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映走向与创构、应对的结合——对人类思维概念和分类的当代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代论文,思维论文,走向论文,人类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04 [文献标识码]A
写作才能思维。
——[美]皮亚杰
在整个写作中,写作和思维是同时产生的,写作的过程也就是思维的过程。
——[美]唐纳德·奎得
导论:从形象思维研究的困窘谈起
在中国20世纪的文学理论和美学研究中,有好几件激动人心的学术大事件是应该写进历史的。其中持续最久、影响最大的便是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讨论。
早在30年代初,“形象思维”的概念(最初译为“形象的思索”)就被引进我国。此后的40年代、50年代、60年代,“形象思维”一直是文艺理论界和美学界的研究课题。由于“文革”初期郑季翘先生发表了《文艺领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对形象思维论的批判》[1]一文,形象思维论被戴上“反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修正主义文艺思潮”的帽子,于是,在“文革”中,人们对形象思维论噤若寒蝉。
粉碎“四人帮”以后的1978年1月,毛泽东发表了《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因毛泽东说“诗要用形象思维”,于是尘封十年的“形象思维”讨论成了文艺界思想解放的标志。想当年,文艺界、美学界对形象思维的讨论,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仿佛像江水冲决了大坝,一泄千里。那时,在许许多多的刊物上,都可以读到关于形象思维的文章。形象思维的讲座成了学界头等大事。由社科院哲学所美学室、上海文艺出版社文艺理论室创办的影响很大的《美学》丛刊,1979年第1期主要就是讨论形象思维。当时,形象思维成了文艺界、美学界最为关心最为热门的学术话题。
人们对形象思维讨论如此关注,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来因为“形象思维”说被开禁产生的解放感,二来因为人们想通过形象思维的讨论,探讨文学、艺术的创作和鉴赏的美学规律,更多的人喜欢读这类文章,则是为了学习了解文学艺术的创作、鉴赏的美学规律。
但是,那时和以后的形象思维的讨论的成果的确并不令人满意。虽然,形象思维的讨论是作为文艺、美学界思想解放被提出来的,但是,形象思维的讨论却主要是以学术的面貌出现的,它基本上是一种科学主义的方法论。这显然和当时的人文性时代精神——要求还人的尊严,要求个性解放的哲学思潮——极不协调的。于是,兴起一年的形象思维大讨论,已经完成思想解放开路先锋的历史作用,便很快让位于《手稿》、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讨论。所以从1980年以后,人们很难在刊物上看到连篇累牍的形象思维的讨论了。形象思维论已风光不再,这是时代的必然,历史的必然。加之后来的人类学本体论的实践哲学、文学主体论、新方法论、文化热、语言学转向、生命美学的大潮一浪高过一浪,学术界基本上没有形象思维论说话的机会。
1980年以后,钱学森先生竭力倡导建立“思维科学”,并主张加强灵感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研究。但是,由于这时的“形象思维学”,已经不是文学艺术界、美学界心目中的作为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概念,而是一般形象思维的概念。加之上述时代原因,文艺学、美学界的理论家作家艺术家们介入极少,这样,“思维科学”界形象思维研究阵势稍嫌薄弱,这时除了张光鉴先生的《相似论》有一些科学发明的理论概括外,其余的研究并未发现多少真正具有实用价值的形象思维规律、原理、模型。因此,它给人们的失望,便是自然而然的了。倒是文艺心理学界,尤其是文艺创作心理学界对文艺创作形象思维问题的研究,有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显得支离破碎,也难成形象思维学的理论体系。
