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职业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从初等到高等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体系,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迫切要求。构成这种体系的一个关键,在于如何解决职教体系不同层次教育的衔接问题。近些年,在这方面已有过不少有益的探讨和尝试,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必须首先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必须明确符合职教规律、满足职教体系自身要求的衔接的条件;二是必须以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为前提,确定切合实际的衔接的有效途径。
一、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条件
一个教育体系内部的不同层次的有机衔接,必须首先找到满足该体系衔接的条件,必要而充分的内外部条件是实现衔接的基本保证。
1.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实现衔接的首要条件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相互平行的两个教育体系,两种教育体系之间内涵上存在着不可类比的差异,忽视、淡化这种差异,职业教育就不复存在。因此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中、高层次的衔接,应遵循各自的规律,满足各自本身的要求。只有明确了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中、高等职教的衔接问题才有可以遵循的方向。
职业教育区别于普教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不是仅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职业能力为目标。这种培养目标可表述为,通过学习实用性职业理论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具有一定教育水平的专业辅助人员,以达到胜任特定的职业岗位要求为目标。高等职业教育相对于以学科教育为特征的普通教育,属于非学科、非学位型的专业技术教育,本质是以受教育者将来从业的职业岗位(岗位群)要求为目标。因此,应与行业岗位规范相一致,培养目标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就业岗位以及岗位目标所要求的能力基础来确定。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一经明确,便决定了围绕这一目标进行培养的相应中等层次人才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这个条件只能以专业技术能力为基础,表现出具有掌握本层次学习内容的能力。不同职教层次的衔接,首先是专业或职业能力的衔接。显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相当于受过普通高中教育并已有一定职业经历的在职人员都更符合这一能力的衔接的要求。
2.中、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人才类型的一致性是衔接的必要条件
高等职业教育以胜任一定的职业岗位(岗位群)要求为目标,达到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应有的岗位技术素质的培养目标,决定了与之衔接的下一个层次教育,必须与此一致,完成这种目标的初步要求,才能使两个层次有效衔接起来。如果不考虑在培养目标、人才类型上的一致性,仿照以学习年限和知识量作为层次阶段划分依据的普通教育,从高中毕业生中招生,在一些对基础职业能力要求较低的非工科专业,如二、三年学制的财会、金融、护士、旅游等专业,在衔接上,困难较小。但对中等职业能力要求较高的尤其是以培养技艺型、工艺型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普通高中生则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实现高职教育的要求,无法实现高职的培养目标。因为,他们的专业岗位能力只能从头学起,培养出来的只能是行业“起点水平”,而不是高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
以中等专业学校为基础,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就可满足在培养目标与人才类型上的一致性的要求。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进程表明,高职教育中的大部分是与中职教育相衔接或由后者提高改办的。例如,同是二年制专科,美国社区学院的培养目标为技术员,而法国技术学院的培养目标为高级技术员,这只是由于社区学院招收的是普通高中毕业生,而法国技术学院招收的是技术高中毕业生(技术高中培养技术员,相当于我国中专)。因而,在专业技术职业能力方面,技术学院无论在深度、广度上,都显示了优势。
二、以中专为基础实现中、高等职教衔接,是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
从当前中等职业教育的现状和高职教育的发展趋势分析,以中专为基础实现中、高职衔接,不仅可行,而且是一条投资少、效益高、切实可行的途径。这里所说的以中专为基础的衔接,包含三种含义,一是,由具备条件的中专学校直接举办高职班,即所谓“中专套办”;二是中专和职业高校联合,即所谓“中高联办”;三是由职业大学、经改造后的普通专科和成人高校招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即所谓“高职自办”。三种模式不尽一致,各有所长,但是按有机衔接的要求,以中专为基础乃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途径。
1.以中专为基础实现中、高职衔接的可行性
