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与西方社会信用危机_金融风暴论文

新自由主义与西方社会信用危机_金融风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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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0)03-0034-06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一种经济关系。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等价交换、赊销让渡以及货币流通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信用经济关系便随之产生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都以信用为基础,缺乏信用的市场交易是寸步难行难以成功的。随着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西方国家所推崇的理想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是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和同步发展起来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最重要的制度建设,可以说,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完善与成熟,关键是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与完善。

当前,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与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模式,然而目前的世界金融危机,是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殊产物,它暴露了美国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模式包括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的漏洞与致命缺陷,因此进一步探讨这次金融危机的制度根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反思和检测西方发达国家自由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及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制度缺陷,以此为借鉴,构建一种更加科学规范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经济发展新模式。

一、当前的世界金融危机首先是信用危机

毋庸置疑,当前的世界金融危机首先是信用危机。从信用体系来看,一国的社会信用包括政府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企业信用、消费信用等。这次金融危机,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金融危机,是美国主导下建立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危机,而实质上几乎涉及整个信用体系的各个领域,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和治理思想的危机,从根本上来说也是资本主义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制度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危机。

1.消费信用危机。从2007年以来,发轫于美国的次贷危机,首先是一场消费信用危机。

次贷危机是美国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的危机,而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又与美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超前消费”文化有关。美国的消费文化一直有高负债、低储蓄的特征。一方面是美国居民长期养成的大手大脚举债消费的习惯。典型的例证就是在中国广为流传的中美两个老太太买房的故事:美国老太太借债买房,临死前终于还清贷款,但享用了一辈子住房;中国老太太攒钱买房,临终前终于攒够钱买到了房子,但未来得及享用住房就去世了。我们无意评价两种消费文化孰优孰劣。而事实是,近年来美国居民个人消费支出占美国GDP的比重达到70%的历史新高,而2001-2007年的6年中,美国居民个人积累的债务却是过去40年的总和。[1]可见美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是在债台高筑的危险状态下运行的。另一方面,美国政府也鼓励居民大规模借贷和超前消费。从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两年半的时间里,美联储打开货币闸门并连续13次下调联邦基金利率,使利率从6.5%降至1%的历史最低水平。[2]货币的扩张和低利率的政策降低了借贷成本,而房价的持续上升又使人们把希望寄托在房价只涨不跌的乐观预期上,促使民众蜂拥进入房地产领域,银行也千方百计地向信用度极低的借款者推销住房贷款。当经济开始周期性下滑,货币政策出现调整,联邦利率开始提升,房价暴跌,泡沫随之破灭,大批低信用阶层还不起贷款,违约率大幅攀升,资金链条出现断裂,就引发了次贷危机。

2.金融创新与银行信用危机。一般来说,银行放贷应把贷款记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上,同时也就相应的把信用风险留在银行内部,因为次级贷款存在低信用阶层到期还不起贷款的违约信用风险。然而美国银行却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把次级住房贷款转换成证券在市场上发售;很多投资机构购买后再将其打包、分割、组合,变成新的金融产品出售给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还有一些美国金融机构把大量的房地产抵押债券打包后出售给了很多国家。就这样,提供次贷的银行花样翻新般地销售掉自己账上具有巨大信用风险的抵押贷款风险资产。本来资产证券化所创造的金融衍生产品可以起到分散风险和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效率的作用,然而金融创新和资产证券化一旦过度,无疑加长了金融交易的链条,就像一石激起千层浪,金融衍生品的涟漪与波纹越变越大,链条越来越长,情况越来越复杂,就像层层迷雾,使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缺乏透明度和变幻莫测,以至于连始作俑者在内,没有人能弄清楚这些金融创新产品的基础资产是什么,更没有人知道其中蕴含多大的信用风险。这种投机行为,使购房者以低首付甚至零首付获得房产,使提供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不必坐等贷款到期就可以通过打包出售债权方式提前回笼资金,也可以使金融中介机构在提供资产证券化服务的同时不承担任何风险就赚取服务费。凡此种种,都使虚拟经济的泡沫被金融创新越吹越大,却将银行信用与金融风险抛之脑后,虚拟经济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支撑,投机行为演变为一种投机经济,金融信用风险被急剧放大,一旦次级住房信贷资产出现问题,金融信用危机的爆发就不可避免。