总之,文学艺术的形象思维问题,或者说艺术创作的思维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形象思维论似乎成了20世纪文艺学与美学的遗憾,成了20世纪未了的“美学梦”、“思维梦”。今天,文艺爱好者和研究者们渴望的目光,深情地注视着那神秘的“形象思维”,也深情地注视着中国思维学界的学人们。
一、对“思维”概念的重新定义
(一)“形象思维”到底是不是一种“思维”
纵观20世纪前苏联、东欧和我国的形象思维讨论,关于形象思维,不外乎三种观点:否定说、平行说、半否定说。“否定说”以郑季翘先生为代表。他认为,思维只有一种,那就是抽象思维,艺术中不存在用形象进行思维的问题。艺术创造的过程就是“表象——概念——表象”的过程。[1]“平行说”认为,人类有两种思维,一是抽象思维,一是形象思维,科学要用抽象思维,而艺术要用形象思维。持这种观点的人在1978-1979年的时候较多;“半否定”说以李泽厚先生为代表,它认为,说形象思维是“思维”,就象说“机器人”是“人”那样,是一种比喻,实际上讲的并不是通常所说的“思维”。“形象思维是不是通常的思维(狭义)呢?这值得研究,它不是通常的(狭义)的思维,实际上它是指人们在艺术创作中有某种跟狭义思维的作用、功能相同的东西。”[2]在他看来,所谓“形象思维”,就是“艺术想象”。我们认为,他对形象思维是持半否定态度的。这三种观点虽然不同,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把“思维”仅仅理解为“认识”,因此,抽象思维才是真正、狭义的思维。
上述三种关于形象思维的观点,我们都不能同意。平行说和否定说的极端观点的谬误是显而易见的。半否定说的说法也难令人信服。因为,如果承认“形象思维”就是“艺术想象”,而“艺术想象”主要是形象的再造、组构,它和“狭义思维的作用、功能”——反映、认识——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说,形象思维真的“有某种跟狭义思维的作用、功能相同的东西”,那只能是艺术灵感、艺术直觉,这和想象又不是一回事。
既然形象思维“有某种跟狭义思维的作用功能相同的东西”(认识),那么,形象思维就具有“某种”认识论的作用,这也许是对的。问题在于,形象思维(艺术想象)中,除了“认识”是“思维”以外,剩下的内容(艺术想象),还是不是“思维”呢?李泽厚先生认为不是。他认为,这剩下的东西“包含着很多种心理因素的综合过程,交融在一起。比如,情感里有理解,理解又表现在情感中。”[2]我们觉得,否定这“多种心理因素的综合过程”是艺术的“思维”过程,这是说不大过去的,也是不太准确的。
现在,全部的问题归结到,“艺术想象”到底是不是“艺术思维”?到底是不是和通常所说的“思维”不同的“思维”?如果是,它的思维规律是什么?它和通常所说的作为认识论的“思维”是什么关系?根据通常的思维定义,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意味着否定形象思维,这意味着形象思维是二等思维。但我们的艺术创作经验和理论的直觉又不答应。
于是,我们不得不怀疑通常的“思维”定义。因此,我们觉得,必须重新为“思维”定义。否则,这个问题的研究无法深入下去。
(二)传统“思维”定义的局限
“思维”是多学科研究的对象,哲学、逻辑学、心理学、认知科学都要研究它。在以往的各学科的思维定义中,人们主要把思维定义为一种反映活动,一种认识活动。前苏联《简明哲学词典》认为“思维,是物质——脑——的最高产物,通过表象、概念、判断等等来反映客观现实的一种能动活动。”我国哲学界给思维下的定义也与此类似:“思维,人脑对现实世界能动地、概括地、间接地反映过程。包括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通常是指逻辑思维。”[3]在这里,形象思维只是点了一下,而全部解释都是对逻辑思维的解释。结果是思维等于逻辑思维,它的作用、功能是反映、认识。
在心理学界,一般认为“思维”都是指向性思维,它是指一组解决问题的内部活动。因此有的心理学家把思维定义为“问题的解决”。似乎这个思维定义的内涵要丰富一些,但很不幸的是,心理学家们认为思维要解决的“问题”,还是“认识”或“反映”。北师大等四所高校编写的高校教材《普通心理学》认为“思维是人脑借助于语言而实现的,以已有的知识为中介的,对客观解释的对象和现象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4](P340)朱智贤、林崇德教授主编的《思维发展心理学》认为“思维作为一种心理现象,也是一种反映;思维是心理这种能动反映的高级形式。”[5](P7)汪圣安教授认为“思维有三个基本特点:1.思维是一种间接的、概括的认知。2.思维是一种过程。3.思维是解决问题行为中的指向,是指向解决问题的。”[6]
