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模式”的制度解释:基于两种理论的比较与评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种论文,中国论文,理论论文,模式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辉煌成就,人均GDP以惊人的速度持续增长了30多年,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极为罕见,以致国外新闻媒体用“中国奇迹”来描述中国经济增长的成绩。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崛起,大国发展的道路或模式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有些学者开始从理论层面思考中国发展的模式或道路,并用“中国模式”的概念来解释与总结中国成功的经验。所谓“中国模式”是指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理论概括[1][2]。当然,“中国模式”是个较抽象的范畴,其内涵较广泛,它是“中国经济模式”、“中国政治模式”、“中国社会模式”的加总。经济学者更多的对中国的经济模式感兴趣。到底是哪些因素促成了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地增长?或者说支撑“中国模式”的内在制度逻辑是什么?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迥异的解释。有的学者认为,“民工潮”与“外资潮”引致的生产率效应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3]。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取得惊人的成绩,是由于中国走了市场化的改革之路,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发展模式,即国家主导型市场模式[4]。但国家主导型市场模式不仅带来了经济的持续增长,还带来了难以克服的问题,如国富民穷、收入差距扩大、社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遭到破坏等。还有学者用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若干制度变革来解释“中国模式”,如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价格“双轨制”的实施以及财政分税制改革等[5],也就是说,一连串的制度创新成就了经济的持续辉煌。
但这只是中国经济市场化背景下政策操作层面的东西,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其他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类似操作,或对内改革,或对外开放,或引入市场制度,或强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但没有哪个发展中国家像中国这样连续增长30多年。这又如何解释?如果仅停留在具体的改革措施或方案的总结上,就很难发掘出更为本质的东西,也难以对“中国模式”的成功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
新老制度学派都认为,制度是生产的重要因素,它决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影响经济增长。毫无疑问,中国经济的发展是由生产要素、技术、制度共同决定的,技术比生产要素重要,而制度比技术更能推动中国历史的前进[5]。进而言之,到底是哪种制度结构促成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厘清该问题不仅能为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指明方向,还可能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一种可资借鉴的路径。
二、解释“中国模式”的两种理论:评述与思考
显然,“中国模式”的成功在于选择了适当的经济制度结构,而这一制度结构就是本文探讨的着力点。许多学者从制度的角度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进行了研究,其中有影响力的有比较优势战略论和地区竞争论。
(一)比较优势战略论
对于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模式,林毅夫、蔡昉与李周从比较优势理论的视角给出了独特的解释。为了叙述的方便,在此把其理论简称为比较优势战略论。改革以来的中国经济得以持续快速发展是与经济体制的转轨相伴而生的,即从高度控制要素价格、计划配给资源和剥夺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三位一体”传统经济体制向能够发挥资源比较优势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转型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选择了正确的发展战略[6]。发展战略这个概念是对政府的经济政策行为进行的高度抽象,若从技术结构和禀赋结构的吻合程度来看,可分为遵循比较优势的战略和违背比较优势的战略,后者主要是指赶超战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受优先发展重工业之思潮的影响,采用优先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战略,但这种战略不仅无助于发挥其比较优势,还会造成制度扭曲,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经济增长的停滞[6]。如果发展中国家能在每个发展阶段遵循比较优势进行产业和技术选择,并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同时,借助产业政策对不同的产业和部门进行协调,就能实现产业与技术的自发升级,并造就企业的自生能力[6]。总之,比较优势战略的选择是发展中国家以更快的速度提高其收入水平的关键。在中国转型初期,劳动力要素和自然资源的价格低廉,而资本稀缺,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源密集型产业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这不仅能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缓解隐性失业问题,还能促进经济总量的变大,为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积累资金。中国30多年的实践就是该逻辑的最好证明。对此理论,林毅夫用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进行了验证[7]。当然,该理论对“中国模式”的成功进行了较有说服力的解释,但笔者仍就该理论提出几点疑问。
