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发展论文,力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 9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3194(2006)02-0130-04
长期以来,在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上,一直讲“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似乎这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重要依据。根据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条曲线,是螺旋状的曲线,这条曲线无始无终,并有无限个环形构成。每一个环形都接近圆,是其终点不能回到原出发点而高于原出发点的接近圆的环,它表征着事物发展的一个相对完整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事物的发展有“最终”的点,与此相反,曲线上的任何一点都可以看作一个环形的终点或另一个环形的起点,由此,任意一点都是曲线链条上的环节,并不存在最终点。社会发展的动力因素同样难以存在“最终”点。
现行教科书强调“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其原因似乎在于:第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所以,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第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所以,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然而,这里留下了若干悬而未决的问题:第一,只笼统地讲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内容、性质和变化,而没有具体阐明是如何决定的;第二,只笼统地讲了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的产生、发展和变革,而没有具体阐明是怎样决定的;第三,只笼统地讲了“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没有具体阐明为什么、又是如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的;第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作用与反作用的具体过程又是怎样的?第五,这是最重要的一点,若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那么生产力是僵死的吗?显然不是,它是发展的,然而它又是如何发展的呢?对这个问题,现行教科书上并没有加以阐明。
笔者认同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主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三个子系统的观点。而且这三个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结、密切作用、交互促进,形成了永不间断的运行曲线,用图表表示如下:
社会历史事实证明,社会经济发展是基础,经济发展了,人们便有精力与物力追求文化生活,文化素质提高了,思想意识水平便相应提高,表征其精华的哲学、政治、法律思想更具科学现实性,由此导引我们的制度向更正确、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更完善的制度为本已发展了的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这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过程,是一个终止点没有回到起始点却高于起始点的圆,并且这个终止点又是下一过程的起始点,由此继续三个子系统之间的交互推进作用。事实上,整条运行曲线上的每个点都可以看作任意一个相对完整过程的起始点或终止点。
这三个子系统既是系统,便有自己的功能与结构,他们不是封闭的,而是敞开着,不断接受外来信息和释放自己的能量,惟有如此,它们才交互作用,使整个社会成为有机整体。这就像人体一样,人体系统中的心脏、肝脏等各个部件各自独成系统,但又只有在人体这个整体系统中才能够发挥各自特有的功能、释放自己的能量,人的心脏离开人体不再成为心脏,人体没了心脏,也不能再维持其为人体。经济、文化、政治与社会整体系统的关系亦如此。并且经过仔细研究和分析,不难看出,贯穿整个交互作用过程中的主体因素在信息与能量的传输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经济系统
从社会内涵上讲,社会包括物质方面和非物质方面(文化与政治),物质方面(经济系统)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它主要由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生产方式构成。生产方式是人们从事劳动(实践)的方式、方法,这种方法离不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结合,所以,生产方式可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结合方式。而生产力中的主体力量只能来自于人口因素,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又必须来源于地理环境;生产关系不仅涉及人与人(人口因素)的关系,还必然涉及人与生产资料(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生产方式与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基本上有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地理环境与人口因素是生产方式得以形成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是人们的实践使得生产成为可能,所以,生产方式也可以理解为实践的方式。实践是人之区别于其他物种的本质特征,社会(人类的生存环境)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物种的生存环境就在于实践,实践是人类社会的本质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人们的实践构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然而,从上述人口因素和地理环境是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看,人口因素和地理环境又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在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会成为最主要的因素,如目前有些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数量膨胀、人口结构失调、资源缺失与破坏等问题都会对生产与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障碍。
