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发展的基本特征及经验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特征论文,启示论文,群众路线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15(2013)04-0018-06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长期坚持的思想观点和工作方法,也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就的成功经验。群众路线伴随党的发展历程,形成了自身发展的特征,这些特征透射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新内涵及加强现代执政能力的新方向。
一、群众路线始终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政党,联系、发动、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是党的根本任务和政治属性。党自建立之日起,就在自己的旗帜上标明了这一政治属性。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明确声称,要“把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1](P3)从建党初期到大革命时期,党把发动工农群众起来参加革命、推翻统治者作为主要任务,掀起轰轰烈烈的工农运动。中央扩大委员会决议案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1](P72)大革命失败后,党的六大提出,争取群众是“现时的总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者深入农村开展土地革命,把做群众工作作为红军的三大任务之一。在根据地发展的过程中,党密切联系群众,反对主观主义和“左”倾教条主义错误,把给群众切合实际的利益作为党和红军群众工作的重要方法。井冈山根据地的第一个《土地法》在最初制定时曾存在着明显的主观理想成分和“左”的倾向,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如毛泽东后来所说,“这个土地法有几个错误:(一)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二)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三)禁止土地买卖。这些都是原则错误,后来都改正了……”[2](P51)遗憾的是,当时也有一些脱离群众的做法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而造成了革命的损失,如袁文才、王佐被错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井冈山根据地的民心,查田运动严重影响了中央根据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重了根据地的困难局面等。[3](P375)在战争年代,党的政策的合理程度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党的支持程度,失去了群众的支持,革命就会遭受严重挫折。为了深入群众,毛泽东不断强调调查研究的重要性。他在赣南闽西根据地先后完成了《寻乌调查》《兴国调查》《木口村调查》《才溪乡调查》等一系列调查报告,写下了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反对本本主义》,为党制定正确政策和形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以及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党在延安时期形成了完整的群众路线的体系内容,包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关心群众生活、给群众以最为实际的物质利益的政策原则,以及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等。1945年,党的七大把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写入党章,毛泽东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列为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刘少奇在《论党》中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基本观点:“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4](P354)群众路线的理论与作风的形成,展示了中国共产党服务人民的真诚态度,以及执政为民的根本理念。在群众路线基础上制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政治、经济、文化纲领,赢得了中国多数阶级阶层群众的广泛支持,最终取得了党在全国的胜利。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没有足够的成功经验,有的是苏联失误的教训。面对执政和建设的难题,党的八大指出,全党要警惕脱离群众的危险,必须继续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关心群众的痛痒,尽力帮助群众实现他们的要求。邓小平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党在执政条件下发扬群众路线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在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党从思想上充分重视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调动全体人民的劳动积极性作为工作的重心之一,并在反对贪污腐败、官僚主义、特殊化,促进知识分子与工农结合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是,由于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上存在认识的局限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出现了偏离群众路线的严重错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严重违背经济建设基本规律,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损害。在政治建设中,严重混淆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反右斗争、“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政治运动中,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被错当成群众路线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质上压制和扭曲了广大群众正常的政治愿望,阻碍了党内民主和国家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本质。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步入快车道,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面临巨大考验。面临来自国际、国内、党内的考验,全党在思想上进一步强调群众路线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5]党在不断推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强化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从制度机制上推进群众路线向前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以权谋私。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新一届领导班子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并决定于2013年下半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推向新的阶段。
二、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发展的基本特征
伴随着中国共产党90多个春秋的历史进程,党的群众路线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呈现或正在呈现出一些变化特征,显示出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过程中对群众路线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显示出党不断提升现代执政能力的自我要求。
(一)群众路线的价值基础从“民本”关怀转向“人本”关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最为根本的价值旨归。中共二大确定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最低纲领是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建立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这一奋斗目标决定了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价值指向具有整体性特征。这种整体的基本单元是阶级、民族和作为整体的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我们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6](P1031、1096)“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6](P1094-1095)从毛泽东这些论断中我们可以看出,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基础包涵着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对群众的民本关怀,党所关注的人民利益,更大程度上表达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总体利益,因此,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定位是正确处理党与人民整体或群体的关系。这种对群众的整体性定位,一方面源自我们对革命和建设目标的集体主义取向,另一方面是受中国传统民本观念的影响。
