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精神_政治论文

论社会主义精神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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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精神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实践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综合价值体系,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但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精神,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精神如何可能,等等,学界目前尚无深入研究。但这些问题却直接关涉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把握,对于正确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精神是一个社会历史概念,其理解和界定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既取决于社会历史的进步,又取决于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是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它由理想层面和实用层面的两部分内容构成。从发生学的角度看,社会主义精神最初是确立在理想层面的。这是因为,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实践以前,已经有了社会主义的“理想类型”;作为动力和目标,这个“理想类型”直接推动和牵导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方向。确切地说,最初的社会主义精神只是一种信仰以及这种信仰指导下的信念。这个信仰就是,只有没有剥削和压迫的、自由、平等、和睦的社会主义才是人类奋斗的最终目标。无疑地,这个信念是在对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等非人现象的批判之后确立起来的。因而,最初的理想层面的社会主义精神的对应物是资本主义制度。客观地说,这时的社会主义精神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是比较简单和抽象的,还缺少厚重的社会实践内容。但这绝不意味着,仅有理想层面的信仰而缺少了操作层面的建构就使社会主义成为不可能;相反,正是有了人们对自由平等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才使得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活动具有了不可抗拒的历史力量。

社会主义精神从来就不只是信仰一个层面,也决不仅仅停留于美好的理想上。它要历史地体现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换言之,它要变成人们的日常生活,变成广大群众自己的事情。这种过程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精神实用层面的形成过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实用层面的社会主义精神表现为:①领导层面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②为着社会主义理想而无私、忘我的牺牲精神,③干群之间、群众之间基于共同理想的平等互助关系,等等。

社会主义精神既是一种理想目标,又是人们在追求这一目标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它是人们的信仰体系、知识水平、道德素质和职业态度的综合反映。第一,坚持社会主义信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印度学者R·德塞曾在70 年AI写作成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与资本主义相比,社会主义仍不失为一条有效的发展途径。美国当代思想家丹尼尔·贝尔在其《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尤为重要,它既是人们进行改革的动力,又是评价和范导社会行为的价值尺度。第二,在知识水平上,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始终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贫穷落后不是社会主义的特征,而贫穷的根本原因在于知识和技术的贫穷。第三,在道德素质上,社会主义公民理应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修养。这就是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如平等、互助、友爱等。第四,在职业态度上,表现为敬业、精业和爱业的职业精神。

从内容结构上不难发现,社会主义精神是理想精神与实用精神的综合体,是应然与实然的辩证统一。作为应然的社会主义精神体系,尽管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动力和原则,但它是不会全部实现的。这是因为,理想化作现实必须以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根本保证。正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以及人们思想意识水平的限制,社会理想与实用文化之间,实然与应然之间经常出现分离。应然与实然的对立,使社会主义精神的重建成为必要;它们的统一,又使社会主义精神体系的现实化成为可能。因此,社会主义精神始终处在不断重建、丰富和发展之中。

二、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精神是一个社会历史概念,其内涵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努力的目标是借助于政治权力的争夺而实现的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即通过剥夺者被剥夺而实现的生产资料归人民大众所有。这时的社会主义精神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域。“政治领域是调节冲突的部门。其中起轴心支配作用的是平等原则;法律平等、公民权利平等,以及最近提出的社会与经济权利平等,以及最近提出的社会与经济权利平等”([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6页)。当着人们进行生产和交往的社会文化背景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以指导和推动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精神价值体系也会发生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与社会主义革命根本不同的社会难题。当政权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以后,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的问题就会突显出来,如何在经济和文化领域体现社会主义精神就成了一个新的历史任务。在社会主义革命中,人们的活动目标是一致的,这就是推翻剥削和压迫,以求全人类的最后解放。主体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冲突还是隐蔽着的。当经济和文化活动领域被开辟出来以后,如何解决经济领域的效率问题,政治领域的公平问题(产品与个体发展条件的合理分配),以及文化领域的个性发展问题就被提到了首位。尽管通过政治革命,使人民群众成了社会的主人,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这并不能直接保证经济发展的高效率、利益分配上的真正公平。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要真正做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是几乎不可能的,这除了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之外,更重要的则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还没有完善起来。当时所能采取的方式是利益分配上的平均化,这种分配方式可以为建立践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体系提供现实基础。这个规范体系可以说是原型(理想层面)社会主义精神的延续形式。包括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互助友爱为具体规范。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这种解决方式无疑地使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这种方式却是以经济的缓慢发展和文化领域的意识形态化或无个性化为代价的。这种方式就是由政治上的一律化所统合下的经济上的计划体制。经济活动和文化活动都变成了一定意义上的政治活动。政治上的平等变成了平均分配。而没有差别的平等是无所谓平等的。当着这种体制的弊端逐渐表露出来的时候,社会主义精神的非完满性也逐渐表现出来了。人们逐渐认识到,平均分配并不是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贫穷与落后也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通过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使生产最大化的途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然而,当人们致力于经济发展时,分配不公和思想道德又出现了问题,如政治领域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个人消费方面的享乐主义、唯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等。显然,这种思想和行为是与原有的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相违背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精神结构中的理想的内容和实用内容出现了严重分离。这种分离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精神产生了怀疑。当人们的基本需要被满足以后,便开始严肃思索:我们是否还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毫无疑问,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可供依执的精神价值系统,其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文化的进步将是不可能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精神。