归结起来,经济系统主要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几个更小的系统,而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一种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且这一定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在社会系统整体运转过程中,当衡量生产力水平的劳动资料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技的发展而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们会在当时一定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约束下,自由、自主、自觉、自愿地调节自己的角色、更换自己的位置,以使自己更好地生存。当某几种社会的主要角色普遍得以调整的时候,便体现为生产关系的变革。
经济基础,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必然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实际上,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它总是社会各种生产关系中的某一类型,只是总占据统治地位而已,而其实质是社会财富由谁拥有、掌控的问题。从这个层面上讲,生产力间接地决定了经济基础,所以,由经济基础(即一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上层建筑对社会的反作用直接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符合生产力状况。一定性质的经济基础必然以暴力或非暴力的形式建立自己的上层建筑,以巩固和服务于自己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社会统治地位。不难理解,经济基础首先决定的是观念上层建筑,在观念的导向下,确立政治、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制度的顺利运行和实施,必须建设政治、法律组织和设施,这是一脉相承的过程。
(二)文化系统
狭义上讲,文化系统是社会非物质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实践中所展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尺度方面,它体现在一切打上人类活动印记的事物或所有被“人化”的事物上面,包括物质文化、政治文化和精神文化。本文所谈的文化系统只是指精神文化,即观念形态的文化。
文化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成果,观念形态的文化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意识,这是一个内涵很宽泛的概念,它包括社会意识形式和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形式又有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之分。意识形态是指反映着一定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的意识形式;非意识形态是指不反映任何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的意识形式,如自然科学、语言学、形式逻辑等。非意识形态是文化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也是各门社会科学以及意识形态发展的基础和工具。
社会意识形态是由艺术、道德、宗教、哲学、政治法律思想等多种要素组成的复杂系统,这些要素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功能,但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文化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意识形态不仅以非意识形态为基础和工具,而且还以社会心理为前提,并反过来对社会心理起导向作用。
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着一定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所以不同社会地位的社会集团各自拥有自己的意识形态。而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与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是紧密相关的,由此只有在社会上特别是在经济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才是观念上层建筑,这样的意识形态以理性的形式影响着整个社会。以上表述可以用图表表示如下:
在观念上层建筑里,政治法律思想处于核心地位,它受宗教、艺术、道德、特别是哲学的影响,但又反过来强有力地制约着后者的发展方向。
(三)政治系统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不只体现在它对经济基础起促进或阻碍的作用,更体现为它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当上层建筑所服务的经济基础适合生产力状况时,上层建筑便促进生产力及社会的发展。”现行教科书上的这句话明显包含着双层适合,一是经济基础适合生产力;二是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自己所服务的经济基础必定是适合的,只有这双重适合,上层建筑对社会的发展才起着积极的作用。无疑,在上层建筑诸要素(制度、设施、组织)中,制度处于核心地位,它在后盾“设施”的保障下由“组织”予以实施,创设一种环境,一种公平合理、能充分展示人的个性自由、给人以充分的自主权的环境,一种切实保障以人为本的环境。这样的环境只能由具备双重“适合”的上层建筑来保障,因为这里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一种受政治法律制度规范的自主权;若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为所欲为,那么他人便无任何自由可言,所以“自由”离不开“平等”,这是一种机会的平等,一种守法的平等。劳动群众在如此宽松的环境中自然会充分展示自我,充分调动自我的积极性、创造性,因为人是一种追求美好而又能够实现美好目标的存在。各自在自我的追求中创造出新的高水平的劳动资料,拓宽了高质量的劳动对象。与此同时,有意识的自我深化、自我提高,外化于人的力量的科学技术、管理水平、教育理念等都必然随之提高。这便是生产力整体水平的发展。可见,环境对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即生产力的发展是由生产力中唯一活的因素——劳动者的发展及其实践活动带动的,这就需要挖掘人的潜能,而人的潜能的挖掘需要和谐、健康、有序的环境,这样的环境离不开由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保障。
综上所述,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里的三个子系统(经济、文化、政治)的运行曲线可以拓展为:
