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存在--人本主义研究中的前言问题_主体性论文

论人的存在--人本主义研究中的前言问题_主体性论文

论人的存在——人学研究的前提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问题论文,人学论文,前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学作为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的兴起,是中国哲学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进步。人学对人的探讨是在多维的层面上展开的,这其中既包含关于人的本质的形而上的反思,也包括对人的现实状态的实证性研究。而人的存在问题应当是全部人学研究由之出发的一个前提性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断言,存在是最高的哲学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一切事物的最一般的规定性。在所有的存在物中,人的存在是最为独特的。人不是同动物、植物或别的什么存在物相并列的、等值的一种一般的存在物,而是一种凭借自身的活动而超越其他存在物之自在给定性的特殊存在。人不仅仅是一种存在,而且是知道与理解存在,并赋予各种存在以命名与指称的特殊存在。正因为人的存在所具有的理性的和自我意识的维度,存在才开始从自在走向自为,才开始证明自己的含义,因此,认识人的存在是认识一切存在的前提。

一、人的存在的界定

了解思想史上人对自己的存在的各种界定,是真正理解人的存在的出发点。在人类思想史上,有几种关于人的理解具有很大的影响。

1.理性主义:理性的存在

“人是理性的存在”这一命题代表了关于人的存在的最古老的见解。理性主义哲学传统把人的存在界定为理性的存在,其基本含义在于:人是理性的存在物,而实在(自然、宇宙、世界)是符合自然法或理性的存在结构,因此,人的基本生存结构表现为,人凭着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的认识能力揭示外部存在的结构,把握人同客观事物的关系,同时,人凭着关于外部存在的知识和工具、手段等控制和操纵自然,创造物质财富,实现人的对象化本质。

在人类思想史上,最典型的理性主义始于古希腊哲学。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形式”等,奠定了古典理性主义哲学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古希腊哲学家把人的存在界定为理性的存在。人是理性的存在这一信念在近现代仍是关于人的存在的一种重要的见解。笛卡儿有句名言:“给我物质和运动,我能给你构造出一个宇宙来。”

应当说,理性主义抓住了人的存在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维度,即理性的维度,这对于丰富人关于自身的理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人是理性的存在这一界定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它忽略了意志、本能、情感、欲望等非理性因素在人的存在中的地位,所以,它没有形成关于人的存在的全面的和总体性的理解。

2.自然主义:自然的存在

自然主义哲学是以人与其他客观存在物的共同规定性为基点来界定人的存在的,它将人视作大自然的物种之一,由此强调自然、特别是客观规律性对人的活动的决定作用。按照这种理解,人来自自然,服从于物质世界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规律。同样,人的存在虽然是通过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完成的,但它服从于与自然规律性有同等约束力的历史必然性。因此,人从本质上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拉美特利“人是机器”的论断是这种信念的最集中的反映。

应当承认,自然主义把人的存在界定为自然的存在,有其一定的根据,因为在人的生存结构中的确有自然的维度,人是大自然进化的产物,不能不在某些方面受自然制约。换言之,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规律会规定和限制人的活动。但必须看到,人之为人正在于人通过自由自觉的对象化活动不断扬弃和超越自然性和给定性,由此获得自由,实现人的本质。

3.存在主义:自为的存在

上述两种观点更多地把人的存在理解为受动的、被决定的活动。现代非理性主义或人本主义思潮则倾向于从人的内在的超越性,即人的活动的创造本性来理解人的存在,从而把人的存在理解为超越性的存在、创造性的存在、批判性的存在,等等。例如,叔本华和尼采把不可遏止的、盲目的生存意志或权力意志理解为万事万物和人的存在的本质。生命哲学家柏格森把人的存在界定为一种绵延和生命冲动。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把性本能驱使的非理性活动作为人的本质活动和本真存在状态。存在主义是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的代表,它把人的存在界定为“自为的存在”。萨特认为,人作为自为的存在并不是现成给定的东西,而是通过自己的活动、设计和选择不断生产、不断取得本质规定的存在。人作为自为的存在,其存在先于本质。

应当看到,以存在主义为代表的现代人本主义或非理性主义思潮探讨了意志、本能、情感、欲望等非理性因素对人的存在的意义,并试图从中挖掘出人的存在与其他存在的本质差别,即超越性和创造性,这种探索对于全面界定和理解人的存在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这些哲学流派未能将人的存在结构中的这些非理性因素放到人的总体性的实践活动中加以把握,因此,它们往往不能正确地处理理性与非理性的关系,不能提出关于人的存在的总体性的理解,容易陷入片面夸大非理性因素对人的存在的作用的失误之中。

