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_金融论文

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_金融论文

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经济发展论文,金融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改革”和“三农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进程的不断深化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的两大热点问题,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工作重点。农村金融改革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在我国金融改革的整体框架下进行。中小金融机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阐述了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解决当前金融体系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途径,并进一步澄清目前在金融发展方面需要克服的几个认识性问题,同时强调发展战略,经济发展阶段对城乡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一、金融改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农村金融改革事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金融改革应该注重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而中小金融机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这一改革措施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按可比价格计算,2002年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相当于1978年的4.28倍,24年间年均增长率高达6.1%,为同期世界各国之冠。但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出现停滞现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扩大,农村金融供给瓶颈问题突出。实现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曾经被认为是农村奔小康所必需达到的目标,可是这一目标自1989年以来,除了1996年外,其他年份都没达到。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仅比1999年增长2.11%,和1997年相比也仅仅增长了10.5%。在农村金融供需情况方面,尤其是1997年以来,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困难问题加剧。

目前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60.9%,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村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还会占相当大的比重,“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大问题,WTO的加入更进一步突出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停滞,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扩大非常严重,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瓶颈问题突出,“三农”问题引起各方重视。然而,虽然讲的是“三农问题”,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农业的问题并不大。改革以来农业发展一直很迅速,即使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大家认为三农问题非常严重的时候,1995-2002年间农业生产每年的增长速度还达到5.6%,这是产值的增长,考虑到这几年农产品价格一直下跌,产量的增长更为迅速。对一个国家而言,农业生产的增长只要比人口增长高一个百分点就是很了不起的成绩了。农业生产本身的问题不大,真正的问题是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其实农村的问题反映的是农民的问题。因为农村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而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主要不是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太快,而是农民的收入增长比较慢造成的。所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增长慢的问题,要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最主要的就是要解决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办法很多,在此不列举,但最重要的有两点:

第一点就是如何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其中相当多的可以进入到城市。农产品的一个特性是其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非常低,经常会出现少量增产情况下价格巨幅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而经济增长本身对农产品需求的拉动也很小。要长期、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治本之道就是把农村人口,包括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来,把一部分农产品的生产者变成农产品的消费者,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农产品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低、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这一点已有共识,十六大和今年年初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把这一项作为一个主要的措施。

第二点是农业结构的调整。目前我国许多农民的收入仍然依赖粮食生产为主,而国内的粮食价格已经接近国际价格,因此依靠提高粮食价格来提高农民收入的空间很小;另外我国每个农民占有的土地非常少,目前耕种一亩地的纯收入只有一两百元,因此除通过转移出一部分劳动力以增加农民的劳均耕种面积和扩大对商品粮的需求来提高农民收入外,另外一个重要方式就是改变农业生产结构,生产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如蔬莱、水果、鲜花、鱼产品、畜产品等等。

这些增加农民收入的手段的落实与正式和非正式的中小金融安排的发展密切相关:首先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来看,无论是城市中的二产三产,还是农村中的二产三产,能够提供最多非农就业机会的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只有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才能够支持这些中小型的二产三产企业的发展,才能够给农民提供从农业转移到城市或者农村里的非农产业的就业机会。再从农业结构的调整方面看,生产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必然会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生产经济作物要求比较好的种子,更多的化肥、农药,而且有些作物的生产周期比较长,比如种植水果,要两年、三年以后才有收益。因而农业结构的调整的顺利完成也需要资金支持。当然农村也可以出现大的可以上市的公司,但是更多的是需要小额贷款的小农户。因此只有适合农村和城市的中小企业发展,能够提供小额金融服务的安排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然而当前的情形是,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及县以下地区,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削减和撤并营业网点和机构之后,农信社就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最后一个堡垒。但农村里面的信用合作社问题很多,呆坏账的比率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高得多,基本无法满足农村经济活动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地,即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于农村,由于其本身在小额贷款上的信息和成本上的先天劣势,也难以给小额的金融服务需求者提供服务。此外,农村合法存在的金融服务还有邮政储蓄,但其只存不贷,因而不能给农村提供劳动力转移、结构调整所急需的资金支持。

