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是花季的魔鬼?

你为什么是花季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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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研究青少年犯罪时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但同时,专家指出,真正值得重视的不是数字,而是青少年犯罪的暴力性和危害性越来越强。

在犯罪的暴力事件背后,孩子们身上暴露出来的暴力倾向令人吃惊!20年前,小孩子之间发生争执时,通常会有人说:“我去告诉你妈!”“我去报告老师!”可是现在,这句话变成了:“我打死你!”“你去死吧!”可以想象,说这话的孩子,他的心态是多么可怕。

中国青少年维权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说,孩子的错误就是成人和社会错误的镜子。这两个纵火的孩子,都是父母离异,长期体会不到家庭温暖,其中一位父亲因吸毒正在服刑。而其中的一个孩子在纵火之前,备录在案的就有70多次抢劫。这些事情,没有理由让他身边的人注意他吗?可是,直至纵火案发生,没有人帮助过他。

从另一方面说,越来越多的孩子在遇到矛盾和冲突时,都会选择打架,甚至杀人。我们可以说是由于媒体宣扬暴力文化所致,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大部分中国家庭仍在把“打孩子”作为主要管教方法。实际上,孩子被打的时候体会到的是什么呢?就是以强凌弱,就是“你比我大,比我强壮,所以你才敢打我”。当“强者就要欺负弱者”的观念在他心中根深蒂固的时候,用暴力解决矛盾,就成为理所当然的选择。

“我一直呼吁要为孩子们建立一个新的法学学科,就是未成年人法。法律文明的含义就是平等,这种平等是如何实现的呢?是通过给弱者赋予更多权利使他变得强壮,而为强者加上更多的义务使他的力量受到约束来实现的。具体到孩子与其监护人这一关系当中,就是要更多的保护孩子,而约束大人的行为。无论什么情况,打孩子是不对的,这伤害了孩子,也使他以为,对别人也能够依法炮制。”

台湾的一位研究人员对于青少年暴力行为说了这样一段话:暴力行为是一个征兆,这首先传达的信息是:这个年轻人不快乐。他无法跟自己和解,或难以符合成人的要求、难以适应身边的主流环境。

据调查,经常选择暴力行为的孩子大多有这样的心理特征:承担着很大的同辈压力。自尊心很强,对于被尊重、被注意有较强烈的渴望;他们很少被鼓励,所以缺乏自信,常常怀疑自我的价值。童年中常有被忽视、甚至被暴力对待的经验;经常生活在把暴力视为理所当然的环境中;没机会学习尊重生命,难以将心比心,对遭受痛苦的人和动物缺乏同情心,甚至引以为乐。

换句话说,有暴力倾向的人,通常是较不会控制情绪、处理负面感受的人,他们有受伤害的经验,那些愤怒和痛苦还在心里发酵。有时他们想用让别人害怕的方式,来赢得胜利感和尊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别人反而更疏远他,让他变得更孤立,因而形成恶性循环。这种循环无休止地发展下去,最后的结局就是犯罪。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皮谊军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当然是要进行法制教育,但一个人并不是懂法就能够不犯罪。我认为对孩子来说,首要的,是应该教导他们遵从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来让他们形成法制感。所谓法制感不是具体的法律或条文,而是让人懂得人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应该是平等、公正,相互之间应该是互相尊重、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伤害他人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

“青少年暴力犯罪,涉及到全国4亿人口,”佟丽华说,“这是个多么让人惊叹的数字啊!如果这次纵火只是简单地让全国的网吧都停业,那么以后出现的地点还可能是宾馆、公园、学校,发生更多持刀杀人、安放炸药之类的事。这件事情,应该让我们想到其余的4亿个孩子,想起身边的每一个孩子,怎样能让他们健康快乐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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