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思想与刘勰的“折衷”说——兼析《文心雕龙》的理论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心雕龙论文,理论论文,思想论文,兼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作为儒家思想组成部分的“中和”思想包蕴两层含义:兼容两端以取其中,异质相济而成新质;以礼节和,将异质因素纳入儒学体系。刘勰继承发展了这两方面的内涵,运用于文论建构,采用“乘一总万”与“兼解俱通”相济相成的方法论原则,融会并提出许多新的审美范畴和理论命题,建立起以儒家思想为主、兼融众家学说的文论体系。
关键词 中和 异质相济 乘一总万 兼解俱通 折衷
中图法分类号 I206.09
《文心雕龙·序志》篇说:“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异也,理自不可同也。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惟务折衷。”“擘肌分理,惟务折衷”,是刘勰建构其理论的方法论,也是其立论的审美总原则。“折衷”即折中,折之于“中和”。《章句》篇论制韵:“曷若折之中和,庶保无咎。”《附会》篇论文理:“献可替否,以裁厥中。”“惟务折衷”、“以裁厥中”与“折之中和”含义完全相同,谓去取、权衡之间,都要遵从“中和”原则。论者对刘勰“惟务折衷”原则,并未引起足够注意,而将其视为平允妥帖等一般论述词语,这与刘书原意不符。因为“和”、“中”以及“中和”是中国传统的哲学、美学的重要范畴,是有特定含义的专门术语,也是刘勰论文的根据。
“中和”作为中国传统哲学范畴,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是异质相济以成新质;一是以一种因素为主,兼容其他成分。这两种含义的形成,由来已久。
《国语·郑语》最先谈到“和”:“和实生物,同则不济。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古人尚“和”弃“同”,在于“和”的异质相济、“以他平他”的特性,它将杂多对立的因素融和、协调起来,产生新的质素,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同”则是同质事物的简单相加,排斥异质,具有排他性,无法产生新质。《左传》载晏婴也曾对“和”与“同”的差别作过详细论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燂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琴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以水济水”、“琴瑟专一”,是同类事物的简单重复,不能让人产生美感,只有五味相济、五声相和,将多种不同甚至对立的因素折中调和,才能给人感官的愉悦。晏子认为为政亦如“济五味、和五声”,必须兼听不同的见解,以使政通人和,臻于美政。其中提出的“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方法,便是弃其两端以取其中,这已涉及到“中和”思想的重要内涵——异质相济相成。美也由此而生。
孔子继承并发展了尚“和”弃“同”的思想,首先从道德修养角度论“和”与“同”之异:“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为政》)君子和以处众,好善恶恶皆出于公;小人则阿比附会、党同伐异,好恶皆出于一己之私。据此,孔子以“文质彬彬”为君子修养的标准。文质各有所胜,过犹不及,都是不美的;只有兼容文质,使文质相符,才是君子。刘宝楠《论语正义》释曰:“礼有质有文。质者,本也。礼无本不立,无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谓之中。”文质所以能相符相称,在于礼的节制约束。当孔子将文质相符的道德修养标准运用于诗歌的评论,便有“《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的赞词。“淫”者,乐之太过则失其正;“伤”者,哀之太过则害于和。这是以礼节情。另一方面,孔子又将“礼”作为协调上下关系的政治艺术:“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是“和”在礼中;“知和而和”,是“和”在礼外,必至流荡而失礼之本体。以礼节和是诗乐美的至境。至此,“和”的内容已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原先“济五味、和五声”的异质相济相成之义,发展为以礼义为精神内核来协调异质,成为儒家道德美、政治美与文章美的标准;同时,以儒学为中介,兼容其他思想的方法论意义也更明确了。
