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俄罗斯及东欧市场改革中的国家条件、外国影响及替代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欧论文,俄罗斯论文,中国论文,外国论文,条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全球化的框架下,将中央计划型经济体改造成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的过程已有20年了,但人们对实际上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依然还存在一些重大的模糊认识。尽管人们找到了一些共同基础,但主流理论仍无法说明实行改革的国家其改革进程为什么会存在巨大的差异。特别是从占统治地位一派人的视角,不能解释中国在体制变革中所选择的特殊道路。事实上,这或许是除越南之外唯一的一个成功案例,它使人们感到奇怪,为什么有关这些改革的比较分析会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中国这个案例。
下面所进行的比较分析,以一种新的视角来考察这种市场导向的改革,或被进一步地称之为“经济转型”。这里的分析,把国家条件作为决定其改革路径和最终结果的主要因素。在这里,我们发现了经济过渡的三种不同路径,它们分别为“渐进式”、“激进式”以及“混乱式”。经济过渡的路径与作为改革代理的国家的相对实力有联系。激进模式的代表是东欧,那里的国家是在自身已经被危机削弱的情况下进行改革的。混乱模式的代表是俄罗斯和乌克兰,那里的经济过渡是从一个更为虚弱的、几乎到了被灭绝的程度开始的。而中国及越南这类加强了国家力量的经济体,则能够保证改革渐进进行。
尽管这些国家在开始进行改革之时都拥有类似的社会主义制度,但他们最终所取得的体制性结果却因选择和依赖的改革路径不同而有所区别,包括他们各自的所有制结构。东欧选择的激进式路径,导致了所谓“进口资本主义”的形成;俄罗斯和乌克兰选择的是混乱式路径,导致他们走向了“产业封建主义”;而中国选择的渐进方式,导致中国走向了“社团主义的制度”。改革路径的选择,还对经济的相对表现情况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作为唯一一个渐进式改革模式的选择者,中国创造了经济奇迹。东欧遵循的激进式改革路径,其成果是极其缓慢的经济增长速度。而俄罗斯和乌克兰选择的混乱式改革模式,则直至今日还停留在改革之前的国民收入水平上。
一、触发机制
如果人们考察某些具体经济体在发生经济过渡前的那个时期,情况似乎会是这样,将中央计划经济和公有制的国家经营(社会主义)体制推向终结的力量,在每个地方的情况似乎都很相似。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情况也应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具体国家中的单个经济制度在过渡开始之前差别并不很大,全部都是以苏联蓝图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南斯拉夫的所谓“工人管理”体制,是他们中间存在的唯一重大不同。在这一体制下,国家控制着经济,但工人被允许参与一定程度的决策。包括南斯拉夫的情况在内,可以找出的跨越国界的相似点有三个。
第一,无一例外,使国家经营体制遭受破坏的力量并非突然之间冒出来的。其作用过程并不是一种爆炸性的、可以合理合法地称之为“革命”的发展过程。当然,这的确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但使国家经营体制终告结束的驱动力量实际上已经发挥了相当长时间的作用了。这就是说,原有的体制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要经历多次改革的。事实上,体制性改革是带有“地方色彩”的。经过所有的改良和修正之后,旧的体制并不一定要通过暴力的方式来清除。相反,当正在进行的改革已经不可逆转地使旧体制破碎时,它就发现它的末日到了。在某些情况下,改革的影响力是十分深远的,譬如20世纪50年代将对企业的控制由实物控制转变为财物控制时那样。匈牙利经济学家雅诺什·科尔奈1980年在其影响极大的著作《短缺经济学》中捕捉到了这种变化。这一转变为进一步的变革,特别是匈牙利和波兰的变革打开了大门,这两个国家都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重大改革的。经过多年摈弃国家控制经济的制度之后,绝大多数经济决策包括定价权,都移交给了国有企业的经理们。70年代,苏联也转而开始了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国决定重塑其农业部门、将权力基础由公社转交给单个家庭的举动作出的反应。
第二,各国背离国营体制,不再把中央计划作为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的情况,与意识形态方面的转变同期发生。为了能够发挥作用,任何社会制度都需要由意识形态及其道德内容为之提供合法性。人们会认为国营体制尤其需要依赖意识形态的接纳,因为这种体制有意识地要将共同利益置于经济私利之上。起初,这种意识形态非常强大,但在一个长达几十年的漫长过程中,这种意识形态被一点点地销蚀了。当这种意识形态最终变得很脆弱之时,人们对这种体制的信仰已经减弱到不足以使之继续存在很久了。
再进一步阐发这一论点,仅从纯粹意识形态的原因上看,因为对这一体制的批判性反思,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已丧失了其曾享有过的广泛支持。意识形态有其自身的内部活力,可以成为体制变革的主导动力。明显存在的另一种问题,即国营体制不可否认的经济不足,使人们丧失了对这种体制的信任,它原来所具有的吸引力也消失了。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中的主导观点,实际是在强调这种经济上的失败。然而,如果经济因素真能起决定作用,这些经济体也就不会遭受它们实际上蒙受了的那种“休克”重创了。不错,从所有国家的情况上看,在与他们的过去决裂之前的数年里,他们的经济增长率都在明显下降。但无论如何战后初期那种经济发展速度是不可能继续的,那种速度是在有大量没有使用或使用不足的资源的情况下实现的。此外,除了波兰在1979-1981年期间出现过逾20%的经济下滑外,任何其他国家的经济危机都没有造成如此巨大的经济减速。
第三,因意识形态导致的对经济制度支持力度的缓慢销蚀,在各个国家都是由政治领导集团而不是“民众”推动的。这虽不是什么主导观点,但却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假定,因为在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转型之前的若干年间,政治活动的性质决定了这种情况。具体来说就是,无论单个国家的具体经济条件怎样,都没有出现过“民众”就经济体制问题迫切地对领导人提出政治挑战的情况。重要的是,在那些国家里他们没有举行抗议示威的机制,他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去进行反抗,即使是在波兰那样出现了“独立工会”与敌对的势力很大的天主教会结为同盟的极端情况下,民众也没有力量去进行反抗。在中国是这样,在苏联更是这样,这对苏联的盟友——东欧的精英们显然是有影响的。任何东欧国家都没有独立抛弃本国经济体制的地位。很显然,只有在苏联领导人发出信号,暗示自己自愿采取这一步骤时,东欧国家才会亦步亦趋放弃本国经济体制。当苏联领导人决定从东德撤军,允许东德被西德吞并,从而结束“冷战”之时,这个信号发出了。迫使苏联领导人迈出这历史性一步的,只是那些星星点点的少数持不同政见者们,这些人虽为西方记者们所熟知,但对当地居民来说却并不了解。