首先,假如比较优势战略理论能够成立,根据该理论,发展中国家应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比如,可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需求弹性小,缺乏成长空间,也缺乏经济带动效应,并不能随着收入的提高而增加其市场需求。此外,有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较容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往往难以稳定地积累贸易剩余,获得的外汇收入太少无法进行工业投资和技术研发,因而,也就难以按照“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路径进行产业结构的自发升级。其次,难道落后国非得按照“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路径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演化吗?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之间差距很大,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不一样,在整个国家无法按一个模式来选择发展战略,因而可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战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优先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没有必要等到人均收入达到了应该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阶段再发展它,即可以选择跳跃式发展。再次,在该理论的逻辑中,政府似乎是无所不知的理性人。不论遇到什么问题,总能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显然,这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落后国政府不仅因信息不足而面临委托代理问题,还会经常做出不适当的或过度的干预。作为有限理性人的政府不仅不知道如何干预经济,也不知道何时引导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产业结构往往因政府引导缺失而无法升级。再次,林毅夫认为“违背比较优势的战略的推行将不可避免地引发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还会导致普遍的寻租行为”[7]。笔者以为这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能把这种不良结果归罪到推行违背比较优势的战略上。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前三十年的基尼系数与腐败指数的平均值要远小于改革后的值,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两极分化的程度越来越大,腐败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在1978年之前我国推行了违背比较优势的战略,但那时两极分化和官员腐败问题并不严重,而在改革开放后推行了符合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非但没能缩小两极分化和降低腐败的发生率,收入差距反而越来越大(基尼系数已高达0.49),贪污腐败已司空见惯。就这一点,与该理论的逻辑并不一致。最后,正如许多经济学家评论的那样,该理论不仅假定发展战略是外生的,还漠视了市场产权制度建设问题。如果经济体构建了完善的产权制度体系,发展战略的选择就不是外生的,而是内生的,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主体会自发地选择符合比较优势的战略,不需要政府帮助他们选择,自利的微观行为主体比政府部门对市场价格信号的变动更敏感,因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会积极主动地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政府也没有必要去干预其行为。
(二)地区竞争论
关于中国的经济奇迹,张五常从契约经济学的视角切入提出了县际竞争理论,并做出了较有说服力的经济解释。县际竞争理论认为,从等级制合约安排制度转向资产界定权利的合约制度安排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而承包合约的扩张与县际竞争的分成合约制是中国经济腾飞的最优制度安排,承包责任合约制度的创新不仅在中国农村经济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还在县级政府与上级政府(或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中得到了充分应用,这种制度结构必然会激励县级地方政府为追求地方财政与政绩的最大化而展开竞争,进而引发经济的持续增长,因此,这种制度安排是非常有效率的[8]。
该理论的创新之处在于把市场机制融入地区间的竞争过程中,也即同层的不同地区间的竞争。由于权利的具体配置主要在县级政府,尤其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分配上,县级政府的经济权利愈大,地区间的竞争也就越激烈。该理论把县级政府与上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看成是利润分成合约,在一连串的复杂分成合约比例既定的前提下,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的县级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权的主动配给来吸引外部资金的流入,而外部资金(即招商引资)流入的规模越大,地方经济的发展就会越快,县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就越高,其政绩就越好,则中国整体经济增长绩效就越明显。
