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与艺术到社会设计——公共行政隐喻的后现代转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后现代论文,行政论文,科学论文,艺术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460X(2012)02-0025-06
20世纪后期以来,面对普遍的政府治理困境和日新月异的社会变迁,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已经难以切合后现代社会的现实,而日益显得捉襟见肘。由此,西方公共行政开始步入到一个反思与批判的时代。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传统公共行政进行检视、反思与批判,揭示其弊端与局限性,提出了各种新的行政思潮与理论构想,比如民主行政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和整体政府论等,旨在克服传统公共行政的弊病、纠正某些已经固化的错误倾向,为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提供有效的框架与途径。
全钟燮教授的《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解释与批判》便是这方面的重要著述之一。该书以反思和批判公共行政的理性建构模式为逻辑起点,在建构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模式,分析了该模式的本质及其应用状况,最后探讨了发挥社会建构模式所应作出的变革和发展。该书内容丰富,包含了许多主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提出了社会设计的观念和思想。作者从隐喻的视角切入,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科学隐喻与艺术隐喻进行了深入的检视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与后现代社会相契合的社会设计的隐喻。这对于公共行政理论的当代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公共行政的隐喻及其理论指向
隐喻(metaphor)是一个古老的概念。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在修辞学与诗学领域对其进行过细致的探讨。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一书中将隐喻定义为:“隐喻就是把一个事物的名称转用于另一个事物,要么从种转向类或由类转向种,要么根据类比关系从种转向种。”[1]《世界诗学百科全书》中对隐喻下的定义是,“指用一个或多个概念、意象或象征喻示另一个概念、意象或象征,使其表达更加生动,述意更加复杂,含义更加深广”[2]。斯通在《政策悖论:政治决策中的艺术》一书中也对隐喻进行了探讨,认为隐喻“就是意指性的比喻……它的作用在于,通过采用一个词来表示一个物体或者观念,以便描述另外的事物或理念”[3]58-59。在全钟燮教授看来,隐喻是知识的一种代表形式,是对既定现象的象征性表现,是被人们用来描述社会世界的特征,以帮助人们理解既定现象的认识论工具。
如果说隐喻最初主要被用于修辞学和诗学范畴,那么,随着语言的丰富化,它早已跳出了这一狭窄的范围,在语言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政策学等诸多领域中广泛发挥作用。因为隐喻跟范式一样,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意象和框架来理解、规范甚至建构或重构社会现实。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无处不在。在行政领域中,人们也会常常借助于各种各样的隐喻来理解复杂的行政现象。例如,将行政组织看做有生命的有机系统,将政治体制视为一台由一些工作零件组成的机器,将政府管制描述成楔子(意指一旦他们在门缝中间插上一只脚,管制者就会得寸进尺),将战争的隐喻运用到政策语言中(如“向贫穷宣战”)等[3]149-152。