不仅这些国家党的机构一马当先地推动了国营体制的终结,将偏好放在了主要由市场驱动的体制上,而且这种转变还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党员们的利益。在东欧和苏联,改革的目标是要确保他们取得经济权力,以此来换取他们放松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但是在中国,这样做却并不是为了换取党把政治权力抓在自己手里。为了应对所谓的“文化大革命”的政治骚乱,党选择通过改变党的逻辑来加强其合法性。
二、国家的条件
如果说在国营体制寿终正寝之前这些国家之间存在某种根本性差异的话,那就是这些国家在建立时所处的条件。因为原有的体制是一种国有体制,所以让市场力量恢复作用的几十年不能不对每个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效率产生影响。这里出现了两种模式。在东欧和苏联,准备退出历史舞台的国有体制内发生了机构上的变化,与之相伴的是官员腐败日益猖獗,最终使国家机器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在中国,这样的危机没有出现,越南的情况也是如此。
第一,当东欧的执政党在1989年的政治自由化运动中丧失了自己的垄断地位之后,一般地讲,多党制填补了这个空间。先前的那些党鲜有能够存活下来的。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党很快进行了重组,放弃了他们原来的党名和党纲。他们的附属机构无一例外地化作了那个一度规模很大、纪律严明前身的僵尸版。崭新的、通常较有人缘的党涌现出来,但他们缺乏政治经验,不清楚自己应当代表什么人。由于政治局势极其错综复杂,新的政党又缺少经验,于是政治局势不稳的时代随之而来,其特征是政府更迭频繁。面对朝来夕走,快速换马这样的前景,短命政党的领导人及短命政党的普通党员,对本党几乎没有忠诚可言。要想取得投票人的长期支持,就得要求他们的党信守诺言,努力按具体议程办事。在外部环境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国营体制后期对公共福祉关心态度的蚕食之后,个人利益成了驱动的力量。这种得到了极大提升的私利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丧失了一切意识形态顾忌或道德顾忌。
由于单一政党作为国家基础的情况或党国的情况已不复存在,国家机器在最应该加强其力量以填补权力真空的时候却丧失了很大一部分控制能力。但同时也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在发生着作用,譬如不理解或者不能领会国家在现代社会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此种态度在东欧这个地区的历史传统中渊源深远,因为这个地区的一些民族如波兰,在几百年间就很少有过国家形态。在这样的氛围下,知识分子和政治家要求国家职能最小化的大声疾呼很快就盖过了其他声音,而这些则只能加剧国家的危机。
第二,当国家在东欧虽已丧失很大一部分权力但仍还保留着完整性时,俄罗斯和乌克兰在拆除其先前体制的过程中,国家却走到了崩溃的边缘。由于国家架构还在,东欧的官员们还能够利用国家权力去追求他们的私利,但在俄罗斯和乌克兰情况却不一样。在那里,各种各样的国家权力都遭到了严重破坏,以致官员们获取这样不义收益的机会也被大大减少了。具体来说,在俄罗斯和乌克兰,在单一政党眼睁睁地看着它独家拥有的权力大量流失的情况下,绝大部分权力资源都从中央政府当局转移给了其他玩家。这些玩家中,利用权力分散而得到好处的最显赫的人物是省长们,同时也包括那些重点城市的市长们,他们将权力揽在自己手上,将各自管辖的省或市变成了准国家。抓住国家权力不放的另一集团是被称之为“寡头”的产业大亨们,他们通过收购国有工厂和矿山,建立起自己显赫无比的社会地位。同那些省长和市长们一样,“寡头们”也具有了准国家的职能。
俄罗斯和乌克兰国家最近刚刚出现的变化,与俄国政治动荡史上发生过的无数历史事件很相似,那时,这个国家事实上已滑入了无政府状态,时常被俄国的历史学家们称之为“麻烦年代”。这是两个统治时期过渡期间发生的事情,当时,起来造反的农民将矛头对准了自己的主人,破坏了整个国家。这种内部骚乱的一个明显例证就是1917年罗曼诺夫王朝覆亡之后发生的情况。当时,俄国亚历山大沙皇基本上疏于组织的战争努力,使农民群众和城市工人被鼓动起来,使他们离开前线,利用自己手中的武器,通过极端疯狂的骚乱、杀戮和掠夺土地等方式来寻求复仇。
第三,中国的情况则不同。这是因为它极大地增强了自身的统治能力。为什么市场导向的改革会带来国家权力的增强而不是削弱,这对那些将经济转型看作即使不是用市场彻底取代国家、也是在向那个方向努力的影响深远的运动的人来说,会是难于理解的。当国家仍旧十分强大,其力量还在不断增强的情况出现时,这些人宣称,该国的经济体制没有得到真正的改革。中国公然拒绝了这种说法,指出经济转型可以采取一种国家和市场通过改革都得到扩大的方式进行。
当国家起初因任务繁多而不堪重负时,国家的权力可以因少管事但自身的行动效率极大提高而增大。中国的党和国家很清楚这其中的潜力,所以实行了一系列旨在将中央的权力下放给省里,再由省里下放给城镇的措施。这种导向的改革,反映在许多方面,譬如大规模地将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划拨给城市和省一级。国民收入中中央预算的比重被削减了几乎一半,但通过强有力地改革,中央政府提高了自己用较少的钱指导国民经济的能力。
三、改革的模式
当向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转型的过程开始后,最初条件(国家与国家)上的差异立即以各个国家所采取的改革模式的方式表现出来。这些差异的自我表现形式,不仅在改革的进展速度方面,还在改革的模式上,譬如国家对新出现的体制上变化的控制程度。若要捕捉这些方法上的差异,经济学家们的典型作法通常是在“渐进”改革模式与“激进”改革模式之间作一区分。在这种两分法的分析中,改革的进展速度成为唯一的关注重点。这样做对分析前面所展示的初始国家条件下的情况就不会有帮助了。
第一,当用典型的两分法去分析渐进和激进两种改革模式时,中国几乎总是被排除在等式之外。匈牙利和波兰被典型地认为属于激进改革的主要案例,而俄罗斯再加上乌克兰反过来会被当成是渐进方法的主要案例。但因为中国一直在奉行同样的由国家计划体制向市场运作体制转变的政策,所以中国也应被划入这种比较中来。如果将中国纳入我们的分析中来,中国就会是改革速度最慢的成员,因此,仅出于速度的原因,中国就应堂堂正正地被划作“渐进”范围。
中国的经济转型模式应被称之为“渐进式”,这是不应该有任何疑问的。中国从1978年开始其市场导向型的改革,当时东欧的绝大多数国家以及苏联都还在进行有限改革的试点,或者甚至连这样微小的改革都不肯做,譬如东德。但经过20年的经济转型,东欧及俄罗斯(以及乌克兰)在市场改革方面都比中国走得更远。此外,很有可能在预见得到的未来,中国都不会达到上述国家已经达到的改革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方式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渐进”模式的一种极端版本。