3.金融监管与政府信用危机。从现代经济体系来看,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这次世界金融危机昭示着这样一个道理:没有金融安全,就没有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必须将保障金融安全放在首位。然而美国政府金融监管机制滞后,这是造成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也产生了美国政府对金融监管机制的信用危机。

从政策来看,美国政府货币当局如美联储长期执行低利率和过分宽松的货币政策,给流动性泛滥创造了空间,超前消费的经济模式不断被强化,企业和居民负债得到了流动性充沛的金融体系的有力支撑,并通过过度负债虚增市场需求,金融资本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催生价格泡沫,造成次贷危机。

从监管机构来看,美联储只负责监督商业银行,无权监管投资银行。而监管投资银行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2004年经过艰难谈判后才获得监管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金融投资机构几乎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过度复杂的金融创新又模糊了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行业之间的防火墙机制,打通了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传导通道,资本约束监管被有效规避,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大大提升。同时监管机构过于信奉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在监管技术和方法上也滞后于金融创新与全球化进程,不能及时识别市场泡沫并约束投机行为。在泡沫积累过程中,由于失去政府和外部力量的及时干预,市场陷入价格上涨—投机—价格上涨的恶性循环之中,最终导致泡沫破灭。

从金融中介机构来看,也出现了监管缺失。许多金融机构的贷款和金融产品出现了问题,金融评级机构却熟视无睹。一方面,在非标准的资产证券化技术下,经过多次打包、分割的结构化产品已难以识别其风险性质,传统的信用评级机构已不能准确提供风险溢价参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交易价格必然是扭曲甚至是虚假的。另一方面,一些信用评级机构弄虚作假,把大量问题债券和金融机构都评估为“优等”,对资产泡沫与金融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总之,美国政府货币当局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也无视一些国家多次提出的加强监管的建议,加之监管机制滞后和监管乏力,终于酿成金融危机的发生。

二、信息不对称是信用危机的认识根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形式是等价交换即同等价值量的相互交换,这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但是,由于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无法保证社会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平衡,因此等价交换只能通过不等价交换来实现,但从长期看,从全社会看,商品是等价交换的。这种等价交换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市场交易中,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即条件、权利、机遇应是平等的,它严格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什么特殊的权利;二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交换是在相对独立、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强买强卖和任何附庸关系;三是商品交换严格按照等价交换的公平原则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是难以成立的。[3]然而传统的等价交换原则,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即交易双方在权利、机遇、地位、价值平等的同时,更需要交易信息的公开、对称、确定与平等,如果双方掌握的交易信息不公开、不对称、不确定、不平等,这种交易结果也难以公平和平等。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不确定,不仅会使交易有失公允,加大交易费用,而且还存在着极大的信用风险与信用危机,而传统经济理论往往都忽略了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自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以来,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切交易风险与信用危机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可以说每一次的经济危机包括这次世界金融危机的根源都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是信用危机的认识根源。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其中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市场交易所拥有的信息足以使生产与销售有效运行。然而特殊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会导致市场失灵甚至产生经济危机和信用危机。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传统经济理论都是完全信息假设条件下的产物,即市场交易中每个参与主体都拥有对等的完全信息,其作出的决策都是在完全信息基础上的理性选择。然而现实却恰恰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参与主体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场信息,其获得的信息都是不完全的,只是掌握程度不同而已。换句话说,现实中市场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不确定是一种常态,这就使建立在完全信息假设基础上的传统经济理论失去了合理性与科学性。用完全信息假设条件下建立的经济理论指导现实中不完全信息的市场经济实践,其结果可想而知,这正是为什么会出现周期性经济危机与信用危机的原因,理论与实际的不相符合甚至背离,是传统经济理论的致命弱点,也是为什么每当经济危机出现,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和经济学理论屡遭质疑的症结所在。

信息不对称理论作为微观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核心内容,主要研究市场信息不完全情况下,对交易双方经济行为以及经济运行效率和运行结果的影响。从内涵划分,至少应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信息不完全,即市场参与主体或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有多有少,但都不完全,只是存在程度上的差异而已,交易双方,卖方对商品质量、价格等了解多一些,而买方对自己的支付能力及信用状况了解多一些,但掌握的信息都不完全;二是信息不对称,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三是信息不确定,因为市场是瞬息万变、发展变化的,交易信息跟随市场行情随时发生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市场主体只能亦步亦趋地掌握市场信息。由于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确定,决定了交易过程中的决策常常带有非理性的因素,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为牟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久而久之就会演变成信用危机。