科学与艺术是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所使用的两个重要隐喻,渗透在公共行政的各个理论角落。不管是否明确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人们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两个隐喻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科学隐喻强调公共行政的理性、科学、价值中立、定量和实证研究,指向科学与经验研究、理性决策与设计、标准化操作等理论问题;艺术隐喻则注重经验、非理性、行政伦理、价值导向、协商谈判与定性研究,指向领导力技巧、渐进决策与设计等理论问题。换句话说,科学隐喻衍生出了理性主义的行政思想、研究取向和行政行为模式,艺术隐喻则导致了以渐进主义为主导的行政思想、理论导向与行为模式。科学与艺术的隐喻为公共行政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两个大相径庭,甚至在很大程度上相互对立的视角和框架。
问题是,这两个隐喻能否帮助人们全面而完整地理解公共行政?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隐喻在为人们提供理解行政现实的框架的同时,也可能阻碍人们完整而全面地认识行政世界。因为“大部分隐喻在强调概念的一些要素时会忽视另一些要素”[4]59。如果原本简化的隐喻又被滥用时,情况就会变得更糟。一方面,过分地依赖和滥用隐喻会窄化组织的视野,锁定人们的行为模式,缩小其选择范围,导致面对机会和困难时缺乏应有和足够的回应能力;另一方面,隐喻会对以其为基础建构起来的范式和理论起强化作用,会固化人们对现有范式的认识和感知,使人们难以发展出能够更好地反映丰富多样的多维现实,以及能够更好地帮助人们解决实际问题的隐喻。
全钟燮教授认为,传统公共行政所采用的科学和艺术隐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导致公共行政陷入了上述困境。因为无论是科学还是艺术,都因人们自身对这两种隐喻狭隘的认知和理解而曲解了公共行政的形象,误导了公共行政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活动。在他看来,基于科学或艺术隐喻而形成的行政思想和行动逻辑,存在着诸多片面性与局限性,已经难以适应后工业时代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复杂社会现实。因此,在当今发生急剧变迁的后现代社会背景下,科学和艺术的途径已经无法为我们提供解决复杂行政问题的有效方法。所以,我们必须重新寻找一个属于这个时代的更大、更具包容性的隐喻,以能够为公共行政带来解决棘手问题的令人满意的方法。
正是在这个背景上,全钟燮教授提出了一个新的隐喻,这就是他基于社会建构的观点,强调分享、参与、关系、行动以及对话和话语体系的“社会设计”的隐喻。根据他的观点,较之于科学与艺术的隐喻,“社会设计”的隐喻为公共行政提供了一种理解后工业社会多样而复杂的现实以及鼓励创新性处理问题、解决难题的框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表达公共行政更广泛意义和活动的普遍隐喻的替代选择。
二、科学隐喻之下的行政思想、行动逻辑及其局限性
科学的隐喻是从关于现实的某些假定开始的。科学隐喻的支持者认为,“现实是一种已经存在于外部世界的东西……他们的基本任务就是去尽可能客观地揭示真相”[4]64,也就是说,现实对于他们来说是独立存在的客观现象,是能够得到真实描述的,是能够被测量的,是逻辑的、定量的和可控的。对现实的这种理解,决定了他们定义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他们看来,既然现实是客观的,那么行政的和人类的行为就能够被预知,能够被定量地安排、测试和解释。在他们眼里,公共行政是一个理性的,或称机械的、确定的过程。每一件事情都有一种也仅有一种清楚的含义。于是,他们试图通过真实的信息来富有逻辑地定义问题,并认为解决问题必须用科学知识和技术途径,答案则必须是系统的且具有分析性的。这样一来,他们便进一步认为“只有那些挑选出来的少数人才能对解决问题作出有价值的贡献”[4]62。这种狭隘和偏见将许多潜在的、可能对问题的解决作出实质性贡献的行动者,如普通公民,拒之于行政问题解决的大门之外。也就是说,公共行政的科学隐喻“并不关注人类互动的作用和参与式的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4]65,它关注的是确定的结果。这样一来,毫无疑问会导致专家迷信和精英主义治理逻辑的盛行。
坚持科学隐喻的研究者和实践者遵循工具理性的行动逻辑。他们在进行行政设计和政策运作时,自然也采用理性设计的模式或途径。公共行政过程中注重理性的设计实践是20世纪初期对行政效率高度关注和强调的结果。当然,追根溯源,韦伯的官僚制理想模型已经奠定了工具理性牢不可破的地位,注重手段与目标关系的理性也内含于以官僚体系为组织基础的公共行政之中。泰勒以来的科学管理运动推动了效率主义在公共行政领域的滥觞,而直接的推手则是莫里斯·库克,他“在泰勒的培养下把科学管理运用到教育和市政机构”[5]。1906年,纽约市研究局创立,其乃政府推行行政效率运动及行政科学的滥觞[6]73。自此之后,理性和效率都被标榜为公共行政的精神。
