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西汉中山怀王墓竹简《六韬》的整理及其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定州论文,竹简论文,中山论文,西汉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73年河北省定县(现定州市)八角廊40号汉墓,即西汉中山怀王刘修墓,发掘出土了一批竹简(注:刘来成《河北定县40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8期。),这是一批非常重要的汉代佚籍。近年来曾陆续整理发表了《儒家者言》(注:国家文物局文献研究室、河北省博物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儒家者言〉释文》,《文物》1981年第8期。)、《文子》(注: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汉简整理小组《定州西汉中山怀王墓竹简〈文子〉释文》,《文物》1995年第12期。)、《论语》(注: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汉墓竹简整理小组《论语》,文物出版社1997年。)等,现又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汉简整理小组,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注:详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汉简整理小组《定州西汉中山怀王墓竹简〈文子〉的整理和意义》,《文物》1995年第12期。)整理出了属《六韬》的篇文。
定州汉简中根据汉简的简型、内容和字体等被确认为属《六韬》的竹简共有144枚,计1402个字。竹简虽然因过火炭化损坏严重,墨迹已多不清晰,但留存的经仔细辨认,大部分仍能释读,其中保存文字最多的一简有20个字(简号2263),最少的仅保留有1个字(简号1634)。这些竹简上许多有文王、武王问,太公曰的字样,或与今《六韬》内容相同或近似。尤其是简文的字体和其他简文不同,书体逊于同出的其他几种简文,易于区别,现定名为《六韬》。
简文《六韬》发现篇题十三个,有《治国之道第六》(简号2392)、《乱之要第七》(简号1125)、《以礼仪为国第十》(简号1173)、《□大失第十四》(简号2227)、《国有八禁第卅》(简号2257)等。所存篇题还不到传本60个篇题的四分之一。所存篇题中次序最高为第卅一(简号2492),也仅相当于今本的二分之一。简文究竟是抄录《六韬》的一部分,抑或损毁都还难以确定。残留篇题保存完好程度不一,有的仅存篇的目次,如:“第十三”(简号2230),“第卅一”(简号2492)。有的篇目仅存二三个字,如“□归廿二”(简号2231),“幼弱·第廿”(简号0980)等。这些篇目没有一个和传本相合,但有和传本相似或相近的,有的虽无篇题,但内容和简文篇题相合,如简文篇题有《以礼仪为国第十》,敦煌唐人写本《六韬》则有篇题《礼仪》;简本有《□大失第十四》,唐本则有《大失》,这类篇题虽然有出入,但篇题内容一致。又如,简文篇题有《乱之要》,简文有“王问太公‘治乱奈何?’,太公曰:‘其本。’”(简号2282)。此类简推测即此篇目下的内容,今本则无此篇题。竹简篇题有《□□□国所贵第八》(简号2505),今本无此篇题,但唐本《利人》篇和《群书治要》本《六韬·龙韬》篇中有文王问太公“愿闻治国之所贵”。太公曰“贵法令之必行”。推测此下之内容即为此篇之内容。竹简篇题和今本篇题有出入,估计是人们在讲授和传抄过程中窜改或与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语言风格有关。
竹简篇题均单独占一支简。整的如简号2257,作“右方国有八禁第卅”,与阜阳双古堆竹简《诗经》篇题“右方北(邶)国”、“右方郑国”等同例。有几条篇题开头只剩“方”字,也应补为“右方”。
关于竹简的内容,简文和传本《六韬》宋本相合的有3篇,和唐本相合的有6篇,共计9篇,34简内容(不包括篇题),尚不到简文总数的四分之一,余不见于传本。说明简文的内容比今本《六韬》的内容要丰富得多,广泛得多。
现整理出的竹简内容均是讲政治谋略的,而不讲兵法,传世本中专论兵法的各章则不见于简本。简文的内容和唐本相合的多达21条,涉及6篇的内容,从目前整理的情况看应该说敦煌唐人写本《六韬》和简本最接近。