信息不对称为什么会产生信用危机呢?这是由唯利是图的资本本性所决定的。哪里有利可图,哪里有钱可赚,资本就流向哪里。由于利益驱动,市场主体特别是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或者不遵守交易规则,采取投机、欺诈甚至不惜践踏法律的冒险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利益损害。信息不对称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也就是说,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以及市场经济的所有领域都存在这一现象,从而使这一问题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于1998年5月底在美国《纽约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干预经济学》中指出,市场职能是不完善的,常常受到人们的破坏,理由不外乎是,市场参与者得不到充分的信息。……鉴于信息了解不充分,放款者和投资者很难区分保险的交易和危险的交易。[4]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导致了交易的不公平不公正性以及经济危机和信用危机的发生。

信息不对称会产生哪些信用风险呢?首先是道德风险。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故意隐瞒相关信息,不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出现投机行为甚至商业信用欺诈,造成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增加了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其次是委托—代理风险。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莫里斯教授在信息经济学理论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开创的委托—代理模型及其方法,后来又由本特·霍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om)等人进一步发展,形成了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模型方法。[5]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所拥有的信息影响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不得不为代理人的行为承担风险。为保障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代理人往往会隐瞒或虚报真实情况,误导欺骗委托人,由此引发信用风险。再次是逆向选择风险。即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隐瞒相关信息,获取额外利益,导致不合理的市场分配行为。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1970年在其《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这篇经典论文中,通过对旧车市场的分析,指出买卖双方对旧车质量信息的掌握程度是不对称的。买主按照旧车质量的概率分布只愿按预期的平均质量价格付钱,这样优质旧车主的车市场价格被低估了,他将退出市场;而劣质旧车主的车市场价格被高估了,他愿意成交。重复博弈的结果是:市场上只有劣质旧车能够成交。这种平均定价法则会得出一个一般化的格雷欣法则,即劣等品驱逐优等品,这类似于金融史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阿克洛夫认为信息问题可能导致市场萎缩,只有劣等品充斥于其中甚至整个市场崩溃。[6]

其实,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远不至此。众所周知,1929年发生的世界经济危机是一场生产过剩的危机,而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例如商业信用中,随着买卖双方赊购商品这种借贷关系的发展,一方面加速了商品资本的形态变换和资本的循环与周转,从而促进了扩大再生产。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信用的扩张,也会助长买空卖空和投机交易,这一切都会加深市场的盲目性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使虚假的市场需求信息所造成的表面繁荣掩盖商品滞销的真相,从而加深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信息不对称,造成对商品的虚假需求,在掩盖生产过剩的同时,进一步加剧了生产过剩,使经济危机更加严重。

2007年以来爆发的次贷危机实际是一场消费过剩的危机,其中的主要原因也是市场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表面的繁荣,使银行千方百计地向信用度极低的借款者推销住房贷款。抵押贷款一方面使商品、票据、有价证券等提前转化为货币现款,这对加速资本周转、刺激扩大再生产起到了一定作用。另一方面,这种贷款容易造成虚假的社会需求信息,使信用膨胀,助长投机活动,从而加深了市场条件下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一旦经济下滑,房价暴跌,泡沫破灭,便会引发消费过剩的信用危机。

由此可见,不论是商业信用危机还是金融信用危机,其认识论的根源都是由市场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确定造成的,这也是信息经济时代经济学研究的重点与难点之一。

三、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是金融危机的体制原因

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从本质上来看是资本主义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根本原因是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出了问题。确切地说,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或者不完善是造成这次金融危机的体制原因。

1.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与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西方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来,随着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在各国的建立,社会信用监管体制也如影随形地建立起来,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是同步建立和同时发展起来的。我们说金融危机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这是由唯利是图的资本本性所决定的。哪里有钱可赚,资本就流向哪里,并且表现出极大的投机性和盲目性。这种投机性与盲目性常常是防不胜防,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监管机制加以约束和监督,也就使经济危机成为必然。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投机性、盲目性与社会信用监管的约束性之间的矛盾冲突也就产生了。一般来说,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到什么程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就亦步亦趋地发展到什么程度,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异步差。然而信用监管体系之于自由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来说,总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使严重滞后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总是处于“亡羊补牢”的角色和地位。每一次的经济危机包括金融危机,都冲击着各国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迫使信用管理体系进行着一次次的修改、补充、改革和完善。

