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偏差举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偏差论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激励,就是激发和鼓励,是与惩罚相悖的一种基本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思想政治工作者如何正确认识和科学地运用激励,关系着能否调动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积极性,进而决定着思想政治工作的成败。我们知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激励主体通过激励去挖掘激励客体的潜力,使被激励者树立这样一种真情实感:力有所用,才有所展,劳有所获,功有所奖,拼有所得,搏有所成。但是,实践表明,在实施激励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活动都能满足上述初衷和本意,事不如愿、事与愿违的现象也往往不期而至。究其原因,几乎都与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偏差有关。
所谓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偏差,就是指激励主体(思想政治工作者)对激励客体(思想政治工作对象)在实施激励行为的过程中,致使激励客体动机失常,行为扭曲,动力反向,从而招致激励失效或效率弱化的思想认识偏差。这种偏差可以由客观情境的强制或压力而产生,但更多的则来自激励主体,表现为激励主体对激励性质、作用、目的、原则和方式方法的认知失真,以及对原则、类型和方法的操作失误。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偏差一样,激励偏差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主观认识上的偏颇或差错,大多是一种非故意盲点,是激励主体的误认、误断现象,而不是故意所为。如果明知不对而行之,那就不叫偏差而叫做意或者恶意了。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发展性和变动性,由于激励主体的思想觉悟、认识水平和操作水平存在差异,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偏差可能产生于激励活动的一切领域,充斥于激励操作过程的始终。不论是哪个方面、哪个阶段或哪个环节,都有发生偏差的可能,甚至几乎都有偏差存在。只不过是由于特定激励主体各自陷误的领域、误点和程度有别,表现形态和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有所不同罢了。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偏差存在的主要表现和形态是多种多样的。试析如下几种:
一、激励性质混淆
思想政治工作过程就是激励过程。因为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就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实现预定目标的活动。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对激励客体激发动力,鼓励情绪,调动热情,保持兴奋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所以,激励是一种最基本、最常见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艺术,也是最一般、最普遍的思想政治工作行为。没有激励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或无激励操作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都是不可想像的,也根本就不存在。无产阶级要实现自己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借助激励方法与艺术。一切剥削阶级要维护、巩固自己的统治,也离不开激励方法与艺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应该说,我们的绝大多数思想政治工作者,对于激励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是清楚的,对其运用和把握也是熟娴的。但不可否认,有些思想政治工作者却在认识上还存在严重偏差。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现在情况好了一些,但还有变种和遗留。例如,有的认为激励就是“物质刺激”,无非是搞“小恩小惠”、无非是“用金钱购买情绪”。所以他们实施激励看到和运用的,只是一个“钱”字。“钱”当家,“钱”开路,“钱”做主。似乎没有了钱,就会什么也玩不转。这显然是不对的。激励不仅有物质类型,也有精神类型;不仅有奖金和奖品,也有奖状、奖章和喜报。以物质类型的激励内容来结论激励性质的做法,这显然是片面的,有失公平。即使物质激励,其指导思想也是激发动机、鼓励行为、构筑动力,而绝非是收买或贿赂。情绪、动力、积极性是不能用金钱来购买的,只能靠激励去挖掘和激发。这一点,就是西方行为科学管理学派也都给以确认,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工作者更没有理由困惑和猜疑。
把物质激励视为市场经济惟一手段,这是某些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一大偏差。民主革命时期,为了战争的胜利,我党一直坚持富有成效的激励方法与艺术。建国后,围绕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激励方法与艺术的使用更加普遍,雷锋、焦裕禄、王进喜等榜样激励的典型,几乎遍布各条战线。就是物质激励,也并非今天搞市场经济才有的,只是因为极“左”思潮的干扰,曾一度被冷落过,被限制过。我们的某些思想政治工作者,受极“左”传统的东西影响太深了,以至于对新东西总是看不惯,总是接受不了。
二、激励原则悖离