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管理科学的逻辑和过程,为理性设计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指导和参考。从管理科学的视角来看,公共行政是一个应该“用科学的方法来决定程序、解决问题、测量效率和生产力,以及做许多其他应该做的事情”[4]70的领域。而管理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尝试将科学方法应用于管理问题的解决、分析,并藉由量化资料决定选项之间的关系,从而以其评量行政效率”[6]114。因此,它“使用严格刻板的程序和技术,以产生能够促进规划和制定决策的知识”[4]70。在作具体的决策制定时,管理科学主要采用操作研究、系统分析、量化资料处理和决策分析等各种辅助工具与手段。
理性设计的途径十分依赖拥有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专家,专家们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作政策分析,为决策的制定提供政策建议。在设计过程中,“理性设计者倾向于根据他们自己的偏好框架来识别社会的价值偏好。他们解决冲突的途径是要经过精确计算的……问题解决和变革策略通常包含着科学—理性的技术,比如系统分析、成本—收益测量以及各种预算技术等”[4]70。这些都是外行所不知道的东西。在应对政策变化方面,专家们偏好确立长期目标。政策目标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专业的视角和价值,而公民的态度和经验基本上是被忽略的。因为公民通常被认为不具备理解复杂行政现象的专业知识,更不用说解决行政问题的专业技能了,由此,许多潜在的行动者就被从设计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排除出去了。
在决策制定过程中,理性设计途径假定了一个具有全知理性的绝对“经济人”的存在,即决策制定者。决定制定者被假定拥有与环境相关的清晰且结构明确的知识,拥有完整的价值偏好认识及理性计算的能力,能够衡量各种备选方案的优劣并预测其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最优的选择。用西蒙的话说,这个“经济人有一个完整而内在一致的偏好体系,使其总是能够在他所面临的备选方案当中作出抉择;他总是完全了解有哪些备选的替代方案;他为择善而进行的计算,不受任何复杂性的限制”[7]。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具备全知理性,完善的理性决策者是不存在的。这也正如斯通所言:“完善的理性决策者,就好比是对于宗教而言的圣人。这是常人无法实现的理想,也是大多数人不想去做的,只有稀世之宝才能达成。”[3]231
总的来说,实证主义的理性设计的特点可以简要归纳如下:(1)以专家或分析者作为行动者或设计者;(2)设计过程是封闭的,对公民参与持排外的态度;(3)基于长期的视角来确立政策目标;(4)以技术知识作为权力的基础。
理性和技术的科学隐喻在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决策科学化程度等重要方面为公共行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它也一味强调科学方法、价值中立、定量信息、实证研究、工具—技术理性等要素,这种片面性思维忽略了达成完全有效的公共行政所必需的其他要素,也限制了研究者和实践者的视界,阻碍了他们在公共行政领域中进行创新的能力。此外,科学隐喻之下的理性设计模式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除了“绝对理性的决策者”这一假定不切实际之外,这一个体主义的、规范的设计模式仅仅描述了应如何根据专业观点制定决策,而没有论述现实世界中的政治、经济、社会层面实际发生了什么,以及是如何发生的。正如斯通所批判的那样,“作为理性地解决问题的政策制定模型无法解释为什么有的时候政策方案要去寻找问题。它无法告诉我们有些解决方案为什么会出问题”[3]11。
三、艺术隐喻之下的行政思想、行动逻辑及其局限性