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是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的很主要的原因之一。只有城市的中小银行,农村的中小金融机构(对于农村来说,中小银行都太大了,合适的是小额信贷,民间自发的金融合作,互助会及其他的自发的借贷行为)的存在和发展才能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结构调整做出贡献。这些新的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除了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农村的社会保障也非常重要。发展不只是经济的增长、收入的增加,还要考虑风险、收入分配等等。现在农村的社会保障有很多问题:一方面农村人口不能享受同城市人口一样的医疗、养老保险,而由于农村的人口老龄化情形比城市更严重,事实上农村对这些社会保障的需要比城市更迫切。中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即年龄达到65岁的人口所占的比例超过7%;农村地区的比例更高,像江苏农村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12%,重庆也达到11%。在以后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有很多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这部分人口通常是年轻人,因此农村地区老龄人口比例的增加会比城市更快。另一方面,农村目前的收入水平低,经常出现因为疾病或者天灾返贫的情形。如何来提供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农村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社会上有很多呼声认为国家应该负起主要责仟。但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政府不具备这个能力。城市目前的社会保障已经构成财政的一个沉重负担,如果要把同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劳保、低保等等也应用到农村,首先财力上是支付不起的;其次,即使支付得起,也不是有效率的。很多发达国家因为过度的社会保障化,经济面临很大的负担,发展缺乏动力。发达国家发展慢一点没有关系,而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建立一个高标准的政府支持的社会保障体系,税收就要相当高,而使整个经济的发展没有动力。因此,要解决农村的社会保障和人口老龄化问题,一方面要增加农民的收入,使其有能力保障自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要提高农民平时有收入时候的储蓄,在年老、生病、天灾等需要的时候使用。这也需要在农村里有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使得农民在有收入的时候可以储蓄,储蓄是安全的、有回报的,并且在疾病、天灾等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自己的存款或借贷来度过难关。这些服务只能由正式的或者非正式的中小金融机构来提供。

农村的经济发展,无论收入的提高还是保障的完善,都需要在现有的以四大国有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邮政储蓄为主的金融渠道之外新增加很多其他的中小型的金融制度安排。

二、金融体系发展方面需要克服的几个认识性的问题

农村金融体制的缺失抑制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的看法,在学术界已有共识。但是要发展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提供最佳的金融服务,在决策部门、舆论界和新闻界则还有一些认识上的障碍需要克服:第一点,必须放弃认为越发达的国家的金融制度安排就是越好的观点;第二点,必须放弃认为越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就是越好的看法;第三点,不能把农村里存在的利息比较高的借贷就看作是盘剥的高利贷。

就第一点而言,舆论和学术界常有一种看法,认为国外的银行在越变越大,大的银行不断合并成更大的银行,股票市场对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高,二板市场对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因而,主张我国应该向国外学习这些经验,国内四大国有银行已经列入世界最大的几家银行还是觉得不够,最好把四大国有银行并成更大的银行;看到国外发展高科技产业非常红火,就想在国内也设立二板市场来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认为不如此无以和美、欧、日竞争。然而,这种看法如果变为政策,结果将事与愿违。评价金融体系、金融结构是否最优,要看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在这个发展阶段的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企业的特性是什么。国外的银行越变越大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其企业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需要大银行的支持;发展二板市场这样的金融安排是因为其产业结构提升了,其生产技术处于世界最前沿,要发展就要进行技术创新,而在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等价于技术发明,研究开发,投资非常大,而且即使技术发明成功申请了专利,新产品、新技术是否有市场、有商业价值还是未知的,因而投资的风险很大,需要以二板市场这样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作为一个后发国家,我们的技术创新大部分都是可以引进的,没有技术风险,也基本没有市场风险。而按照我们的比较优势应该发展的产业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因而适合于我国的金融制度安排与适合于发达国家的金融制度安排是不同的(林毅夫、李永军,2002;林毅夫、苏剑,2000)。发达国家十年前、二十年前、五十年前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对我们现在而言也许是最合适的。

第二点认识是并非越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就是越好的。金融的一个特性是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借方拿走的是现金,贷方拿到的只是一纸承诺,在这种状况之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因此在任何国家,金融行业都被当作一个特殊行业来对待。如何来克服由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产生的道德风险呢?我们知道,越正式的制度安排的交易成本越高。农村里面的信贷规模都非常小,如果由银行贷款,遇到不还款的情况,银行只能告到法院去,而为了一两百元,至多一两千元就告到法院去,这样的交易成本对于银行而言太高了。因此合适的金融体系必须适应农村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小额贷款的特性。在这种状况下,要克服信息不对称很重要的是依靠私人自己的信息,依靠资金拥有者对于借款人的人品、信用的判断,而不能只是看报表。在返还机制上,更主要的是依靠社区的道德约束的力量,而不只是依靠法律的力量。因此,就农村的小额金融服务而言,并非越正式的金融安排就是越好的金融安排,必须考虑小额贷款的特性。