2.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是发生危机的体制原因。从根本上来说,这次美国的金融危机既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也是因为社会信用监管缺失和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出了问题。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是危机产生的体制原因。

(1)新自由主义思潮与美国政府的解除管制政策。这次金融危机与美国政府推行的新自由主义治理思想和市场发展模式即解除监管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新自由主义是一种以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为主要经济政策目标的思潮,具体的政策建议包括减少政府对金融等市场的干预,以高消费带动高增长等。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除管制。因此,一些学者又称之为“完全不干预主义”,即“最少的政府干预,最大化的市场竞争,金融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由于是在里根时代兴起,又称为“里根主义”。里根政府执政期间,美国政府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放宽对金融业的限制,推进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使得华尔街的投机气氛日益浓厚,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创新不断加快,奢侈消费文化推动了超前消费和次贷危机。难怪索罗斯在接受法国《世界报》采访时表示,华尔街的危机“是我所说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这一放任市场和让其自动调节理论的结果。危机并非因为一些外来因素,也不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是体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它发生了内破裂”。[7]

(2)信用制度的不完善与监管机制的滞后性。美国是世界上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交易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自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并形成了包括《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借法》等15部法律在内的法律体系;组成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国家储蓄监督局等政府信用管理机构,并设有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加强信用监管;此外还形成了以市场主体为主的征信机构如益百利(Experian)、伊科法克斯(Equifax)、全联(Trans Union)等三大信用调查局,以及严厉的信用惩戒机制和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信息服务机构。尽管如此,仍然没有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固然任何制度的设计都是有缺陷的,但这次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社会信用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一是各个机构与部门之间缺乏整体协调与配合,如美联储只负责监督商业银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只负责监督投资银行,结果出现了很多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二是各自为政,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缺乏管理的系统性。政府信用管理机构、征信机构、信息服务机构、信用惩戒机构等缺乏衔接和联系,难以发挥监管系统的整体作用;三是监管严重滞后,从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来说,本身就存在异步差,常常是“亡羊”之后才“补牢”,加之运用过时的管理方式来应对瞬息万变创新过度的金融市场,结果出现“马后炮”现象。

(3)监管缺位甚至放弃监管。一方面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由于过于信奉市场自我调节能力,监管缺位甚至放弃监管,实行“完全不干预主义”。另一方面,过度创新使金融交易链条越来越长,风险越来越大,然而形势却越来越复杂,缺乏透明度和难以辨别,最终使有限的监管也失去效力。马克思指出:“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同时,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因而加强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种要素”。[8]

3.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市场经济的体制保障。与实体经济相比,作为虚拟经济的金融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其面临的风险容忍度更低。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更审慎的经营策略、更严谨的风险管理体制以及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应从内部自我营造和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防火墙机制。从社会与国家层面来看,加强信用监管是弥补和遏制“市场失灵”的必要手段,有效的金融监管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构成金融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同时也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底线。一旦超越这条底线,危机就不可避免。

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是否完善,实际上也是这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是否成熟的标志。金融创新的出发点是服务实体经济,必须立足于满足市场的真实有效需求。这就是说,金融创新既要与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相适应,也要与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更要与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说到底,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体制要与其社会信用监管体系相匹配,社会信用监管体系成熟与否,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成熟与否。社会信用体系不成熟、不完善,必然会爆发周期性的经济危机。

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保障。首先,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犹如市场经济的防火墙、减压阀。就像人体中的免疫系统一样,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免疫系统,它可以通过自我设计和营造的防火墙机制,抵抗各种经济危机的侵袭,增强社会经济有机体的自我校正能力和免疫力,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其次,它具有规避风险、预防危机发生的功能。银行机构在金融创新过程中通过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风险自我管理控制能力,将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加强监管的有效性,提高监管效率,构建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监管体系,以增强监管的敏感性、适时性和有效性。再次,它具有化解危机、自我修复的能力。每当危机发生时,社会信用监管体系都会针对自身的缺陷及漏洞进行改革、补充、修改,使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从而进一步化解危机,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免疫功能和制度的科学性,使市场经济秩序更加规范。总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在体制上保障了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规避化解危机的治本之策