在群众路线的视阈下,“民本”取向与“人本”取向是有区别的。他们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民本”的逻辑起点是群体而不是个体,关注的重点是整体或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发展,而“人本”的逻辑起点是单个的人,把群众视为存在差异又不可忽视的单个的人的集合;二是“民本”的关怀是自上而下的征询与惠泽,而“人本”的关怀则是平等的商谈与交换。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国家和民族利益放在首位,团结广大群众,以巨大的自我牺牲精神赢得了革命的胜利。但是,当进入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面对群众有差异的经济利益诉求和政治权利愿望,党并没有迅速实现从革命到执政的思维方式的转变。虽然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理论命题,但当群众利益诉求发展成群体性事件和对党的尖锐批评,与党的社会团结发展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党的领导人自己也陷入了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迷误。在经济政策上,由于片面追求抽象的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一度脱离国情和群众的实际情况,造成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发展和伤害群众利益的后果。
党的群众路线从“民本”关怀转向“人本”关怀,是改革开放后党对社会变化作出的积极回应。邓小平首先正确承认了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差异的客观存在。他说,“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7](P146)适应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党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路线的视野也随着党的执政基础的扩大而拓宽,不同阶层利益的分化与冲突也成为党的群众路线在新时期必须面对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使具体的、具有不同利益需要的每一个单元化了的“人”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里的“全体人民”显然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
群众路线的价值基础从“民本”关怀向“人本”关怀的转换,既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理念向执政理念的转型,是从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向现代民主政治理念转向,也是党关注社会矛盾,建构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的实践探索。这种价值基础的转向,从本质上更加接近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P294)的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
(二)群众路线的动力机制从人格依赖转向制度约束
动力机制是机器发生和传送动力的装置,没有动力机制,机器就不能运转。人的实践活动也需要动力机制,否则人的行为就不会发生或不会持续。机器的动力机制包括按照一定机械原理组合起来的动力源和传动装置,如水、电、风、机械轴臂等,人的行为的动力则主要来自于人获取回报的目的性。这种目的性可能是物质的或精神的明确的目标,也可能是一种对外界刺激反应产生的身体或心理状态。群众路线既是一种认识论,也是一种行为取向和行为方式,它的贯彻落实也需要有一种动力机制,其存在的价值就是持续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将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贯彻到群众工作中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5]那么,如何促进党的群众路线得到持续贯彻落实、保持党的这一良好作风?党对群众路线动力机制的建设,走过了一个从主要依靠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到主要依靠以制度为核心的约束机制的转变过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主要把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作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根本驱动力。一是通过思想教育的方法提高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认识。通过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教育,使干部充分认识到,党必须发扬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完成党的神圣的历史使命。二是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从道德上和行动上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引导。三是对那些脱离群众造成重大影响的干部进行纪律和法律的严厉制裁,从而对广大干部进行警示。1952年“三反”运动后,全国共查处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多万人,4万多人受到刑事处分[9](P7),刘青山、张子善被处死刑,这在全党引起强烈震动。此外,党的干部任用的倾向性也对党员干部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毛泽东曾多次提出,要把那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放到领导岗位上,以起到带动工作的作用。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党主要依靠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来推动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并没有全面建立起具体的规范制度。这就难免产生这样的现象:如果党员干部思想觉悟高,群众路线就贯彻执行得好,反之就有可能产生脱离群众等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甚至贪污腐化的现象。每次整风运动到来前后,全党会充分重视,那些平时存在的不良现象会有所收敛,等运动过去了,不正之风又会卷土重来,只要没有重大的恶劣后果,就可以安全过关。这种现象的循环往复,使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形成了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人格依赖。这种人格依赖所带来的工作成效上的差别,在战争年代就有所表现。毛泽东曾为此专门提出过批评,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党并没有认识到建立常态化动力机制的重要性。
针对党在“文革”时期所犯的严重错误,邓小平曾尖锐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7](P333)自此,党开始着力进行制度建设,群众路线的动力机制建设也随之提上的议事日程。1994年3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1995年2月,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1996年4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1997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等。这些条例对党员干部的任用程序、工作程序、廉政规范、惩处办法都做了详细规定,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群众路线的具体要求,把党员干部的利益和进步同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联系起来。这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的动力机制建设开始了从人格依赖向制度约束的转换。
(三)群众路线的互动模式从单一渠道转向多元渠道