当然,有些学者并不认同张教授把以县级政府竞争为特征的经济制度宣称为“目前世界上最好的经济制度”,并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种制度安排会激励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而不惜提供低价土地、财政补贴基础设施与压低劳工收入,该模式不仅会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环境问题,如产能过剩、地区间重复建设、腐败现象丛生、生态环境破坏等,还无法持续下去[9]。
不可否认,地方政府间的竞争确实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地方政府不仅进行本地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吸引外资,甚至还直接办企业参与市场生产。撇开地区间的竞争,就无法解释中国经济辉煌的30年。笔者在此把以地区间的竞争来揭示“中国模式”之成功的理论统称为“地区竞争论”。当然,学者们在地区间竞争策略、竞争手段及其动力机制等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认识。许成刚认为中国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与高度分权的经济制度可以对“中国奇迹”的出现做出解释。当中央政府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向发展经济后,具有一定资源调控能力和权力的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会通过不同的地区试验来进行制度创新,这造就了地区间“锦标赛”似的经济激励机制的形成[10]。而陶然、陆曦等学者则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以保护市场为特征的财政联邦主义是刺激这一时期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源,而在20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之后地区“竞次”式发展则是后一阶段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因。
毋庸置疑,竞争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的中国,此处的“竞争”与一般市场经济中的“竞争”甚为不同,因为市场中的竞争特指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个体间的自发竞争,而该理论中的“竞争”不是指微观决策个体的竞争,而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而实施的竞争。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部资金,制定了非常优惠的政策,不仅向私营企业提供低价土地甚至免费使用的土地,还加大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改善政府服务质量。到底是哪些因素激励着地方政府的行为呢?或者说,地方政府这么做的动机何在呢?一种论点指出,地方政府是由具体的自然人(地方官员)代理的,地方官员为了追求政治业绩,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往往会“无所不用其极”,在任期内通过使地方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进而得到偏好GDP增长率的上级政府的提拔。但另一种论点认为,在中国的干部考核中,尤其是在干部换届考察时,一般不设置具体的目标责任制,如地方经济增长率,或者说,官员提拔一般不与其政绩挂钩[9]。如果该论点成立,地方官员为什么还热衷于地区经济增长呢?笔者以为,大部分地方官员热衷于地方经济的高速增长是想从经济总量的增长上分享财政税收的好处,拥有雄厚税收不仅能改善本地群众的社会福利,提供更好的公共品,还能提高在职消费的机会。如果没有充足的税收来源,很难想象为什么最近几年地方政府的办公处所越盖越气派甚至奢侈。其实,不论是在财政分税制前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如变相减税免税、提供补贴性信贷甚至实施地方保护主义等)扶持、保护地方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还是在分税制改革后通过向企业提供工业用地并进行配套基础设施投资[9],都是为了最大化地方的财政收入。
假如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区际间的竞争,而由政治制度外生决定的发展模式能否继续促进中国持续增长就取决于中央政府政绩考核体制的变更了。若不再以经济增长作为终极目标,抛弃以地方经济增长率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指标,选择以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环境优化作为考核指标,则激励目标就会发生变更,从而地方政府的行为就会随着上级政府偏好变更而得以矫正。
三、比较优势战略论与地区竞争论的比较
以林毅夫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的比较优势战略论与以张五常为首的经济学家提出的区际竞争理论都对“中国模式”进行了精彩解释,这一点不容置疑。总体而言,这两种理论并不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而是互相补充的,其差异与各自考察的对象不同有关。
(一)两种理论的区别
第一,逻辑推论过程的区别。由上述内容可知,比较优势战略理论认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的选取相对于经济制度来说是外生的,如果一国能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遵循由其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战略,同时,在该框架下政府能及时采取适当政策措施(如产业政策),则企业的自生能力就会自发形成,进而促进经济持续增长。而区际竞争理论认为,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方利益的最大化,会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来保护本地企业、吸引外部资金,进而引发地区间的激烈竞争,国家的整体经济也就跟着高速增长了。前者的核心关键词为发展战略、比较优势、自生能力,而后者的核心关键词为分权、税收分成比例、财政激励、竞争。可见,这两种理论的逻辑体系、论证依据及核心概念是不一样的。