《礼记·中庸》篇首次提出“中和”范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直接将“中和”与情感相联系,情感的中节为和,发挥了儒家节情以中的思想,感情因素进一步突出,为“中和”由政治哲学、伦理道德范畴向诗乐审美范畴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系统提出诗乐应具“中和”之美的是荀子。他根据乐本于人心、“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的特点,提出“乐和同,礼别异”的命题:一方面强调音乐“审一以定和”,协调人际关系的社会功能,称“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均见《荀子·乐论》);另一方面,又指出民心和顺亲睦在于乐的中正平和,乐的中正平和在于以礼节之。这正如《荀子·劝学》篇所说:“诗者,中声之所止也。”“中声所止”是止乎礼义。儒家“中和”美学思想的要义即在此;诗乐是人的精神情感在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前提下,正当合理的流露;诗乐本身,又因其感化人心、陶冶性情的美感力量,在给人精神愉悦的同时,改变人的性情,使外在伦理道德转化为内在心灵的自觉要求,使个体与社会和谐发展,达到政治的稳定。在“中和”成为儒家政治美、道德美标准的基础上,荀子又将它引入儒家的诗乐审美范畴,并使其蕴涵的异质相济以成新质,以一御众的思想更加完备,给后世诗学以极大影响。
《文心雕龙》从两方面继承并发展了“中和”思想的内涵:一方面是采用“兼解俱通”的方法,折中调和各种对立互异的文论范畴,融合而产生新的理论命题,这是吸收先秦哲学中尚“和”弃“同”、异质相济以成新质学说的成果;另一方面,在本体论上,刘勰运用儒家“以礼节和”的思想,提出“执正驭奇”、“乘一总万”的方法和原则,以儒家思想为主体,一以贯之,同时博采众家学说,建构起以儒家诗学为主导的文论体系。这两方面在《文心雕龙》的方法论及思想体系上都有鲜明的表现。
“中和”思想所体现的方法论原则,刘勰在《文心雕龙·定势》篇论“文势”时,有完整和具体的阐述:“渊乎文者,并总群势。奇正虽反,必兼解以俱通;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若爱典而恶华,则兼通之理偏;似夏人争弓矢,执一不可以独射也。若雅郑而共篇,则总一之势离,是楚人鬻矛誉盾,两难得而俱售也。”
“兼解以俱通”,是指奇与正、刚与柔、华与实等对立的范畴,“执一不可以独射”,必须相反相成,异质相融而成新质;“总一之势离”,是指雅与俗、通与变、情与理、质与文等异质杂陈、相反相离,使“两难得而俱售”。就方法论说,这里提出的是创作论中“即体成势”,完成文章体势风格的问题。其中,“兼解”与“总一”两种方法和原则,正是书中构成审美范畴、理论命题和理论体系所普遍运用的;对各种对立互补的范畴,即要“兼解”,又要“总一”,以达到新的和谐,这是二者的矛盾统一,也是“惟务折衷”的具体表现。刘勰文论的大厦,就建筑在这一基点上,所谓“擘肌分理,惟务折衷”、“献可替否,以裁厥中”,用力处即在此。
一、从“兼解以俱通”看,这是对史伯、晏婴尚“和”弃“同”、重在合异见解的新阐述,刘勰运用于文论领域,能在最大限度内兼容并吸收各种新见,从而使该书具有集大成性质,依循儒家的“中和”思想,又能克服其某种狭义性、排他性,也全赖于此。
刘勰对新兴的声律理论的阐述,是运用“和”的观念阐释具体问题的一个重要例证。《声律》篇言:“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韵气一定,故杂声易遣;和体抑扬,故遗响难契。属笔易巧,选和至难;缀文难精,而作韵甚易。”“同声相应”,即隔句押韵:“异音相从”,即四声相间。前者为“同”,后者为“和”,“和”难于“同”,声律论的重点与难点就在“和”。用“和”来概括四声相间的特点,是极为准确和前所未有的。四声说创始者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说:“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这也是概括说明五言诗中前后两句协调四声的情况,却不如刘勰以“异音相从”概括四声特点更简明准确。四声入诗是永明体的新创造,是中国古体诗向近体诗发展的一大转折,对于诗学发展中出现的这一新事物,刘勰敏锐地察觉其长处,并迅速予以接受,写出《声律》专篇,阐述其特点和价值,这正是他立论于“中和”思想,视野开阔,能兼容众说的表现,也是他高出反对以四声入诗的钟嵘、陆厥等人的地方。
《声律》篇是刘勰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声文”是构成“文”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文”的丰富内涵,也在其有杂多因素的异质同构。《情采》篇说:“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形文、声文、情文也是“异音相从”、“兼解俱通”,构成“文”的内涵。其中“声文”便包括永明声律论的内容,使其所论之“文”具有全新的涵义;而形文、声文、情文三者之间,又以情文为主导。“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情采》),三位一体,有经有纬,主次分明,“兼解”与“总一”相辅相成。这些都是立论于“中和”思想所作的阐述,书中论述情文、声文、形文的重要篇章,都是基于此而生发。
