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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中枢神经,牵一发而动全身。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改革就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程。在对待金融改革问题上,我们应当既要积极,更要谨慎,以免一招出错,铸成终身遗恨。
一、“二板市场”为何只听雷声、不见下雨前年4月,中国证监会就曾表示:证监会已经对设立二板市场作了充分准备,一旦立法和技术条件成熟,将尽早推出。现在差不多二年过去了,可人们仍是只听雷声,不见下雨,看来,二板市场确实好事多磨。
创业板的“门槛”,要比主板市场低好多。创业板并不看中现在,而是更看中未来。一个企业,哪怕是亏损的,只要被认为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照样可以上市。颇有几分“拿着青春赌明天”的味道。再比如说资产规模,按照我国的《公司法》,企业要在主板市场上市,净资产必须超过5000万元;相比之下,创业板则灵活得多。有消息称,正在酝酿中的二板市场,有可能将底限降为2000万元。在这2000万元的净资产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可以用技术入股,最多可达70%。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只要你能筹集600万元,再吸收一定的技术股,你就有望到中国未来的二板市场上去搏一搏。
降低了“门槛”,同时也就引入了更高的风险。这是创业板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创业板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不仅能正视风险,敢于大胆地将风险引入,而且能通过一套有效的组织技术,来规避风险,把风险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不让风险无限的蔓延。可以说,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没有创业板的今天。其实低“门槛”,并不是没有“门槛”。这个道理在二板市场中,就体现为保荐人制度。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要事先选定一家券商,作它的保荐人。保荐人的资格应经交易所认可,必须资信程度良好,交易记录清白。它要确保企业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防止企业恶意包装、欺诈上市,侵害投资者利益。按照惯例,在企业上市以后,保荐人还有两年的保荐期,以保证上市公司的运作符合规定。如果保荐人玩忽职守,或者与被保荐的企业恶意串通,交易所就有权对保荐人进行制裁。
常言道“流水不腐”,如果说保荐人解决的是“达标排放”的问题,那么,做市商解决的则是二板市场的流动性问题。做市商是二板市场的造市者,它们同时提供双向报价,一手买进,一手卖出,从而不断地创造着交易机会,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也赚取了不菲的手续费。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平均一支股票有11个做市商,有些大公司的股票甚至多达60多个,其中不乏美林、摩根斯坦利这样世界知名的投资公司。它们的参与,鼓舞了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又象一个巨大的循环泵一样,保证了市场交易的活跃和流畅。
在中国,二板市场的建设与其说是个理论问题,不如说是个实践问题。把道理讲清楚并不难,但真正把二板市场架构好、管理好,则非得需要有真工夫不可。在国际上,二板市场开了又关、关了又开的先例不是没有过。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既期待着中国创业板的早日面市,又希望它能规范动作,稳健成长。
二、“混业经营”为何只能顺势而行
早期的银行如同百货商场,信贷、证券、保险等各种金融产品都可以经营。这是一个混业经营的时代。在美国“吼叫的20世纪20年代”里,股票市场迎来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繁荣,随之而来的一场大崩溃结束了一切。1930年12月11日,实力雄厚的美国银行破产了,由此引发了一场令人眩晕的狂潮,短短1个月之内,就有350多家银行倒闭。痛定思痛,罗斯福总统开始实行“新政”。规定商业银行只能经营短期信贷,禁止涉足证券市场,象中长期信贷、证券、保险、居民储蓄等金融业务,必须分门别类,严格分开,由专门机构来经营。这便是分业经营的滥觞。
分业经营使原来的“百货商场”变成了“专卖店”。在很长一度时期内,这种“专卖店”的模式,一直是各国效仿的对象。我国的金融改革,也在向“专卖店”不断靠拢。