第二,强调的重点不同。比较优势战略理论认为,政府推行的战略是一国经济发展成败的关键,应该把政府战略选择放在第一位,而政府战略的选择又受社会思潮的影响。如果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能够选择比较优势战略,对扭曲性的旧制度加以改造,企业家和劳动者面临的激励就会改变,进而资源配置的效率就会提高。进而言之,一国的战略选择决定一国的经济制度结构,其经济制度结构又决定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而决定其经济绩效,即“思潮-战略-制度-行为-绩效”。而区际竞争理论认为,独特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关键,以在政治上高度集权(主要表现为人事权)、在资源使用和经济发展上向地方高度分权、按比例分享的财政体制为特征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地方政府不断地通过地区试验进行制度创新,并出台优惠政策(如低价出让地区资源与减免税收)吸引外资,进而引发地区间的高度竞争,即“制度-行为-绩效”。这两种理论对制度是如何决定的问题也有不同认识,前者认为制度由战略选择外生决定,后者认为制度是由传统演化而来,早就存在了,并且后者所述的“行为”特指地方政府的行为,而前者中的“行为”特指微观主体的行为(企业和个人)。
第三,对竞争机制的重视不同。比较优势战略理论没有专门强调竞争机制的作用,而是把市场的竞争机制内化于经济体制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本身就是逐渐培育市场竞争机制的过程,而后者强调竞争机制的作用,并且特指政府间的竞争,它既包括省级政府间的竞争,又包括县级政府间的竞争,这里的竞争机制由既定的制度安排决定,参与竞争的主体是地方政府,把微观主体的竞争行为内化在这种制度安排中。
第四,对政府及其作用的认识不同。比较优势战略理论非常重视政府的作用,政府采取的政策直接塑造经济中的其他制度和激励结构,并影响它们的质量。而且,政府的作用不仅在于选择正确的战略、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和规则性,还要通过适当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产业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区际竞争理论虽也强调中央政府作用——调控宏观经济并维持稳定,但更重视地方政府的作用,因为地方政府不仅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还利用掌握的资源参与生产、进行制度创新、招商引资。显然,第一种理论对政府能力的要求更为苛刻,不仅要知道何时干预经济还应知晓如何最优地干预经济,而后一种理论却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二)两种理论的共性
第一,两种理论的指导思想都是西方经济学,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比较优势战略理论完全使用现代经济学的范式来解释“中国模式”的成功,尤其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这一点深受凯恩斯经济学的影响。而区际竞争理论在这方面除了借鉴凯恩斯学派的分析方法外,还借鉴了新制度学派的分析方法,张五常就深受制度学派的影响而从合约安排的角度分析县级地方政府的激励动因。
第二,两种理论的前提假设类似。虽然比较优势战略理论没有直接假定“理性人”政府,但在整个理论推导中都把理性人作为其分析的内在前提,因为如果政府不是理性的,就无法选择正确的发展战略,更无法制定出正确的宏观调控政策;而区际竞争理论直接把地方政府当作一个理性行为主体进行分析,突出强调地方政府的自利性,不论是在追求地方财政收入的最大化上,还是在对“政绩”的追求上都能体现出来。
第三,两种理论都重视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通过上述两种理论可知,政府不仅要维持宏观环境稳定、制订发展计划,还要直接参与生产。显然,“中国模式”的成功依赖于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二重身份。两种理论都突出政府对经济主体的引导、干预作用。总之,一旦离开了政府,两种理论都会失去解释力。但这两种理论都没有突出强调政府在产权界定与保护上的职能,这一点与西方主流理论明显不一致。
四、解释“中国模式”两种理论的政策含义
(一)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发展中国家政府的职能
关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经济学诞生之日起就是经济学家争论的焦点,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看法。Wolfgang Kasper和Manfred E.Streit认为,政府具有保护性职能、生产性职能及再分配职能,保护性职能是指政府应向社会提供秩序和法治以保护公民的自由权,生产性职能是指政府应负责公共品的生产,再分配职能是指政府要对收入和财富进行再分配进而保证社会公正。[11]与此不同,Mancur Olson对政府职能的界定更为狭窄,认为一国政府的职能只限于建立一套法律制度来明确界定产权并公正的执行契约权利,同时严禁政府随意剥夺产权的行为,这样的政府即为“强化市场型政府”,并运用发展中国家的例子证明“凡是能协调好政府强权和个人权利保障之间关系的国家都会走向繁荣”[12]。然而,许多经济学家都把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成功归于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有的经济学家却认为,正是政府的过度干预经济导致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持续贫困,他们非常反对国家主导型的发展政策,认为各种弱化市场机制的措施只会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Deepak Lal认为,一个好的政府应建立保证自由交换与公平竞争的法则,制定有助于“自然的自由”的政策,政府职能仅限于此[13]。这与成功国家的历史经验相左,产生了“国家悖论”问题。
