民主制)模式,否则,就会落入空想的陷阱。然而应当看到,马恩所表明的无产阶级的社会民主制,却在科学上是现存科学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最终目标。这种全球直接社会民主制的最终目标,从逻辑上规定了中国的和谐政治模式构建只有向其不断趋近,才能获得科学的和谐发展。因此,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政治模式构建而言,通过改革不断地创建和完善列宁倡导的民主集中制模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模式,不断创建国际政治事务共同协商通过谈判解决国际争端的和平发展模式,才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和谐政治模式建设的实在规定,同时这种和谐政治模式的构建,也是以各种方式化解矛盾的由有限到无限的持续发展过程。
不断创建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是构建和谐政治模式的根本和重心。列宁根据电力工业阶段国际社会主义发展状况所提出的民主集中制,既包含把直接民主制同间接民主制相结合的思想,也包含把民主制同集中制相结合的思想,这种包含的机理就在于随着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不断提升直接民主制的规模,并与之相应地不断缩小间接民主制的作用范围及程度,不断提升民主制的规模并与之相应地不断缩小集中制的作用范围及程度,以致在漫长的经济全球一体化实践中,最终使民主集中制过渡为惟一全球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社会民主制(直接民主制)。斯大林误把民主集中制仅仅当作间接民主制和集中制相结合,在实践中放弃民主制建设,并将苏俄社会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变成极端的个人集权制或个人专权制。这种把民主集中制仅仅当作以政党代表制和人民代表制为主要形式的间接民主制同集中制相结合的政治体制建设,不仅导致苏共历任领导集团难以摆脱最终落入极权专制的政治体制改革怪圈,而且造成了社会主义各国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阻碍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因此,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应当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从初级阶段的实际状况出发,一方面切忌超越阶段而急于求成,应当遵循渐进式构建的客观逻辑理路,按照由下而上,由点到面,由低层次到高层次,由局部到全局的方法,通过不断试验和摸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一方面应当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建后社会建设,先发达地区后落后地区,先城市后农村的方式,扎实向前推进,要做到走一步,看一步,错了就改。
同时,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关键在于直接民主制因素的引入,这种引入既具有质的规定,又具有量的规定比例。这种质的规定在于,无论是直接民主制和间接民主制的成份,还是集中制的成份,都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无论是直接民主制同间接民主制之比,还是直接民主制同集中制之比,皆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需要。因此,逐渐扩大直接民主制规模并不断提升其作用比例,同逐渐缩小间接民主制和集中制的程度并不断降低其作用比例一样,是一个根据实践需要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推进的持续渐进的漫长历史过程。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上,究竟在某一阶段实行怎样的比例(如5∶5;6∶4;7∶3;8∶2;9∶1等),完全取决于政治实践的阶段性质和实践需要。忽视实践需要而过早过快提升这种比例,皆会引起不和谐的政治状况发生。
直接民主制因素的引入一方面体现在党的组织制度和政府政治制度改革的实践中,体现在党和政府机构广泛的选举制、监督制、罢免制的创建中,另一方面也表现在党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以及民主协商制、民族区域自治制,以及不同形式的社会管理制和党所领导的一切群众组织制度随实践而不断完善的政治生活实践中。在引入直接民主制的整个过程中,坚持先党内后其他社会机构的方面是不可忽视的。这是因为,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较之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不仅具有建设新体制的较高素质的党员群众基础,具有先进的组织制度和示范性民主政治结构基础,而且在于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和主导力量。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特征就在于以党内民主促社会民主,以党内政治和谐促社会政治和谐。如果忽视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先地位,那么,其他领域的民主政治建设也难以科学推进。其次,引入直接民主制因素也应遵从先发达地区,后不发达地区,先城市后乡村的实践方式。这是由于发达地区较之不发达地区,城市较之乡村,既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发达地区群众和城市群众由于具有较高的经济生活条件和政治文化条件等因素,相对较为关注政治体制建设,又在于发达地区和城市也具有较高的政治生活设施,它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同样也具有示范作用。如果忽视发达地区和城市在民主政治建设上的领先示范作用而不分先后全盘推进,那么就会导致付出过多的民主政治建设成本。
直接民主制因素的引入必然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政治体制建设带来动力和活力。一方面,这种引入会从根本上改变那种因局限于间接民主制同集中制相结合的传统体制规则,而不可避免地误入集权制或极权制的政治体制改革怪圈,以使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建设沿着最终确立惟一全球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社会民主制方向科学发展,使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体制建设不断展示其优越于一切资产阶级议会制民主的优越性。另一方面,这种引入既能有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切实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主动性。并能在选举制、监督制、罢免制相统一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科学建构起治标也治本的反腐败长效机制,建构起不断使各种管理人才得到科学利用的人才选拔和运用制度,从而不断创造生动活泼的政治生活和谐局面,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公务员时刻清醒他们权力的真正来源和归属,以推动他们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道路上建功立业,从而科学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的发展道路。
构建和谐的政治模式也在于不断完善监督制和罢免制。直接民主因素的渐进引入虽然给监督制和罢免制的革新注入了活力,但随着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不断完善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罢免也不能忽视。失去有效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专断和腐败,离开民主的罢免也难以科学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在初级阶段的和谐政治模式构建中,不断尊重广大群众的民主创造,不断完善诸如听证制、汇报制、监察制、检查制、民主罢免制的制度建设,创造丰富、生动多样的民主监督形式,是保持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本质不变的重要途径。这不仅要通过试验和摸索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党和政府内的民主监督制和罢免制,完善监督罢免机构的民主运作机制,而且应当扶植其它各种形式的社会监督。
构建和谐的政治模式又在于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建设,法律体系建设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也是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秩序的准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集中体现在法制建设上,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司法体制和执法体制建设,创建民主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公正、有序的司法和执法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是政治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
政治的和谐还在于正确化解社会矛盾,和谐的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发展过程。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实践中所处的特殊地位,由于国内国际市场资本运动的自发作用,在它向全球惟一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不断趋近的各个历史阶段上,因改革措施不到位及利益矛盾引发一些不和谐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也当然会呈现为一个化解矛盾的持续发展过程。但化解矛盾既不是无原则的矛盾调和,不是和稀泥,也不是回避矛盾,而是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去解决矛盾,是同一切违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现象作斗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既要通过不断完善的改革化解矛盾,通过不断发展经济和政治的生活方式化解矛盾,也要建立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测的预警机制,以及建立及时果断的处理机制,并通过这些机制的有效运行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构建和谐的政治模式最后在于不断通过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经济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它的存在和发展是处于世界资本体系环境中的存在和发展,面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威胁,只有不断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才能维护社会主义自身的政治安全;只有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依托,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才能通过维护世界和平而使自身沿着和平道路发展。