群众路线是防止无产阶级政党走向先验论的思想方法,是沟通无产阶级先进理论与实践的桥梁。依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无产阶级的执政党与其他阶级的执政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他阶级的政党执政的目的在于巩固现有社会秩序,并为其代表的阶级谋取利益,并不抱有彻底改变现有社会秩序的终极目标,其执政具有明确的此岸性特征,而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和行动的历史前提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弊端的深刻认知,执政的目的在于经过社会主义这一过渡性历史阶段,达到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因此,无产阶级的革命和执政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明确的彼岸性目标。这种彼岸性目标代表着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但却容易使一些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出现违背唯物主义本质要求的理论先验和英雄史观的思维倾向,造成脱离社会现实的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要从本质上克服这种矛盾,就必须坚持唯物史观,相信群众是真正的历史创造者,以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来打通理论与实践的环节,在路线和政策制定中达到理论与实践的契合。
1943年6月,毛泽东在首次系统阐述群众路线思想时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去。”[6](P899)显然,毛泽东所概括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是“群众—领导—群众”。来自不同方向的群众的意见愿望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领导的决策既不是纯粹来源于理论目标,更不是来源于领导者的大脑体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要求。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要在党和群众间形成通畅而稳定的沟通渠道。
在战争年代,党群沟通的方式主要是党员干部与广大百姓群众同吃同住、促膝谈心,通过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来了解群众的需要和想法,建立了党和群众鱼水情深、水乳交融的亲密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党加强城乡各级组织建设,建立了以城市的单位、街道及农村的公社、大队等行政机构为依托的行政组织体系和党的组织体系。这些组织承担了社会管理的职能,同时也承担了上传下达,沟通党群关系的职能。在这种纵向单渠道、多环节上下传递的沟通机制中,神经中枢与神经末梢距离遥远,信息传导速度相对缓慢,且容易出现效率与人为原因造成的阻滞,加之成为执政党后党和政府工作领域拓宽,管理的群众数量增加,事务种类繁多等实际情况,各级干部公职人员很难再像战争年代那样与群众沟通,官僚主义问题逐步显现,决策的主观性也随之增多。虽然人大、政协、信访、监察等机构都逐步建立起来,但也因为类似的原因而明显沟通不畅。为了改进党的作风,强调群众路线,党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整风中,都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核心内容,但是由于没有在建立群众沟通机制上下功夫,这一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跃进”中出现的高产放“卫星”和饿死人瞒报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就是真实的情况没有畅通的向上反映渠道。彭真同志曾说:“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在工作作风上,自上而下地坚持下去的意见多,自下而上地集中工、农、兵、知识分子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少;到群众里去的多,从群众中来的少。这个毛病,虽然不是普遍的,也是大量的。三中全会以后这种状况有改变。这个问题,影响到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即群众路线。”[10](P195)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伴随着城乡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归属于公有制生产单位的劳动力,流动性增强,在社会管理与话语表达上呈现原子化和分散化状态。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密切联系群众,党从多方面加强沟通渠道的建立与完善。各级人大、政协增强了其法定的民意传递功能,城市社区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发挥出一定的政民沟通的作用,部分社会民意机构和民间组织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发挥整合、传递民意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党越来越重视通过新媒体汲取民意,微博、微信、论坛、网上调查等,都成为党通过新媒体与群众沟通的重要管道。尤其应当注意的是,近年来对于频频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党和政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新的政民商谈机制的生成,民主恳谈会、政策听证会等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科学决策的创新机制。
(四)群众路线的主体培育从重点强化转向系统提升
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主体,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成员和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是一致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深刻认识而形成的正确的思想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领导人民大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认识论依据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它的态度和行为的指向是人民群众,因而,在群众路线的范畴中,广大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就有了主客之分。党员干部作为这一路线实施的主体,对其所承载的实践活动目的、本质的认识水平及其与客体互动的能力,决定着群众路线在实践中贯彻执行的实际效果。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使之成为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合格的主体,是党的建设始终高度重视的问题。
毛泽东曾多次强调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11](P526)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适应战争的需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干部教育工作,把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作为党的干部队伍的基本标准。党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和工作水平主要采取两种主要方式:一是通过整风运动的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延安整风提高了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三查”“三整”则重点解决干部队伍成分不纯、思想和政策脱离群众的问题。二是通过大规模开办干部培训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干部的军政综合素质。从1937年1月至1945年8月,全国各抗日根据地和敌后解放区先后成立干部学校48所,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干部。
新中国成立后,党从革命党成为执政党,担负起管理国家的重要任务。为使广大党员适应环境的改变和新工作的要求,党的干部教育的重点转移到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上来。一方面提高干部的文化和业务水平,增强其服务群众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干部的政治教育,防止其在党执政后发生骄傲自满、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1951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这个决议第一次系统地、明确地规定了党员八个基本条件,其中包含了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人民的勤务员等群众路线的思想内容。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全军进行大规模整风运动的指示》,1952年夏季,中央在党政机关开展“三反”运动,在不同程度上处理一批腐败分子,对党员干部起到重要教育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整风运动中,党还提出了以群众的监督加强干部教育的问题。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我们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由于这些情况的产生,如果我们对于我们党的人民政府的及所有经济机关和群众团体的缺点和错误,不能公开地及时地在全党和广大人民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就要被严重的官僚主义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国的建设任务。