(三)创构也是思维:当代学者的新思考
在新兴的“思维科学”界,这些学者们同样坚持认为思维是一种“反映”:“思维,在特殊物质结构中对客体深远区层实现穿透性反映的物质运动。”[7](P396)所谓“穿透性反映”,就是由表及里的本质性认识而已。应该说,把思维定义为反映和认识,是有相当的根据的,但是,如果把作为人的高级意识活动的思维,仅仅局限在反映和认识上面,则又与我们的思维经验大相庭径,不管你对反映、认识作怎样的修饰,加怎样的定语。例如,在我们的艺术创作思维的过程中,或者说在形象思维中,大多数的思维活动就不是反映、认识,而是将对已经获得的对现实的反映和认识及其载体(材料),构筑成艺术的“建筑物”、精神的“建筑物”——艺术的“文本”、作品。在这里,艺术思维、形象思维主要是一种创构行为。
这便给现行的“思维”定义提出了严重的挑战。思维学应该给艺术思维、形象思维应有的存在空间,应该给形象思维、艺术思维一个可信的科学的“说法”。应当承认:创构也是思维,创构就是思维。显然,全称的思维定义应包含这一含义。
说“创构就是思维”,我们应该是很熟悉的。在汉语中不是有“构思”这个现成的词汇么?但是,要人们接受“创构行为就是一种和通常所说的思维平起平坐的另一种思维”的思维学新概念,就不那么容易了。因为传统的思维概念毕竟流行了几千年。其实,我们这个来自艺术实践分析的思维定义,还可以得到当代哲学、心理学、认知科学和思维科学研究成果的有力证明。
传统的思维定义,都是建立在“在场”的哲学基础之上的。这种根深蒂固的哲学传统,关注的是对客观世界的实存之物,怎样去反映它,认识它,认同它,复制它,掌握它,而对“不在场”的创造之手想象之物未来之物预构之物的生成规律,是不太感兴趣的。当代世界哲学的主潮已由思考“世界是怎样”转向“世界应怎样”,主体的创造性想象性成了人们关注焦点,这就是说世界哲学的热情已由“在场”转向“不在场”。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想象的时代”。这种新的哲学思潮必然要对“思维”的定义,做出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思考。
朱智贤、林崇德先生在《思维发展心理学》中虽然把“思维”定义为“是一种反映”“思维是心理这种能动反映的高级形式”。但是,他们在分析“思维的特性”时,认为思维具有概括性、间接性、逻辑性、目的性和问题性、层次性、生产性等六大特性。注意,“生产”并不等于“产生”,作为反映成果的感性或理性认识,是“产生”,而不是“生产”,因为“生产”更多指“制作”的工艺行为。这“生产性”显然不是“反映”所能概括的。生产的产品可能有对现实生活的“反映”,但是,生产的行为过程思维过程本身,绝对不是“反映”,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朱智贤、林崇德先生在阐述思维的“生产性”时,不得不说:“思维不仅能够使主体去深刻地认识客观现实,而且能够制作思想产品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人们从认识客观现实到改造客观现实的每一阶段,都在依靠思维的作用生产着大量的思想产品。”[5](P19)注意“制作思想产品”这几个字。显然,他们在《思维发展心理学》中所阐述的思维定义是前后矛盾的,或者说是拼凑的,或者说不自觉地修正了传统的思维定义。一旦承认思维的生产性,也就承认了思维的创构性。因为“思想产品”必须通过创构才能形成。
朱、林二位先生对思维的定义,之所以有这样的自相矛盾或松动,是因为,在此以前,苏常浚先生在《普通心理学讲话》中已经讲到思维的“生产性”问题。他把思维所生产的思想产品分为四大类:认识性产品、表现性产品、指导性产品和创造性产品。实际上,他讲的就是新闻类、文学类、文秘类和科技类文章写作和艺术创作,或曰“广义写作”。[8]朱、林两位先生的观点的思想来源即在于此。思维的这种生产性,表现了思维不是消极地反映,而是积极地创构,这是思维的目的性、计划性、操作性的能动本质使然。
(四)思维新内涵的哲学思考