与科学隐喻的假设相反,秉持艺术隐喻的人所持有的是一套主观主义的现实观点。他们假定,“每个行动者都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来理解和解释问题的。因此,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取决于是谁在理解、在什么时候和在什么背景下理解”[4]64。很明显,艺术隐喻建构了一个主观现实和一种行政管理者与外部世界之间的主观关系。因此,行政艺术强调个体间差异和行政环境的背景。在此基础上,公共行政则被视作一个适应性的、杂乱的过程。
在艺术隐喻之下,非理性、多元主义和渐进主义、描述性成为公共行政的主要概念定位;倡导能力和领导力技巧的提升,不断进行讨价还价和妥协以促进合意的达成,是公共行政的主要活动;而对公共行政的理论和问题研究,也不像科学隐喻那样强调价值中立、科学方法、定量信息和实证研究,而是注重价值导向、定性和人文科学的研究方法。H.乔治·弗莱德克森在其《公共行政的美学价值》一文中就明确提出了“在所谓的组织科学与行政管理科学以及人文学科之间要有一种协调”、“运用人文手段有助于拓展对组织文化与行为的理解”以及看透公共组织及其管理“需要预测、经验、判断和想象力。这些东西与分析技巧关系较小,而更多地与哲学、语言、艺术和理智有关”[8]等诸如此类的观点。
在具体的行政和政策设计实践中,艺术隐喻遵循渐进主义的行动逻辑。渐进设计的设计过程依赖的是诸如商议、谈判、交易和合作等政治技巧以及设计参与者的创造力、经验、想象力、直觉、感性和其他诸如此类的非理性事物。注重合作共事、协商和其他形式的政治行为就意味着渐进设计者能够对参与行政和政策设计的政治行动者的价值和权力进行恰当权量和相互协调,以便最终获得令人满意的决策。渐进设计的首创者林德布洛姆就认为,政府承担的任务“需要复杂的、积极的合作艺术,不仅在任务的执行方面,而且在确定任务的决策过程中都需要这种艺术”[9]53。这与科学隐喻之下竭力剔除政治影响的理性设计是正好相左的。托马斯·戴伊在对政策制定的渐进主义进行的总结中就包含这样的观点:渐进主义在政治上是有利的。当具有争议的事项仅仅是预算的增加或减少或是对既有计划的修正时,政策制定上的一致更容易达成。如果决策制定聚焦于主要政策替换,并且这种替换涉及巨大的得或失时,冲突就会强化……因此,渐进主义在减少冲突,维持稳定以及保护政治系统自身方面是很重要的[10]19。
对于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来说,阐明问题或在问题确定的前提下寻求一致意见来解决问题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决策者并不是面对一个既定的问题,而是必须指认和说明他们的问题”,而“在‘问题’是什么这点上有各种争论的余地”[10]20-21。因此,通过讨价还价和协商来达成政治共识是十分必要的。于是,渐进设计在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便“并不那么重视由谁来制定决策,它关注参与者是否致力于持续地说服其他行动者”[4]72,以至最终达成政治共识。换句话说,渐进设计观点下的决策主要取决于参与其中的政治力量的支持或反对,取决于政策制定过程中各方政治互动的结果,而不像理性设计那样取决于成本—效益分析或科学分析的结果。
在应对政策变化方面,渐进设计排斥快速变化和巨大的政策跳跃,相反,它主张通过渐进的、微小的、持续的修正过程来进行政策改变。这一方面是为避免快速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可预期的危险,另一方面是为了便于对政策执行造成的混乱和偏差进行控制和补救。用林德布洛姆的话来说,决策过程只是决策者基于过去的经验对现行政策稍加修改而已。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看上去似乎行动缓慢,但积小变为大变,其实际速度要大于一次大的变革。政策上大起大落的变化是不可取的,往往“欲速则不达”,它会危及社会的稳定[9]3-4。因为“政策大变化……常常危及对习惯规则的遵守。只有在决策系统的政策不使人感到惊慌时,人们才会遵守规则”[9]68。这样一来,政策目标就不可能着眼于长期视角,而必然是出于短期的考虑。
总的来说,渐进设计主要具有如下特点:(1)以有影响力的行动者作为设计主体;(2)对公民参与持有限制的包容态度;(3)政策目标着眼于短期视角;(4)以政治共识作为权力的基础。
人类行为和社会生活既是科学的,也是人文的。艺术的隐喻关注到了非理性的感性要素,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但对理性要素的过度排斥,也限制了其发掘政策选择中的广泛可能性来解决问题。艺术隐喻视角下的渐进设计模式为现代公共行政在极其复杂的环境中作出变化、解决问题,以及为政策体系中的行动者之间达成共识提供了一种途径,但这一模式还是存在着诸多的局限性:(1)该设计模式只有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才能发挥有效性。在当今这个以快速变革为时代基调的后现代背景下,它会变得软弱无力;(2)虽然该模式注重设计过程中创造力的发挥,但这种创造力却主要用于渐进的政策改变过程,而不是从事富于创新和创造性的政策制定;(3)对公民参与采取有限制的包容,并不能反映更加广泛的公共利益;(4)“对分析、专家观点、经验和科学探索指导的备选方案缺乏足够的关注;对权力领域中不够强势和不够清楚的声音缺少足够的敏感性”[4]73。
