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有制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论文,公有制论文,成分论文,关系论文,与其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本文立足于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公有制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的关系,即:主体与补充的关系;平等和竞争的关系;长期共存共同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 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最广泛、最深刻的变革之一,就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重组。我们党在科学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改变了过去那种“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结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形成了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
一、主体与补充的关系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问题上,一方面把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的实际情况,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展其他多种经济的思想,揭示了像中国这样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的特征。这是在中国现实国情条件下,对马克思关于所有制思想的新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原则本身包含两方面的基本意义:即一方面强调坚持公有制为基本经济成分,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既然提出“主体”成分,也就意味着还有“非主体”成份,表明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
我们说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较之其他经济成分处于占优势的地位。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能否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据优势地位,是衡量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之一。倘若公有制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不占优势,而与其他经济成分所占份量大致势均力敌,它们往前发展,那就随时都有可能喧宾夺主,就谈不到公有制主体地位。
其次,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这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关键。旧中国的经济命脉被列强操纵,从海关、通商口岸、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主要轻重工业、对外贸易,到财政、金融、银行以至军事工业,都控制在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手里,它们“扼住了中国的咽喉”,“操纵了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从而“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这一点历史已经告诫我们。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保障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把经济命脉牢牢地掌握在代表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手里是不行的,这是确保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
再次,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从目前情况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仅表现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较大的比重,而且表现在国有经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只有保持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才能正确发挥调节宏观经济,指引和制约经济发展方向,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职能。不论现在,还是将来,国家都必须集中力量并牢牢掌握一些基础产业和支柱行业,加强它们的地位,不断发展壮大它们。因此,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
再次,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这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不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它的物质形态会随着不断使用而磨损,技术会不断落后,同时它们的价值也不断降低。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和集体企业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优势,主要是因为它的基础雄厚,并且不断发展壮大自己。但同时要看到,非国有经济由于历史原因负担轻,有优惠,得到各方面特别是基础工业的巨大支持,发展速度比公有制经济快得多,这种快是好事。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们的长期方针,我们要继续引导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但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还要增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有制经济自身得到不断发展和壮大。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在保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我们要充分认识其他经济成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实践也证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是主体与补充的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失去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失去以公有制经济为后盾的广大人民生活需要这个大市场的依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术。正像许多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说的那样,他们能有今天全靠党的好政策。此话不错,如果没有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改革措施、优惠政策就不能坚持下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依赖的减免税收的财政支持,信贷支持,价格支持,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以及人才、技术的支持等,都是主要依靠了国有经济的支撑。离开了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它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作用日益显示出来,它能和公有制共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我们应当在确立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只有坚持这个方针,才能使我国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二、平等和竞争的关系
无论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它们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竞争中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而决不因其所有制性质不同享有任何特权或遭到任何歧视。因此,创造良好的平等、竞争的条件和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份关系的重要内容。
从改革的实践看,要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条件,首先,必须改变以往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划等级、分优劣的观念。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下,企业的所有制类型和级别,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关系着它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利益,这种经济和行政权力紧紧联系在一起,受行政权力的支配,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市场经济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这意味着市场交换者人人平等。就是说,一切市场交易的参与者不能因社会地位的差异而形成等级差别,所有企业不论所有制性质如何,不论企业类别如何,在市场中都是平等竞争的关系,特权和等级在这里是过时的。所以,要改变按所有制性质制定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状况,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应当一视同仁,否则,便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不可能形成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条件。
其次,必须制定、完善市场规则和发展规范市场的中介组织。各种经济成分在市场上展开平等竞争,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国家应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和宏观管理职能,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防止和减少其不规范和不道德的市场行为发生。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包括市场进出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市场进出规则是保证市场运行的重要规则,通过规范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资格、经营功能以及退出市场行为,保证市场有序进行。市场竞争规则是维护各市场主体机会均等、平等竞争的重要法律形式。它不仅保证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禁止垄断及各种非公平因素,而且还规范各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禁止各市场主体非法竞争。市场交易规则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的准则和规范。其中交易方式要做到公开化、货币化、信用票据化、交易规则化、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化。禁止强买强卖和巧取豪夺。
二是要加强市场管理。必须建立权威性、综合性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保护公平竞争,依法制止不平等和不正当竞争,规范流通秩序,维护市场统一、开放、公正、竞争、有秩序和可控,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管理要求必须提高市场管理者自身的素质。当前尤应加强质量管理和商标管理,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被老百姓称之为“社会公害”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决不心慈手软。
三是发展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要严格资格认定,发挥好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其职能是规范交易行为,防止盲目竞争和不公平竞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市场稳定性,当前要着重发展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同时,中介组织要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三、长期共存,共同发展
任何一种社会经济形态都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它的性质是由占主体地位的经济成分所决定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共同发展,是为了更好更健康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面已讲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了原来单一公有制的格局,使非公有制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然而,对各种经济成分存在的原因,在理解上有失偏颇,即只把它理解为生产力低下的产物。这种认识无疑会导致错误的结论,即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只是生产力低下条件下的权宜之计。这既与事实不符,又同我们党依据事实强调的非公有制经济在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的思想及其政策方针不相适合。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是由我国所处历史发展阶段基本国情所决定的,而且是这一历史阶段发展生产力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应当用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来评价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应该看到: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情况下,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与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
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我们不仅要提高认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在行动上。具体说:一是要继续保持非公有制经济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的优势。例如,第三产业中的许多领域和行业,非公有制经济有明显的优势,有可能逐步赶上甚至超过公有制经济。而且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潜力及发展趋势看,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会进一步增长。只要公有制经济的资产存量及其所提供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在社会经济总量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就不要人为的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在某些行业中的优势和发展比例,否则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二是要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资入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随着分工与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会出现各种经济成份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跨越所有制界限的经济联合体,如股份制企业。这种联合可以使不同的经济成份在同一企业中融合起来,冲破所有制界限的限制,有利于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生产结构的调整。这种股份制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是多种经济成份在企业并存的一种组织形式。在股份制企业内部,由于公有制经济可以控制比自己投入数量大得多的资金的使用方向,因而既能发挥公有制经济对股份制企业的导向作用,又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党政各级有关部门及公有制企业,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定要抱积极的态度,决不能刁难或阻碍它们的发展。
我们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力求做到与公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共同发展,但必须同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具有两面性的经济成份:一方面,它们在资金、技术以及产供销等各方面与占主导地位的公有制有着密切联系,因而能够成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另一方面,就其本质而言,它们又是不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私有制经济,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投机性。因此,我们一方面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对非公有制经济加强监督管理和引导。国家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它们实行监督管理,控制其发展范围、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规范其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这样做,既能发挥其补充作用的积极方面,又能限制其消极方面,使之不致于侵害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并与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中长期共存、共同发展。
总之,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共同发展,这对我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推动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深刻变革了我国经济的微观基础,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各种非国有经济的出现和兴起,唤起了社会各方面发展经济的巨大热情,促成了新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
第二,各种经济成分和新的产权形成、财产主体的形成和发展,打破了第一公有制对经济发展的束缚,为居民个人、各类民营组织和企业的投资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促使我国收入水平和发展阶段跨上新的台阶。
第三,各种经济并存、促进了市场竞争的形成,从而大大增强了人们的市场经济意识,推动了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确立。
第四,非国有制经济成分不断发展及其与国有经济的结合,对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起到了示范作用,大大推动了国有经济的改革进程。但是作为一种社会所有制结构,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所有制结构必然会作相应的调整,使之朝着我们的最终目标逐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