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关系性吸收能力的合作创新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能力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0-2995(2008)01-007-0014中图分类号:F279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企业间的合作可以分为常规性合作(regular cooperation)与创新性合作(innovative cooperation)。常规性合作是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合作,强调任务的划分,是价值链结构的产物,合作企业因外部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而受益。创新性合作则是以知识创新为目标的合作,强调知识的融合,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企业通过合作创新来获得超额利润。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组织的基础性资源,也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因此,合作创新对企业而言具有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无论在传统的制造业,还是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合作创新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的战略选择。
传统理论也强调以群体化的视角从中观或宏观层面进行价值链分析和合作网络分析,但其重点更多在于对常规性合作的研究,而不能够深入到合作创新的具体过程。本文认为,以吸收能力为切入点,并通过建模与仿真,能深入到具体的创新过程,从而揭示合作创新的关键因素、驱动因素以及保障因素。
2 合作创新中的关系性吸收能力
大量研究显示,吸收能力与企业创新活动之间具有密切关系[1-4]。研究表明,企业所具备的吸收能力水平与其创新活动呈正相关的关系,吸收能力愈大,代表企业愈能有效管理外来的新知识,提升本身的技术能力,加速产品创新,创造竞争优势与顾客价值,并具体体现在新产品的开发等方面[3]。本文认为,无论是组织的自主创新还是组织间的合作创新,吸收能力都是实现创新的关键,也是研究创新的切入点。
我们看到,以Cohen与Levinthal(1990)为代表的研究更多是一种绝对吸收能力的研究,强调企业的自主创新而忽略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1]。而在相关的后续研究中,对此概念进行了真正意义上扩展的研究(Dyer and Singh,1998; Lane and Lubatkin,1998; Van den Bosch et al.,1999; Zahra and George,2002)都注意到吸收能力中的关系维度(relational dimension)[5-8]。Dyer and Singh(1998)最早将吸收能力的研究扩展到一个更为广阔的关系视角。他们认为一家企业识别、吸收以及运用其他企业知识的能力建立在社会性互动、合作过程以及伙伴之间关系的基础之上。他们将吸收能力视为一种交换的重复过程,并由此创造出关系租金。这样的超额利润由合作企业共同产生、共同分享。企业对吸收能力的建立与提升不能仅仅考虑自身的因素,而是要针对特定的合作伙伴建立一种伙伴专属性吸收能力(partner-specific absorptive capacity)[5]。这种观点与早期吸收能力中的单方面学习观点相对立,从而引起很多的学者的重视。与此同时,Lane与Lubatkin(1998)也注意到了吸收能力中的伙伴专属性。他们认为吸收能力应该在学习对偶(learning dyadic)(学生企业与老师企业)的层次来进行衡量。吸收能力与老师的水平紧密相连。他们提出并通过实证证明相对吸收能力(relative absorptive capacity)的概念,即学生企业从老师企业那里吸收并运用新知识的能力学生企业与老师企业之间的匹配程度[6]。
