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面对倾销和反倾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些年来,我们多次听到关于欧美国家对中国出口商品提起的反倾销案,中国多有败诉,不少具有竞争力的商品出口,由于被裁定为倾销而大受影响,有的出口产业竟陷于困难境地。
然而,外国商品在中国倾销的例子多年来也比比皆是,并且造成严重损害。在外国廉价进口商品的冲击下,不少企业濒临破产倒闭。这几年外国新闻纸的进口倾销就是典型的一例。然而,在此之前,中国却没有以同样的反倾销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事。
发达国家主张自由贸易,他们认为,在自由贸易条件下,所有国家都可以从中得到利益。所以,极端的自由贸易论不反对倾销,他们认为,只要不是以掠夺为目的的倾销行为,就不应加以反对。然而,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发生重大的变化:一方面,日本等后起的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水平日益逼近欧美国家;另一方面,新兴工业化国家实现经济起飞,对发达国家的产业竞争形成一种咄咄逼人之势,而美国等发达国家产业调整滞后,从而使不少传统产业面临激烈竞争,陷于被动局面。
为了保护国内的这些产业,维持就业,从70年代起,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反倾销成为他们贸易保护的重要武器。即便如此,他们也没有忘记加快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努力,让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的呼声仍一浪高过一浪。这反倒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倾销只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竞争手段,而发达国家产品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则遵循的是常而皇之的自由贸易原则。这是极不公平的。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市场不断扩大,而在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加快了走向世界的步伐。特别是我国利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大大提高了整体竞争力,并且对某些国家的同类产业构成竞争威胁,从而引发这些国家对中国商品的反倾销措施。由于发达国家对中国商品的反倾销措施,使中国产品出口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国内产业发展受到阻碍。所以,这些年来我们仅关注如何对付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而大大忽视了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即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倾销。
这几年,发达国家企业的商品和资本,大举进军中国市场,引起国内有识之士的警惕,出现保护民族工业的呼声。这说明,中国开始重视在开放过程中对于民族市场和民族产业的保护问题。1997年10月16日,中国造纸业9个大生产厂家,联合向国家有关部门对美国、 加拿大和韩国的进口新闻纸提起反倾销诉讼。经过国家经贸委6 个月的艰苦调查后,初步裁定倾销成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对上述国家的进口新闻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这一反倾销案,在中国对外贸易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它说明,中国开始使用反倾销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市场,保护自己的产业。
外国新闻纸倾销,导致中国国内新闻纸产业开工率严重不足,产品大量积压,产量急剧萎缩,价格被迫大幅度下调,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下降,这是中国造纸业提起反倾销诉讼的主要理由。中国对外国新闻纸进口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符合国际经济惯例的,与国际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原则也是一致的。但是,我们可以作一个反事实假设:如果没有外国新闻纸的进口倾销,我国的造纸业是不是就可以永远高枕无忧呢?另一方面,大批国有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低下,难道都能从外国商品倾销中找原因吗?回答是否定的。所以,我们不仅要从这一反倾销案认识到外国商业竞争的严重性,更要看到我国产业自身所存在的严重缺陷。我们诉诸于反倾销法,并成功地得到反倾销保护,然而,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当然,国家的反倾销措施,可以使这些企业暂时得到一个恢复的机会,但是,如果我们的企业不能励精图治、卧薪尝胆地苦干几年,最终还是要在外国同类产业的竞争下垮掉的。
倾销与反倾销的根源,都是经济结构的不合理。从这些年来的倾销和反倾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特征,这就是倾销国一般据有产业优势,但产品大量过剩,积压严重,倾销往往是不得已的。而反倾销国则处于产业劣势地位,没有足够的力量直接面对竞争,从而必须诉诸于反倾销法的保护。但这种产业优势和产业劣势,只能是相对的。动态的。一个国家的某个产业如果已经从优势转为劣势,有可能是由于丧失了比较优势,成了“夕阳产业”,这就必须加快淘汰;如果一个国家的某个产业根本不具有比较优势,也没有发展潜力,也必须有所调整。
不论是倾销还是反倾销,都是国际商业竞争的武器。你向我倾销,我就来反倾销,这样你来我往,最终导致双方都受到损害,对谁都没有好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三四十年代席卷全球的倾销战,导致贸易战逐步升级,国际贸易关税创下历史记录,成为导致大萧条和世界大战爆发的重要因素。战后,国际市场的倾销与反倾销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发达国家一方面鼓吹自由贸易,要求其他国家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却频频提起反倾销诉讼,贸易保护主义逐步升级。这就使几十年来贸易战不断,使整个世界的经济福利大大受损。
一般来讲,倾销进口有利于打破进口国已经形成的垄断,促进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降低商品价格。所以,倾销有利于进口国的国内消费者。而反倾销措施不仅保护了国内落后的企业,而且使国内消费者付出更高的价格,所以也是不利的。因此,反倾销的最大受益者是企业,而最大受损者是消费者。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的反倾销法规定了公共利益原则。如欧盟征收反倾销税的前提除了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外,还有所谓共同体利益,其目的是为了根据共同体政治、经济需要灵活地采用反倾销措施。
然而,发动倾销战国家的企业,其最终目的决不是希望消费者得到更廉价的商品而从中真正地受益,而是以造成倾销对象国同类产业的破坏而丧失竞争力为目的。所以倾销行为可能导致倾销对象国同类企业破产,工人大批失业。另一方面,倾销行为无论如何都必须以自己的“流血大甩卖”为前提,在短期内必然是一种损失,如果因实力不足而倾销不成功,结果就可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反倾销作为国际商业竞争中的防御性武器,也是一种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不论对倾销国还是倾销对象国,都会导致损失。所以,我们必须对反倾销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如果将反倾销作为保护国内产业从幼稚产业向成熟产业发展,或保证产业调整顺利实施辅助工具,在一定时期内适当地使用,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如果将反倾销作为保护主义或贸易战的武器来使用,不仅会保护落后,还会导致其他国家的关税报复,导致贸易战升级,这将是一种很危险的后果。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产业实力不足以抵御发达国家的竞争,如果不拿起反倾销武器,就不能保护自己的产业。但是,我们也必须慎用反倾销武器,特别要防止贸易战的发生。(高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