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各国都普遍采取了救市措施。美国的救市方案是通过政府收购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注入资金以增加流动性等方式来救活金融业;欧盟国家采取了向金融机构注资,确保储户不受损失的方式来稳定金融业;有些国家通过减息、免税方式来刺激经济;还有些国家运用国家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本国股市挽救金融企业。这种从稳定金融市场入手,阻止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的传统方法,历史上虽然也曾起过作用,但救市只是治标之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将救市这一治标之策与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的治本之策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和化解危机。

1.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和自由市场发展模式,必须首先改变新自由主义的治理思想,建立一种全新的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辩证统一的新发展模式。纵观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历史,实际上是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大思潮交替主导的历史。从起源于16世纪中叶的重商主义的政府干预思想,到17世纪中叶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原则和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再到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主义的国家宏观调控观点,以及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又纷纷兴起的新自由主义思潮,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直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两种治理思想交替中摇摆不定。实事求是地说,两种思潮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都起过积极作用,也都存在着缺陷和消极的一面。从自由主义思潮来看,确实推动了自由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但也带来了192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和2007年由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既出现了20世纪50~60年代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也带来了20世纪70年代的“滞涨”局面。可见两种思潮各有利弊,但一直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针对美国当前的金融危机,同样引发了一场新的争论。新凯恩斯主义学派的代表、2001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认为,这次金融危机是由新自由主义思潮引起的,应该吸取教训,强调政府介入和政府干预。[9]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德蒙·菲尔普斯认为,凯恩斯并非救世主,依然坚持自由市场观点和强调自由主义政策。[10]无论这场争论还会持续多久,当前的金融危机仍然对传统的自由市场模式提出了挑战和质疑:解除监管的自由发展模式是行不通的,但过分的国家干预也是不可取的。这就必须改变各执一端的市场发展模式的治理思想,在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或结合点,把自由与干预、市场与计划有机结合并辩证统一起来,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助的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

在世界金融危机向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发展模式提出挑战的同时,中国的发展模式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通过改革开放建立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正是坚持以市场经济为主导,以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助的新的市场发展模式,它使中国在短短30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从而使这一模式成为世界各国学习和关注的焦点,尽管这一模式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

2.改革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治本之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就是市场信用体制。信用作为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一种经济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有时也将资本主义制度称之为信用制度。马克思指出:“商业信用,即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互相提供的信用,这是信用制度的基础”。[11]这次金融危机,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和不完善之处才是危机发生的体制原因,因此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才是治本之策。

(1)建立一种自由市场与政府监管相互协调的信用管理机制。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关键是要处理好开放与管制、创新与监管之间的相互关系。没有金融创新,金融市场将失去效率与活力,但缺乏有效监管的创新,又会产生巨大的风险,这就要把握一个适度原则,这是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焦点,也是改革的难点,过度的自由化与缺乏有效监管都将造成严重的经济与社会问题。

(2)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构,形成良性互动、相互协调的有机整体。各个管理机构与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与配合,堵塞管理漏洞。各国和各经济体之间应当从系统管理的角度实施监管,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逐步完善监管体系,使政府管理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惩戒机构相互衔接,发挥系统监管的整体作用。

(3)制定科学合理的自由化与金融监管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政策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委托代理关系,实行民主决策,防止“精英治理”,从制度层面上规范内部人控制,构建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与内部监管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

(4)完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和惩戒机制。美国有比较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有关政府部门和法院起着信用监督和执法的作用,但这次金融危机仍然暴露了信用立法、司法与执法中的一些漏洞。华尔街的许多精英在滥用金融创新工具的过程中,不少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司法与执法部门却熟视无睹,甚至怂恿金融泡沫越吹越大,一些信用评级机构的渎职行为把很多问题债券、问题银行评估为“优等”,无异于在鼓励华尔街肆无忌惮地“圈钱”和犯罪。因此,从立法、司法、执法上进一步完善信用法律体系十分必要。

(5)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与社会监督。在金融创新活动中,及时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提示相关风险,是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强化专门机构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查违规披露、不披露或者信息披露虚假和有严重误导性陈述现象以及泄露内幕信息进行股价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6)提高风险监管能力,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美国金融危机与政府和各种监管机构解除监管或监管缺失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一些部门监管失效、乏力有关。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监管政策要具有有效的约束力;二是各种监管机构包括中介机构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监管机制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提高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及时性和敏感性。

构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社会之力才能完成。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体制几乎成为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经济制度,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也就成为各国政府广泛关注的一个课题。特别是目前的世界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美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与问题,也越发显示出构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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