由于这样的原因,中共中央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12](P120)这一决定,把党的工作置于广大群众和舆论批评、监督之下,对党员干部的成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可惜的是,这一决定没有得到长期的落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干部教育工作全面恢复。邓小平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强调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加以保证。由此,党的干部教育开始向全面系统提升干部水平的方向转变。2010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要求相符合,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重实效的教育培训体系。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从下半年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为期一年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集中解决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三、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历史发展的经验启示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创造的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历程中总结的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党的重要的政治财富。党的群众路线的发展历史和时代转向,给我们留下重要的经验启示。
(一)坚持群众路线必须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是党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群众的观点包括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前提。树立群众的观点才能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在改造世界活动中的实践主体地位和在民主政治体制中的权力主体地位,才能从思想上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坐江山”的官本位意识划清界限,才能真正理解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深刻含义。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真诚态度,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必须确立服务人民意识。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把执政为民、为民用权作为正确使用权力的基本准则,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13]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要充分认识到党的权力是人民的重托,为人民谋利益是党应尽的职责。在尽职尽责中,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把满足人民的利益愿望作为我们工作的基本准则。如毛泽东所说,“一切问题都要和群众商量,然后共同决定,作为政策贯彻执行。各级党委,不许不作调查研究工作。绝对禁止党委少数人不作调查,不同群众商量,关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观主义的所谓政策。”[2](P272)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要保持强烈的权力危机意识。新的形势下,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必须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让人民满意,才能有效化解面临的危险。
(二)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机制
1954年2月,陈云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说:“大家是为革命来的,还是为做官来的呢?回答这个问题也容易。起初是干革命来的,以后是革命加做官,既革命,又做官。后来官越做越大,味道也越来越大,有人就只想做官,不想革命了,把革命忘光了。在胜利了的国家里头,有电影,有照片,开会时热烈鼓掌,阅兵时可威风啦。火车站欢迎的时候,送鲜花,夹道欢呼。物质享受是很具备的,很可以腐化。从前在瑞金、延安时,想腐化也很难,现在腐化很容易”。[14](P213)陈云同志的话,生动地反映出人的主观世界在权力的作用下发生变化的过程。如果没有外在的制约,单靠人的自我约束很难防止干部出现脱离群众的问题。只有把公共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才能防止党员干部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腐化堕落等问题发生。
要建立透明公开的公共权力运行制度。群众是公共权力的拥有者,他们有权利知道那些交托的权力是怎样行使的,他们更有权利知道那些关乎他们利益的事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只有了解了权力的运行及其对事件的影响,群众才能起到对权力的监督作用。
要建立群众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监督和评价机制。人民的权力交托来自于对党的信任,这种信任的持续则来自于监督的结果。这种监督包括公民个人、群体、社团、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只要是与公共权力有关的行为,都应当在其监督的范围之内。当然,监督不是问题的终结,监督的目的是对权力的存在状态产生影响。要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建立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干部考核制度,逐步提高群众评价所占的比例。这种制度上的完善,无疑将成为一种外在的约束力,从根本上改变干部“唯权”、“唯上”、脱离群众的行为取向,使党员干部深切认识到,他们有必要去“睡睡百姓的床,端端百姓的碗,听听百姓说的话”。
(三)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党选拔干部的基本原则。所谓德才兼备就是指干部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坚持群众路线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尤其是在目前群众利益结构多元、矛盾冲突易发的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需要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
一是要提高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调查研究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也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工作。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掌握调查研究的技能,遵循调查研究的特点和规律,掌握科学的调研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效率和效益,并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情况。在决策的过程中,要有综合分析能力,使决策建立在充足的事实依据之上。
二是要提高党员干部的公众沟通能力。近年来,不少干部因为沟通能力欠缺,一方面了解不到群众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在面对公众和媒体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造成群众对政策的误解。在现代媒体发达的时代,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及公众沟通能力,在面对群众时准确传达党的路线政策,并在与群众的和谐互动中成为群众信得过的知心人。
三是要有统筹大局化解矛盾的能力。在利益多元化、群众主体意识增强的情况下,党的干部必须具备协调矛盾、化解冲突的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把党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的利益愿望统一起来的能力。
(四)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引入现代民主政治的手段
在社会利益结构和矛盾日益复杂的情况下,群众路线也必须有方法上的创新。借鉴现代民主政治的手段丰富群众路线的方法,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时代可谓正当其时。一是引入公民参与机制。让群众以多种途径,包括投票、选举、调查、谈话等,参与那些与他们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提高群众对决策的参与度;二是发挥群众自组织机构的利益整合作用,让人口众多的中国群众的利益诉求在群众自组织机构中得到整合,增强公民的话语分量,也便于公共机构了解采纳;三是积极运用现代沟通商谈机制,如民主恳谈、公开听证等,这些方法近几年已经在一些地方尝试,并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收稿日期:20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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