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规范产权交易情况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资企业论文,产权交易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六十年代开始,资产重组成为企业内部优化资源的一种新手段。此后,资产重组经过不断变革,逐渐演变成为企业扩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的主要形式。进入九十年代,资产重组在各个国家不断升级,不同行业都有不同程度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但是,直到近两年,才真正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企业进行跨国界大规模资产重组、形成行业巨头的大潮。这一时期,恰逢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转型时期,因此,资产重组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其中,上海由于具有自己独特的地理和经济环境,成为外资在大陆参与资产重组的排头兵。但是,由于各地自身条件的不同,使得引进外资的工作存在着不同的差异。尤其是在外资进行产权交易的规范性和为外资产权交易提供服务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下面,结合1994年以来上海实施资产重组过程中,对引进外资的规范性产权交易方面进行分析。
一、上海外资规范产权交易情况回顾
1994年至2000年10月份,上海外资企业进行规范性产权情况如表一所示。
从表一可以看出,虽然上海的经济在不断发展,但是,在上海的外资重组案例中,规范性的产权户数并没有明显上升。正因为没有进行规范产权交易,才使得有些外资企业在成立后不久,外方就提出各种理由想撤资,或者不断提出一些附加条件,使正常的生产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二、外资企业的规范产权交易情况分析
(一)交易户数的变化
如上表所示,随着产权市场的不断发展,1994-1999年,各类企业的规范成交户数不断增加,但是,由于其中的外资企业规范性交易的户数基本保持稳定,从而使外资企业成交户数所占的比重不断减小,直到2000年(1-10月份),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幅增长,但由于同期的交易总户数也出现大幅增加,因此外资所占比重仍然没有增大。这说明,外资企业是个很大的市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和机构要进行适当的宣传,使更多的外来投资者认识到产权交易进场的必要性,以及规范产权能够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表一:上海外资企业规范产权交易基本情况
(二)交易额的变化
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1994-1999年,尽管外资企业规范产权交易的户数没有大的提高,但是,成交额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1994年4306.44万元增加到1999年的27150.11万元,2000年1-10月份,猛增到181839.67万元。
外资交易额占全年成交额的比例呈现逐年下滑趋势,从1994年的14.20%到1998年的1.46%达到最低谷,直到2000年才开始有所回升。这跟整个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关,近两年,随着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缓慢复苏以及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好,引进的外资开始逐步增加。预计未来几年内,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会有更多的机遇,吸引更多的外资加入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中。
(三)单宗成交额的变化
尽管外资企业交易总户数在总成交户数中的比例在减少,但是,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是:单宗交易的平均交易额却在大幅度增加,从1994年的269.1525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4914.58万元,增加了约15倍,具体数字如表二所示。
表二:规范产权交易单宗交易平均成交额
单位:万元
年度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1-10)
单宗 269.1525 281.50 394.07 1022.21 1597.06 740.23 4914.58
由表二可以看出,随着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产权交易进场的政策,加大了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的力度,使得产权市场不断规范,规范性的产权交易也逐步得到认同。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外资企业,他们认识到了进行规范产权交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为这不但可以使他们的利益得到可靠的保障,而且可以为一些不必要的烦琐手续节省更多的时间、物力和人力。
由于单宗交易额大的产权交易有可能手续较为复杂,所花的时间更长,花费的人力和精力更多,因此,需要有关单位能够不断地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三类外资企业的变化
为了更为清晰地分析变化情况,可以将外商投资企业细化为按照三种不同性质的外资企业进行分析,如表三所示。
表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变化情况
年度 199719981999 2000(1-10)
中外合资
7
5 13
17
中外合作
2
6 2
2
外商独资
6
6 2
18