比较优势战略理论与区际竞争理论的分析都表明:中国政府的职能已远远超过了Wolfgang Kasper和Manfred E.Streit的“三大职能”,更不用说“强化市场型政府”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认识发展中国家政府的职能?是坚持市场原教旨主义中的政府最小化,还是用中国的经验证伪它?笔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及社会主义转型国家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都离不开政府作用的适当发挥。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持续贫困不是因为政府的干预经济而是因为政府的不恰当干预,政府部门干预经济本身没有错,错在没有正确有效地干预。许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干预失灵至少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当政府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而干预经济时,如果利益集团预期该干预政策会损害其既得收益,就会设法进行游说活动,这就会使干预的原有目的发生扭曲或改变,进而导致政策失灵,经济越发混乱,糟糕的制度就会进入锁定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既得利益集团把政府的职能给架空了,或者说政府被“绑架”了,以致干预失灵。第二,政府要想有效地干预经济,必须在政治与经济上拥有强有力的控制能力,能够使微观主体相信政府的能力进而形成稳定预期。这又需要政府拥有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和充足的财政收入,以此作为调控经济之手段。第三,政府干预经济一方面具有正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还会导致寻租行为泛滥、租值消散,具有一定的负面效应,但只要正效应大于负效应,在短期内就具有正的净效应[14]。但从长期来说,若不及时转变政府职能,正的净效应就无法持续下去。广大发展中国家大都不具备这些条件,因而对其政府干预失灵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之,政府的职能范围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阶段而演进的。在一国实现工业化前期,政府的职能可以而且应该多元化,既要维持市场竞争、界定产权及保障执行契约,又要调控经济、生产公共品;等到了后工业化时代,由于经济社会系统越来越复杂,而且市场体系也越发完善,此时政府应缩小其职能范围,向“强化市场型政府”逼近,将政府职能限定在“守夜人”上,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的干预。
(二)广大发展中国家或转型国家能否借鉴中国的经验
显然,两种理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都做出了比较成功的解释。依据前者,似乎只要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选择了符合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就能够促进经济的腾飞。当然,有学者对从中国经验中演绎出来的比较优势战略理论提出了质疑,认为该理论对发展中国家或转型国家不具有普遍的借鉴作用,把“中国模式”的成功经验搬到其他的国家未必奏效。笔者以为应该辩证地看问题,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如果不选择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其经济就很难持续增长,但即使选择了比较优势发展战略也不一定能像中国一样保持30多年的高速增长,除非具备一些类似的条件,显然,该战略只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同理可知,地区间竞争性的制定安排也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能促进经济增长。
借鉴中国的成功经验至少要满足以下的几个条件。第一,一国的中央政府必须要有很强的控制力。不仅能够维持社会、经济、政治的稳定,还要具有很强的宏观调控能力,不会犯系统性的错误。第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能够保持连续性。正如诺斯所言,“理解经济变迁过程的关键在于促动制度变迁的参与者的意向性以及他们对问题的理解……,人类所持的信念决定了他们的选择,而这些选择反过来又构造了人类处境的变化”[15],意识形态在人类社会制度变迁中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不考虑意识形态就无法理解制度变迁。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前后,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前后一致性减少了增量改革的成本。第三,在一国的政治市场上不存在势力均衡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果在一国中存在两个以上的利益集团,而集团间没有一致目标,则各利益集团会按其私利而行事,这不仅会导致寻租性的政治活动的泛滥、腐败猖獗,还会把有限的经济资源内耗掉。第四,要具备基础性物质生产条件。在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我国通过优先发展重化工业的战略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虽然该体系缺乏经济效率,但各种销售渠道、生产设备、技术网络都为经济体制的变革奠定了基础。若没有“赶超战略”的实施,很难想象今日之中国能在短短30载突飞猛进,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三位。此外,中国丰富的自然资源(如农地、矿产)和人力资源,为经济的顺利转型奠定了充实的物质条件。第五,具有强大公有产权制度。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要想有效地调控经济、干预经济,必须具有强大公有资源才能实现。2007年我国国有重点企业及四大国有银行的总资产已达38.57万亿元,为同期GDP的1.56倍,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8.1%。中国的国有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地位不仅体现在社会总资产中,更体现在经营性资产中,这就为国家有效地调节、控制经济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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