使中国建立市场的渐进模式更不同于上述经济体的地方在于,那是一种特殊的案例,这个案例中的国家机器始终充分把握着改革的进程。只有当国家充分把握着改革进程的时候,改革才既不因速度太快使企业和居民的负担太重而自行毁灭,也不会因对改革犹豫不决和刺激力不足而使改革的速度推进太慢。重要的问题在于,就两种负面影响而言,允许实行操之过急的改革计划,有可能要比过度谨小慎微的计划产生更大的破坏力。改革过了头,对承受改革的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是更难重打旗鼓另开张的。
中国致力于小步慢行的市场改革,反映出的是这样一种看法,因为让企业和居民都能参与和接纳改革才是最大的关注,所以最恰当的做法就是让他们参与决定改革的方式。国家的作用应当是观察改革是否产生出了必要的总体效益。如果发现所取得的这些效益是令人满意的,国家就不必自行提出进一步作体制变革的倡议。反之,当效率改进幅度不足时,国家就要发出信号,让改革承受部门感到一些对改革的制约因素被放松或被清除了,让它们知道如何去利用新开放的机遇。
第二,通过比较,只要看看改革的进展速度,除中国(在此问题上还包括越南)外,所有其他经济转型的案例都应当被看作是“激进型”的。但如果人们能够超越体制性变革的进展速度角度去看问题,考虑国家的整体行为,他们就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鉴于以东欧为一方与俄罗斯和乌克兰为另一方的两者间在国家条件上存在极大差异,这里所说的“激进型”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经济体。严格地讲,只有在东欧经济体中采纳的经济转型模式才可称之为“激进型”的。于是,我们需要有一个不同的词汇来概括在俄罗斯和乌克兰这类国家中所进行的经济转型的性质。
从东欧的案例来看,尽管泛滥成灾的腐败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但国家仍保留着足够的权力来控制改革的进程,只不过没有达到中国那样的程度罢了。在中国,推动市场改革的时候,总体利益即社会利益是被考虑在内的,而不是被个人利益推着走,给偷盗和渎职挪用创造最大的机会。为了能够使改革方案符合自身利益,国家官员选择了快速推进改革的路径,因为这样可以使他们的行为更难于被人注意。此外,国家在基层被削弱,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政治动荡,给官员们在被解职之前发一笔不义之财只留下了一扇很窄的机会之窗。
就改革的速度而言,东德是一个极端的案例。在东德,改革是瞬间发生的,不到3年就完成了,一切都是在所谓的“统一”框架下进行的。与其他国家发生的情况一样,改革进展速度的选择是由寻求不义之财的国家官员推动作出的,这里具体的就是让西德吞并东德。在这一地区的其他国家内,各国大致在10年时间里先后快速完成了改革的大部分任务,改革起步较早的国家完成改革的速度快一些,譬如匈牙利和波兰,耽搁时间较长的国家譬如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完成改革的时间晚一些。
第三,当人们将对东欧改革的关注目光转到对俄罗斯改革的关注上去时,他们会发现将俄罗斯的市场改革特征概括为“渐进型”显然很不妥当。正相反,俄罗斯的经济体制从国家计划型转变过来的速度与东德的情况一样,是东欧国家中最快的。这并没有使俄罗斯成为另一个东德,因为很显然,在东德的案例中,改革进程是在能力极强的西德国家的严密控制下进行的,而俄罗斯则是在国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权力的情况下开始体制变革进程的。
在东德,原有经济体制被立即中止,之后很快被取代,但在俄罗斯,原有经济体制被立即解体了。解体的过程很快,但这并不能使俄罗斯的模式可以称之为“激进型”,因为俄罗斯发生的情况从合法性上看并不能称之为“改革”。若要被称之为“改革”,就必须有国家精心准备这样一种行动,无论国家允许的是“激进的”抑或“渐进的”模式,但俄罗斯的情况不是这样。在俄罗斯,国家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原有制度崩溃。这当然也是一种体制性变革,但不能称之为是一种“改革”进程,用“混乱”一词来说明这种情况更为贴切一些。
俄罗斯“混乱型”的经济转型模式,在波罗的海沿岸加盟共和国中都看不到,那些国家的情况与东欧相似,但在另一些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中,尤其是乌克兰及哈萨克斯坦则是可以看到的。在苏联解体后诞生的另一些亚洲国家中,也出现了腐败迸发的问题,但很快就被传统的、革命前存在过的血缘关系结构给包容了。以这样的结构为基础,诸如乌兹别克斯坦那样的国家常常能够取得足以控制改革进度的权力,推行一种类似中国的“渐进型”改革,但这绝不是说其改革可与中国改革等量齐观。
四、经济绩效
在东欧及俄罗斯(包括乌克兰)改革的开始阶段,很快就出现了这样一种论调,认为经济转型应当立即使经济好转。然而,当经济转型开始以后,各个国家的统计都千篇一律地显示产量在急剧下跌。于是,同样迅速地又出现了另一种论调:产量下降显然是因为清除“无人问津的产品”而造成的,没有需求而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在国家补贴支持下完成的,当市场导向的改革取消了这些补贴之后,“无人问津的产品”就不能再生产下去了,统计报告中当然会显示产量的下降。但称清除了相关的资源浪费,使经济变得“更加健康”的说法却并不是事实。这种说法是彻头彻尾的虚假论调。
第一,上述关于产量在经济转型初级阶段不可避免会下降和“健康地”下降的论调,都是有明显破绽的,对之最大的挑战来自中国案例。在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始以来,其经济就不曾有过一次哪怕最微小的国民生产总值下降的报告。正相反,从集体化农业开始试点,中国连续实现了相当高速的经济增长,同时其他生产部门包括工业也都加入了这场高速赛跑。事实上,以1989年为100,1989年-2008年的国民收入指数已达到758。在工业化世界的历史上,中国创造了国民收入快速增长时间最长的纪录,正确地说,是创造了一个“奇迹”。
如果一直以来中国都不曾出现过任何产量下降,这似乎可以说在中国开始进行改革时需要被市场力量淘汰的“无人问津产品”微乎其微。但如果中国的改革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的,其他经济体为什么又会有那么多“无人问津产品”呢?为什么在它们的案例中上述理论就能显灵呢?事实上,人们应该想到,中国在1978年改革之前因国家经济政策的失误,所造成的“无人问津产品”问题要比当时的苏联和东欧遇到的这类问题还多。因此,中国应当蒙受比那些经济体更大的国民收入损失。
要回答这个问题,靠统计分析的帮助不行,因为关于任何一种“无人问津产品”存在过的统计都不曾产生过。所能找到的零星证据,都是那些认为改革最初会因取消了补贴而造成产量不可避免下降论点的支持者们提供的。人们于是只能去猜测,即使中国“无人问津产品”的实际数量很大,可能会比东欧和苏联的规模还要大,那实际上也不会对中国领导人因为很简单的原因而选择了“渐进的”经济转型模式产生丝毫影响。