从这个图表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社会这个系统可以分解为劳动群众、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观念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等重要组成部分(要素)。这些要素之间交互推动、彼此连接,形成相对完整的过程,这是一个接近圆圈的环,是一个不会有接合点的圈,是其终点总是高于起点的接近圆的环,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既可以看作一个环形(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的终点,又可以看作另一个环形(社会的另一个发展阶段)的起点,由此形成无限延伸的螺旋状的曲线,曲线上是没有最终点的。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并非生产关系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而是必须经过上层建筑这个中间环节,依靠制度的制约,创设、维护一种环境——一种激励或者抑制人的发展的环境。顺应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形成的观念上层建筑必然导引出较合理的政治、法律制度,由此创设一种宽松的、有利于人的发展、人的创造的环境,因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维护不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的观念上层建筑便会导引欠合理的制度,形成不利于人的发展的、难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环境,因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3.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也不是上层建筑直接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而是经过生产力,特别是劳动群众(人民群众或劳动者)这个中间环节。当上层建筑创设、维护的环境有利于人的发展时,人的发展带动了生产力的发展,由此促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变革;反之,当上层建筑固守的环境不利于人的发展时,便会阻碍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发展。
4.实质上,有一个因素贯穿于整个图表中,这就是劳动群众——劳动者(人民群众)。
(1)没有劳动者就没有生产力。关于什么是生产力以及怎样衡量它的大小或水平的高低,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做出专门定义,但做过许多重要提示。他们所指的“生产力”,就是人们的劳动、生产能力,是个人或群体从事物质生产的力量。现行教科书中虽然表述了生产力是“人生产的能力,是人征服自然的能力”。但在表述生产力构成要素时,却与此产生了逻辑上的矛盾。生产力不是包括劳动者在内的“两要素”或“三要素”组成的合成物,而是劳动者个人或群体在生产过程中运用多种要素制造产品的能力或力量。在个体或群体的劳动者运用的多种要素中,作为劳动资料的生产工具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它只是劳动者为了提高劳动效率而制造出来的物件,只是劳动者为延伸用于劳动的自然肢体而制作出来的人工肢体。把生产力的组成要素等同于劳动过程的组成要素,就使生产力不可测度了。而且,把作为生产主体的人同受人支配的、作为劳动资料的生产工具并列起来,实际上就导致了削弱甚至抹煞人的主体地位,这就从根本上偏离了马克思的本意。实质上,生产力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没有人,无所谓生产力。
(2)没有劳动者就没有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与人在劳动中形成的关系,其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社会财富)归属谁的问题,没有人,物质财富再庞大,也无所谓生产关系。从生产的动态过程来看更见分晓,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所体现的生产关系都离不开人的力量。
(3)没有劳动者就没有观念上层建筑。所谓“观念”是人的观念,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观念上层建筑属于人的文化产品。很显然,没有人,便不会有观念上层建筑。
(4)没有劳动者就没有政治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制度,而制度中的任一条文都是由人制定的,实施制度的政治、法律组织是由人组成的,保障制度实施的一系列设施也是由人创建、筑造的。没有人,自然没有政治上层建筑。
综上所述,社会是人的社会,没有人无所谓“社会”,社会的发展自然离不开人的发展,离不开人的活动和创造,正所谓社会的本质特征在于人的实践。社会存在本身是人的本质力量和自然结合的体现。所以,如果在社会内部各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中有一种根本性的决定力量的话,那么,这种力量应该是劳动大众,正如唯物史观一直坚持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是生产力中唯一活的因素,是生产力的主体,人的全面发展是生产力发展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价值尺度。所以,我们提倡以人为本,既要以人为目的,又要以人为手段。只有以人为目的,实现其目的性,才能实现其手段的效用,真正实现人的“工具性”;而以人为手段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的利益。事实上,以人为本的思想与中国共产党早先提出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一脉相承的。党的群众观点(坚持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与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显然是:既以群众为目的,又以群众为手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总之,人是社会的承载者,人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然而,在社会系统各要素中,并不存在“最终”者,因为如前所述,社会系统内部各要素的交互作用构成的是无始无终的曲线图形,它是不会有终点的。不确定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并不动摇“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相反,它进一步证实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由社会意识反作用的社会存在,已不再是决定社会意识的社会存在,而是在其基础上发展了的社会存在。由此相互促进,形成一条螺旋状的无始无终的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