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产权制度的完善
——以中国联通为例
徐音音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摘 要: 2018年9月18日,国家发改委指出要“积极探索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路径”,全面铺开更高层级的国企改革。目前央企集团层面实现混改的企业仅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和华录集团3家,其混改中的产权改革尤为重要。本文根据产权理论和双层产权结构模型的相关研究以及对国企混改相关文献的梳理,选取中国联通混改作为案例,对国企混改中的产权改革进行探讨,基此提出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向仍需坚持马克思产权理论、灵活运用西方产权理论,着力推进产权结构均衡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最广大人民的福利。
关键词: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中国联通
2018年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开《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路径”,更高层级的国企改革全面铺开。该意见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所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目前仅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和华录集团3家企业实现了央企集团层面的混改,其中的产权改革是混改核心内容之一。本文将以中国联通混改为例,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分析。
一、相关理论研究
1.产权理论和双层产权结构模型
目前主流的产权理论有西方产权理论和马克思产权理论。西方产权理论以交易费用为基本工具,从效率的角度解释产权制度变迁,主张保证产权清晰,坚持私有制。马克思产权理论以历史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认为生产力发展是产权关系变化的根本,生产力发展将推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公有产权最终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私有产权[1]。
我国学者苏小方提出双层产权结构模型:产权结构Ⅰ政府-企业和产权结构Ⅱ企业-职工,两层产权结构的前后两项分别代表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我国国有企业内的产权结构存在前者对后者高度侵权的现象,从而形成双层失衡性产权结构,且产权结构Ⅱ的失衡程度更为严重[2]。
(1)DPPH自由基清除效果测定。蛋白酶解物用去离子水溶解后配成质量浓度为1~6 mg/mL的溶液,备用。用95%乙醇溶液配制0.1 mmol/L的DPPH自由基溶液,现用现配。取1 mL的样品溶液加入1 mL乙醇,再加入1 mL的DPPH自由基溶液于比色皿中,振荡混匀后在37℃水浴中避光反应0.5 h。于波长517 nm处测定吸光度A1。乙醇作为空白对照测定吸光度 A2,VC做阳性对照。按照公式 (3) 计算DPPH自由基清除率。
随着药物溶栓、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冠脉旁路移植术等再灌注治疗技术日益完善且广泛普及,心脏再灌注损伤的干预治疗备受重视.目前,已有观点多集中于心肌梗死后缺血再灌注引起的氧化应激损伤及其产生的强烈炎症反应.这些损伤反应的最终结果是大片细胞的坏死和进一步的心肌细胞凋亡.
2.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二,混改后国有股权比例为53%,可见国有资本仍是绝对控股,有利于避免企业间股权与控制权的争议。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变,体现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精髓。
中国联通混改引入百度、腾讯、京东等14家战略投资者、若干外部董事和独立的专业财务人员,并向7000余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混改后,联通集团的股权从62.74%大幅降至36.67%,新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35.19%,员工股权激励2.7%,公众股东25.4%,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其中战略投资者的股权细分情况如下表1所示。
二、中国联通混改案例分析
1.中国联通混改前后的经济效益对比
第四,中国联通董事会也引入战略投资者,混改后执行董事的国有民营比例为1:1,且存在非主要股东超额委派董事的现象。可见联通混改后形成了“股权结构上国资占优,董事会组织中战投占优”的格局,使得国有资本控制权与民营企业决策权均获得保障,企业间权利分配更为均衡。
由上文并结合相关资料可知,中国联通混改后的股权分配有如下特点。
2.中国联通混改的产权分析
综上所述,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指导,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进行产权改革,兼顾了政府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产权分配;同时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的思想,保证产权明晰,加强产权保护法制建设以规避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
表1 中国联通混改后各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划分
2017年8月20日,中国联通公布价值约780亿元的混改方案,打响央企母公司混改第一枪。混改后业绩已有好转,根据三大电信运营商2018年前三季度财报可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运营收入及净利润数额排名不变,但运营收入同比增长-0.3%、3.64%、6.77%,净利润同比增长3.1%、2.72%、164.5%。可见中国联通在运营收入和净利润相对应的同比增长率均居三家首位,净利润明显提高,混改红利初步显现,经济效益提升显著,说明中国联通混改促使公司产权结构优化,股权激励得到良好的效益反馈,并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有利于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共同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四大类战略投资者均与中国联通主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涵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有利于双方实现合作共赢。可见,企业间的产权分配是国企融合民企的市场竞争力优势,促使中国联通的治理机制现代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