总的来说,艺术隐喻在为公共行政领域引进乐于接受新观念的态度时,却又拒绝考虑其他可以改进计划、决策或方案的可能性[6]158。因此,与科学隐喻一样,公共行政的艺术隐喻同样限制了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践者在公共政策的理论建构与执行方面的视野。
四、社会设计:一个更加全面的隐喻
由于存在上文分析的片面性与局限性,公共行政的科学与艺术隐喻已经无法全面而真实地反映和描述当代公共行政的现实,更无法对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发展提供正确的向导和指引。为此,全钟燮教授在对这两种隐喻进行批判性的综合的基础上,发展和提出了“社会设计”的概念,作为与时代相应的公共行政的新隐喻。全钟燮教授的“社会设计”是基于社会建构的思想而提由来的,所以,在对“社会设计”进行具体讨论之前,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社会建构思想。
根据孙柏瑛教授的分析,可以将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的基本思想归纳为:(1)公共行政是通过互动、对话和话语而社会性地建构和重新建构的;(2)公共组织的行动是一个组织成员共同建构并赋予意义的过程;(3)公共政策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其实质在于,政策目标及其各种替代方案确立是基于不同体验和实践的人们意义建构和意义塑造的结果;(4)社会建构的公共行政倡导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积极回应的前瞻性公共行政;(5)沟通、协商、互动、参与是现代公共行政运作的基本途径[11]。
全钟燮以社会建构思想为基础,结合并借鉴詹斯奇、斯科恩和里恩等其他学者的观点,对社会设计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这一概念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设计是一个相关的行动者通过工作,分享思想和经验,以更加准确地解释社会现实的互动过程;(2)社会设计是沟通交流式的,因为多元行动者必须通过彼此的语言、对话、话语和行动等形式进行相互交流;(3)社会设计过程具有政治性,因为参与者持有自己的利益、知识、经历、资源和权力;(4)社会设计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了基于一定立场的行动者的批判意识,这些行动者参与创造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总之,“社会设计被应用于公共行政领域时,它就是一个通过互动过程来理解冲突和价值以及解决问题的框架”[4]61-62。
科学和艺术隐喻认为主观和客观是二元分离的,社会设计隐喻对现实的理解则是,主观和客观的观点同等重要。虽然社会现实在社会设计隐喻这里最终被认为是根据行动者的主体间经验被建构出来的,在本质上仍然属于主体间现实的观点。但是,这种主体间现实并不同于艺术隐喻之下的主观现实,因为它不像艺术隐喻那样是原子化的个体独自主观地解释现实,而是以行动者的意识共享为基础,通过主体间的经验交流过程来建构的。
以这样的现实概念为基础,社会设计隐喻进一步主张将行政世界看做一个自由开放的系统,包括公众在内的广泛而多元的行动者都可以参与其中,与行政管理者进行有意义的对话。如此一来,这个开放的系统便为行政管理者提供了“从环境和其他人的思想和经验中学习新知识的诸多机会”[4]62,由此,对行政世界的认识也会变得更加清晰。这个开放性的参与和交流过程,在促进行政管理人员和组织学习的同时,也能够提升民众的素质和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从多方角度来理解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设计是一个促进性的过程,行政管理者致力于行政活动的分享、协商和协调。
与科学隐喻和艺术隐喻分别片面地强调事实和价值有所不同,社会设计强调可能性,“它试图整合事实和价值,以及将描述性的(是什么)和规范性的(应该是什么)两个维度都视为适合于行政研究”[4]63。因此,如果说科学隐喻将公共行政定位于规范性,艺术隐喻将其定位于描述性的话,那么社会设计隐喻则将其定位于兼具描述性和规范性。除了对事实和价值的二元分离持批判态度之外,社会设计也不迷信单独的定量或定性研究,而是强调定量和定性分析中有鉴赏力的研究方法。由此可以看出,在社会设计隐喻之下,公共行政成为一个演进性的、创造性的、辩证的社会过程。