第三点认识,不能把农村存在的利息比较高的借贷就看作是盘剥的高利贷。风险和回报是平衡的,风险越高,相应的要求回报就越高;另外,交易费用越高,要求的利息就越高。我们知道城市和农村的小额借贷基本上是没有抵押品的,在没有抵押品的状况之下,如果有损失,就会很大;在交易费用方面,固然可以用个人信息来克服正式金融需要支付的层层报批的高额交易费用,但是,城市里大银行的一笔贷款往往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而农村里的小额贷款一笔只有几十元、几百元,在农村即使只是私人借贷也需要时间和成本,因此从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来看,后者的交易成本高多了。风险比较大,交易成本又比较高,就必然要求高的利息回报。如果不允许比较高的利息回报存在,结果就会是有资金的人从市场上退出了,需要资金的人也得不到服务了,进而抑制了金融的发展,也抑制了经济的发展。这并不是鼓励高利贷,市场竞争是减少高利贷的最好途径。市场竞争包括各种不同金融安排之间的竞争,如正式的和非正式的金融安排的竞争,中小银行、信用合作社、互助会、民间借贷等的竞争;同一制度安排之内也有竞争,比如农村里有几个小财主,如果几个小财主之间有竞争,利息就能降下来。竞争的存在要求法律对这种借贷形式的认可。只有把一些现在法律不允许的、地下的借贷行为合法化,转为地上,才能有竞争,并通过竞争将利率控制在一定的、合理的范围之内。但是即使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也会比城市里的大银行这样的金融制度的利息要高。

三、经济发展战略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

要解决当前金融体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需要了解整个国家宏观的发展战略与金融安排之间的关系。只有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健全、有效的金融体系。金融制度是中介制度,它的存在是诱致性的。在经济中,有一些资金拥有者,因为有保值和增值的需求,变成了资金供给者;资金的使用者有分散投资经营风险的需要,以及克服经营中收入和支出的时间差的儒要,因而成为资金的需求者;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相应的中介安排就是金融机构,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作为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其发展规律应该是由小到大,由非正式到正式。

我们现在看到的发达国家,前面的阶段已经走过了,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大银行、股票市场、二板市场等正式的金融安排。即使是在今天的发达国家,中小银行和其他的正式的、非正式的金融机构、金融安排仍然存在。可是中国在1978年之前,为了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之上动员资金来建立一些资金密集的重工业企业,政府采取了以财政代替金融的计划体系,工、商业实行统收统支,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如此,政府就能掌握全国的剩余,并按计划将资金和各种其他资源配置到政府想要优先发展的重工业,所以,上述计划体制内生决定于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优先发展资金密集的重工业的赶超战略。

改革开放以后财政代替金融的制度逐渐被放弃,但是改革前遗留下来的资金密集型的大型重工业企业一方面仍然需要资金的支持才能继续发展,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后,这些企业的经营效率非常差,也需要有资金的支持才能生存。1983年拨改贷以后,对国有企业的资金支持主要靠银行的贷款。由于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规模非常大,只有大的银行才有能力提供贷款;同时,政府又担心全国每年创造的储蓄不能进入大银行而使得政府没有资金来扶持大的重型企业,因此,就抑制除大银行以外的其他中小银行、互助会、民间借贷、互助基金等金融形式的发展。要发展正式或者非正式的中小金融机构,除了要放弃银行以及股票市场越大越好的想法外,还要改革好国有企业,改革要成功就一定需要金融支持,否则国有企业跨掉,国企工人失业,就会成为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剥离国有企业现在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其一是社会性负担,如养老保险、企业冗员等等,这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其二是战略性负担,即企业的产业、产品、技术的资金密集度太高,不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因而在没有政府保护的竞争性环境中就不能生存。对于战略性负担的解决,除了少数的军工产业,国防安全绝对需要的产业应该继续给予财政支持外,其他的产业,如果产品有很大国内市场,可以考虑到国外上市以直接利用国外的资金,或者与外国企业合资以取得资金和技术。产品国内市场有限的国有企业则应该转去生产国内有市场、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才能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具有自生能力而不需要政府的保护。如果未能转产,到最后则只能破产。

上述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以放弃原有的赶超战略思想为前提,而且也只有放弃了赶超战略改为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才不会再去创造出更多需要国家保护和补贴的企业来。否则,即使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了,如果我们还要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产业的研发等资金密集的区段上和发达国家直接竞争,这些是发达国家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区段,按照我国目前的要素禀赋,不符合我们的比较优势,从事这些领域的企业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没有自生能力,其建立和经营必然需要政府的保护和扶持(林毅夫2003b)。现在政府的财政力量有限,对这些企业的支持必然要靠银行的低息贷款来实现;同时,由于资金需求大,大银行才有能力满足这样的资金需求;并且,为了保证大银行有足够的存款,就必然要抑制正式和非正式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因而,要真正化解现有银行的呆、坏账,发展健康、有效的股票市场,并根据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的特性建立以中小金融机构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前提是必须转变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向。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是我国当前最有竞争力,能够创造最大的利润、最大的剩余的主要企业形态,劳动力密集的中小企业的发展能最快地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提高低收入人群包括农民的收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我国最快地完成资金的积累、要素禀赋的升级,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只有确认了这样的认识,我们的金融改革才能成功,三农问题也才能得到最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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