在哲学界,人们也看到了传统的意识概念、思维概念、逻辑体系的破绽。周农建先生认为“长期以来,关于人的意识的理解是不大令人满意的,意识的本质和功能被定义为只是对于既成实在性的认同和复制,或者至多被看成一种阐释,一种知识性的整理。……这类见解不能解释:人的创造性是怎么来的。如果意识就是关于既成实在的复制与阐释,那么一切文明又是如何出现的呢?”[9](P2)在他看来,人类的意识有两种功能,一是“认识”,一是“设计”。“发现是一种认识,发明是一种设计;它不是为了去获得知识,而是为提出一张蓝图。这种设计活动,与认识活动是有本质的不同的,意识的能动性主要表现在这种设计上。”[9](P19)他甚至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主要不是表现在认识上,而是在设计上。因为动物也能认识,只有人才能进行设计。所以,人制造工具,动物则不能。进一步,周农建先生认为,传统的逻辑是建立在意识的唯认识论基础上的,是一种讲求真假的“判断逻辑”,考虑到意识的设计功能,因此主张建立与这种新的意识论相适应的新的逻辑体系——讲求价值的“指令逻辑”。[9](P43)应该说,周农建先生这种见解是比较符合人的意识活动的实际的。实际上,周农建先生所讲的“意识”问题,也就是“思维”问题。他对“意识”功能、逻辑体系的“新论”,也是对“思维”的“新论”。因为,“设计”就是“构思”,而“构思”就是创构化的意识行为、思维行为。同时,“设计”“构思”就是思维“生产”的组成部分(第一步)。但是,应该看到,思维的生产性,是比意识、思维的“设计”性内含更广的范畴,是更为复杂的思维活动。
对周农建先生的观点,我们颇有同感。早在周著出版前三年,我们在文章分类时认为,如果说文章是对世界的“反映”的话,世界有两种,一种是客观世界,一种是主观精神世界。“客观物质世界包括两类‘物质’:一是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一是作为认识客体的物。主观世界的‘精神’、心理过程却有三个层次:一是认识感性阶段的内容——感觉、情感;一是认识的理性阶段的内容——观点、理论、主张;一是认识的理性阶段意念、意向、要求、设想。例如,当我看到一朵花时心里产生一种欣喜之情,这是情感。既而产生一个判断‘这朵花很美’,这是观点。继而心里产生一个念头:‘摘下这朵花’,这是意向、设想。当人们用语言文字去反映这几种生活内容、表现对象时,就产生了五类文章:叙事文、释物文、抒情文、论理文、告语文”[10]在这里,“意向”、“设想”显然不是反映、认识,而是“设计”意识(思维)的开始。当时我仍把它叫另一种“理性认识”,是因为无以名之所致,假如是今天,我可以叫它“智性思维”。
从上面的论证中,我们可以看出,思维作为人的高级意识活动,不仅仅指复制、反映现实,更重要的是创造新的现实,这个创造活动,首先是“设计”(“构思”),然后是“制作”。这设计、制作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对反映、认识重新加工的过程,创造就是重新加工。这样理解思维的功能恰好与认知心理学对思维的本质理解相符。因为认知心理学认为“思维是人脑的信息加工活动或过程。”[11]所以,丁润生先生就主张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为思维定义。他认为“人们所说的思维,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概念。思维是指客体的信息移入人脑并经过人脑信息加工改造的特殊物质运动过程。”[12](P4)信息加工,既可包括思维认识功能,也可以包括思维的生产(设计、制作)的功能。这比传统的思维定义肯定要松动一些。
(五)思维,还应包括应变策略
心理学家和思维学家们把思维定义为对问题的解决,这是一个聪明的、永远正确的定义。但是,这也是一个没有多少实际用处的定义,因为它太空洞,太笼统。我们无法知道:思维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怎样解决?上面我们对传统思维定义的修正,就是让人们明确思维的主要任务,要解决的是哪些“问题”。如果我们再仔细地反思一下,难道思维就只能解决“认知”和“建构”这两个问题吗?换句话说,我们上面这个新的思维定义就完美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思维,是一种抽象的、共时性的思维,没有考虑具体的当下的情境、处境对思维的影响制约。这种时间环境、当下因素是影响着现实思维过程中对问题的解决的。思维环境对思维操作的影响有正反两方面:从正面来说,现成的传统的思维模式和思维方式、对象模式,不能适应新的时空背景下的时代精神、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必须对旧有的思维模式和思维方式对象模式进行变革对抗创新以之适应与新时空背景下的时代精神、价值取向、行为规范,这是一个思维文化的创造性问题;从反面来说,在现实的思维环境中,客观存在着许多阻碍我们的思维行为达到思维目的的现实禁忌、操作“红灯”,而思维主体则要在面对这些东西时,选择正确的思维战略、操作策略,最终达到我们的思维目的,解决我们的思维的“问题”。