在具体的行政和政策设计过程中,持社会设计隐喻的行政管理者为取得一致的可能性,能够借助于争论的形式去发现不一样的观点,通过会议和论坛的方式,让多元的行动者表达其价值观。在公共政策的发展和具体的政策问题解决中,这就可以广泛地吸引和容纳公民团体、专家以及个体公民表达意见。社会设计途径的一个关键要素就是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和富有批判精神的公民启动他们都能参与的论坛,并在多元的参与者之间建立起社会互动的网络,进而将其利益聚合起来。最终,在利益聚合的基础上得出可行的问题解决方案。当然,这并不代表政治上的一致是社会设计的最终目标。事实上,“社会设计的关注点在于理解不同的思想、经验、技术和社会知识”,包括专家的知识,只不过专家的知识“应与其他参与者的经验知识和直觉感觉结合起来,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讨论”[4]75。
总的来说,社会设计的特点可以归纳如下:(1)以多元化的行动者为主体;(2)对公民参与持完全的包容和开放态度,并且突出地强调公民参与的重要性;(3)政策目标的确定同时兼顾短期视角与长期视角;(4)以共享的责任作为权力的基础;(5)创造和发展促进互动和参与的过程是其本质属性。
社会设计隐喻所蕴涵的公共行政形象,对公共行政的应然面与实然面都具有相当的提示性。而通过解决问题的社会设计途径,“行动者可以探究各种可能性;改变传统的解决问题方式,并为有效实现共同目标研拟出新的策略”[6]170。这一途径还具有诸如“在向参与分析和批判的行动者保持开放以促进批判策略发展的同时,关注参与、关系、对话、争论和有着不同背景的多元参与者的日常生活体验”[4]75等诸多优点。
然而,社会设计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具体来说,这些局限与问题包括:(1)经济和政治资源都有限的公民和利益团体实际上很难参与或影响决策过程;(2)对于紧急问题的解决来说,广泛的市民参与可能会因耗时而造成延误;(3)管理者是否提供参与和互动的机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态度和行动取向,而这是不具有充分的保障性的;(4)即使管理者提供了参与和互动的机会,也无法确保公民会对其有所回应;(5)社会设计的实现需要行政人员转变官方意识并积极作为,与公民分享权威和权力,而这一点在现实中是很难做到的;(6)在互动和对话的过程中,如何确保人们认真对待,如何避免观点和经验之间的曲解和误解?如果要将社会设计与公共行政实务结合起来,并付诸实践,这些都是必须要严肃面对的问题。
五、小结及理论启示
公共行政的科学隐喻与艺术隐喻,是两个非常有用的隐喻。但它们只是向人们展示了公共行政中某些重要的面向而非公共行政的全貌。单独依赖其中任何一个隐喻,都难以完整而全面地把握公共行政的世界,理解公共行政的问题,还会将人们引向研究与实践的误区。面对后现代社会的复杂状况,这两种隐喻性框架也无法为人们解决公共问题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思路和策略。基于科学与艺术的批判性综合而形成的社会设计隐喻,一方面反映了当前公共行政实践的真实世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行政世界的框架,另一方面也为人们提供了解决当前现实中复杂的公共行政问题的可能方法。
尽管社会设计框架的广泛实践还有赖于对其局限的克服,但这一隐喻本身及其所倡导的理念和方法,比如对话、互动、平等协商和共享的责任等,对于中国公共行政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都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在理论研究层面,社会设计的思想无论是在概念定位、研究内容还是研究方法上,都为我们提供了不同于以往的理论视野,也提供了行政学研究的新的哲学思维、知识脉络和理论要素。在行政实践层面,社会设计理论所倡导的发展和创造、参与和协商、对话和互动、分享和学习等方法,也为我国解决当前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官民冲突、政府信任和政策合法性等问题提供了可供选择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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