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及其对我国的重要启示_公共部门论文

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及其对我国的重要启示_公共部门论文

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及其对我国的重要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方政府论文,启示论文,绩效评估论文,国外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战以后直至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对政府绩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理论研究方面,赫伯特—西蒙等行政学者对行政效率改进和评估提出了非常有益的建议,其主要思想在克拉伦斯·里德利和赫伯特·西蒙1938年合作出版的《市政活动的评价》以及西蒙本人1947年出版的《管理行为——管理组织决策过程的研究》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在行政效率实践活动方面,美国两届“胡佛委员会”(the Hoover Committee)和1973年尼克松政府颁布的“联邦政府生产率测定方案”(The Federal Government Productivity Measurement)、英国1979年奏响新公共管理运动序曲的“雷纳评审”(Rayner Scrutinies)等,开创了政府绩效研究和实践的新局面。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理论研究方面关于绩效预算公共管理的技术与方法等著作和论文大量涌现。其中,对政府部门的绩效研究用全新的“绩效途径”取代传统的“效率途径”,从而使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方法成为当今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部门的“管理工具箱”中的一件有力武器。国外服务型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成熟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启示。

一、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成熟经验

1.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类型

(1)改革与创新相结合的英国类型。英国一直将政府绩效评估作为公共行政改革与创新的助推器,政府绩效评估围绕行政改革分阶段稳步推进。根据评估侧重点的不同,这一类型的发展可以分为效率优位阶段、质量优位阶段和改革优位阶段,但无论哪一阶段,都是围绕改革与创新来发展的。

一是效率优位阶段。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效率战略”的指导下,撒切尔政府推行了雷纳评审、部长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新方案等改革措施。其中,雷纳评审的重点是经济和效率,其目的是通过评审来终止和避免那些不理想的东西(包括过时的、不合时宜的工作任务,无效率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等),从而降低政府部门的开支和运营成本。继雷纳评审之后,1980年,环境大臣赫塞尔廷在环境部内建立的部长管理信息系统是整合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等现代管理方法而设计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将绩效评估、目标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使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更具有战略性、持续性。而财务管理新方案则是部长管理信息系统的扩张、延伸和系统化。在这一时期,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已获得初步的发展,但是其评估的侧重点主要是经济、效率。

二是质量优位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撒切尔夫人推行的“下一步行动方案”、“公民宪章”运动、“竞争求质量”运动扭转了80年代以来的“效率战略”改革方向,开创了质量和顾客满意的新方向。1988年撒切尔政府实施的“下一步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在部门内部设立“执行机构”,赋予执行机构在机构编制、人员录用、工资待遇、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等方面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同时,为了弥补执行机构责任机制上的漏洞,“下一步行动方案”还提出对执行机构的绩效状况进行定期评审并将结果公布于众。“下一步行动方案”使政府管理模式开始发生一些根本性变化:(1)从“规则为本”到“结果为本”的转变;(2)从隶属关系到契约关系的转变;(3)从过程控制到结果控制的转变;(4)分权制度化趋势。继撒切尔夫人之后,梅杰政府推行了“公民宪章”运动和“竞争求质量”运动,这些改革措施又进一步强化了质量和为顾客服务的改革思想。

三是改革优位阶段。1997年,布莱尔的工党政府上台,基本上保持了保守党政府的改革方针和基本思路,所不同的只是布莱尔政府提出了以“合作政府”模式取代过去的“竞争政府”模式。1999年布莱尔政府出台了《现代化政府白皮书》:在政策制定方面,强调结果导向和公众的广泛参与;在公共服务输出方面,注重高质量和高回应性。把绩效评估作为监控质量的主要途径,改进评估和审查的原则,成立公民评估质量组织,加强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在公务员制度改革方面,完善结果导向的个人绩效评估体系,把目标的完成与薪酬紧密结合,同时赋予管理者更多的权限以促成目标的实现;建设电子化政府,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可以说,英国行政改革的过程就是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过程。

(2)科学指导与立法规制相结合的美国类型。美国是这种政府绩效评估类型的代表,美国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对科学管理工具的运用,以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政府绩效。其政府绩效评估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的,评估由联邦政府各部门到所有州政府再到县一级政府,逐步深入发展。另外,美国行政改革和政府绩效评估的动机趋向于更为广泛的目标,即从单纯的“追求效率”和“控制成本”逐步转变为对“效益”的有机整合,并最终深化为“提高公共责任、效率、效益”等多项目标的综合体系。