进一步而言,吸收能力中的关系维度是以合作组织间的对偶关系(dyadic relationship)为基本单位的。对偶关系以互惠性互动(reciprocal interaction)为核心,组织两两之间的互动使其嵌入在合作网络中,并得以实现与其它更多组织的互动。于是,对偶关系成为组织间复杂网络的基础。对偶关系分析的优点在于可以对两个个体间关系的适应性(fitness)、相似性(similarity)和歧异性(dissimilarity)进行有效分析,进而可以有效地解释个体间学习、知识转移、合作创新等互动行为。进一步而言,这种对偶关系具体体现为双方知识基础、组织措施以及组织结构等方面的相似性。一是知识集成系统的相似性。企业内部的知识集成系统决定着知识是如何被获取,储存以及转移。当双方知识集成系统相似的时候,企业内化知识的能力就会大大增强。Lubatkin等(2001)指出合作伙伴现有的知识基础必须有所重叠,否则就没有吸收能力[9]。二是组织措施的相似性。例如企业的补偿措施对部门以及业务单元的创新行为有很大的影响,补偿措施的相似使企业能够更加容易的吸收外部知识。三是组织结构的相似性。相似的组织结构会促进对外部知识的吸收,例如解决创新问题的相似行为会促进交流,尤其是隐性知识与复杂知识的交流。Lane与Lubatkin(1998)认为这些变量比研发投入对吸收能力的重要性与局限性进行了更多解释[6]。
研究表明,企业对相似性与非相似性之间的权衡与战略联盟的企业绩效[9]与企业创新[10]等结果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增加其知识基础的默会性、复杂性以及成分的相似性来提升吸收能力。例如,通过发展共同惯例来提升资源的再组合以及知识的复杂性[7][11],可以有效地使组织识别与吸收彼此的知识。其他形式的相似性也促进了提升吸收能力的效果,包括企业、国家文化[12],通过组织间关系与归属某个群体而增加的相似性等[13][14][15]。
我们由此看到,在合作创新中,即吸收能力的内涵不仅仅在于识别、获取、内化以及利用知识的学习过程,也不仅仅涉及到组织自身的知识与结构,关键在于吸收能力内含的关系维度,即吸收能力是一种基于互动双方合作关系的相对能力(relative absorptive capacity),是一种嵌入在组织间合作处境中(specific context-embedded)的跨组织能力。在合作创新中,吸收能力一旦脱离合作网络与组织间关系,就退化为企业内部的能力而丧失其意义。在合作创新中,企业的吸收能力实际上是企业自身吸收能力与企业间对偶关系的函数,是一种关系性吸收能力(relational absorptive capacity)。这种拓展的关系性吸收能力组织间合作创新的关键,也是我们研究的真正切入点。
3 合作创新的动态过程
3.1 模型
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将行业特征、知识的编码化程度、技术转移密度等因素视为外生变量,我们令分别为企业i与j在t时刻所拥有的第K类知识的数量水平。每一个互动时刻,双方就第K类的知识水平应具有适当的知识差距Δ(i,j)。当知识差距过大时,低知识水平的一方难以从高水平的一方那里吸收到新的知识,从而影响合作;同时高知识水平的一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另寻高就,也会终止合作。当知识差距过小或相等时,新知识的创造则无从谈起。于是,知识水平的差距过大或过小都会导致合作创新的终结(但是并非意味着企业之间就没有合作关系,可能还存在着其他常规性的合作项目)。设知识差距,且满足Δ(i,j)<θ∈(0,1)。同时,我们令企业i和j的关系性吸收能力分别为。尽管不断增长的知识水平同时也会促进企业吸收能力的提升,但是其变化远不及知识水平的变化显著。为简明起见,本文暂不考虑吸收能力的变化。α≤1意味着知识接收者的吸收能力较弱,只能部分或全部吸收外部知识,并且没有新知识的进一步创造,合作创新无从谈起。α>1则意味着接收者的吸收能力较强,不仅完全接受传播的知识,还能进一步创新,从而超越知识的传播者,实现知识水平的跃进。但是当α>>1即(α-1)很大时,往往产生突变式的创新,两个企业的知识差距会变得很大,而导致合作的终结。同时,两个企业吸收能力之间的差距则代表着合作创新中吸收能力的对偶关系,即合作双方在知识集成、组织措施以及组织结构之间的相似与匹配程度。越小的差距越有利于双方的创新性合作,反之亦然。
可以看到,合作创新以知识的传播和吸收为基础,而新知识的创造又促进着下一轮知识的创新。合作企业的角色在知识接收者与知识创造者之间交替转换,对应着各自知识水平的交替增长,从而推动着总体知识水平的持续提高。
3.2 仿真
本文在建模的基础上用Matlab对合作创新过程进行仿真,以展示双方互动的创新过程。为了更简洁的讨论创新过程,探讨关系性吸收能力的影响,我们首先仿真了一种极端的情况,即吸收能力相似性最高的两个企业,即在吸收能力相同、差距为零的情况下的合作创新过程。随后在此基础上与相似性较低、吸收能力不同的情况进行了比较。
仿真1:
仿真2:
图1 第一次仿真结果
Figure 1 results of 1st simulation