如果说,融情、声、形于一体,是文学创作中的横向组合,那么“通”与“变”,则是“因”与“革”的纵向联系,两者同属创作论中的大论题。
“通”与“变”这对范畴,也是“执一不可以独射”,必须“兼解以俱通”的。其理论依据是:“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通变》)“资于故实”要“参古定法”,“酌于新声”即“望今制奇”。作家的创作,要善于“凭情以会通,负气以适变”(《通变》)。“凭情以会通”,是情理设位以定体,属尊体;“负气以适变”,是根据个人的才气,在文辞上适时新变。在刘勰看来,文学发展是有因有革的,因而不革,就是裴子野主张的复古,这会阻断文学发展进程,窒息其生机;革而不因,即萧纲、徐陵所倡导的新变,这会穿凿取新、失体成怪。在参古尊体的前提下制奇适变,使“文律运周,日新其业”,不越出宗经的正轨,又能反映时代的气息。这就是刘勰所规范的文学发展道路,也是“兼解”与“总一”方法论的具体运用。“矫讹翻浅,还宗经诰。斯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通变》)这是刘勰的结论,质与文、雅与俗,二者兼顾,因时适变,就可以“变则其文,通则不乏”(《通变》)了。
二、从“总一”使势合看,刘勰有时称为“乘一总万”(《总术》),他所建构的以儒家诗学为主导的文论体系,正有赖于此。
刘勰论文,征圣宗经,致力于建立以儒学为主并包容众说的文论体系,孔子、荀子提出的“以礼节和”成为他立论的依据;而《辨骚》篇所提出的“执正驭奇”,正是依据“以礼节和”思想,熔铸而成的一个重要理论命题,以此来“乘一总万”,建构起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无所不包、体大思精的文论体系。
《文心雕龙》融合道、释、玄诸家学说,其中玄学思想成分居多。玄学是以老庄哲学为骨架,重视本体的建构,以本统末是其中心论题之一,这给刘勰以深刻的启示。《序志》篇说:“位理定名,彰乎大易之数。其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周易》言:“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易传·系辞》)王弼注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王弼集校释》)“一”是“道”,是统率万物的本根,唯其不用,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宗主纷纭变化的万象。《序志》篇正是全书“不用而用”的纲领。老子也有“抱一”之论,“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二十二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老子·十一章》)都是说明本体之道——“一”的无用之用。道家不热衷于将现实矛盾加以均衡,而更重视现象背后的无形的“道”,认为具体事物总是短暂的,有差异的,而存在于万有之中的无形的“道”却是无限的、永恒的。刘书首篇《原道》言:“人文之元,肇自太极。”按照王弼的解释,“太极”即是“道”,又名为“一”。刘勰认为文“肇自太极”,即文源于“道”。刘勰文学本体论的建构,就是吸收了庄玄哲学以本统末的思想形式,而丢开其尚虚的内核。魏晋南朝畅玄文士,崇尚自然,以为自然是“道”的外化、显现和景观,刘勰论文,亦与“自然”相联系,提出“自然之道”的命题,“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原道》),“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明诗》)这些都是论文首宗儒学的荀子所未言及的。刘勰融合儒道、玄道,扬弃了玄学体无尚虚及无为等内容,充实以儒学教化尚用的内核,运用了玄学以本统末的本体论结构形式及言不尽意等思想成果,建构起“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原道》)的儒家文论体系。《附会》篇说:“驱万途于同归,贞百虑于一致”,就全书体系看,这“同归”于“一致”处,即儒学,所谓“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宗经》)
《文心雕龙》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包容性,正在于运用了异质同构和“乘一总万”的“中和”思想,它兼取众家学术之长,并一以贯之,成为“体大思精”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反映了传统的“和”与“中和”的哲学、美学思想的生命力和价值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