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教改革已出现“温州模式”?——从浙江高校的“国有民办”说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温州论文,浙江论文,中国论文,高教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今年的高校招生中,浙江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不少大学在正常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同时,还招收了一大批“国有民办”学生。例如,杭州商学院今年共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341人,其中有511人是“国有民办”生;浙江财经学院招收的1400多学生中,300人是“国有民办”生;中国计量学院招收的1000多学生中,120 人是“国有民办”生。“国有民办”生的特点是学费昂贵,高达每人每年 15000元(普通学生每人每年才2500元)。
“国有民办”的高学费,引起了众多高校的兴趣。今年,浙江共有11个高校开办了“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专门招收“国有民办”生。由于“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学费昂贵,因此,在招生时特安排降等录取。例如浙江大学的普通学生是第一批录取的,而其“国有民办”生则安排在第二批录取,以使这些原本无缘进重点大学的学生能以高学费圆他们的“重点大学梦”;一般院校的普通生是在第二批录取的,其“国有民办”生则安排在第三批(专科批)录取,以使这些原本无缘本科的学生能圆他们的“本科梦”。
一、“国有民办”现象:各方反映不一
对“国有民办”现象最持肯定态度的,是各公立大学的校长们。由于大量的学费“进帐”,使得这些校长们能为他们久旱盼甘霖的校园浇上一瓢清水。一个大学校长这样描述他的玫瑰梦:一旦“国有民办”生的在校人数达到3000人,每年仅这一块的学费收入就有4500万。用这些钱,可以把学生食堂、宿舍拆旧重建,每个教室都装上空调、闭路电视……。
对“国有民办”现象持比较肯定态度的是学生家长。毕竟,这对自己的孩子来说是多了一种选择。对学生家长的集合体来说,“国有民办”现象的出现,无疑是一种帕累托福利改善。当然,真正能享受到这种福利改善的人并不多:在浙江落入第三批(专科批)招生的16000 多名考生中,填报专科的学生十分火爆, 而3000 个“国有民办”指标却只有1000余人问津,以至于各高校不得不降分以求,一连降了20分,才勉强完成了招生任务。“浙江的富裕人家还是不多!”,这是省招办一位工作人员的感慨。但是,“国有民办”生招生刚结束,一下子又冒出许多落榜生要求读“国有民办”。
对“国有民办”现象持比较保留态度的是与制定政策有关的一些人士。为此,他们制定了对“国有民办”的一系列限制条件:“国有民办”生必须集中在一个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内,这个学院必须有独立的校区、独立的教师、独立的财务……更有甚者,还提出了“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必须由母校和一企业合股兴办,以真正体现其“民办”性质。但是,各高校在创办“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之初,大多以“目前条件还不具备”为由,对上述要求打了折扣。一位大学校长更是直言不讳:“我们是搞假民办!到三年级,我们就要把这些‘国有民办’生从‘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拉出来放回各系。‘国有民办’生也希望这样做。否则,大学4年就这样在分校渡过, 一点都没感受到大学的氛围,岂不是太遗憾了!”
对“国有民办”现象持基本否定态度的是一些教育理论专家。他们认为,“国有民办”现象实质上是搞新的学费“双轨制”。前几年出现的“自费生”好不容易才与公费生并轨,现在又冒出一个“国有民办”,而且差距更大。这是有悖于教育的公平性的。而且,从国际上看,也没有同一学校收取2 种费用的“一校两制”现象(美国大学中对本州生和外州生收费不同,是由于税收原因,被认为是合理的)。
二、“国有民办”现象:浙江新的“温州模式”?