第二,与应用于中国的“渐进的”模式不一样,东欧采用的“激进的”模式很快就将这一地区抛入了经济衰退之中,东欧国家的产值合计被削减了近30%,改革之前不曾存在过的失业问题开始在波兰这样的国家上升到两位数。经济复苏被拖后,且很微弱,以致这一地区要花费10年时间才恢复到1990年之前的国民收入水平。从这些指标中可以看出,该地区出现的经济危机要比当今时代的任何一次经济危机,包括1929年-1932年的大萧条都更糟糕。重要的是,该地区的经济下降发生在世界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正出现强劲增长的时期。
20年之后于2009年,该地区报告,国民收入指数与1989年相比增长到了156,只有三个经济体的经济指数高于这个平均值,包括波兰,其指数为176。许多国家,譬如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才刚刚过了1989年的基准水平,还有同样多的国家,譬如塞尔维亚,仍旧徘徊在基准线之下。于是,在失去的10年之后,东欧地区的经济业绩表现得乏善可陈,与中国大相径庭。中国在其“经济转型衰退”期内,让其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东欧国家成了“新兴经济体”,但却不具备新兴经济的主要特性——极高的经济增长速度。
重要的是,最幸运的转型经济体是那些无论其领导人嘴上喊得有多么凶,但其所推行的激进型改革却是最不激进的国家,譬如匈牙利和波兰。相反,这组国家中最激进的是那些成果最糟的国家。在极端激进的改革中,东德在一年时间里产量下降了50%,而且仅仅是在前不久才超过了该国1990年之前的水平。另一种情况是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案例,其产值3年里损失70%,最后终于看到了经济的高涨,但之后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又将其取得的进步夺走了。拉脱维亚2009年的指数只达到120,而立陶宛2009年的指数为118。
东欧发生的损失所占比重如此之大,以致用“经济衰退”一词来形容实际上是不妥当的,更为准确的用词应当是“灾难”。尽管经济衰退都具有周期性,就像前面所说的大萧条的情况那样,经过若干年疯狂投机的推波助澜一朝爆发,但灾难却是体制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危急之中的体制性因素只能是一个——国家危机,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放弃国家维护经济健康运行的常规职责。如果国家不放弃这一职责,它们就不会允许大规模流动性不足危机或偿付能力不足危机的爆发,因为信贷危机是灾难发生的唯一最重要根源。
看看农业就可以知道流动性危机或偿付能力危机所造成的影响具有多么大的破坏性了。农业领域的改革使农业补贴“激进式”地减少,而通常情况下,欧盟的农业补贴要在单位成本中占到45%,在匈牙利只占5%,在波兰只占10%。低补贴与取消关税结合起来,导致进口产品如洪水猛兽一般涌了进来,使进口商大发横财,但却造成30%的产量下跌和农民的贫困。与此形成对照,在中国,经济改革坚持“渐进”模式,进口受到抑制,农业补贴继续提供,同时又允许粮食价格提高。这些政策使农民得以致富,国内粮食产量大幅上升。
第三,东欧近来发生的经济衰退是当今时代最严重的,除非是与俄罗斯和乌克兰的情况相比,这后两个国家所遭受的损失要更为严重一些。俄罗斯和乌克兰的情况证明,“混乱型”模式要比东欧国家采用的“激进型”模式更害人。因为东欧作为整体国民收入的损失达30%,而俄罗斯报告的初步损失为45%,乌克兰的产值损失为60%。俄罗斯和乌克兰为使经济从危机中走出并开始复苏,还花费了更长的时间。2009年,俄罗斯的国民收入指数为111,基期1989年为100,但在乌克兰相应的指数却是70。在东欧失去了大约10年经济增长期的同时,1989年-2009年这个时期对于俄罗斯来说则是“两个失去了的10年”,对乌克兰来说,可以称之为“三个失去了的10年”。
在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中,蒙受损失最小的竟是那些不允许改革失去控制的加盟共和国,这一点令人感到费解。白俄罗斯就是其中之一,其经济指数为161。在白俄罗斯,国家对因苏联作为一个单一国家解体而造成的破坏作出的反应是,不搞市场化改革,而是进行一系列有限度的政策变更。经济增长很快恢复,并超过了东欧一些发展速度最快国家的增速。另一个经济增长速度很快的国家是乌兹别克斯坦,这个国家的改革要比白俄罗斯更为有力,但也还是很有分寸的,一个例证就是乌兹别克斯坦的最大产业部门农业既得到了高关税的帮助,也得到了慷慨补贴的帮助。
给俄罗斯和乌克兰的灾难雪上加霜的是,在东欧流动性危机和偿付能力危机爆发的时候,在俄乌钱几乎是从经济中消失了,这迫使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只能进行易货交易。这背后的原因是,在东欧执掌政权的精英还仍然保留着某些公共责任意识时,俄罗斯和乌克兰的统治精英已经不再感到有理由向人民负责了。他们不必把人民当作选民因而不需让他们满意,因为选举并不合理。他们不需要把人民当作生产者因而不需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的私人需要可以通过进口奢侈商品得到满足。他们不需要把人民当作士兵用以保护自己的财富,因为他们一直在向国外“疏散”自己通过“兼并”国家财产和攫取矿产出口收入“赚来的”钱。
五、资产的处置
为了对三种不同经济转型模式的相对影响进行评估,人们还必须密切关注各个经济体用以取代先前存在过的公有制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清理一下在财产所有权方面都进行了哪些改革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如新制度学派所强调的那样,所有制结构是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基础。将所有制改革问题纳入分析,经济转型的过程就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一场所有制的改革,即寻找一种可以改变经济对象的经济动机的方法。这里的底线是,三种具体的经济转型模式各自都产生了极其不同的私人所有体制。
第一,当东欧转向改革之时,一种近乎共识的看法已经浮现出来,即“激进型”纲领中一定要包含将公有资产极其快速地转移到私人用户手上的内容,可采用的技术手段有两个。一个是波兰思想,即免费将国有资金分配给公民,这种做法的基础是希望这样的处理办法可以解决改革前年代私人储蓄数额极少的金融障碍问题。另一种思想是,将资产卖给国内买主,采取一种速度较慢但权利分配效率较高的做法。除捷克斯洛伐克以外,所有经济体采取的出售国有资产的做法都是,要么公开拍卖,要么直接分配。
在所有情况下,国有银行和工厂的私有化与世界范围内先前有过的计划相比都是一场极快的速战速决行动。拿东欧地区的情况与英国做比较,这一结论也肯定是正确的。英国于1980年早些时候对仅占其全部资产5%的国有资产进行私有化,其过程用时近15年。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东德出售国家拥有的全部资产,仅用了1年左右的时间,而在推进速度第二快的捷克斯洛伐克,仅用2年时间就将50%多的股本免费分掉了。在其他国家,这一过程用时为8-10年,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国家都经历了一个2-3年的处置国有资产高潮,占全部国有资产25%或者甚至30%的部分被转移到了私人名下。