图2 第二次仿真结果
Figure 2 results of 2md simulation
从以上两个仿真可以看出知识水平增长过程的一些基本特点:(1)创新性合作使得双方的知识水平交替上升。(2)合作初期知识水平提升比较快,然后增长速度渐渐放慢,直到最终稳定。我们把知识开始增长到达到稳定状态的过程视为企业创新性合作的阶段,即合作创新的过程就是知识水平持续增长的过程。一旦达到稳定,知识水平不再提高,意味着创新性合作的终结。
从仿真1可以看到,企业知识水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知识数量的增长上面,而对于合作的持续时间并没有较大的影响。在吸收能力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知识水平差距只影响着知识创造的最终数量,但其合作创新的持续时间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持续了4、5个时刻。
从仿真2可以看到,相对于知识水平,吸收能力的影响更为重要,即不仅体现在知识创造的数量上,还体现在合作创造知识的持续时间上。通过在知识初始水平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当合作企业的吸收能力相同,即吸收能力相似性很高的情况下,吸收能力越大,合作持续的时间越长,最终达到稳定时所创造的知识越多。通过图1(a)与图2(a)比较可以看到,=1.8,直到20至25时刻,知识的增长才趋于稳定,而图1(a)中,=1.5,基本上在8时刻就不再有知识的增长。从而导致创新过程2的最终知识水平远大于创新过程1的最终知识水平。
(2)当合作企业的吸收能力不同,相似性较低时,共同创造知识的过程将很短暂,最终达到稳定时的知识水平也将越低。通过图2(a)与图2(b)、图2(c)的比较可以看到,只要有一方吸收能力差,知识的增长都基本上在4、5时刻就出现了停滞,最终实现的知识水平远远低于图2(a)中的情况下所实现的知识水平。
通过仿真可看到,在合作创新过程中,企业吸收能力之间的相似性对合作创新结果所产生的影响远远大于企业的知识水平,从而验证了基于对偶关系的关系性吸收能力是合作创新的关键。
4 合作创新的实现机制
企业间合作创新的本质是知识的创新,被传播与吸收的知识是一种跨组织资源(inter-organizational resource),不是属于某一个企业的知识专利,而是被合作双方所分享。[16]这种知识的外部性极易引致搭便车等行为。尽管从效率的角度,知识的传播与吸收有利于合作创新,但同时也容易滋生机会主义行为。这就产生一个悖论:知识既是创新的来源,又成为创新的障碍[17]。而正是这一悖论,从根本上威胁着组织间合作的实现。但是合作创新却成为更多企业的战略选择。那么在商业实践中,究竟是什么样因素驱使与支持着组织间创新性合作的实现?本文将进一步基于关系性吸收能力对此问题做出解释。
4.1 合作创新的驱动机制
企业的目标是为了创造价值而获得更多的利润。作为实现价值创造最重要的资源,知识的增加无疑最终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根据时间成本函数,合作创新的双方往往愿意付出更大的成本而获得更多的创新租金。尽管知识的交流与分享可能会导致交流成本以及知识外溢给竞争对手所带来的潜在成本,但是企业通过能够通过关系性吸收能力而实现知识的合作创新,从而获得更加丰厚的关系租金。
我们假设知识是创造价值最为主要的资源,而忽略其它的生产投入。并且为了简化讨论但不失一般性,这里只考虑一种产品m的生产。y是企业在t时刻生产创造的价值,并且有:
根据前面的(2)、(4)式,企业i与j通过互动实现了企业j的知识增长,但企业i的知识水平并没有发生变化。于是在t+1时刻,企业i的价值创造并没有增加,即
企业i没有从合作创新中受益。合作创新能够继续下去的原因在于企业i更看重的是在将来第2时刻,通过自身的吸收能力对外来知识进行吸收与进一步创新而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实现
我们将这部分价值增量视为企业通过合作创新而获得的关系租金(relational -rents)。这是合作双方通过关系专用性资产、知识分享的过程、互补性资源及能力与有效能的治理机制而产生的综合效益(Synergy)[5]。Dyer等人强调关系租金是企业在关系性交换中获得的一种超额利润,无法由个别厂商所获得,只能由特定战略联盟伙伴的独特贡献而创造[5]。因此,合作创新成为企业追求利润的战略选择。不可否认,丰田汽车公司的成功并非来自于自身的研发,而是来自于与零部件、组件供应商建立的合作创新。通过以know-how为主的知识创新,丰田与其他的供应商获得关系租金,在全球的汽车制造行业中获得优势。而对于资源不足的中小企业而言,合作创新更是实现自身杠杆性成长的有效途径。因此,一旦合作双方具备一定的关系性吸收能力,关系租金就会驱动着企业进行合作创新。