4.哲学人类学:文化的存在

人是文化的存在这一命题是现代文化哲学对人的存在的基本界定。现代文化哲学同现代人本主义一样,不主张从人之外的自然世界或客观世界寻找人的存在的根基,而坚持从人的文化创造和生活世界来理解人的存在。

文化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广义的文化系指人的一切创造物,包括人的精神活动和各种工具活动的一切产物,这种意义上的文化是与自然相对的。而狭义的文化主要指人的基本的行为模式或生存方式。具体说来,这种意义上的文化是由包含在神话、宗教、语言、艺术、哲学、历史、科学以及人的各种工具活动和符号活动之中的知识、理解、信仰、价值、经验、习俗、情感等构成的人应答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模式。用梁漱溟的话说,文化“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按照文化哲学的理解,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人的存在不是由外在的自然决定的,而是由内在的文化决定的,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化哲学家卡西尔从人的符号活动出发,把人定义为文化的存在。哲学人类学对人的文化存在做了最为系统的探讨,它通过人的生物存在领域的“非特定性”特征说明人的后天文化创造对于确定人的本质的至关重要性。格伦认为,人生活于自己所创造的文化之中,生活于意识、语言、家庭、民族、国家、社会、制度、传统、法律、科学、技术、风俗、习惯、艺术、道德等文化世界之中。文化是人的第二天性,也是人自己本质的惟一领域。

应当看到,哲学人类学关于人的存在的理解十分重要,它从人的自然存在(生物存在)结构出发,又没有停留于人的自然存在,而是把人的存在置入人的文化世界,即人的生活世界中加以理解,这对于正确把握人的存在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人的存在归根到底应从人自身的特殊的存在结构加以把握。当然,如欲真正理解人的文化存在,必须从人的现实的和历史的对象化活动入手,这就引出了作为人的本质活动的实践。人作为文化的存在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加以界定,应当是人作为实践的存在。

5.实践哲学:实践的存在

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具有优越性,它把人的存在界定为实践的存在,从而提供了关于人的存在的总体性把握。按照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构成人的本质的实践是人特有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对象化活动,归根到底是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不是按照本能而自在自发地生存于自然的链条中,而是以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不断再生产出自身和自然,从而生活于一个属人的生活世界或文化世界之中。我们可在以下两种意义上,把人的存在界定为实践的存在。

第一,实践是人的具体特征和总体性的统一。古往今来的哲学家或是把人的存在和人的本质归结为人区别于动物或其他自然存在物的某一突出的特征,如理性、意志、直觉、符号、本能等,或是把人的存在和人的本质归结为人的存在方式或活动的某一方面,如政治活动、自然活动、工具活动等。在这里始终没有从总体上揭示出人如何区别于其他一切存在物,即没有揭示出人的存在、人的活动的总体的本质结构。而马克思所阐述的实践则不同,这一活动综合了人之为人的所有根本特征,如自由、创造性、社会性、目的性等。而人所特有的这一活动本身也就是人的存在方式,这是自由的存在方式,它以自身的存在赋予自然界其他一切存在方式以意义,换言之,实践是人的存在的本体论结构,它为人的活动提供框架,在这里,人的理性、感性、情感、直觉、意志、本能都取得一席地位,它们构成有机的总体。

第二,实践是人“是什么”和“应如何”的统一,换言之,实践既是“描述性”范畴,也是“规范性”范畴。人之外的其他自然存在物的存在与本质是等同的,并且为自然性所自在地决定,人则不同,他是自然的一部分,却又通过自由自觉的活动不断超越自然,既扬弃自然的给定性和自在性,又超越其现存。因此,在限定人的本质时,总面临着人“是什么”与“应如何”的矛盾:如果从人的现存入手,往往得到的是描述性的人的概念,结果容易把人的变化主要归结为外在的决定性因素;而如果从人的可能性存在和未来入手,则往往得到理想的、规范性的人的概念,这样又容易把人的未来同现存简单地对立起来。