为了让私有化能够如此迅速地推进,国家不得不放弃原先试图只向本国公民出售公有资产的想法,而让外国投资人也参加了进来。几乎是从改革的一开始,官员们(主要是原精英阶层的成员)不是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将国有资产划拨给自己,而是试图从为外国人购买国有资产提供便利中谋取好处。在东德,西德根本就没准备将任何国有资产分给东德人,所有资产都归到了外国人即西德人的名下。在匈牙利,到1999年时,已有超过80%的银行业和75%的工业资产掌握在了外国人的手中。很快,波兰在银行业和工业方面也达到了同样的水平。其他国家的改革家们也在复制着匈牙利创立的所有制结构,只有斯洛文尼亚是一个明显的例外。
第二,在实行“混乱型”模式的俄罗斯,私有化几乎是从一开始就立即试图采用捷克斯洛伐克已经实行过的免费分配办法。但俄罗斯没有采取在全体公民中间发放可以转换成所有公司股份的票证的做法,而是允许内部人如经理和工人自己获取企业的全部股份。面对经济灾难造成的艰难、失业或欠薪,工人们转眼之间就将自己所得的股份以仅相当于其价值若千分之一的价格卖给了经理。绝大多数勤勉刻苦的经理们,利用各种财务办法,将这些股份全部抓了过来,取得了完全的所有权。
这些人攫取国有资产的过程实在是成果卓著,为数不多的经理们很快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变成了大亨,即人们所熟知的“寡头”。这些个人又进一步得到许可,将自己的资产控制范围通过一种国家设计的方案扩大至先前不对票证分配方案受益人开放的一大批旗舰企业,以换取这些寡头向国家提供贷款。作为国家的一种抵押品,这些资产最后落入了寡头们的手中,因为受毁灭性更大的预算短缺的打击,国家显然无力偿还自己的债务。
从私有化开始,外国人就试图与新兴的寡头联手,取得国有资产。但外国人的这些努力通常并不能成功,因为国内的买主对外国人的企图不屑一顾。反过来,他们诱骗外国人参加自己的风险计划,把外国人的钱骗到手。对外国人来说,比较务实的做法是平地起楼,从零开始创办公司,其中消费品显然最具有吸引力。尽管外国人一直在锲而不舍,但他们拥有所有权的企业数量还是很有限的。官方数据显示,外国人在俄罗斯工业中的所有权估计占20%,在银行业中约占13%。
第三,在俄罗斯最后变成了局内人所有制的同时,中国走的是另一条掌握本国国民资产的道路。与俄罗斯以及东欧的情况截然不同,中国对必须将国有资产处置掉以建立私有制的说法不屑一顾。居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要创建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国家为公民建立自己的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就足够了。按照私营部门效率较高的假定,该部门一定会超过国有部门,并最后占据主导地位,但不一定是独一无二的地位,就像任何一个正常市场经济体一样。
按照一些早期的估算(例如科尔奈1990年所作的估算),中国要通过私营新建企业不断发展的“有机”扩张方式达到这种主导地位,至少需要20年时间,或许会长达40年。中国政府并不在意如此之长的等待时间,也未感到有迫不及待的原因要求它通过整个改革进程去放弃自己的模式。当中国1978年从农业开始进行改革时,公社并不是卖给或免费分给农民,而是以有限但缓慢扩大的财产所有权方式出租给他们。1985年时,改革扩大到工业,国有部门仍在控制之下,同时私人方面仅可以作为对国有部门的补充建立自己的生产企业。
只是在最近,国家才发动了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运动,但总的来说,国家无意完全放弃自己的控制,至少不准备在具有战略意义的部门(如银行业)这样做。但国营公司一直被要求通过部分证券化的方式,改变自己的治理结构。只是在很少情况下,外国人才被允许以初始投资人身份参与新上市国有公司的管理,主要目的是帮助将国有企业转变为现代股份公司。正是这样一些由国家控制的公司已成长为中国经济的核心,而工业中的外国所有权(绝大多数未达到控制水平)则远在全部工业资产的10%以下,在银行业中,只占银行资产的不到1%。
六、资产定价
与私有化相关的另一关键性问题,是不同改革纲领下对资产如何定价的问题,即这些资产的出让报价与其实际价值或以市场为基础的价值背离究竟有多大。资产的定价问题对选择最佳所有制和为国家预算提供收入都是很重要的。遗憾的是,我们找不到各自国家提供的有关这一问题的正式报告,它们未能为这方面研究提供可作基础的数据。外国机构一直很活跃地炮制这类报告,包括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大量作品,但没有一篇是论述给将实行私有化的国有资产定价的主导方式的。
第一,包括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各机构的总体观念一直是,东欧的私有化允许某些资产价值低估现象存在,这主要是因为技术复杂性的缘故。这种价值低估的规模已被作了轻描淡写的说明,但因为同样广为传播的观点认为,国有企业生产出来的主要是“无人问津”的产品,因此用于这种生产的资产并没有多大价值。然而,利用经济学文献中找得到的资本—产出系数作一简单计算,就可以证明国有资产存量的价值是巨大的,是其国民产值的数倍。
当出售国有资产最先在东德开始时,西德政府对工业及银行业中公有资产的价值作了一个估价,为3200亿美元。最后,出售这些资产时发生了1800亿美元的亏损,使差额达5000亿美元。根据一项独立进行的分析。1996年波兰的工业和银行业资产价值为2400亿美元。随着经济的复苏,国有资产的价值后来也在上升。到2003年国有资产出售活动接近尾声时,财政预算收入的数额为240亿美元,也就是说,国有资产只卖出了其10%,甚至更低的价值(如果把经济刺激手段如减免税收的优惠期的价值计算在内)。对于国有资产的买主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发了一笔价值2400亿美元的横财,再从中减去约为上述数额1%-2%的留给当地官员的“提成”。
然而,国有资产的估价问题对作为其基础的各种假定,包括关于生产一个单位的国民产品需要多少资金的假定。即所谓的“资本—产出系数”来说极其敏感。在前面提及的两个案例中,所作的假定是“资本—产出系数”为3/1,即工业和银行业要产生一个单位的国民产品,就需要三个单位的资本。但对发展程度处于这一水平的国家来说,系数为2/1的也并不少见,在国际统计报告中,系数为1.5/1的情况也有。以波兰为例,如果假定系数为2/1,出售国有资产所得的收入就相当于假定价值的33%,如果假定系数为1.5/1,那么国家的财政预算收入就相当于整个资产大体价值的50%。
个别国有资产的出售情况也反映出巨大的折扣,譬如占波兰全部产值一半的钢铁厂。生产能力为400万吨的钢铁厂,按照世界企业兼并价格计算,该企业值40亿美元,但只卖了4亿美元。这个价格大约只及钢铁厂拥有的4个焦炭分厂中1个分厂的价值,但钢铁厂的实际价值却在出售时被“扣减”了,尽管国家保证按买方所付价格提供同样数额的补贴。在罗马尼亚,拥有市场半壁河山的主要银行将其25%的股份出售给了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将实际总价值为8亿美元的资产卖了2亿美元。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之后很快转手将股票以54亿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外国银行。
