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冬娟 黄丽美 石淼
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河北秦皇岛 066000
摘要:现阶段清单计价形式下的招投标工作正处于推广的初级阶段,且在实际发展中会受到不同因素的约束,导致建筑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影响最终的招投标工作的评估。由此,在实际发展中,需要确保招标时期工程造价和控制要点两方面的工作内容,不断学习更多的成本知识,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工作理念,依据工程造价制度和建设系统实施优化,以此为依据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清单计价;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
1招投标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
1.1 为招投标双方提供了双向选择机会
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双方各自的出发点不同,存在利益矛盾,若是单纯地采用“一对一”的选择方式,成功的可能性很小。采用招投标方式,就可以为招投标双方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相互选择创造条件,为投资业主和投标人在需求与供给的最佳点上结合提供了可能。投资业主对投标人进行“择优选择”,即选择合理范围内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良好业绩和管理水平的投标人,这样便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基础。
1.2 招投标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
投资业主与专业施工单位相比,在专业人员的配置、经验和信息的拥有上较为欠缺,而施工工艺及建材品种的多样化、建材市场的“虚价”现象和价格变化的动态性,使投资业主很难确切掌握工程成本的实际情况。针对供货商和承包人的报价,投资业主对常用的工艺和材料的价格,可以从定额和信息价中查取,其余的只有从相关供货商的询价中获得信息,市场价格的透明程度成为了投资业主能否有效获取信息的关键,而供货商为了维持高额利润、或为了保持与承包人的长久供销关系,往往会隐瞒真实的成交价格,从供货商处获取的信息不准确;若投资业主通过招投标方式吸引多家供货商或承包人进行择优选择,也就等于收集了多家投标人的质量及价格信息,使投资业主广泛了解了市场情况;参加投标的供货商或承包人必将在保证自身合理利润前提下报价,也正是由于所有投标人各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产生了公平竞争,将工程建设活动推向市场,通过市场经济这只“无形手”,维护了开放型社会的价格体系,使工程价格趋于合理。
2清单计价形式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和控制要点
2.1关注清单计价的设计工作
清单计价是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也是投标单位明确价格和最终竞标的根本内容。由此工程量清单一定要全面展现出科学性,保障内容的有效性,确保工作的公平性。设计清单计价的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几点内容:第一,设计工作需要有全面的根据。要全面认识建设工程的相关素材,明确企业发展的方向、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特点等内容,明确实际建设条件,从而为之后明确工程建设工作奠定基础,有效降低未来工程修改次数。第二,项目工作需要划分明确。此时要求项目之间界限明确,项目作业内容、技术等内容满足规定,不但要为计量工作提供依据,也可以为报价工作带来更多的信息。项目划分需要更为全面,不能出现不均衡的报价。第三,清单说明要简单易懂。其中包含了工作的补充说明、施工技术的特点、素材的型号、质量的规定以及自然条件等内容。
2.2关注标底的设计审查工作
虽然标底在评估阶段只是参考者,但并不无关紧要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标底依旧是评标阶段保障投标者所报价格科学性和合理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建设建筑产品消耗价值的一种肯定,更是计算成本价格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合同更改、价格调节、额外工程费用支持、价格改变等工作中有一定的引导作用。由此,有效计算标底对管理工程造价有一定的影响。在明确标底价格位置之前,需要全面实施人工、素材、机械的市场成本调查,并且了解更多与本区域条件相近的同类型工程项目的造价信息,在全面研究和分析之后,将工程标底控制在同类工程社会平均水平上。
2.3关注询标,科学低价
在开标和确定标价之后,通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管理,对投标者实施询标。在询标之后,可以排除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非实质性、过于偏激性和其他不科学的报价,也可以预防其中出现更多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引导招标和投标两者结合相关问题进行友好沟通,为明确科学定价提供有效依据。在评标过程中,最先要对每份投标书进行研究,明确其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的投标者报价调节,明确每一份投标书的评标价格,之后结合评标价的研究,选择最为科学、符合规定的招标候选者。
2.4慎重选择合同类型
在清单招标阶段,因为工程量统一,促使合同类型成为报价者选择投标报价方案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又因为实际工程数量与清单数量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样在一定意义上会影响合同双方获取的效益。由此,科学选择合同的类型有助于获取报价的优势,也可以科学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对大型或者是中型的工程而言,通常情况下可以依据单价合同实施建设,对于小型工程而言,可以依据总价合同实施管理。
2.5确定合同的注意事项
关于合同,除了合同自身之外,很多在招投标阶段,各项规定、书面解答以及补遗等都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尤其需要关注对付款和结算而言是根本的清单计价形式,在实际发展中需要结合评标使其提出的修正稿实施整理。主要关注以下几点条款:第一,程序性条款。其是为了管理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构成,避免出现无须的冲突。这一规定在整体合同行为中一直存在,其中包含了计量程序、工程变更、索赔以及争议处置等内容。在设计过程中需要注重规定相应的条款和相关的时间限制。第二,有关工程计量条款。关注计算方案的约定,通常情况下是依据净值计量全面规定计量内容,加大隐蔽工程计量的规定。计量方案通常情况下是依据工程部位和工程特点进行明确,以此为确定工程量、计算共价款提供依据。第三,相应价款的条款,需要尤其关注价格调节条款。①签订合同中没有标明价格的,或者是没有单一标价的计价方案。可以结合计价公式或者是原则实施建设。②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节,规定工程量变化超出规定幅度数值的过程中综合单价的调节公式。③对素材价格较大改变等因素实施调节,依据分担原则或者是调节公式进行。
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资源优化配置的投资大环境逐步形成,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顺势而行,建筑产品价格的激烈竞争,除去了其实际价值上滋生的利益“泡沫”,改变了传统的“量价合一”的静态控制模式,推动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渐渐趋向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
参考文献:
[1]陈启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措施研究[J].山西建筑,2010(23).
[2]吴春玲.浅议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2(07).
[3]赵东东.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才智,2011(22).
论文作者:周冬娟,黄丽美,石淼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9
标签:招投标论文; 价格论文; 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合同论文; 标底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