美国绩效管理的根本性突破发轫于1993年。1993年初,克林顿总统成立了由副总统戈尔主持的“国家绩效评审委员会(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简称NPR)”。该委员会于1993年9月提交的第一份报告《从繁文缛节到以结果为本——创造一个工作更好并且花费更少的政府》(From Red Tape to Result:Creating a Government That Works Better and Cost Less)中,提出了384项建议、1250个具体的步骤,成为克林顿政府行政改革的行动指南。在《戈尔报告》出台前的两个月,即1993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The 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简称GPRA),从而将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标志着议会对行政部门的监督开始转到“绩效”和“结果”上来。

在美国,对公共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的主要是公共部门自身、政府部门以及民间机构。其中,民间机构也是对公共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的一支重要力量,如政府会计标准委员会、坎贝尔研究所、高校等。

国会将依据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表现决定对该部门的财政拨款,而政府的上级部门则根据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对该部门放松规制、下放权力等。美国审计总署在完成审计工作后,也编制审计报告。民间机构进行评估后的结果大多是向社会及公众公布,让公众对公共部门的工作绩效有更清楚的了解。小布什接任总统后,联邦政府的改革持续进行,并着手实施如下的改革策略:一是改革公务员制度,建立和完善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奖励有卓越表现的人员,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事公共服务;二是推行竞争性采购,以节约政府成本,提高绩效;三是加强绩效审计,强化政府责任;四是发展电子政府,增强政府的回应性;五是强调绩效与预算紧密挂钩,从资源配置方面推动部门绩效的提高。

(3)借鉴与引进相结合的东北亚类型。日韩两国是这一类型的代表。他们紧跟时代的步伐,走出了一条借鉴与引进并行的政府绩效评估发展路径。日本与韩国均是实行综合评估的国家,为了保障行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两国实施了绩效审计、政策评价等一系列政府绩效评估活动,并借鉴美国做法对绩效评估辅以法律保障。现在实行的日本的政府绩效评估始于上世纪90年代,首先在地方自治体开展,随后进入中央政府的改革日程。1995年,三重县、北海道、静冈县开展事务事业评价、“即时评价”、“业务评价表”活动。1997年中央政府引入“再评价制度”对六省厅的公共事业实施评价。其后,各省厅在自行对公共事业评价基础上,确立了各自的再评价基本方针与重要内容并相继发布法律法规推进评估的组织化、规范化。重要的法律法规有:1999年颁布的《关于推进中央省厅等改革的基本方针》,依此方针设立了专门的政府绩效评估机构。由于日本政府对绩效的考核侧重于事后评估,为减少损失,日本于2002年实施的《政府政策评估法》,建立了包括福祉、安全、环境能源、劳动消费生活等11个领域99个指标的东京市政府政策评价体系,强化了事前评估制度。

2.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趋势

(1)强调公共责任和顾客至上,进一步改善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关系,加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日趋加剧,如何使政府部门更有回应性、更有责任心和更富有效率,如何衡量评价政府管理及其所产生的结果成为时代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此,西方国家尝试把私营部门的一些管理方法与经验运用到政府公共部门,普遍采取了公共责任和顾客至上的新思路,以谋求提高效率与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的信任。这一基本理念的确立,为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明确了目标。围绕这一基本目标,西方国家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特别是在地方政府层次上,推行最优价值标准,使公共责任、注重效益和顾客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得到实践和推广。可见,随着绩效评估的深入发展和现代政府角色职能的重新界定,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已由治理者与被治理者转变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顾客之间的关系,公众已成为了政府管理活动服务的对象,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和顾客,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将更加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效率与质量。