可以说,作为人的本质的实践既有描述功能,也具有规范功能。因为,一方面,就每一个历史断面而言,具体的实践活动的方式及其成果(包括人在这些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确是人所是的东西。另一方面,实践活动的本性就是对给定的不断扬弃,因此,正是在人的现存(人的实践总体、人的世界)中包含着人的超越、人的未来,也就是人“应如何”的导向。这也就是说,人的一切,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人的发展与变化,均是在历史性的实践总体中展开的,而不是由外在的自然的或超自然的必然性所先验地设定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存在在本质上就是实践的存在。

二、人的存在的基本形态

按照实践哲学的理解,实践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的活动,它在最本质的意义上将人的存在同其他一切自在的存在区分开来。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实践存在在任何历史条件下都呈现出同样的特性,展示出同样的形态。相反,我们必须看到,一方面,人的实践本身呈现为一个开放的、由低到高的历史进程;另一方面,实践所具有的自由自觉性和创造性不会以纯粹的和完全的形态出现,而总是以不同的方式体现于人的不同活动之中。一般说来,人的存在可以区分三种基本的形态:自在自发的存在、异化受动的存在、自由自觉的存在。

1.自在自发的存在

人的自在自发的存在是通过人的自在自发的活动,即最低层次的、最不发达的实践活动而展开的存在。它表现为一种近乎自然的存在,一种重复性的日常存在。一般说来,自在自发的存在是人类早期生活和农业文明条件下的主导性存在形态。自在自发的活动是人的基础性或最低层次活动,它具有自在性、自发性和典型的重复性特征。支配这一层次活动的主要是停留于“是什么”而缺乏“为什么”和“应如何”维度的重复性思维。传统的规则、习惯、给定的图式等构成重复性思维的基础或依据,它们对于每一时代的个体都具有先验的给定性。因而,所谓自在自发的活动是指由重复性思维、传统习惯、给定的图式和规则而自发地维系的活动,是一种自然而然地、不加思索地进行的重复性实践活动。

人的重复性的和自在自发的活动所展示的人的自在自发的存在状态,最突出地展示出人的活动受自然规律、客观必然性和异己力量制约的一面,或称之为人的活动的被决定性一面,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把这种形态的人之活动称作人的“自然”活动。农业文明条件下“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春夏秋冬循环往复的自然经济和日常生活是人的自在自发的存在状态的最典型的表现形态。人的自在自发的存在状态往往束缚人的本质力量的发挥,日常重复性的自在自发的实践活动的内在图式和机制往往具有保守特征和惰性,常常会成为个体和社会整体发挥创造性和实现社会进步或转变的障碍。

但是,必须看到,尽管人的自在自发的存在状态是一种近乎于“自然”的存在,但它同外在自然的自在存在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动物的存在同其他自然物的存在一样,只是自在自然存在链条上的严格的和未分化的一环,而人的活动,无论具有什么样的自在性和自发性,无论如何受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的制约,都具有属人的特征,都代表着纯粹自然存在链条的中断。具体说来,构成人的自在自发的活动的内在结构和图式的传统、习惯、习俗等文化因素不是纯粹的自然的产物,它们一方面来源于远古时代的精神遗产,是人类精神尚未完全自觉、人尚未形成同自然的自觉分化时期原始初民所自发地形成的精神框架在日常生活中的自发传递或遗传;另一方面,它们表现为人的自觉活动产物向日常生活的回归,创造性的精神成果和自觉自为的活动方式经过周而复始的重复和历史的积淀也会成为个体所面对的先验给定的、自在的规则。因此,无论从哪个来源看,以传统、习惯和重复性为基础的自在自发的活动都是不同于纯粹自然运动的一种特定的人的实践活动,而人的自在自发的存在也是人类历史上一种重要的存在形态,即使在科学知识相对发达、人的主体性相对觉醒的现代社会,自在自发的存在也是人无法完全超越的存在层面。

2.异化受动的存在

人的异化受动的存在是通过异化的劳动或异化的实践而展开的人的存在形态,是人受制于自己的劳动产品而走向片面化的存在形态。异化受动的存在形态主要是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的一种基本的存在形态。现代工业文明的建立,给人的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然而,人征服自然的创造性活动在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在特定条件下导致了人受制于自己的创造物的存在状态。所谓异化受动的实践主要是指马克思所探讨的异化的劳动或者劳动的异化。马克思从两个基本方面来界定异化劳动的特征。一是这种劳动对人而言所具有的外在性和强制性特征,在这里,构成人的本质的自由自觉的劳动扭曲和蜕变为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活动;二是这种劳动成果的异己性,它不是属人的,不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而是表现为一种外在的统治人的异己力量。