4.2 合作创新的保障机制
从合作创新的模型与仿真中可以看到,尽管企业自身的吸收能力不同,但合作创新的最终结果却是合作企业的知识水平趋于一致。根据模型(2)-(5),当t趋于无穷大时,有
(11)
这种水平一致的结果导致吸收能力较差的企业产生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以为只要与一个实力强大的企业进行合作,自然就会得到知识水平的增长,进而增加价值的创造。但仿真的结果同时也告诉我们,一旦吸收能力的差距较大或相似性较低,就会缩短双方合作的时间,并最终抑制知识水平的提高。于是,在合作创新中,企业会谨慎的选择合作伙伴,尤其重视双方吸收能力的相似与匹配程度。
因此,为了吸引合作者,企业不得不通过关系型的专用性投资,努力提高自身的关系性吸收能力。企业的这种专用性投资,向外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身份(identity)和可信的承诺,成为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建立合作信任关系的支撑。从广义对称博弈的角度来理解,这样的吸收能力为双方的身份、承诺和在相互作用中可能采取的策略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有助于双方找到聚点(focal point),提高协调的受益程度,从而改变博弈两方的行为,成就一个双方都可以获益的结局。Asanuma最早注意到,日本汽车制造系统中供应商与制造商基于合作关系来发展专门性技能,从而共同创造利润并从整体上赢得了竞争优势[18]。Parkhe指出,战略联盟中的不可反悔投资(non-recoverable investments)的承诺与战略联盟的业绩呈正相关关系[19]。Dyer通过实证进一步证明了合作专用性投资与合作业绩之间的正向关系[20]。由此,这种经专用性投资而建立的吸收能力有效地规避了合作创新中所潜藏的机会主义行为,支撑着合作创新的实现。
综上所述,尽管合作创新中存在着知识的悖论,但是关系性吸收能力所带来的关系租金驱动着企业将合作创新作为重要的战略选择,而为建立吸收能力进行的专用性投资则规避了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保障合作创新的顺利进行。可以说,关系性吸收能力既是企业发起合作创新的前提,又是支撑创新最终实现的保障。
5 结语
创新取决于组织的吸收能力。但目前吸收能力研究中对关系维度的忽视大大局限了其对企业间合作创新的深入认识。本文以企业间最基本的对偶关系为起点,将关系维度引入吸收能力的概念,将经典的吸收能力拓展成为一种关系性吸收能力。本文通过建模与仿真展示了合作创新的机理与过程,揭示了关系性吸收能力对于合作绩效以及持续时间的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合作创新的驱动机制与保障机制,揭示了关系性吸收能力既是合作创新的前提,又是其保障。
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在经典的吸收能力概念中引入了关系维度,进而这种关系性吸收能力让我们的研究能够深入到合作创新的具体互动过程之中,从而更好的认识与把握合作创新的本质。以关系性吸收能力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一方面让我们能够解释企业个体的战略选择,从而避免了群体化研究视角中对个体行为的忽视;另一方面让我们能够认识到合作创新背后真正的实现机制,而不会仅仅停留于互惠、信任等空洞的概念。
当然,本文仅为基于关系性吸收能力对合作创新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索,还需要更加深入的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一是需要对关系性进行更加细致的界定,进一步设计出量化指标,为实证研究提供工具;二是模型与仿真较简单,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划分、企业间关系强弱的划分、吸收能力与知识水平之间的相互作用等重要方面都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讨论;三是这种吸收能力与合作创新绩效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除了个案论证,还需要更丰富的数据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