(2)更加侧重效益和公民满意度。早期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主要是以行政效率为核心课题,重视节约成本、提高政府效率。在英国,撒切尔夫人当初引入绩效评估工具,主要是针对当时英国政府存在的效率太低、浪费严重的问题,希望通过借用企业中的绩效评估工具来审查政府绩效状况,以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开支。但是,英国政府公共部门的改革虽然在经济和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另一个问题也开始变得日益突出,即如果行政改革继续以经济和效率为重点,必然受到牺牲质量和公共服务来追求开支节省的指责。为此,行政改革的侧重点从经济、效率向质量、公共服务转移。同样,作为英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侧重点也由经济、效率转向质量和顾客满意度。几乎与此相对应,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开始进行大范围的政府顾客满意度调查,将提升顾客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的目标。被誉为美国“硅谷心脏”的萨尼维尔市开发运行的政府绩效管理系统,就被认为“是至今在美国唯一最好的实现可理解的绩效评估方法的案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拥有一套完整的城市公共管理市民满意度评价体系。萨尼维尔市一直将年度市民满意度调查作为其“组织有效性”项目的组成部分,并将调查结果如实反馈给市政官员和市民,作为各政府部门年度评估的一部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由效率转向效能,由财政控制转向行为控制,在技术上体现为ABS系统的使用和完善。西方国家的绩效测量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依赖的是成本控制,财政预算是整个机制的核心。“效率”是其追求的目的,但传统的会计成本核算体制只能核算出组织所提供的服务的总成本,不能准确地描述不同的公共服务的功能差别,也不能描述这些差别对既定的服务成本有着怎样的影响,因而缺乏效能;也不利于民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缺乏透明性和可控性。上个世纪80年代晚期产生了新的绩效评价概念——ABS(activity based system,基于行为的成本核算系统)。ABS技术的发展,提高了行政决策的可靠性和政府行为的可控性,其建立的假设前提是资源(包括劳动力和物质资源)都是在执行行动的过程中消耗的,在这种体制下,成本按照行为以及成本目标(项目、顾客、渠道等)进行分类,评估者不仅能测量出整个服务成本,而且还能精确地计算出在提供该服务的过程中每一个个体行为的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进行预算和分配。

(4)由控制转向合作,由独立评估转向客户参与,在技术上体现为TOPS的应用。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的发展之所以举步维艰,除了无法测量组织效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缺陷是“无法在各个独立的项目和组织之间进行绩效比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指标规模、权重和独特性。TOPS (total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 system)就是针对上述问题而发展的新的评估系统,它以TQM(全面质量管理)为基础:重视客户要求、强调过程控制和增加团队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改进:重视参与、沟通,重视来自员工和客户的反馈、完善现有的效率测量技术、为实现不同的测量比较提供数据分析机制。与传统的绩效设计不同的是TOPS的设计由基层工作单位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的,内容包括质量标示、合格标准等,最后还要通过其服务客户的认可。顾客的反馈通常是以书面的调查或者个人访谈的形式来进行。这种设计模式也不同于目标管理的那种自上而下的完全封闭的过程,而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是一个向外界客户开放的测量体系,“授权”、“组织内部的相互信任”、“顾客的参与”是整个系统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这种绩效评估的最大特色是绩效指标不是由上级单位强加的,而是由充满责任心的团队在获得客户认同的基础上制定的,并且是一个不断修正更新的系统,体现了“控制下移”、“外部参与”、“内部合作”等趋势。

(5)多元评估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绩效评估最初引入公共部门时,主要是作为上级部门评审、检查下级部门的一种手段。这一时期,政府绩效评估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单向反馈方式,评估主体比较单一。随着行政改革的变化,政府绩效评估也由以政府为中心转变为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评估主体由公共组织自身扩展到社会公众。公民和服务对象的广泛参与,使单纯的政府机关内部的评估发展到社会机构共同参与评估。政府、媒体(公众)和研究部门都可以成为评估者。并且引进第三方进行评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方评估者多是领域内的专家和学者,且大都掌握专业知识,信息面较广,又与被评估者没有利益冲突,更能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在发达国家,依靠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的做法渐成气候。一些国家把政府审计部门作为评估主体,一些民间机构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比如,美国锡拉丘兹大学坎贝尔研究所从1998年对全国50个州政府展开了大规模的绩效测评活动,仅仅几年时间,其成效就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民众的关注和认可。

二、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对我国的重要启示

国内学者从我国国情出发,通过借鉴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及相关实践,从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系统理论与计算机信息科学等学科视角,对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结构体系、实践模式与实施方案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初步构建了中国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政府绩效评估研究的宏观框架。总结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主要有三点启示。

1.要更加注重公众参与

从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估的比较中可以看到,公众参与的程度是一个重要的差别。在美国,从绩效评估实践开始之时起,人们就关注公众意志对于引导绩效评估实践、建设好政府的重要作用。当时的进步主义改革派就提出,政府应该是向民众负责、接受民众监督的有效率的政府。在美国政府的绩效评估实践经历了近百年的历史之后,人们仍然认定,公众期望公共部门获得可与私营部门相媲美的成就是激发政府绩效评估的部分原因,而公众参与绩效评估有助于政府政策和服务真正反映公众的需求。因此,比较给予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在推进服务型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中,要更加注重公众参与。