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模式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模式作为地域性存在的民族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初级阶段的文化模式,它的构建同与之相应的经济和民主政治模式的构建一样,是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前提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这种文化建设既包括作为文化产业的精神生产模式建设,也包括作为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
精神生产是以精神劳动为本质的社会精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作为精神生产的文化产业涉及科学、教育、医疗、体育、卫生、旅游、服务、文学艺术、戏曲、歌舞、广播、电视、电影、娱乐等众多文化领域。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新兴的产业在现代社会生活生产的发展中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社会的公共产业存在着一系列独特的发展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不仅在于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补充,而且在于应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即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通过不断的文化体制改革,通过实践的试验和摸索,不断科学界定国家生产与市场参与调节的范围和层次,科学划分营利型和非营利型文化产业的领域及界限,并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以社会多种所有制形式为补充的基本文化体制构建中,不断提升政府主导型公有制文化产业的生产规模,并在不断扩大其社会覆盖域的精神生产实践中,沿着以最终建立惟一全球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全球文化产业社会所有制为目标的方向和轨迹向前发展。
文化产品作为精神生活的生产品和消费品,其特殊规定性就在于它是意识形态的直接载体,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发展虽然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但却直接表现在精神生产和精神消费中,直接凝结在文化产品中。因此,构建和谐的文化模式也在于不断创建并完善文化生产的监督机制,不断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所规定的精神生产、分配、交换及消费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依法打击文化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领域中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并为和谐的意识形态建设创造直接条件。
构建和谐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意识形态。因此,构建和谐的意识形态就在于从根本上确立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绝对统领权,就在于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不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主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以及指导整个社会和谐实践。而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既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兴衰成败,也关系到和谐文化建设能否取得科学发展。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建设不仅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要把马克思主义当作科学来对待,这种科学对待既在于通过对经典作家的著作及理论逻辑的艰辛研究,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理论内在逻辑结构的探究,以及通过对客观物质世界内在结构的逻辑探讨来恢复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原态,并不断使其得到科学上的完善,又在于通过对马恩之后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通过对自列宁以来传统马克思主义观和传统社会主义观理论方法及体系特征的研究,通过对其形成及发展的主客观条件考察,在科学上揭示其理论贡献及缺陷,并通过同马克思主义理论原态体系的比较,以及同现实社会生活实践发展的对照,达到对其科学扬弃。又在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辩证法不断对现实社会生活发展作出科学的考察和总结。同时,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要贯彻“双百方针”,通过不同见解的争鸣与激荡,通过实践的验证以达到去伪存真,要支持理论创新,宽容创新挫折,建构和谐的创新环境,切忌重犯那种简单地把学术争论等同于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错误,切忌重犯那种仅仅把领导的意见绝对当作真理化身的历史错误。以造成宽松、和谐的理论创新氛围。
和谐意识形态的构建也在于不断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意识形态中的主体地位,并通过不断的科学研究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到完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就要求人们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不断从社会主义的价值基础、价值本质、价值取向、价值目标等各个环节上不断去丰富、发展并完善它。只有这样,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才能在不断发展中充满引领和主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活力,才能不断建构和谐的意识形态并使其沿着科学的路径发展。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地位,即在于通过宣传、示范、教育、引导,使社会成员不断用科学社会主义的观念、理想、道德充实精神世界,不断引领人们为人类解放的美好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辛勤劳动,不断建立起团结互助、诚信友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貌宽容的良好道德风范,不断创造并延续无产阶级的良好的道德传统,使全中华民族和人类的美德发扬光大。
和谐的文化模式构建也在于正确贯彻“西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针,要站在时代的高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批判地借鉴西方文化中合理的科学成份,批判继承中华民族的古代文化遗产,兼容并蓄,不断创造反映时代需要的先进文化体系,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不断推动中国特色和谐文化事业的发展。
总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实践模式,即是在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创建以两种生产之间和谐为基本规定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不断创建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之间和谐为基本规定的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实践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在不断完善党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以及民主协商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制的同时,不断构建以逐渐引入直接民主制因素的民主集中制为内容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良性政治实践关系,并不断构建民主与法制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不断创建和谐的精神生产关系及文化体制,通过不断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的和谐意识形态,以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沿着以全球社会所有制实践关系和无产阶级专政全球国家的社会民主制为目标的轨迹向前发展,从而在不断的社会和谐构建中使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达到稳定的发展,并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构建中与时俱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以及不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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