第二,在俄罗斯和乌克兰,公有资产的私有化也几乎未给国家带来任何收入,但其发生的机制却是与东欧不同的。俄罗斯最先选择的免费分配票证的做法,显然也没有打算给国家带来收入,除了有一项特别条款允许经理和工人用现金购买本公司的剩余股份之外。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接受了这个选项,用贷款得来的钱买下了剩余股份。那些提供贷款的银行主要是些很快建立起来,但不久又垮掉的银行。更有甚者,超高的通货膨胀吞噬了它们债务中的一大部分,也使国家预算中通过出售票证所得的收入实际上变得一钱不值。
其他并购办法,如寡头与如饥似渴需要现金的国家间进行的信贷—资产置换,也未能创造多少收入,这主要是因为估值工作做得草率,每份股票只能按实际价值的若干分之一出售。国家拿出销售的绝大多数资产,都属于矿业部门,贷款也主要是由已经在这一部门经营的大亨提供的。意味深长的地方在于,两家居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被排除在资产—债务置换交易之外,当1997年剧烈贬值危机袭击俄罗斯时,这两家银行通过吞并几十家已经破产的较小私人银行而变得比以往更强大了。
有必要补充说明,这两次私有化浪潮过去之后,国家从资产转让的损失中得到了一些恢复。从2007年开始,国家扩大了对那些一度被私有化的企业的股份控制,而且是在股票价格估值对国家很有利的情况下完成的。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股票回购行动是在目标公司正因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譬如逃税,而被调查的情况下完成的。在另一些情况下,则是公司因面临财务困难(主要是因为过度扩张)而以优惠价格向国家出售其很大一部分股票,以换取国家为其注入流动性。
第三,中国通过推迟国有资产的转让,来避免因定价不当可能给国家收入带来的损失,从而也就限制了腐败问题因之激增的可能。当然,由于国家为国有企业松了绑,经理们也取得了挪用资金谋取私利的更多机会。尽管这是对公共部门进行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后果,但不允许充分私有化,作为一种反制措施还是很快得到了执行。也就是说,国家开始严密监督经理们,对被揭发出来有不当行为的人施以严厉惩罚,每年处理的案件达上万件。
虽然中国推迟了对国有资产的大规模私有化,但一直都在通过证券化办法为这样的变革做准备,证券化起初只允许国有企业相互间购买对方股票。除了完善治理结构外,这一措施还有助于发展公开进行股票交易所需的技能。最终,自1978年改革起每年产生的巨额私人储蓄还是被允许进入股票市场了,股市规模也达到了足以让主要国有企业公开上市的程度。2005年是一个转折点,当时国家开始将五家主要银行挂牌上市,国家此时已经放心,成熟了的市场可以保证国有资产得到据实定价。
七、外国影响
前面的讨论说明,转型中的经济体可以根据其所有制改革所取的方向分作三个类别。但在这三个类别中还有一个分支需要加以考虑。在东欧的那个类别里,国家资产被转让给了外国人,在中国和俄罗斯所属的类别里,它们的资产仍保留在国人手中。这种区分提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什么东西将东欧与其他经济体划分开来。答案就是,在不同的经济转型模式中,外国参与者参与各个国家私有化进程的程度是不同的,在东欧的参与程度已达到起决定性的作用,在其他地区如俄罗斯和中国其作用是微弱的。
第一,人们可能会感到疑惑不解,为什么东欧地区的国家官员不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占有绝大部分资产,相反却看着这些资产大部分流向了外国人。把国有资产掌握在自己手中,几乎肯定可以使他们获取比帮助外国人实现其并购要求然后再向外国人索贿更多的好处。但是接管国有公司自己来经营,困难重重,风险是很大的,不如将之交给没有风险的外国人。为了保证这些国有资产以最优惠的条件卖给外国投资人,这些外国人以“行贿”开道,让决定私有化的主要权力杠杆听命于他们。
这种控制权绝大部分掌握在欧盟手中,因为在经济转型开始时,欧盟曾向所有东欧人暗示,如果他们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改革,将给予他们欧盟成员国地位。所允许的完成改革时间仅有短短几年,还包括私有化在内,按照欧盟的做法,私有化不能不向外国人开放。这些要求使国内缺少储蓄的买主被置于不利地位。接受欧盟的想法,国有资产的出售必须面向大多数投资人的要求,使本地投资人从资金上获得竞标资格都变得更加不可能。重要的是,任何拖延苛刻私有化完成日期的行为,都意味着取得欧盟成员国地位的延迟。
欧盟不仅刻意使私有化纲领有利于外国人,而且还建立了一些机构来保证这一纲领的稳妥执行。指导国有资产处置的一个关键机构叫做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它是一家跨国所有制的银行,其目标就是要保证国有公司的具体出售能够快速按时完成,此外还要对国有资产进行估价。这家银行还时常为自己收购多种股票。这些国有资产的收购,目的是为了再出售,最后的买家可以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那里得到优惠贷款。所以,几乎是一成不变的,这些国有资产落入了西欧公司的囊中,它们拿走了出售给外国人的国有资产中的近80%。
第二,在俄罗斯,经济转型的初期即叶利钦统治时代,似乎该国也想把私有化进程的大部分事务交给外国参与方打理。虽然欧盟并没有向俄罗斯提出任何尽早给予其欧盟成员国地位的承诺,但就是这个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与在东欧一样,伙同另外两家国际机构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入了俄罗斯。然而,它们从未取得经营国有资产出售的许可。因此,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未能为自己获取任何重大的国有资产,也未能给自己中意的外国公司牵线搭桥,将大量国有资产送入它们手中。后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也从未有过更幸运的时刻。
人们会奇怪,为什么外国处心积虑要扩大其在俄罗斯私有化问题上的影响力却未能成功呢?俄罗斯在经历了自身的严重危机之后,应当成为一个较容易攻克的靶子呀。如果人们能够记住的话,其中的原因十分简单,与东欧不同,俄罗斯的国家那时几乎已经解体了。这就意味着,由于权力已经转移到非国家代理人的手上,法律和秩序体系已经垮掉了。显然,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可以在国家腐败泛滥、法律和秩序不健全的情况下有效运作,但在一个无法无天、在很大程度上靠暴力手段运行的国家中它却是玩不转的。
外国在乌克兰的情况还是比较成功的。令俄罗斯感到失望的是,乌克兰得到了欧盟给予其“准成员国地位”的承诺,尽管是比较含混的,而且还允许其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但外国对乌克兰国有资产的兼并,主要的若干起却并不是由欧盟公司完成的,而是俄罗斯人在很大程度上利用了乌克兰国有资产出售的机会完成的,尽管乌克兰的民族主义运动试图将俄罗斯人排除在私有化过程之外。俄罗斯买主在乌克兰比外国人智胜一筹,其原因与他们在俄罗斯国内投资成功的原因相同,即俄罗斯人的进取性更强一些。乌克兰并没有遵循俄罗斯由内部人取得所有权的模式,这反映出乌克兰无力应对来自俄罗斯的非国家角色所施行的暴力。