政府机构及公务员与民众距离的远近决定了他们在绩效评估中关注民众意志表达的程度。选举制公务员的任职方式决定了他们需要更多地追求民意。因此,他们在发起绩效评估的原因上更倾向于认为那是为了回应民众的要求。在不同层次的政府中,越是要向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政府如地方政府,越有可能强调公众的意志,越会关注质量问题以及顾客满意度等。

与选举制公务员相比,委任制公务员无须直接向民众负责,距离民众较远,而且“公众参与常常被认为是负担沉重、成本高昂和消耗时间的”。因此他们相对缺乏关注民众需求的动力。同时,政府部门内部管理问题和对上负责机制的双重挤压,迫使他们或者为了解决内部问题而更为关注绩效评估系统的内部管理价值,或者为了回应对上负责机制的要求而更倾向于将绩效评估系统作为一种应付外界政治要求的工具,强调绩效评估的符号意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未给予民众意志以足够的表达空间。

从本质上讲,虽然政府机构也会允许公众直接参与绩效评估,但公众意志主要采取间接形式表达出来。如在设计与选择绩效指标时,政府部门会从公众满意度或对公众的责任感角度出发,选择能够体现公众意志的指标。当然,也有些地方为更多地吸收民众直接参与绩效评估采取了一些创新的做法,以提升特定的政府服务与全面的政府目标的质量。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对于管理需求与预算需求而言,政府机构更可能漠视公众意志,因而公民的直接参与机会相当有限。

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的环节和方式。公众并不拥有直接发起绩效评估的组织手段。但是,公众可以借助于绩效评估的发起者将自己通过评估政府绩效、监督政府运作的意愿表达出来。问题是绩效评估的发起者是否将民众的需求视为发动绩效评估的重要原因呢?相比较而言,民选官员将公众的需求认定为比较重要的原因,其他人员则非常明显地倾向于认为管理需求是政府采用绩效评估的主要原因。

民众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两种方式参与绩效指标的选择过程。就民众本身而言,他们不但希望参与这一过程,而且还希望这种参与是直接式的。然而,调查结果却表明,民众的实际参与程度仍然偏低,而且,更多地表现为间接参与。不难理解的是,这种主要由政府机构内部人员设计和选择的绩效指标会更多地注重机构内部的预算、管理等需求或政治领导的需求,而不能很好地顾及公众的需求与理解力。

国外的调查中有关绩效评估结果交流渠道的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回答向民选官员和行政首脑汇报信息的基本都在50%以上,而回答向公民、利益相关者或客户/顾客汇报绩效情况的刚刚超过30%。同时,调查还表明,能够让公众接触到政府绩效信息的其他渠道的使用情况也不容乐观。也就是说,绩效信息的内部与对上沟通非常充分,但是与公民或者媒介的沟通非常有限。

民意在绩效评估的发起阶段通常是通过民选官员来表达的。然而,对于民选官员来说,政府绩效评估其实是民选官员控制官僚系统的一种工具,而公众意志是这一控制工具的发动器。从美国绩效评估的历史上看,民选官员如总统经常借助于民意甚至有时通过制造民意发动绩效评估。

公众、民选官员和行政机构认识绩效评估的逻辑起点是不同的。公众希望通过绩效评估实现对政府的监督,其逻辑起点是监督逻辑;民选官员力图通过绩效评估实现对行政系统的控制,其逻辑起点是控制逻辑;而行政机构则意欲通过绩效评估改善内部的管理,其逻辑起点是管理逻辑。不同的逻辑在绩效评估中所起的实际影响或作用是不同的,即管理逻辑>控制逻辑>监督逻辑。

公众意志的信息流可以通过两条渠道进入绩效评估过程。第一条是借助于民选官员(有时也通过行政机构)间接流入;第二条是直接流入。在第一条渠道中,公众意志的信息流在绩效评估实践中经过不同逻辑方式的挑选出现了递减的趋势;同时,民选官员/行政机构又从控制/管理逻辑所要求出发添加了一些新的因素。在第二条渠道中,公众意志的流量与民选官员意志的流量相比非常微弱。

公众意志在绩效评估实践中主要有两个表达途径:一是,公众直接或通过民选官员间接向行政机构表达公众期望,民选官员在公众意志的基础上并借助于它向行政机构传递包括部分公众意志在内的控制要求;二是,行政机构结合管理需求加工整理这些意志与要求,形成有关绩效的信息,并向民选官员汇报、与公众沟通这些信息。