异化受动的存在与自在自发的存在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在自在自发的存在中,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由自觉性和创造性尚未真正生成,只是以萌芽的和潜在的形式存在;而在异化受动的存在中则是已经生成的自由自觉性被扭曲、变形、破坏和扼杀。但是,这两种活动有着共同的特征,它们都代表着对真正的人的实践所具有的自由自觉性和创造性的否定,都代表着人的存在的受动性和被决定性。

尽管异化受动的活动是对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否定,但我们不能把它排除于人的实践活动的范畴之外。同自在自发的活动一样,异化受动的活动无论有多么消极的后果,也总是具有人的属性,因为它不是自然本身的异化,也不是神的异化,而是人的活动的异化。因而,我们充其量只能说它是否定形式或消极形式的实践。

3.自由自觉的存在

人的自由自觉的存在是通过人的自由自觉的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而展开的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存在形态。它是人类一直追求的理想的生存状态。每一时代的人们努力扬弃人的活动的自在自发性和异化受动性,其宗旨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自由自觉性和创造性,展示人的本质力量。毫无疑问,自由自觉的创造性的实践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实践,它以自觉的和清晰的方式展示出人的本质性的存在方式,展示出人与动物及其他自然存在物的本质差别。但是,我们必须对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和自由自觉的存在状态做具体的和历史的分析。一方面,可以说,自由自觉的实践是人类实践的最高和最发达的形态;但另一方面,又不能把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理解为与自在自发的和异化受动的实践完全分立或彼此无涉的一种纯粹形态的实践。

具体说来,人的自由自觉的存在不是一种完成的、给定的状态,而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和一种开放的状态。实际上,构成人的实践本性的自由自觉性、目的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规定性都呈现为一个开放的历史生成过程。在自在自发的实践中,这些特征是以潜在的、未分化的未自觉的方式存在,构成这种实践的基本尺度的传统、习惯、规则的属人起源已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人的活动所具有的超越性和创造性;异化受动的实践实际上是以一种扼杀或泯灭这种自由自觉性和创造性的方式来展示或证明人的活动所具有或所应具有的这些本质特征。随着人类历史的进展,人的实践所具有的自由自觉性的创造性越来越集中地体现于人的各种存在活动中,一方面表现为大规模和有组织的政治经济、经营管理等社会活动中的计划性、目的性、组织性、社会关联性;另一方面表现为科学、艺术、哲学等自觉的精神活动中的自由自觉性、超越性和创造性。

以上我们分别揭示了人的存在的三种基本形态,即自在自发的存在、异化受动的存在、自由自觉的存在。应当反复强调指出的是,我们切不可将人的三种存在形式在时空上当作彼此完全分立的系列,实际上,三者是相互交织和相互转化的,只有理性思维才能把它们抽象和规范为三个基本层次。从总的历史发展趋势来看,人的存在呈现出从自在自发到自由自觉、由异化到异化的扬弃的趋势,但是,这是一个永远开放的进程。

三、人的存在的演化趋势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人的存在是宇宙间各种存在形式中一种最奇特的存在,是一种不断超越外在的存在,同时是不断扬弃人自身的存在形态的创造性的实践存在物,因此,人的存在的演化趋势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人的存在总的演化趋势是不断走向自由和全面发展,是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成熟与发达;另一方面,人是一种开放性的存在,人永远处于创造的旅途,永远不会以完善和完美而告结束。

1.人的自由与主体性的发展

根据历史经验和人存在本性,我们可以断言,在总的发展趋势上,人的存在是逐步由自在走向自觉,由异化受动走向自由与创造。换言之,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人的主体性的不断发达,既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也是人的存在的现实发展趋势。