从人类活动的功能和目的来看,人类活动可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因此,社会主义精神必须体现在这三大领域之中。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我们需要的是全面的社会主义精神。它包括这样四个部分:效率原则、公平原则、个性原则和理性原则。效率原则适用于经济领域,公平原则适用于政治领域,个性原则适用于文化领域,理性原则是这三大原则的共同基础。这些原则作为现代化社会主义精神的核心内容具有两个方面的指向,观念形态的效率意识、公平意识和发展意识是理想层面的社会主义精神;操作形式的效率、公平和发展制度体系是实用层面的社会主义精神。而关键在于这些原则是怎样可能的。

三、如何使社会主义精神成为可能

从时间性来看,社会主义精神都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但这种发展必须建在一个可靠的基础之上:社会制度体系。社会主义精神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构原则,若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不健全,社会主义精神也就不可能完全得到体现。质言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规范体系是社会主义精神之所以可能的关键。当社会主义精神这一价值体系中的理想层面内容——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和发展原则——被确立起来以后,操作层面即实用层面的内容如何可能就日益显得重要了。

国家或政府的根本职能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地为每个人提供生活资料和秩序保证,为此,就必须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依据一定的规则统合起来,以求得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包括生活资料的增加和生活空间的拓展,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社会整合。社会整合有两种根本的途径:观念的方式和制度的方式。观念的方式通常是情感的和信仰的,而制度的方式则必定是理性的。因此,理性原则是现代社会主义精神结构中的根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赖以进行生产、交往、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价值尺度,已不再是单纯的基于宗法血缘关系之上的自然情感,而是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理性尺度。这个理性尺度的直接表现形式就是社会规范体系。其中制度体系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美]道格拉斯·C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12月版,第225—226页)。社会规范体系是人们秩序意识的客观化,作为一种理性化的存在物,它是一种被人们认可了的符号体系,因而具有普遍有效性。但社会规范体系的普遍有效性并不直接等同于它的合理性。社会规范体系的合理性取决于它能否最大限度地体现效率、公平和发展原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迄今为止较为合理有效的规范体系,因为它力争去实现效率、公平和发展这三大价值原则,尽管这个体系目前还很不完善,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们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精神在操作层面上就变成了如何正确处理效率、公平和发展,也即如何正确处理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领域的关系问题。其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证,文化是目的。无论哪一种社会制度,首要的和基本的问题都是最大限度地生产生活资料。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现代经济活动中,除了生活资料的生产之外,还包括各种服务活动。贯穿于生产活动和服务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效率原则,它包括过程(时间)和结果(效益)两个内容。同质产品和服务所需时间愈短,则效率愈高;投入最少而产出最多,则价值最大。因此,效率原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所首先要求的。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效率如何可能呢?