2.要更加注重政策评价

日本于90年代后期开始引进应用NPM理论的行政手法,2001年6月制定了《关于行政机关实施政策评价的法律》(《评价法》),并于2002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从《评价法》规定的政策评价基本事项看,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各部门必须适时把握所管辖政策的效果,从必要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视角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映到相应的政策上。二是,在政府制定的关于政府总体的政策评价的基本方针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制定中期基本计划和每年的实施计划,对政策评价的结果要编制评价报告予以公布。三是,为保证政策评价的统一性、综合性和更加严谨的客观性,还要对政府各部门的政策进行评价。

实施政策评价的过程,可以使绩效评估进一步融入政府部门的管理周期中,但总体上仍存在对重要政策评价不够彻底、评价与预算决算的联系不够紧密,以及评价的客观性难以保证等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课题。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外国政府的一些好的做法,积极组织对政策评价制度的评估与讨论,修订了评价方法,并相应修改政策评价基本方针。新的基本方针应强调,要强化对重要政策的评价,对于政府总体的重要政策和跨部门的政策要建立明确的政策体系,在规划出台政策前要明确政策目标、方针和达成指标;突出政策评价的重点,提高评价的效率;通过达到目标的数值化、充分利用有识之士智慧和外部评测数据等提升质量和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并彻底履行对人民群众的说明责任等。

政府各部门从政策的规划、立案和实施的角度对所管辖的政策进行自我评价。为加强领导和彻底贯彻落实政策评价,并将其结果反映到政策的规划与立案中去,政府各部门均要建立起相应的领导机制,设立政策评价会议等,对相关重要事项进行审议。评价的具体实施则可由政府各部门的专业司局进行,再由部门中设立的专门负责政策评价的处室进行综合归总。评价结果要向政府部门的领导报告,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在评价的过程中必须广泛听取外部有识之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这种评价是由政策(狭义)、措施和事务事业三个环节构成的。政策(狭义)是以实现针对特定行政课题的基本方针为目的的行政活动大会集;措施是为实现根据基本方针所制定之具体方针为目的的行政活动大会集,是为实现政策(狭义)采取的具体方法与对策;事务事业是落实具体方针和对策所采取的、作为各种行政手段的事务或事业,它是构成行政活动的基本单位。一般情况下,它们之间保持互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总体上形成一个体系。

评价的关注点主要是必要性、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及优先性等,实际操作时要根据评价的目的和评价对象的性质等适当有所选择与侧重、综合统筹。

政策评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事业评价、绩效评价和综合评价。各政府部门应根据其所辖政策的特点及各领域对政策评价的不同要求,采用适当的评价方式加以实施。这三种方式的评价对象、时期、目的与目标及方法等各具特点。

政策评价的主要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法律的规定,所有政府职员都必须参与其中,使评价在政策的规划至实施的整个过程中都如影随踪;二是引进政策评价制度后,政府总体上有了对各项政策的战略优先顺序进行研讨的机会;三是促进了行政的透明化,使外部能够了解政府各部门对自己所管辖的各项政策的重视程度。

3.要更加注重绩效审计

借鉴国外(如英国)的做法,我国也可以依法设立绩效审计项目。每年在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时,有关审计小组要对社会关注的重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分析,并根据过去的审计工作经验及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等方式,对通过审计可能发现问题的领域以及通过审计可以大大改善项目绩效的领域提出项目建议。这项工作为前期调查。前期调查的报告经部门汇总后提交审计长,由其根据审计署工作安排情况和工作重点审批并确定当年开展哪些项目的绩效审计。

绩效审计可将审计过程分为初步调查、全面调查和后续检查三个阶段,整个过程又可细分为制定审计计划、初步调查、初步报告、制定审计方案、全面调查、最终报告和后续检查七个阶段。

审计署可将审计报告提交国家权力机关并公开发表,并且通过加强和被审计单位的合作来确保审计建议得到执行。审计署应非常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强调审计建议必须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审计报告的内容必须准确、经得起推敲,语言表述也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含糊其辞。

审计署作为政府的外部审计机构,也要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为此,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审计署的首长非经国家权力机关同意不得免职。审计署应依法独立对政府机构、公共实体运用公共资金的情况及其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其审计范围涵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

我们要通过借鉴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和实践,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国外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及其对我国的重要启示_公共部门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