80年代,循着“摸着石头过河”改革思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都相继开办了证券、信托等业务,从而开始了混业经营。但混业经营实际上成了“混乱经营”。因此,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对金融业进行治理整顿,提出了分业经营的思路,并通过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把这一思路上升为国家法律。与其它国家相比,我们的分业经营设计得更为严格,分得更为彻底,不仅分业经营,而且分业监管。在经营上,把各家银行和保险机构所属的证券部分离出来,于1999年组建了银行证券公司,在监管上,先后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与人民银行一起组成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证券和保险业行使监管职能。到1999年底,中国的分业经营制度,从法律到实践,就基本上确立了起来。
令人尴尬的是,正当我们为分业的成就而欢欣鼓舞时,我们所效仿的“专卖店”模式,在美国却寿终正寝了。他们放宽了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的行业限制,允许它们交叉经营,从而结束了美国近70年分业经营的历史。美国为什么改弦易辙,走混业经营的老路?道理也简单,当今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国际化,客户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一条龙的服务,而不希望在甲银行存款,到乙证券公司炒股,再到丙保险公司去买保险。“百货商场”无疑比“专卖店”更有吸引力。加上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这些产品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业的格局,银行、证券和保险,已不再象以前那样泾渭分明了。对此,监管机构有点无可奈何,分又分不好,管又管不了,不如干脆合在一起,搞混业经营算了。
对中国的金融业来说,是步美国的后尘改回去,还是沿着分业的路子继续往下走,这似乎是个两难选择。事实上,分业的格局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证券公司已获准从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借资金,而银行也可以接受股票质押,发放贷款,一年前,中国保监会批准了一部分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光大集团又于去年入主申银万国,从而成为一家集银行、证券、保险业于一身的金融控股公司。这些都预示着,管理者正以灵活务实的态度,不动声色地穿透分业经营的“防火墙”,而混业经营的大门也正在缓缓地开启。
三、“放开利率”为何不能一步到位
官定利率的毛病之一,是不能反应银行的贷款风险。利率是资金供求的信号,它是市场参与者“发言”的地方。大家都争取资金,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出来说:我能承受较高的利率,因此可以开“大价钱”。那些开不起价钱的企业,听了立马就得退场。同是资金供应者,管理好、成本低的银行,能以较低的利率放贷,而那些差银行,经受不住考验,只好走开。因此市场化的利率,实际上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机制;把利率定死了,跟市场竞争屏蔽开,也就抑制了市场活力。官定利率是央行厘定的。央行握着这样的权利,免不了会听些抱怨。把利率降下去,储户不高兴,把利率提上来,企业有怨言。央行夹在中间,两头不讨好。想想这些年,宏观经济冷热无常,物价不是“飞上天”,就是负增长,原因在哪里?归根到底,还是货币调控不够准确。为什么不准确?利率没放开恐怕是因素之一。货币政策的传导需要一个过程,中间有一段很长的“时滞”。调节货币“闸门”,先是影响市场利率,再引导企业做出反应,最后才体现为需求的变化。把利率一定死,市场反应就不容易观察了,央行无法根据利率这个中间参数,对货币政策进行修正,只好一竿子插到底,结果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中美双边协议已经签字,其中对中国的金融开放进程,逐年都做了规定。白纸黑字写在那里,回旋的余地已经不大了。只要我们一迈进WTO的大门,五年后必须开放所有的业务。到那个时候,只有放开利率,按国际惯例办事了。现在还不要紧,因为人家有求于我们,希望我们放开市场,外资银行只好忍气吞声;可将来就不一样了,遵守国际惯例是我们的义务,要求我们遵守惯例是人家的权利,央行继续“操办”利率,难保不受指责。
有人说利率市场化是一场“攻坚战”,这绝非戏言。大家可能还记得,1988年我们要放开物价,当时叫“价格闯关”,但由于准备不足,结果“关”还没闯,就引发了一场抢购狂潮。看不见人影的电视,不摇头的风扇,都被老百姓搬回了家。至于日常用品,就更甭说了,好多人家用了几年都没用完。前车之鉴,不可重蹈。利率市场化改革事关重大,须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人民币自由兑换、监管水平等因素,稳步推进。
最近,央行高层领导表示,将本着先放开外币、再放开本币、先放开贷款利率、再放开存款利率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我们衷心地祝福它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