首先,中专教育在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和教育内容、方法上,实际上已具备了与高职相衔接的条件,已兼有高职教育的内涵。我国部分中专学校无论在教学设施上,还是在师资条件、办学经验上都具有很大实力。事实上许多中专学校已经或仍在承办大专班,而且现有的普通专科大多数是由中专学校改办的,因此,具备条件的中专学校,应该成为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首选学校。特别是通过全国教育评估涌现一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中专,这些学校通过深化中专教育改革,以突出职业技术能力为基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工艺型”人才为目标的中专教育特色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这些骨干中专学校无论从办学模式、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办学水平和毕业生质量上,都为进一步与高职衔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其二,在中专基础上发展高职教育投资少、见效快,有较高的办学效益。国家教委于1985年确定了四所中专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已历时十年,取得了一定经验。其中尤其具有现实意义的一条是,在中专基础上办高职教育,可以在较少投入和较短时间内收到成效。这些试点取得的经验、成果表明,依托部分具备条件的骨干中专学校发展高职教育是一条符合国情、投资少、效益高、切实可行的途径。
其三,校企合一是发展高职教育的合理选择。在研究高职教育发展、完善问题时,不能不考虑到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无论是中专还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单靠政府或单靠企业都有现实的困难,必然的选择只能是企业与学校合作的模式,把双方的优势集合在一起办学。由于中专大多数是行业办学,有的就直接办在企业内部,有十分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规范,与用人单位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有得天独厚的职业能力的实践和训练场地,职业特色十分明显。
其四,由于中专毕业生的继续教育没有畅通的渠道,面对就业的压力,提高学历成为中专在校生希望自学专科的内在动因之一。同时,由于目前普通专科与中专的某些课程设置相近,学生学习内容大量重复,也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我国中专现有多种学制,按照国际通用的教育分类标准,五年制和招收高中生的学制,显然应属第三级教育。自八十年代初开始至今,中专招生中仍有一定比例是高中毕业生,中专的学制和教学内部结构已显示出与高职衔接的可能性。此外,部分中专生报考普通或成人专科的较高录取率,也说明在中专教育内部存在着中、高职衔接的可能性和必然趋势。
如果高职教育建立在中专合理分流的基础上,既保持了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又保证了教育的层次性,还能有效避免课程设置及学习内容不必要的重复浪费。
2.实现以中专为基础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设想
从我国经济、文化现状的实际出发,采取什么途径实现这种衔接,我们认为应当由各地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或由职业大学或由经过改造的普通专科以及成人学校,或由具备条件的中专学校承担,不必强求一致。教育行政机构应在有效的宏观调控下,鼓励发挥各自的优势,多形式发展高职教育,最终以社会标准决定取舍。对以中专为基础实现衔接,目前有几种途径比较适宜。
(1)在一个地区内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集中若干骨干中专学校,联合举办高职学校,各校可作为下设的一个高职专业班。
集中骨干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举办高职教育,在客观上已具备条件;中专学校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骨干力量,长期担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有较丰富的职业教育办学经验;中专学校在长期的职业教育中形成了一支理论较为深厚、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师资队伍;中专学校具有符合职业教育要求的特色,有较为理想的办学条件和适应岗位能力培养的实践场地。在这样的中专学校中,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教学质量具有可靠的保证,同时,在招生上采取合理分流的方法择优录取,使生源质量也能得到切实保证。实行联合办学,又使资源互补,师资互补,促进中专学校多规格、多层次办学,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
(2)与职业高校联合办学对口衔接,实行“3+2”的分流模式。
在统一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下,由中专提供生源,使学生在中专学校学习三年,完成或基本完成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实践教学,掌握升入高职的必备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为其知识与技能顺利向高层次延伸作好准备,然后由职业高校实施教学计划的第二阶段,通过前三年加后两年的学习,使学生接受完整的高职教育,实现培养目标。
(3)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首先,无论采取哪种途径,高职教育必须十分注意把握自身特有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这是高职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的专科教育完全沿用普通大学的作法,没有形成和突出两类教育在培养目标上质的区别,往往成为本科学制的“压缩品”。高职教育不能步其后尘,必须自兴办之始便明确培养目标,坚持职业教育方向,办出自己的特色。
其次,实行中、高职衔接,高职班无论办在高校或办在中专,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都必须注意研究中专学校的教学计划,要完成两个教学计划彼此衔接,使之形成由中职向高职的合理延伸。缺乏一体化的考虑,便失去了中专分流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