显然,无论从正面的思维规范新的文化的创造,还是从反面对现实禁忌异己性的消解,都达到了对主体行为的操作问题的解决,即“任务”的完成,“目的”的达到,“目标”的实现。在这里,主体的思维活动体现为一种思维操作的“应变策略”。显然,这是一种高层次的“问题的解决”。既然思维的本质是“对一组问题解决的内部活动”,那么,没有理由不把这种“应变策略”的选择的“内部活动”,纳入新的思维定义中的。
(六)思维新概念:一种秩序化的意识行为
假如,从哲学角度去为思维定义,我们以为赵仲牧先生的见解比较深刻。在他看来,“思维是秩序化的意识活动。即运用符号媒体,依据一定的思维程序并通过描述和解释各种秩序去解惑释疑和解答问题的意识活动。”[13]
他的思维定义揭示了在信息加工的两个阶段的思维目的的本质:秩序化。在我看来,在反映、认识阶段,思维的秩序化即是对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联系、规律的发现;在设计、构思、制作阶段,思维的秩序化表现在对价值取向的确立,以及对价值世界(精神或物质生产的产品)的结构。创构活动的本身就是对思想或物质材料的秩序建构行为。在应变策略的选择中,思维的秩序化体现为思维的操作与思维环境正反因素的协调、和谐问题。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在1988年就指出:“我们最真切、鲜明、强烈地感受到的是:写作,无非是寻求、表达、缔造、建立一种‘秩序’。因为,紊乱和非概括性是一种无序状态。无序使我们不安和失落。新的观点、见解产生后,建立起了解释的秩序,而文章制作也是建立了秩序。”[14](P181)并且,当时我认为,写作秩序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写作中主题的确立和展开”;第二层含义是“对语言材料的组织化、结构化,从而形成文章的有机化结构”;“写作秩序的第三层含义,则是超越思想、语言、材料、结构之上写作文化。”[14](P187-190)这里只是把正面的“写作文化”的创造看成是写作思维的问题,还没有把对写作现实环境中的写作禁忌的应变策略看成是思维的问题。
由于写作活动的主要问题是一个思维的问题,因此,对写作本质的定义也可以看成是对思维的定义。至此,我们可以给“思维”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
思维,就是人类在精神生产的过程中,反映客观现实世界、创构未来理想世界、应变现实环境的(秩序化)意识行为。
二、对“思维”活动的重新分类
“科学”是什么?科学其实就是一种“分类”。因为通过分类,我们可以揭示事物内部各种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而内在联系就是科学的“规律”、“原理”。因此,我们将在下面的思维分类学中,表达我们对思维原理(科学)的理解。
1.一般思维和现实思维
从思维能力上分,可分为“一般思维”和“现实思维”,亦即“思维一般”和“思维个别”。人类的任何思维都是指向问题的解决的,所以,思维总是具体的思维,现实的思维。一般思维是一种科学研究,而现实思维是一种目的性目标性任务性的内在行为、活动。前者是对后者的概括。
所谓“一般思维”,又称“普通思维”。一般思维是指没有具体思维目标、目的、任务,抽掉具体思维内容的纯形式思维。它是一套抽象的逻辑规则、操作模式,不是一种思维实践行为,因此,它不具有生产性。例如,形式逻辑、辩证逻辑(辩证法、辩证思维,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抽象与具体等)都是一般思维。一般思维是一种“逻辑”,是一种思维意识、模型操作技术,是一种思维的素质和能力,它是为现实思维服务的。
所谓“现实思维”,又称“具体思维”、“实用思维”或“应用思维”。它是具有某种具体的思维目标、目的和思维内容的思维,要解决具体的理念或实践的问题,它不仅仅有一套规则、操作模式,而且它是一种具体的思维实践行为。它具有生产性,它要产生某种有形或无形的思维产品、作品。因此,现实思维具有产品性或“造型”性(这种“型”仍有具象和抽象之分)。平时所说的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灵感思维所有的现实思维活动都是具体思维。现实思维是一种思维实践的行为活动。因此,现实思维是“思维学”研究的对象。