第三,在俄罗斯发生国家解体情况的同时,在中国,同样使外国影响力不能扩及至私有化改革的却正是国家的强大力量。在中国改革的初期,中国试图向东欧学习市场改革的经验,但不久就失去了兴趣,而将注意力转向了东亚。中国也没有表现出多少让任何外国机构染指中国改革方案制定过程的兴趣。不错,一些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设立了中国办公室,但其影响实际上并没有形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仅限于发表报告,用图表作辅助手段为各国的改革进度作评比。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诱惑力,还不足以使中国对透过世贸组织要中国加快私有化,并向外国投资者公开出售国内国有资产的压力俯首。为了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承诺要搞贸易自由化,但仍将许多竞争力还不足以抵挡进口产品竞争的产业部门排除在外。重要的是,中国刚一加入世贸组织,就开始与许多新兴经济体联手发动攻势,在世贸组织内扭转了形势。与巴西和印度协力,中国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功地将世贸组织要求进行“激进”经济改革的咄咄逼人政策磨平了锐气,因为这样的改革有可能给诸如中国一类的国家造成破坏。
中国不愿让外国伙伴影响其私有化计划并掌控其大部分国有资产的根本原因,是其在不很久远的近代史中,体验到的被外国“列强”强行打开本国经济大门的经历。经过两次短暂的战争,中国不得不开放自己的经济,进口几乎使中国的家庭和国家纽带断裂的鸦片,之后,中国又被抛入新的外来战争当中,中国人民蒙受了同样惨烈的损失。而东欧国家虽然经历过更长的外国对国家主权造成威胁的历史,这些威胁主要来自西欧,但他们对让西欧国家参与重塑本国制度之事却并没有表现出同样的警觉。
八、五花八门的制度
市场改革是受外国伙伴的影响,还是受国内因素驱动,考察一下三组国家中各自的体制性结果我们就可以看出,实际上没有一个国家是在向高度发达国家中占主导地位的那种制度发展。这与改革开始之时人们广泛期待的国家运营的经济体会向西方发达经济体靠拢的情况相矛盾。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东欧并未出现这种趋同情况,而东欧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丝毫不差地效仿欧盟。这正是欧盟那些深刻卷入东欧改革之中的各机构公开挑明的意图。俄罗斯和中国排除了外国的影响,虽然接纳了西方制度方面不少的因素,但他们总体上都走了一条自己的路。
第一,平均来看,东欧银行业的80%以上,工业的65%以上都被外国投资者所把持,东欧的确创立了一种与西欧很不相同的制度。在欧盟的西欧部分,任何地方也找不到大部分资产为外国人所拥有的情况。最令人瞠目的情况是银行业所有制结构上的差异,一些在东欧国家中经营的银行,其外国所有权所占比重竟接近95%,譬如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斯洛伐克共和国就是这样。在西欧,平均情况是外国所有权约为10%左右,法国、意大利或荷兰就是这样。然而在特别著名的德国银行业中,这一比重竟低至5%。
不错,英国银行业中的外国所有权所占比重接近40%,但这恰恰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英国长期以来一直是西方世界的金融中心,引起了外国的浓厚兴趣。英国的情况不典型,爱尔兰的情况也是如此,在爱尔兰工业和银行业中外国所有权所占比重为50%。作为一种异常现象,爱尔兰的外国所有权占比还是比刚刚提及的东欧今天的典型情况低得多。此外,在爱尔兰,外国控股并不是通过大规模的民族资产拍卖,也不是通过私有化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国外流入的直接投资,也就是说通过资产流入建立起来的。
东欧的所有制结构也非常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所有制结构。在东欧进行经济转型的时候,非洲经济体发动了自己的所有制改革。但外国资本在其银行业中占比超过20%的情况也是不多见的。只有在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及斯威士兰,有报告称外国资本占比接近100%。在拉丁美洲,私有化进程允许外国人在墨西哥银行业中占有82%,在秘鲁允许占有95%。在拉美大陆的其他国家如阿根廷、巴西、智利、委内瑞拉,外国所有权的占比是在40%以下。与东欧的情况一样,那里的外国所有权主要属于西欧。2007年,发展中国家银行中的全部外国资产中西欧占了73%,美国拥有的资产占12%。
东欧选择了以几乎完全的外国所有制为基础的本国制度,在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创建了市场经济,但却没有创造出属于本国的市场代理和私人所有者。这些人实际上是东欧从国外进口到本地区经济中来的,由于这个原因,从东欧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出来的那种制度,也可以称为“输入型资本主义”。从经济上讲,东欧抛开了曾将本地的以及外国的私人资本所有者都清除掉的国营体制,转向了由于多种不同原因而造成的本地私有制基本上仍还缺失的一种体制。
1989年之后的东欧与1945年引入国营经济之前的东欧有些相似。东欧地区的一些历史学家这样辩解说,该地区1945年以前时代的一个主要特征以及造成其经济普遍落后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所谓的“缺失阶级”综合征:缺少一个有能力领导工业化迅速推进,从而使这一地区能够追上西欧的健壮的本国社会阶级。这个“缺失阶级”完全被各种少数民族成员(如德国人)所取代了,而不是由从国外施行控制的外国人所取代,更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规模。
第二,许多观察家起初曾预言俄罗斯会彻底解体,但在埋葬了那个俄罗斯曾帮助在整个东欧、中国以及间接地在越南建立起来的同样国营制度之后,俄罗斯挣扎着实现了其激烈动荡现代史上的又一次非凡再生。为了实现这次再生,俄罗斯政府不得不蓄积足够的力量,以对非国家对手(主要是“寡头”)形成有效恫吓,使他们接受一种特殊的权力分享安排。在这种权力分享安排中,国家与少数非国家对手之间建立了一种平衡,他们共同垄断着对国民经济的绝大多数控制权。
建立在这种政治妥协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是现代与传统成分的一种奇特混合。因为在很大程度上私人所有权和市场竞争是基础,两者都植根于正式的根深蒂固的法治之中,所以这种制度部分地看是资本主义的。但它也是封建的,因为国家的以及少数非国家“绅士们”的判断力四处渗透,他们的利益系统地、甚至反复无常地对市场的作用进行干扰。因此,所有权并不十分牢靠,竞争中存在严重作弊现象。“产业封建主义”或许是能够抓住这种混合制度本质的最贴切的词汇。