激励操作必须固守一定的原则,不能随心所欲,不能感情用事。一般说来,要保证激励的正面效应或期望值,通常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机会均等、注重实绩、公平合理、符合需要、适时适度、切合环境、凝聚目标和奖励结合等原则。但有些人在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时,经常陷入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如“奖励就不能给那些调皮捣蛋的”。这种说法,就是陷入激励偏差的表现。它否定了机会均等的激励原则,把后进者推到自己的对立面上,忽视了后进向先进转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其实,激励也有战略性和战术性之分,也需要一时一激、一事一励这种方法和艺术。调皮捣蛋固然应当批评教育,实施反向激励。但调皮捣蛋者在某一阶段或某件事情上做出贡献,就不该剥夺他们接受正向激励的资格和权利。就像我们对待见义勇为者的奖励一样,不可苛求他们以往的表现究竟如何。又如,在讨论决定奖励面或具体人选时,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论调:“一年到头不容易,总得照顾点情绪吧”!还有,不少单位年终发奖金,总好探听左邻右舍咋办的,开口人家如何如何,闭口人家怎样怎样,似乎人家咋办他就该咋办。前一个论调,既违背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原则,又有悖公平合理、凝聚目标两项原则。它实际上是迁就后进,鞭挞先进,是激励上的“大锅饭”、平均主义。事实上,激励不能没有刺激。激发先进,刺激后进,均属正常表现,是激励功能发挥正常的标志。如果激励丧失刺激,激励也就失去了应有效力,激励与不激励也就毫无差异了。“照顾情绪”貌似机会均等,实则不公。后一种倾向,显然是违反了切合环境这条激励原则。它不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而是随波逐流,随大流,随群。这种无的放矢的激励,注定要弱化作用,降低水准。表面上看,似乎贴近激励的适时适度原则,特别适度的“度”。而实际上,却没有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来把握激励,把以他人为参照系,变成了随大流,完全摹仿他人,做他人的影子。
三、激励思想错误
这恐怕还是根据激励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实现具有巨大作用来决定的。但究竟应当确立怎样的指导思想?某些人在这上面又表现出许多偏差。空洞的原则,我们不去讲它,仅以奖励为例,谈几种实实在在的表现。
首先,表现在奖励额度和档次上,主要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认识偏差。一种是人为拔高,人为分档,相差悬殊,旱涝不均。有些人说什么“一分奖金一分活,别怕额度高,也别担心差距大”。按照激励的“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看,贡献大就该重奖,这是正确的。但重奖却与业绩不符,获重奖者却业绩“不重”,恐怕就难以令人信服了。另一种是奖金上仍吃“大锅饭”,名为“奖”实为分,且是平均分。有些人说什么“档次少点,差额小点,不惹事儿”。档次少和差额小,不一定不惹来是非,不意味着激励客体的每一成员都会心平气和。它只能让贡献小的个体风平浪静,而贡献大的个体心灰意冷。奖励的档次究竟应该拉大还是应当缩小,奖励的额度应当高还是低,在理论上是无法定量结论的,只能从实际出发去斟酌。原则上,应当视贡献大小定额度,按不同贡献等级的多少定档次,这样才会达到额度与贡献相对称,从而切近公平合理。
其次,表现在奖励的程序上,也有两种相反的认识偏差。一种是偏重领导,忽视群众。认为领导负责考察,心中最清楚,拍板定人就行了,用不着费那么多周折,同时也担心群众推选会夹带感情因素。另一种是偏重群众,放弃领导。认为考核归考核,最后还是群众推荐最保险,既准确又有基础,也免去了副作用。这两种观点,从某一侧面看,都有一定道理,也可以说得通。但从整体上分析,都有片面性。前者强调领导忽视群众,并把少数或个别人感情用事行为普遍化,以木代林,以点代面。后者则强调群众忽视领导者,并把群体决定行为的可靠性绝对化了。我们应当切实纠正以上两种偏差,坚持激励操作必须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者与群众相结合,日常考核与评选相结合,不把日常考核只当形式走,也不把群众愿意当儿戏或者绝对化。
再次,表现在奖励面上,有人认为宜大不宜小,有人则认为宜小不宜大。这两种观点的一个共同表现就是搞百分化,固定不变。前者侧重激励的宗旨,即调动积极性,有积极性的人越来越有助于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后者则侧重激励的先进性和榜样作用,防止庸俗化,避免激励水平降低,避免激励作用弱化。二者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不够全面。面大面小须依据实际要求来掌握,不同时期,不同事项,不同时势,奖励面不可能整齐划一。不保持一定的幅度或弹性,搞一刀切往往违反科学,带来负效。据《羊城晚报》报道,这些年广州确实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委市政府称之为“中变”。然而,在表彰“中变”先进单位和个人时,却面过大过宽。例如,全市十个区全部被授予“广州市文明城区”,就不太合适。
四、激励思维混乱
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对立起来,割裂开来,是某些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又一偏差。激励,不管具体类型有多少种,归根结底就是两大种类,即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那么这两大类型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呢?有些人片面认为,物质激励就是发钱给物,精神激励就是颁发证书、奖章、上文件、戴红花和披彩带这种观点是不对的。
其实,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它们既有相互对立的一面,又有相互包含、相互依存的一面。物质激励的内容虽然表现为发钱给物;但钱和物里面潜藏着一定的精神价值,包含着精神鼓励,即社会对受奖者的肯定和赞扬。而精神激励虽然内容表现为证书、奖章,但它只不过是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形式来体现内容罢了。在激励实践中,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应该结合起来并用。例如,赋予激励客体某种荣誉称号的同时,可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在解决激励客体的思想问题的同时,解决其生活困苦,为其排忧解难。在激励问题上单打一,跳独舞,不善于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巧妙地结合起来,是一种哲学上的“无头脑”表现,应予抛弃。
