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美利坚合众国的贸易反报复清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论文,美利坚合众国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论文,清单论文,公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鉴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无视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以及为保护知识产权而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单方面公布对我国出口美国的纺织品、服装和电子产品等价值30亿美元的产品实施贸易报复,该措施将于30天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关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规定,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对于美国的贸易报复措施,我国将不得不采取相应的反报复措施。为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如下:
一、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批准,对原产于美国的下列进口商品除正常征收进口关税外,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
1.农牧产品,如棉花、冻牛羊肉、鸡肉、水产品、水果、西洋参、食品;
2.植物油(脂),如豆油、花生油、菜子油;
3.车辆及其零附件,如大小客车、小汽车、旅行车、越野车及零附件;
4.通讯设备,如有线或无线电话机、寻呼机及其零附件,程控电话设备;
5.各种照相机、游戏机、游戏卡、录音机、烟、酒、化妆品、照相胶卷;
二、其它限制措施:
1.暂停进口产于美国的电影片、电视片及录像带、录音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音像制品;
2.暂停受理和审批美国农药、药品制造商根据我国农业化学物质产品和药品行政保护条例所提出的申请;
3.暂停受理和审批美商在华投资设立商业、旅游、内外贸企业并暂停受理和审批美国商业、旅游、内外贸企业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以上措施将于美国对我出口产品贸易报复措施生效时生效。
标签:美利坚合众国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