2.日常思维和生产思维
把现实思维分为日常思维和生产思维是从思维的质量的档次上进行分类的。也可以称为初级思维或高级思维、大众思维和专家思维。日常思维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是零碎的、简单的、经验的、平面的,它伴随人们的日常行为和日常语言活动。生产思维则是一种复杂的、系统的、立体的、生产的思维,它伴随人们的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专门职业、专门事务活动。这种思维是最终要生产出精神性作品的思维,因此,生产思维可以称为“广义写作思维”,它包括哲学创作思维、文学创作思维、艺术创作思维(音乐思维、绘画思维、书法思维、戏剧思维、电影思维、建筑思维等)、实用写作思维(新闻写作思维、文秘写作思维、科学写作思维、司法写作思维、经济写作思维……)等等。
3.认识思维和创构思维
把现实思维分成认识思维和创构思维,这是从现实思维的阶段性历时性上来分类的,或者说,这是从人类思维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上来分类的。这二者构成人类从认识到实践的完整的、理想的思维历史和思维全过程。更确切地说,认识思维和创构思维便是生产思维的主要过程和内容。
在认识思维阶段,无论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思维都要求超越现象,寻求现象的本质,即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它不仅要逻辑思维,还要灵感思维,要直觉思维,要“猜想”思维。认识思维虽然可以把握客观世界的规律、本质,但是这种把握只是一种一己之理解,是一缕自我会心的微笑。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对世界的规律、本质的初步的粗浅的局部的零维至多一维的认识。
在创构阶段,主体希望把这种零维或一维的认识,创构成一座二维、三维、多维乃至分维的精神或物质的“建筑物”。在这个过程中,虽然也包含认识思维的因素,但是更多的,更主要的矛盾,则是这种“建筑”行为思维本身。主体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用这座精神或物质的建筑物去传播,去交流,去流传,去影响别人和社会,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建立精神或物质的秩序,表征生命的“痕迹”,拓展、表达、物化自己的心灵、情感、思维空间,实现个体生命的存在的自由和永恒。
看来,如果把“思维”定义为“问题的解决”的话,这个要“解决”的“问题”,不仅包括“反映”(认识),而且还应包括“创构”在内。这就是说,人的思维,在第一阶段上要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经感性认识产生一个理性认识,获得了观点思想,在第二阶段,他还可以将这个观点、思想,创构(构思并制作)成一件精神或物质的产品,前者是认识的产生,后者是精神、物质的生产或实践活动。这就是人类思维的完整作用和功能。这才是思维概念的完整含义。
认识思维中不必有生产、创构思维,但是,在生产、创构思维中却有认识思维的因素。最为关键的是,在生产、创构思维中,主要矛盾是“创构”思维问题,而认识的因素却退居其次,处于从属的位置。这正是形象思维、艺术思维、写作思维的特征所在。
4.操作思维和控制思维
完整的现实性思维、生产性思维即认知性、创构性思维,它体现为一系列思维操作技术,而策略思维则是控制机关。无论立意与定位、定调与行文,聚材与创构中生成的所有写作内容和写作形式,都必须受写作策略这个机关的控制、监察、把关。
控制思维的本质是为了更好地让读者、社会乐意接受,或更好传播,以实现文章的写作目的、写作功能,实现写作的价值,使写作不至于成为无效劳动。
这是因为,作为写作思维操作技术的认知思维和创构(赋形)思维,它的操作系统模式已经成为一套逻辑运演程序,它可以不管写作的具体历史、文化、地域背景,不管写作付诸对象的文章读者,也不管写作话语的“语境”。为了写作的目的、目标、功能、价值的实现,必须有一种写作思维的控制机关,对写作思维操作技术形成的写作内容、材料和形式进行审查、鉴别、选择。因此,作为写作思维操作系统技术的认知(立意)思维、赋形(创构)思维和作为写作控制的写作文化思维和应对思维构成写作思维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