从本质上看,生产和服务活动所处理的是主客体间关系;其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借助于主体的认识和改造活动,使客体发生特定的变化以造成主体所预期的结果。因此,客观有效性是生产和服务活动的根本原则。这个原则决定了,要想取得预期效果,必须实现人与物、人与人、物与物之间最为有效的结合方式。这种结合方式是不能由主观意志所任意决定的。如果把经济活动变成了政治活动(计划体制下),非但不能造成预期的效果,反而造成了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计划体制下的社会主义精神没有也不可能很好地体现效率原则。

生产和服务既是以效率为目的,那就必须以有效的分工和合理的竞争为前提。分工和竞争可以使人力、物力和技术实现最优组合,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求得最大效益。但分工和竞争又必定造成人们在利益分配上所得份额和个人发展条件上的差距。一旦这种差距大到造成不平等的时候,如何求得公平和正义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公平和正义主要是分配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原则。政治领域是权力运作的领域,是如何组织生产和分配利益的领域。尽管政治是由经济决定的,是经济关系的集中表现;但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中的特殊地位,使得政治较之经济更显重要,更具诱惑力。由此决定,在社会生活中,公平问题较之效率问题也就更加迫切。因为它直接决定着如何合理地分配产品和发展条件。依据现代社会主义精神的根本要求,政治领域的公平原则,至少包括这样两个方面:劳动价值原则和人道价值原则。劳动价值原则就是利益分配原则,即多劳多得,按劳分配。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价值规律的具体体现,即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商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和分配。劳动价值原则保证了基于分工和竞争基础上的效率,因为它保证了劳动效率同劳动所得之间的必然联系:确认和保证合理竞争及合理差距是保证效率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基础。劳动价值原则是对借助于活动和产品所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认,是对人的价值的确认。人道价值原则与劳动价值原则有所不同。它是对劳动价值原则的超越,它是在劳动产品和发展条件已被确立归属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重新分配。通常的形式有救济、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它是通过两种途径来完成的。第一,国家以税收的形式从个人和集体那里收取一定比例的实物或货币,然后又从中提取相应的份额用于救济、福利和公益事业。第二,是个人或集体所直接给予的,用于福利和公益事业。因此,公平的人道价值原则,已经超越了个体间因各种条件所造成的差距,而是在类的层面上进行交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理性为基础的法制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规范体系是实现公平的根本保证,它包括权力合理运作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两个主要的部分。

无论是经济活动中的效率原则,还是政治领域中的公平原则,最终都要为文化领域的发展原则服务。在人类的生活结构中,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都具有功能和手段的意义,唯有文化活动和日常生活才具有目的论意义。只有在生活的领域里,人才真正以人的方式同他人交往,人才真正以人的方式生活着。在文化领域和日常生活中所体现的是发展或个性原则。但这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过着一种有意义的生活。怎样生活,如何生活才有意义,等等,这些问题都超越了效率和公平所指涉的领域。如何以健康的心态和正确的价值尺度去对待生活,构成了现代社会生活中的精神难题。在这里,社会主义精神具有双重职能:信仰层面的生活理想,实用层面的生活态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活理想包括社会理想和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借助于现代生产和现代技术达到共同富裕;政治上借助于市场机制建立起民主体制;在文化上为每个人提供日益扩大的生活空间,以求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个人理想是个体对自己未来生活的某种预设,它包括增加生活资料和提高生活质量,这是物质生活内容;获取知识、完善其身,升华自己的视听、欣赏和判断能力,这是精神生活内容。

生活态度则是相对个体生活而言的。他是个体对与其有价值关系的事物的心理取向和看法。市场经济为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供了广阔空间;日益扩大的民主和自由,使人们培养起自主的、积极的和理性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判断。人们逐渐意识到,市场经济打破了过去人与人之间那种从属关系,而成为一种契约关系。人们是相互需要的,既为别人生活,也为自己生活。因此,社会主义精神既是一个需要解释的价值系统,又是用以解释生活意义的价值尺度。

总之,社会主义精神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经历了革命(理想)、建设(形成)和转型(发展)三个历史阶段;从功能结构来看,包括理想层面的信仰体系和实用层面的规范体系,前者表现为社会主义信念,富裕、平等、和谐的社会永远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实用层面的规范体系表现为制度关系和契约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敬业和精业精神,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道德风貌。从活动领域来看,表现为效率、公平和发展三大原则。社会主义精神如何可能的根本前提在于如何建构一个合理的制度体系,制定一个正确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精神不是一个既定物,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创新和完善着的价值系统。只有奠基于人的自主和自创活动之上,这个价值系统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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