从人的自在自发的存在状态、异化的存在状态、自由自觉的存在状态在人类历史中的演进历程,的确可以看出人的存在不断由自在自发走向自由自觉的总体发展趋势。原始社会是一个自然世界,原始初民尚未达到精神上的自觉,也未形成有组织的、自觉的社会组织机构与社会活动形式,人们只是凭着体现在巫术、神话、图腾崇拜等原始精神世界中的天人不分的朦胧的意向和生存本能而在自然链条之中生存。在农业文明条件下,虽然已经发展起人的自觉的精神世界和各种社会组织形式,但是大多数人主要封闭在自在自发的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日常生活世界之中。支配人们活动的主要是经验、常识、习俗、情感、血缘关系等自在的文化因素,因此,农业文明条件下占主导地位的是自在自发的生存形态。工业文明的确立以个体化和理性化的进程超越了传统农业文明条件下自在的文明世界或日常生活世界对人的束缚,通过理性启蒙、知识教化、市场竞争等促进社会活动主体逐步由自在自发走向自由自觉,使人们开始依据知识、理性、契约、法律等自觉的文化因素而生存,由此开始确立起自由自觉的生存形态。当然,在工业文明的个体化与理性化进程中,随着人的主体性和本质力量的增长,也出现了物化和异化现象,即异化受动的存在方式。但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对象化的实践活动也在不断反抗异化、超越物化。因此,人的存在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不断走向自由与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最突出标志是人的主体性的不断发展与发达。同动物的存在相比,任何历史时代的人的活动均具有主体性。但人的主体性的发达程度是不同的。马克思曾依据人的主体性的状况描述人类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他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显而易见,马克思在这里以人的主体性的发达程度描绘了人的存在的三种状态。在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条件下,个体尚未达到自觉,尚未形成自由自觉的主体性,人凭着自然的血缘关系和情感关系而相互依赖,形成了自在的群体本位的主体性。在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由于理性化和个体化进程的发展,开始出现独立的个体和以个体为本位的主体性,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商品和物的依赖关系,因此,这种个体本位的主体性也常常走向异化。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人将凭借着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而逐步扬弃物化和异化,建立起主体间的自由的和平等的交往关系,从而形成以自由自觉的类为本体的主体性。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设想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2.人的存在的开放性

在探讨人的存在的总体发展趋势时,我们在断言人的存在从总体上不断走向自由与全面发展的时候,必须立即做出限定,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一个开放的过程,而不是一种可以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地进入的状态。换言之,人可以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获得自由和全面发展,获得主体性的增长,但永远不会达到完善完满的境界。人的存在本质上是一种开放性的存在,一种不断超越的创造性存在。

基于历史经验和人的活动本性,我们应当肯定人的存在本然的不完善性和开放性,并把它作为人的创造性的源泉。人来自大自然,但又不能像动物那样自在自发地凭借本能而生存于自然的链条之中,而必须凭着自己特有的对象化的活动超越自然的联系,建立起属人的文化联系,改变世界,同时也改变自身。在人的这种特征的超越性活动中,不仅自在的客观世界本身会不断提出需要人凭借自己的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而加以解决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而且人的活动成果反过来也可能成为需要人重新加以解决的新问题,成为人必须加以超越的异己的力量。对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创造性而言,没有什么东西是一劳永逸地给定的。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不是一次给定的,已被设定、已被陶铸、已被建构的对象还会成为人进一步活动的对象,因此,主体与对象都表现为无限生成的过程。随着人的实践对于新问题的每一次解决,人的自由度都会有所提高,人的主体性都会有所增强,但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永远不会达到完满的终点,永远是一个开放的进程。

应当看到,承认人之有限性,承认人的存在的开放性,否定终极意义上的无限与完满,这并不否认人的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恰恰相反,人的存在的有限性和开放性对于人之存在和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它是人之自由和创造性所以能够生成的必要条件之一,在人的活动结果的有限性和历史结局的开放性之中,恰好包含了人之创造活动本性的无限性,人的存在的开放性正是人的创造性的源泉。我们可以设想,假如人果真能够在某一历史时刻扬弃自身存在和自己的活动结果的有限性,达到完善和永恒的境界,那就意味着人像神一样一劳永逸地创造了一切,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一切问题,摆脱了一切困境。但是,那样一来,人之自由的和创造性的活动也将随之终止,这也就是说,人之为人的历史将告终结。而只有在人的活动结果是有限的,历史的结局是开放的,人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完善的,存在着某种困境或异己的力量的情况下,人的自由和超越性的、创造性的活动才有可能无限地得以展开,人的存在才有可能不断展示出意义和价值。

对于人的存在而言,人类所应备加关注的最为根本的东西,人们所应珍视的最高价值,就是千方百计地保证人之实践活动的这种扬弃给定性的超越本性(即自由和创造性)能在一个开放性的空间中无限地发扬下去,并不断地得以优化,否则人和历史的存在都将丧失意义。

标签:;  ;  ;  ;  

论人的存在--人本主义研究中的前言问题_主体性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