关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厉以宁(2014)认为,推进混改必须兼顾微观层面的生产效率提高和宏观层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实行员工持股制是建立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最有效途径之一[3]。冷兆松(2015)梳理了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政策理论,提出任何政策措施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搞私有化是完全错误的[4]。王芸(2018)指出,部分国企实行混改时忽视产权结构合理性的行为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且国有资本注入非公有制资本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5]。李倩(2018)认为,西方产权理论在微观层面上认为明晰产权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思想,以及主张通过法制保护产权的思想值得借鉴。我国国企混改的目的是确保产权明晰化而非产权私有化[6]。
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指出要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推进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的信息共享,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创新电子审计技术[5]。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为解决目前繁重审计任务与有限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使多点联动审计、全覆盖审计、动态审计、事后与事中审计、非现场审计成为可能,研究大数据时代下政府审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第一,股权高度分散,中国人寿持股最高也不过10.22%;但战略投资者大多为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如BATJ四大互联网公司),说明联通混改尽可能减少政府公有产权而增加企业私有产权,并保证企业私有产权分配的高效性。
中国联通在4G业务起步较晚,且对于网络建设与市场营销方面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在4G网、用户、收入的规模方面始终落后于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根据三大电信运营商2013-2017年年报数据可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运营收入均值约为6798亿元、3391.4亿元、2813.4亿元,净利润均值约为1125.4亿元、171.6亿元、68.36亿元。可见中国联通的运营收入和净利润远低于中国移动,与中国电信存在一定差距,运营状况不容乐观。
采用 T60SXBFTIR型红外光谱仪(美国NICOLE公司)对秸秆炭的表面官能团进行定性分析。采用KBr压片法,将粉末状样品与KBr粉末混合均匀后压片进行红外扫描,扫描波数范围为400~4000 cm-1,分辨率为1 cm-1。
取140 μL PBS缓冲液(pH 8.0),20 μL药用植物供试品溶液,15 μL 0.28 U/mL的AChE溶液在微孔里混合,震荡混匀10 min,4 ℃培养20 min,依次加入10 μL DTNB溶液、10 μL ATCI溶液开始反应,震荡混匀10 min。37 ℃培养20 min后,405 nm下测量吸光度(A)值。数据分为4组,分别为实验组、阳性控制组(毒扁豆碱溶液代替供试品溶液),空白组(pH 8.0 PBS缓冲液代替供试品溶液),实验控制组(pH 8.0 PBS缓冲液代替AChE溶液)。抑制率(I)通过公式计算,所用样品平行进行3次,取平均值[7-9]。
第五,员工持股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股权制衡程度,且股权授予对象面向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才以及专业人才,有利于促进员工之间的良性竞争;36个月的“40%—30%—30%”股权授予匀速解锁安排能够稳定公司人才队伍,根据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员工每期实际解锁比例的具体要求能有效规避“搭便车”的问题[7]。
综上所述,中国联通混改后仍保持国家对企业的控制力,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并形成国有股、民营股及员工股之间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推动双层产权结构均衡发展。虽然股权结构并非最优,但能够兼顾三者的产权分配,促使产权进一步明晰化,这对日后的国企高层级混改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结论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集团层面混改的典型案例,结合我国国企改革的发展历程,可知盲目套用西方产权理论、推进私有化并不适用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家体制性结构变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容的产物,在重视西方产权理论关于产权结构在微观结构中的制度安排的同时,尤其需要重视马克思产权理论基于宏观角度对所有制、产权制度的研究。随着我国国企混改向高层级发展,国企产权制度改革需始终坚持马克思产权理论,并依据实际灵活运用西方产权理论,着力推进国企产权结构均衡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最广大人民的福利。
参考文献
[1]吴宣恭.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比较[J].经济学动态,1999,(1):4-9.
[2]苏小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路径及偏差[J].中国工业经济,2004,(10):52-58.
[3]厉以宁.中国道路与混合所有制经济[J].中国市场,2014,(23):3-11.
[4]冷兆松.“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的形成、发展及其核心内涵[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5,(9):1-4.
[5]王芸.经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研究[D].西安理工大学,2018.
[6]李倩.马克思主义产权思想视域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现代交际,2018,(1):217-218.
[7]陈光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员工持股案例分析——以中国联通为例[D].河北金融学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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