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管理的实证研究_非经常性损益论文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盈余论文,损益论文,上市公司论文,非经常性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经常性收益是企业的核心收益,具有持续性的特点,投资者可以据此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及判断企业的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而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一次性和偶发性的特点,其带来的收益是暂时的,投资者无法通过非经常性损益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利润构成中,非经常性损益往往占有较大比重,并经常成为一些公司粉饰利润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加全面和真实地揭示企业的盈利状况,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起便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增加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说明扣除的项目和涉及的金额。随后又分别于2001年4月和2004年1月发布了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门规定,进一步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修订。

国内对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和披露进行分析。孟焰、张莉(2003)探讨了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标准,并对该信息的披露现状进行揭示,发现1999年至2001年,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大,盈利质量不佳。本文以2003年微利、亏损和扭亏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单变量统计检验方法,寻找上市公司运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证据,为最新发布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提供了证据支持。

二、研究设计

(一)现行规定以及研究假设

我国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方面,大多引用证监会的历次规定。1999年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2001年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简称《问答》),指出非经常性损益是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2004年1月,中国证监会对2001年发布的《问答》做了修订,扩大了部分项目的外延,细化了部分项目的内涵,并且新增了部分项目,指出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3)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短期投资损益;(6)委托投资损益;(7)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因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9)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10)债务重组损益;(11)资产置换损益;(12)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13)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1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符合定义规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我国证券市场早期股票发行的行政审批和额度控制,使得上市成为一种经济资源,上市融资被股票发行人看作是无需还本付息的“免费午餐”,能够带来可观的私人收益。而相关规定在决定上市公司融资资格或决定是否对其进行特别处理时,均将净利润作为必备的条件之一。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亏损后至少3年内不能配股;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其股票交易要实行特别处理;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其股票要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所以上市公司管理层有避免亏损、避免连续亏损以及扭转亏损的强烈动机。由于亏损或濒临亏损的上市公司大多主营业务收入下滑,主营业务成本上升,各种期间费用剧增,要想依靠经常性收益在短期内避免亏损或扭转亏损非常困难。而非经常性损益往往具有一次性和偶发性的特点,其发生与主营业务无关且通常数额巨大,足以在短期内报告巨额非经常性收益以冲销经常项目亏损使公司扭亏为盈;或在亏损年度报告巨额非经常性损失“透支亏损”以减轻今后扭亏的压力。所以通过非经常性损益来避免亏损或扭转亏损,就成了某些上市公司管理层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3个假设:

假设1 微利上市公司会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增利润以避免亏损。

假设2 上一年度盈利但本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会在亏损年度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一步调减利润,以避免连续亏损或减缓今后扭亏的压力。

假设3 扭亏为盈的上市公司会在扭亏年度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增利润。

(二)研究样本与变量构造

为了便于研究,本文构建的研究变量为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X:

X=(净利润-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

本文以2003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中出现微利、上一年盈利而本年度亏损以及扭亏的公司为研究样本。其中,入选微利组的样本为净资产收益率(ROE)介于0~15%的上市公司;入选亏损组的样本为上一年盈利而本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入选扭亏组的样本为前一年或前两年连续亏损而2003年扭亏为盈的上市公司。本文数据来自于香港理工大学和深圳国泰安联合开发的“中国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查询系统”(CSNIAR),剔除财务数据缺失的样本,最后得到1216个样本。

(三)研究方法

本文以各样本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剔除各样本公司的其余A股上市公司为对照样本,采用单变量分析法,通过比较两组样本中X的差异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如果研究样本的X显著地大于对照样本的X,则假设1和假设3得到验证;如果研究样本的X显著地小于对照样本的X,则假设2得到验证。在上述单变量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研究样本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构成,寻找样本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最常用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统计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研究样本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在所有1216家A股上市公司中,微利样本144个,亏损样本100个,扭亏样本81个。144个微利样本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1亿多元,即微利公司通过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净利润达11亿多元;并且在144家微利公司中,有113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大于零。100个亏损样本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总额超过40亿元,100家亏损公司中有74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小于零,显然亏损公司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进一步减少利润。81个扭亏样本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总额超过24亿元,81家扭亏公司中有71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大于零,即扭亏公司通过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净利润。样本的描述统计与本文的假设相符。

(二)单变量分析

假设1的检验结果见表2。144家微利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的平均值约为283.75%,中位数为69.5%,而1072家对照组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的平均值约为13.619%,中位数仅为3.2%。说明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非常大,大部分微利样本公司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其净利润应该小于0,独立样本T检验显示在1%的水平显著,微利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的比重显著高于对照组。假设1得到验证。

假设2的检验结果见表3。亏损样本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的平均值为-20.5%,中位数为0.6%;对照样本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的平均值为51.5%,中位数为4.5%。独立样本T检验说明,亏损样本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显著低于对照样本组,并且平均值小于零,说明为了缓解今后扭亏的压力,亏损公司往往采取“让我一次亏个够”的财务披露策略,通过非经常性损益来进一步调低利润,假设2得到验证。

假设3的检验结果见表4。81家扭亏样本中,61家上市公司2002年亏损而2003年扭亏,20家上市公司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亏损而在2003年扭亏。扭亏样本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的平均值为266.4%,中位数为93.5%;对照样本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的平均值为27.1%,中位数为3.45%。独立样本T检验说明扭亏样本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显著高于对照样本,意味着扭亏样本通过非经常性损益来调高利润,假设3得到验证。

(三)对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的进一步分析

单变量统计分析说明,研究样本公司主要通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避免亏损以及扭亏等目的。其中,微利公司和扭亏公司主要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增利润;而亏损公司则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进一步调减利润。为了寻找样本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最常用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笔者对研究样本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进行分析,发现:(1)微利公司主要通过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处置长期资产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净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和资金占用费等项目来调增盈余;(2)亏损公司则主要通过营业外净支出以及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来进一步调减利润;(3)扭亏公司主要通过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处置长期资产收益、营业外净收益和补贴收入等项目调增利润。

综上,对于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的分析表明,微利样本以及扭亏样本主要通过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处置长期资产收益、补贴收入以及营业外收入等项目来增加当期利润;而亏损样本主要通过营业外支出以及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来进一步调减利润,为第二年扭亏打下伏笔。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3年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寻找微利、亏损和扭亏公司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证据。研究结果表明,微利公司和扭亏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增利润;而亏损公司则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一步调减利润。其中,减值准备的转回、处置长期资产收益、补贴收入以及营业外收入是调增利润的主要手段;减值准备的计提以及营业外支出是调减利润的主要手段。

会计信息的主要作用便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如果上市公司滥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为了遏制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笔者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第一,引入“非经常性损益”,健全市场监管指标体系。本文的研究说明,由于相关规定在决定上市公司融资资格或决定是否对其进行特别处理时,均将净利润作为必备的条件之一,因此,为了保住稀缺的“壳”资源,上市公司有强烈的动机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利润操纵。因此,监管部门应将“非经常性损益”指标引入上市公司融资以及退市的考核中,并辅以其他指标,如经营现金流量与持续经营能力指标等来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遏制肆意操纵空间。本文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项目有长期资产的处置、补贴收入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或转回,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有关会计准则,压缩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操纵的空间。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来调节利润的手段将被遏制,本文的研究为最新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提供了证据支持。但与此同时,也应该密切关注新准则体系给上市公司留下的利润操纵空间。

第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在上市公司的各类非经常性交易中,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为此,一方面应该为中介机构规范运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准,积极有效地发挥中介机构在遏制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操纵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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