提起浙江的“温州模式”,中国经济学界可谓是无人不知。温州人凭着“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实干精神,硬是闯出了一条发展经济的路子,使得昔日贫穷落后的温州变成了一个繁荣富裕的新温州。回顾温州经济发展的经验,可以说是占了“制度创新”的先机。当全国其他地区还在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否合理合法而争论、犹豫的时候,温州人却甩开膀子大干了起来,从而占尽先机。
当前浙江高校出现的“国有民办”现象,在全国也可以说是鲜有其匹(除江苏省外),从而也占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先机。浙江省今年高校招生增长75%,新增的“国有民办”计划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那么,可以把浙江的“国有民办”现象称作浙江高校的“温州模式”吗?不妨让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对比。
回顾当年的“温州模式”,其处境可以用9个字来概括:不合理, 欠合法,但合情。所谓“不合理”,是指当时的传统理论还认定中国的经济是公有经济,个体特别是私营经济无存在之理;所谓“欠合法”,是指当时国家还没有允许个私经济发展的法规;所谓合情,则是指温州出现的个私经济是符合当时温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是符合温州市的市情的。
再来看当前浙江高教界的“国有民办”现象,似乎也可以用“不合理,欠合法,但合情”来概括。所谓不合理,是指“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又一次搞了学费的双轨制,造成了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而且,从世界上看,也没有哪个大学是实行如此的双轨制的。所谓欠合法,是指当前国家还没有关于在一个公立大学内设立“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法规。(但浙江所有“国有民办”二级学院都已经省政府批准)。所谓合情,是指“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出现符合浙江省的省情;浙江经济发展水平高(GDP与人均GDP均为全国第四位)但教育发展水平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8.9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立大学欲进一步发展苦于经费不足,而相当一部分愿出高价送子女上大学者却不能如愿。尽管已建立2所完全民办的大学, 但由于档次低(只招专科生)而不受人青睐。而依托公立大学设立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却由于在设备、师资上的优势而颇受欢迎。利用向学生收取全成本学费来加速发展高等教育,学生如愿,家长高兴;大学发展,校长兴奋。这真可以说是一种双赢局面。而且,办大学没有要国家一分钱,而学校资产的增值又全归国家所有。这是名副其实的“国有民办”。
或许,“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模式和当年的温州模式的唯一差别在于:在当年的温州模式中,多数企业为了使其合法化而都纷纷戴上了“红帽子”,而在现在的“国有民办”现象中,很多大学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则想方设法戴上一顶“白帽子”——拉一个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来合股,以证明其是真正的“民办”。一位大学校长说:“凡是拉企业合办的,企业都是要分利的;而我们自己办‘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所得学费收入则完全再投入教育。其实,企业对教育的投入大多是从银行贷款来的,那还不如我们直接从银行贷款,何必一定要我们公立大学戴一顶白帽子呢?”
三、“国有民办”的未来发展轨迹
上面我们把浙江高等教育中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模式与温州模式进行了对比。温州模式的合理性,至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没有人再会提出异议了。那么,“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模式(至少在现阶段)是合理的吗?
当前对浙江的“国有民办”现象的诘难主要有二:一是其违背了教育的公平性,二是世界上(特别是发达国家)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大学是搞“一校两制”的。
对于第一个责难,可以这样来回答:学费的双轨制确是有违教育的公平性的,但近期仍有存在的理由,因为它有助于浙江高等教育的发展。今年浙江高校招生增长75%,主要是由于“国有民办”现象调动了大学校长的积极性,“国有民办”生的高学费使高校有可能扩大招生能力。明年,即使高校招生零增长,也会由于毕业人数少(因为4 年前招生人数少)而使高校“装不下”新生。在国家对高校的投资未有同步增长的情况下,“国有民办”现象不失为一条路子。这正如温州模式,其特点是以个私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在现时,其存在是完全合理的,因为它有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对于第二个责难,则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这是因为,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其教育体制经历了长时间的自然发展和改进,其模式具有相当的合理性。解放后我们学苏联,搞学年制,搞专科院校,现在又都一一改了回来。因此可以说,我国的高教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美国的。而美国恰恰没有学费双轨的“一校两制”现象。对于这一点,我们当然可以用“中美两国国情不同”来解释。但实际上,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诚然,美国不存在学费的双轨制,但美国的每一个大学校长(或校董会)都有权接受特殊学生入学。 例如, 一个学生若愿意为大学捐款100万美元,该大学就可能特招此生入学。 很多美国大学正是利用了它们的招生权和学费的定价权来最大限度地为学校筹集办学资金。反观中国,大学却没有任何权利招收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学生。有趣的是,在中国,重点中学和重点小学的校长却实实在在地拥有这种权利,招收一些愿出“赞助费”的学生入学。然而,这些学生的家长之所以愿出赞助费进重点中学或重点小学,其目的恰恰是为了上大学!难怪一位大学校长无奈地说:“我们是在为中学和小学打工”。可以说,正是由于这种束缚大学办学自主权(大学无权自主招收学生,无权决定学费标准,甚至无权颁发自己的毕业证书!)的僵硬体制,导致了中国大学缺乏活力。“国有民办”现象的出现,是对我国高等教育僵硬体制的一种反动(因为“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学费标准由大学自主决定,报物价局备案)。数学上有“负负得正”的说法。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僵硬体制及其在此体制下出现的“国有民办”现象,都是发达国家大学所不存在的现象,因而可以认为是不合理的现象(从长期来说)。但从现时来看,“国有民办”现象又有其“负负得正”的合理性。这正如“人民公社”制度下的“赤脚医生”现象,在当时有其相当的合理性。
可以预言:中国大学僵硬的办学体制寿终正寝之日,也就是“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模式完成历史使命之时。具体地说,一旦大学有了自主招收学生的权力和自主确定学费标准的权力,浙江的大学校长们一定会把学费定在15000元和2500元的加权平均处。同时, 他们还会适当招收一些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如此,大学的财力就可以免于窘迫,大学的发展也不至于如现在的捉襟见肘。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在国家未能给大学以更多的财政拨款并且大学又无学费的定价权和招生权时,浙江高等教育中的“国有民办”现象,是一个现阶段合理的符合浙江省省情乃至中国国情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