5.目标思维和行为思维
如果从现实思维的思维状态作结构性共时性的分类的话,无论认识思维还是创构思维,它们内部都存在着目标思维和行为思维两个思维层面。
“目标思维”又可称内容性思维。就是为完成某种思维实践的活动目标而进行的思维过程。所谓“某种思维实践的活动目标”,就是对思维产品的生产。这种“生产”的实质,就是对人的生存空间的构筑。这种“构筑”,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通过“认识”、“认知”、感觉、感受产生一种思想、观念、灵感(感觉、感受、情感),而提升、拓展自己的心灵空间;其二,是将这种思维成果(产品)物化、符号化为有形或无形的思维建筑,或思维造型。因此,目标思维就是关于这种人的生存空间的思维。换言之,目标思维是空间性思维。
目标思维表达的是生命美(理想、向往、自由)的追求,这种追求是通过空间思维来体现的。目标思维的目标是拓展建构高远辽阔复杂的“分维”空间(生命空间、思维空间、情感空间、智慧空间),建立一种共时性的精神空间的秩序。目标思维是一种内容思维、性质思维(杜威)、情感思维、主题思维,也是创构思维。
行为思维是为了创构写作空间的操作思路、手段技术,它从属于目标思维操作。它是达到思维目标的手段、途径,是一种思维的演算操作过程。这种演算操作就是逻辑的过程。从哲学上讲,它是一种时间思维。行为思维的目标是建立一种符号的时间秩序自然时空秩序,让人清晰,让人理解,让人认同。行为思维是形式思维(逻辑)、辩证思维(逻辑)。行为思维是思维的技术,它是目标思维的表达方式。
无论认识思维阶段,还是创构思维阶段,都既有目标思维的层面,又有行为思维的层面,这是形象思维、艺术思维、情感思维、写作思维和广义写作思维(精神生产)的又一特征。
6.表层思维与深层思维
马克思说,工业产品是一本打开了的心理学。如果从“文本”(作品)分析的角度来看,任何思维产品都可以分析出它的“表层思维”与“深层思维”。所谓“表层思维”是从思维产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时空结构(自然结构、世界结构、宇宙结构)的思维,对数量结构、逻辑结构、话语结构(秩序)的思维,对信息能指、载体秩序的思维。所谓“深层思维”则是对思维产品的信息结构、主题结构、艺术结构、心灵结构(秩序)的思维,对信息的所指、目标秩序的思维。“表层思维”是“文本”分析的起点,“深层思维”则是思维分析的终点。对“文本”进行分析(思维分析)的最后目的就是要探知“文本”的深层思维,而获得信息。深层思维又包括下列两个层面。
7.“显性思维”和“隐性思维”
广义写作思维可以把生产思维分成“显性思维”和“隐性思维”,这是从思维心理学的角度对生产(广义写作)性思维的思维操作程序的层面先后进行分类的。
由于表层结构是由深层结构决定的,如果说“文本”分析是首先从表层思维分析再到深层思维分析的话,那么生产思维、广义写作行为的思维分析,就是首先分析其深层思维,然后再分析其表层思维。由于生产思维、广义写作思维是对主体的思维目标、目的、信息的思维开始其思维活动的,因此,生产思维的深层思维就是其“最直接的”思维,这就是所谓“显性思维”,准确地说,应该叫“写作显性思维”(有意识的写作思维)。而文章分析时的“表层思维”则是写作时的“隐性思维”(下意识的写作思维)。
由于深层思维是所指、信息、目标、心灵的秩序,因此具有动力学性质,而表层思维具有操作技术的性质,因此“显性思维”和“隐性思维”,又可称为“动力思维”与“操作思维”。也可以说,“显性思维”和“隐性思维”就是“目标思维”和“行为思维”。
总之,在广义写作(生产)思维中“显性思维”是前提,是动力,是本体,是监测器,它是第一性的,而“隐性思维”则是结果,是手段,是途径,是从属,是行为,它是第二性的。这是广义写作思维操作技术的基本原理。
“显性思维”和“隐性思维”具有层次性。广义写作(生产)思维的原理、科学,就是探索主体在这个思维过程中,是怎样从零维的“思维起点”,经由“深层思维”(“显性思维”)一步一步地转化到一维、二维、三维甚至多维、分维的“表层思维”(隐性思维)上来的内在机制。探索这一转化机制是“广义写作思维学”乃至“新思维学”的主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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