简文和传世本《六韬》对上的一些文句有一定的出入,有的附加衍文,如简1138曰:“为国之务果何?”宋本衍作“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务,欲使主尊人安,为之奈何?’”再如简0301“文王问太公曰:‘举贤而国危亡者何也?’”宋本衍作“文王问太公曰:‘君务举贤,而不获其功,世乱愈甚,以至危亡者,何也?’”等;有的简文可能被窜改,如简0786,简文“□好用以善”,今本为“也用世俗之所誉”;再如简2283,简文“邪臣”,今本为“奸臣”;又如简0763,简文“君世世有国,合于忠者,贤士臣”。唐本为“君代有国,合于忠则吏不为奸,而万民殷富”。等等。有的简文可能有错漏,如简2343,简文“以君子为下,以小人为(上)”,群本漏“以小人为(上)”;如简0767,简文为“□;不法邪不亡;不法祸日起;不□”,群本为:“不法法则邪不止,邪不止则祸日起矣。”再如,简0814文中的“不法国且乱”一句,唐本则为:“不不法则国昏乱,国昏乱则臣为变”等等。一部古籍在几千年的流传过程中,有衍文,有遗漏等,都是很正常的,只要其基本思想未窜改,我们就不能认为其为伪书。
简文内容丰富,能够证史并补充史之不足。如《山海经》记载有舜伐三苗史事,简2230、0745、1175、2228、0302、1040内容为舜伐“有苗”等的史料,诚证史之事,其中有“月蚀日断”等有关天文的材料,史书缺载,对于天文学的研究有重大意义。又如简2264和2263载有周文王质子于殷的史事(注:参见《礼记·檀弓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史记·管蔡世家》,中华书局,1982年。)及“有诏必王(周文王)食其肉,□免其血。文王食其肉”之事,印证和补充了史书记载。另外,简文还提到了“王般庚之正”(简2224),“殷□”(简2226)、“王良”(简2203)等史事和人物,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简的出土还证实了《六韬》决非伪书。关于《六韬》的成书时间,自北宋何去非首先提出对《六韬》的怀疑(注:元丰三年,何去非受命校订《五经七书》。据其子在《春渚纪闻》中记载,其父任武学博士并受命校正《武经七书》时,曾怀疑《六韬》和《李公问对》是伪托,并将此事报告了国子监司业朱服,朱氏称:“此书行之已久,未易遽废也。”)之后,南宋叶适遂判其为伪书(注:南宋的叶适在《习学记言》中称:“……然周嫚侮为方术者,而不悟《六韬》之非伪,何也?盖当学术无统,诸子或妄想诋訾,或偶相崇尚,出于率尔,岂足据哉。”)。此后宋明以来的学者群起而应之,近代的梁启超,现代的黄云眉等学者也均认为《六韬》为伪书(注:参见黄云眉《古今伪书考补正》。)。定州汉墓竹简的面世证明《六韬》非伪书,其思想内容早在汉已有之,并已成书。《六韬》究竟成书于何时,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周末说,王应麟在《困学记闻》卷五中云:“《六韬》言骑战,其书当出于周末。”二为楚汉说,此说为张萱提出,在他的《疑耀》卷二中曰:“今所传《六韬》、《三略》,乃楚汉间好事者所补。”三为汉以后说,近代学人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指出《六韬》为“汉以后人伪撰”。四为魏晋说,胡应麟在《四部正讹》中云“考《汉志》有《六弢》,初不云出太公,盖其书亡于东汉之末,魏晋下谈兵之士,掇拾剩余为此,即《隋志》《六韬》也”。定州汉墓竹简《六韬》的出土,否定了“汉以后说”及“魏晋说”。为我们提供了以下的信息:
首先,定州汉墓竹简出于八角廊40号汉墓,据发掘者考证,该墓的墓主人为中山怀王刘修(注:刘来成《河北定县40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8期。),刘修死于五凤三年(前55年),《六韬》一书的成书年代应早于此时。
其次,汉时流行避讳,简文中有文帝(刘恒)“恒”(简0577)字,不避帝王讳。银雀山汉简中有关《六韬》的文字也不避汉皇帝的讳,如高祖(刘邦)的“邦”字,汉文帝的“恒”字等(注:参见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壹),文物出版社,1985年。),说明《六韬》一书,可能成书的时代早于汉,一种思想的形成并转化为一部书,不可能是一时之功,所以《六韬》的形成应该说早于秦汉之际。
第三,简文中提到了御者“王良”,王良为春秋时晋国之善御马者。《孟子·滕文公下》、《荀子·王霸》等书中均提到王良。有的认为即晋之郵无,也有的认为即伯乐。总之是春秋时的一名善御马者。既然简文中提到了王良,说明其成书的时代应该晚于春秋前期。
综上所述,可知《六韬》一书非伪,其成书的年代应该在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总之,定州中山怀王墓竹简《六韬》的面世,不仅纠正了《六韬》伪书说,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太公的思想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材料。由于受到材料和水平的限制,本文仅窥其概,今公诸于世,以便于方家研究,希望多提批评意见。
本简文在整理和写作过程中得到刘来成先生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执笔:韩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