五、激励方式不当
激励偏差不仅表现在性质和原则上,而且还表现在方式方法上。激励的方式方法,是达到激励目标的具体途径,类型也很多,伴随激励实践的发展也会不断创新。但应用较为普遍的方式方法,有目标激励、榜样激励、荣誉激励、情感激励、关怀激励、许诺激励、评判激励、表率激励、逆反激励等等。在此,我们仅对其中的几条激励略加阐述。情感激励,是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之间的情感交流,即“感情投资”。评判激励,是激励主体对激励客体的行为赋予肯定或否定、表扬或批评、奖励或惩罚的一种激励方式。表率激励,则是激励主体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无声命令,对激励客体施加影响权。逆反激励,是激励主体向激励客体提示或暗示预定招标的逆向结果,即通常所说的“激将法”。其实,各种激励形式,各有适用范围,有时还会有交叉,甚至是多重交叉。对上述几种激励方式的分析,并不排除其他激励方式的重要。
运用激励方式,需要技术和技巧,否则就会出现偏差。有这样几种偏差尤需引起注意。一是唯“物”主义。只见“物”,不见人,只见物质需求,不见精神需求。比如,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给钱就管用,别的都是胡扯”,这种观点过分夸大了人们的物质需求心理,忽视了荣誉、情感和理想等精神需求的客观实在性。事实上确有些人,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只追求金钱和实物,但也不乏有些高层次者对精神需求的渴望,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二是唯出身论。对于一些过去落后,甚至有污点的人,不看现实,不看表现应奖不奖,应励不励。比如,有些人说什么“荣誉不能送给那些不听话的”,“越闹就越别理他”。这些说法乍一听似乎在理儿,不勤奋工作怎么能获得荣誉呢?一闹就答复,其他人岂不会跟着闹起来了吗?其实,从激励角度讲,这些认识是不对头的。不听话的人一旦做了好事,照样应予表扬或激励。不识抬举的人,闹待遇、争荣誉的人,恰恰需要关怀性激励、逆反性激励和情感性激励。三是完美论。比如,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在榜样激励中,常愿给先进人物事拔高、加花点,认为只有这样才会有学头,才像个标兵的样子。然而标兵、劳模也是普通人,他们不可能完美无缺。人为地将他们塑造成完人,反倒让人难以折服,甚至会引发逆反心理,导致负面效应。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作风不够检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他们总讲“甭管我怎么着,奖金一发大家就玩活儿”。显然,这种思想政治工作只注重物质激励的魔力,忘记了表率激励的魅力,不顾自己的形象,放弃了自己的非正式权力——影响权。其实,高明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更重视的是影响权,而不是领导职务带来的那块职位权。影响权是基础,有它垫底,职位权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思想政治工作者对此尤应谨记。
六、激励作用负效
激励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它能激发火样的热情,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形成竞争氛围,导向既定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在对激励的这种作用的认识上,也存在一些偏差。一是激励万能论。比如,“兵不在弱,而在赏”。这种观点就把激励的作用万能化了,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同出一辙,似乎一赏就能,一赏便可大获全胜。不错,激励确实能给人以“勇”的动力,但也并不像这种观点说的那么神奇。人离不开信仰,总得有个精神支柱,毫无信仰的人,精神颓废的人,是再赏也赏不出勇气来的。再说,激励本身只是一种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作用再大也不会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全局,把它万能化和神秘化是不科学的。二是激励无用论。比如,“想干用不着激,不想干激也不顶用”;“激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搞计件什么都解决了”。这两种说法虽有区别,但总的意思是激励无用论。我们承认,那些境界高、奉献精神强的人,都能自觉勤奋敬业,不表扬,不给奖金,他们也照样努力工作。我们也承认,计件工资制具有不可比拟的优点。但是,这绝对代替不了激励的作用。不能因为部分人自觉奉献就取消激励。恰恰相反,越是这样越应该注意对这部分人的激励,以便让他们晓得社会对他们的承认,让社会导向他们的精神和行为。这样,他们的奉献行为才会长久,社会对他们也才算公平。他们的精神和做法,才能张扬开来,发扬起来,成为社会氛围。三是对立论。近年来有些思想政治工作面对资金发放过滥而产生的不良倾向,认为“越发钱物奉献精神越差”,甚至说“越发越糟糕”。这种对立论观点,也是偏差表现。我们不否定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拿了奖金、奖励反倒不玩活的人,毕竟是个别的,而大多数人得到奖励之后,毕竟是心有所思、行有所为。攀比现象和期望值增大倾向,虽然也存在,但终究体现在少数人身上。特殊性不能代替普遍性,个性不等于共性,少数人的行为病态,不能作为多数人行为的逻辑归宿。否则,就是一叶障目,牵强附会。
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偏差的表现还有很多,在实践中表现更为丰富。以上所列六个方面的诸多表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的偏差表现,还有待于我们在激励实践中去观察、识别和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