(注:由于1996年以前没有按三类外商投资企业分类,所以只能从1997年开始进行分析)
三类外商投资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的交易数量变化比较明显,四年中增长了一倍以上,中外合作企业基本没有变化,外商独资企业从2000年开始有了一个大幅度的提高。
可以预见,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的交易将会有较大的提高,而中外合作企业不会有大的变化。这主要是因为,随着中国入世的临近,一些原来在中国不具有优势的外商想利用中国大陆原有资源优势,进行资本投资与中国的企业合资,另一些优势很强的外商则有实力在中国大陆进行独资经营。
从长远来讲,独资企业,尤其是进行受让的独资企业的增加可能会更快更多,因为中国入世使得政府一些原有的限制性措施预期会大幅减少,外商直接进入中国的门槛也会相应地大幅降低,而且,网络的发展、零部件实行全球采购和全球销售使得有实力的外商优势更为明显,因此在大部分不受限制和逐渐放开的领域,优势外资没有必要进行合资和合作。另一方面,要达到迅速占领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的目的,最快的捷径就是收购兼并一些原来有优势的中国内地企业。
(五)出让和受让情况分析
为了验证以上的分析,可以将外资企业分为出让和受让两方面进行分析,如表四所示。
表四:三类外资企业规范产权交易出让方、受让方的变化情况
年度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1-10)
出让方
0
5
1
2
5
6
12
受让方 16
24
16 13
12
11
25
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规范产权交易中,出让方稳步增加,而且增加幅度较大,而受让方一直在逐步减少,到1999年较1995年,减少了一倍以上,2000年,随着产权市场的空前繁荣,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达到近几年最好的水平。
为了能够看清出让和受让的变化,可以再结合三种类型的外资企业进行细化分析,如表五所示。
在表五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出让方的企业增加较快,而受让企业增加得较少。
中外合作企业中,出让方基本没有增加,而受让方有所减少。
外商独资企业中,出让方略有增加,而受让方增加较多。
以上情况表明,一部分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当初为了吸收外资而掩盖的一些弱点和潜在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而且中外双方原本就在文化背景和经营管理的观念上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差异,加上享受的一些优惠政策已经到期,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压力,使得双方已经很难继续合作下去。同时,又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因此有一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外方只能进行转让,而另一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由于有着自己的独特优势(传统的或者创新的)得以继续存在,并有扩大规模的需求。
表五:三类外资企业规范产权交易的出让受让情况
年度 1997
1998
1999
2000(1-10)
中外合资出让
13 48
中外合资受让
62 99
中外合作出让
01 11
中外合作受让
25 11
外商独资出让
11 13
外商独资受让
55 1
15
对大部分外商独资企业来讲,由于其生命力一般较强,所以有能力进行扩大再生产,因此对其他企业进行收购,也有少部分独资企业因适应性较差而提出转让。
三、2000年外资规范产权交易情况分析
进入2000年以来,产权交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与整个股市呈现出相同的牛市行情。2000年1-10月份的外资规范交易情况如表六。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外资企业规范产权交易的特征为:
1、上半年成交的数量较少,仅13家,其中,前五个月只有8家,7-10月份成交的数量达到26家,是整个上半年的2倍。这有产权交易时间的滞后性因素,但也说明,应该加强产权交易相关单位上半年的工作。
2、三类外资企业中,中外合作企业仅有2家,出让和受让各1家,而且其成交量非常之小,仅有144.56万元(出让42.3万元,受让102.26万元),其余35家中,有8家中外合资企业和3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出让方,9家中外合资企业和15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受让方,其中,外商独资企业的交易数额较大。因此,近期内,产权交易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类企业上。外资产权类成交宗数占各类成交宗数总数的比例仍在下降,达到1.6%,但是成交额占各类成交总额的比例却有较大提高,达到9.6%。
表六:2000年度1-10月份外资规范产权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3、1-10月份,外资产权规范交易成交宗数37家,成交额较大,达到181839.67万元,单宗交易额4914.58万元,而同期各类总成交宗数2324家,成交额1894358.49万元,平均单宗交易额为815.13万元。单宗外资成交交易额为各类交易平均单宗成交额的6.03倍。各类外商企业中,独资企业的成交额最大,出让的3家达到97004.66万元,受让的15家达到71901.23万元。因此,今后的工作中,外商独资企业应该是重中之重。
4、所有产权交易的外资类企业中,出让方仅有12家,不到1/3,而受让方有25家,超过2/3,可见,在中国即将入世之际,外资类企业已经未雨绸缪,并借助1999年开始的世界范围内产业调整和跨国资产购并重组的大趋势,在中国提前开始了大规模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期尽早占领日益发展的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