重要的是,主要力量之间实现的这种政治妥协或契约是不稳固的。那是一种柔性的安排,国家财富和非国家对手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会定期发生变化。国家与非国家对手之间的权力斗争,会不断面临制度被严重打断的风险。对私人市场的作用进行无所不在的干预,是在给这种不稳定火上浇油,也给垄断寻租制造了广泛的机遇。为争夺租金而产生的高度紧张局势,又因制度中缺少手腕(譬如为仲裁提供有效通道)而被进一步加剧。
第三,中国是另一种情况。其经济制度与任何一种可以一般地称之为“自由资本主义”的西方制度都不同。当然,因为改革的脚步很慢,中国最终究竟会落脚到什么样的制度上仍难以断定。但似乎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其最终选择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它都不会与“自由资本主义”有任何近似之处。中国将继续开发一种中国所独有的制度,就像东亚经济体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没有采用在西欧或美国看到的那种“自由资本主义”一样,进行自己的其结果尚不能确定的体制性演变。
为了把日本、韩国以及台湾地区所走的资本主义道路与发达西方世界的“自由资本主义”区别开来,三个东亚经济体时常被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但“资本主义”这个词并不适合中国。对“资本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这个词来说,中国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太强大了,其中它还是资产的所有者。在今日之中国,运行中的体制是这样的,公共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杂处”于许多不断变幻的、时常令人迷惑的变种之中。这种描述既适合于那种当初使中国经济起飞的、半私人性质的“乡镇企业”,也适合于后来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的、半公有性质的“战略性”企业。
所有制结构的混合性质反映出,不同利益集团被允许以一种彬彬有礼的方式相互讨价还价,而国家作为一个“无私的”仲裁者不会去偏袒任何一方。对这样的安排,学者们使用了一个词,叫作“股份制”,这个词用来说明中国及另外3个东亚经济体是很合适的。然而,在人们考察所有4个经济体时,他们会发现这个词的局限性。4个东亚经济体都有相同的、延续了两千年的传统,即产生于中国的孔子的儒家传统。如果人们想把新兴中国的体制叫做“股份制”,那他们就必须补充说,这是中国特色,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孔子特色。
九、结论
东欧、俄罗斯、乌克兰以及中国这些原来的国营经济体所进行的市场改革,形式多样,成为比较经济分析中令人着迷的案例研究。遗憾的是,在他们进行改革的20年中,所有这些国家都很少被放在一起,对其各自的改革作比较考察。这种疏忽是令人吃惊的,因为他们在开始进行市场改革时,实行的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下的、相同的、苏联设计的国营经济体制。把这些个别案例整合为一种单一的样本,用一种统一的方法论进行分析,我们就可以得到许多教训,其中下面的三点似乎尤为相关。
第一,与全球化会带来好处的说法相反,在这个国家建立自由市场和私有制,并不能保证追逐较高收益的资本会从资本充裕的经济体流向资本稀缺的经济体。资本大量地涌入了资本稀缺的中国,但却没有流入资本稀缺的东欧,尽管后者通过更多的改革培育了自己的市场。人们在这里看到,当地国有资产被大规模地“剥掉”,成为主要来自外国的、有时甚至是独家买主的外国人(他们主要来自西欧)的巨额“横财”。以东德和波兰的情况估计,这些“横财”的数目大概超过了12000亿美元。在一定程度上,俄罗斯的情况也是如此,但那里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外逃”,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主要发生在俄罗斯经济转型的早期。
第二,如果全球化不能保证带来经济好处,而是造成了明显的如中国那样的胜者和不那么明显的如东欧之类的胜者,人们就会发问,是什么样的因素决定了这样的成果?答案(也是全球化的另一个教训)就在于驱动的因素是国家的状况。与人们的主流印象正相反,全球化与其说是一个“市场事务”不如说是一种“国家事务”,因此,是国家而不是市场成了胜者或者败者。更具体地说,全球化应当被看作是一种鼓励民族国家之间展开竞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管理得较好的国家可以将资源和市场从管理得不好的国家那里拿走。
第三,对所有这些国家市场改革的分析,并不能确认另一个全球化的概念,即世界上存在着一种类似最佳实践体制那样的东西,市场导向的改革可以将这种体制发掘出来。有人一遍又一遍地讲,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自由资本主义”,为世界其他地区包括西欧大陆塑造了这样一种最佳实践体制的原型。根据这样的想象力,一切现存的市场体制不需要国家的保护,就一定会通过相互竞争达到最佳的、按假定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那样的体制,于是整个世界都在一个统一的体制下运行。这也标志着人们有时所说的一个“历史的终结”时刻的到来。
这种终结是不会到来的,因为任何一个前国营经济体都没有采纳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或者我们在西欧所能看到的任何一种其他形式的“自由资本主义”衍生物,譬如斯堪的纳维亚式的“福利国家”,或德国式的“社会市场”。
愈来愈多的西方经济学家辩称,中国一直在努力采取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让市场来指挥分配。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承认,中国存在着强大的国家政权,因此他们把中国划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范畴,把中国最近能够避免2007年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作为一个例证,来说明受国家调节的市场要比那些让“看不见的手”调节的市场更为有效。但是,中国领导人放手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并不意味着中国在建设资本主义,同样,国家仍旧控制着这个国家的大部分资源也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的体制是国家资本主义。与中国的各种各样的国家权力机构相似,中国的经济发源于儒家思想,这也是为什么说“国家资本主义”一词并不贴切的道理。
此文的英文稿发表在《国际思想评论》2012年第3期,译者:佟宪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际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