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证券市场是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_创业论文

利用证券市场是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_创业论文

利用证券市场:民营企业加速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证券市场论文,民营企业论文,有效途径论文,加速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民营经济整体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20年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从服务业起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1997年底,全国共有民营企业96 万户, 其中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有100多家,超过亿元的有40多家。1997 年全国民营企业实现产值3942亿元人民币,营业额3097亿元人民币,工商税收540 亿元人民币,就业人员1349万人。其中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6万家, 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450家,从业人员300万人,实现利润400亿元, 上缴国家税金265亿元人民币。在112个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70%的企业是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技术活动已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主要行业,涌现出联想、四通、华为、复星等一大批龙头企业。

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属于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受到多方面的影响,面临第二次创业的重大战略选择。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是家族式企业或合伙企业,创业初期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寻求发展,企业规模偏小,产权结构不明晰,缺乏强有力的融资支撑。随着资源组合的优化,市场半径的扩大,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以及先进管理方式的引进,民营企业无一不需要企业筹资和投资功能的扩张。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已深刻意识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融资是其自身发展内在的要求。首先,通过证券市场的庞大融资功能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的迅速扩张,有效促进产品经营;其次,通过发股、买壳上市后的社会监督机制、证券法规的约束力可以形成更加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最后,上市公司的“明星效应”使企业容易提升知名度,对企业文化和品牌战略无疑是最有效的渲染。

民营企业要积极向现代化管理靠拢,突破以自我积累求发展的思路、以家庭为核心的管理权分配方式,借助金融支持,充分吸纳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等各种经济资源,发展壮大自己。

二、民营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寻求发展的途径

民营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加快发展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是通过发行股票,如A股、B股、H股、N股;第二种是买壳上市;第三种是创业投资和二板上市。

1.直接改制发股上市

企业在申请发股上市前,必须按国际惯例,将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和包装,一方面使申请上市的企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我国现阶段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的要求;另一方面分离出一些非经营性、低效性资产和业务,提高公司效益,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企业重组包括产业重组、业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人员重组、管理体制重组等。1996年以来,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获得新的发展资金的重要手段,而民营企业由于其所有制的影响,目前在上市发行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在7月1日《证券法》实施后,额度管理会逐步弱化,民营企业发行上市的限制将会逐步取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10多家民营企业以直接改制上市方式进入证券市场,这些公司在上市以后,大多数表现出色,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部分民营发股上市公司资产扩张情况

名称上市时间主营业务98年每股95/98年净

收益(元)资产(亿元)

爱建股份 93.4综合0.52 6.97/14.48

东方集团 94.1综合0.39 4.16/13.6

青海三普 95.2中药

-0.02 2.02/2.27

哈慈股份 96.9 医药保健 0.47 1.14/6.29

幸福实业 96.9服装0.22 0.93/5.61

金花股份 97.6 医药保健 0.41 0.15/4.00

新 希 望 98.3饲料0.41 0.62/4.55

复星实业 98.8 生物医药 0.42 0.26/5.19

名称95/98年净资产

年均增长率(%)

爱建股份51.93

东方集团81.73

青海三普28.09

哈慈股份

137.94

幸福实业

150.81

金花股份

666.67

新 希 望

183.47

复星实业

499.04

从以上8家公司的部分数据可以看出,除青海三普外, 民营企业改制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保持了较好的盈利水平和很高的资产扩张速度。其中1996年以后改制上市的民营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净资产年均增长速度均超过130%,可谓速度惊人。

另外,部分经营情况较佳的民营企业也可以通过与拟上市公司(已有发行额度)或已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进入证券市场,然后通过发行股票、增发新股、配股等筹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实现超常规发展。吸收合并是上市公司与未上市股份公司实施合并重组比较好的方式,其优点是无须动用大量现金,并可解决没有额度的股份公司的上市问题。

2.买壳上市

就目前而言,能够通过发行新股上市的民营企业实为少数,而通过买壳上市不失为进入证券市场的捷径。买壳上市分为二级市场买壳和股权协议转让两种。《证券法》的实施,确立了二级市场收购公告股份增减比例提高至5%,在原有规定上有较大突破。 随着公告增减比例的放松,今后二级市场收购目标将不再局限于以前的“三无概念”,而是扩展至目前第一大股东处于相对控股、大股东持股分散、流通股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购行为会逐步趋于活跃。

股权协议转让主要指非流通股股份的转让,即收购人与目标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之间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行为,我国《证券法》已将协议转让作为公司购并的重要方式加以规定。由于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不流通股的比例高达73%,这就决定了协议转让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主流。股权协议转让一般通过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的协议转让完成控股,然后注入优质资产进行公司重组实现。

协议转让为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提供了买壳上市的途径,有利于优化股份公司质地,促进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1998年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活动中,购并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民营企业参与购并呈上升趋势,并逐渐打破地域限制,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购并。这年发生了长沙银河高科技公司收购蓉动力、长春高斯达生化药业公司收购ST北华联、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收购川长征、四通集团收购华立高科、福建神龙集团收购福建福联、武汉红桃K 集团收购东湖高新、北京光彩集团收购深圳南油物业等17家民营企业收购上市公司的案例,对证券市场股权转让活动产生深远影响。民营企业买壳上市一方面可以拓宽其融资渠道(配股,发行公司债券,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等),另一方面通过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完成本身资产的流动或变现,扩大资产的增值潜力。

3.创业投资和二板市场

近几十年以来,创业投资在美国经济发展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创业投资通过高科技企业的推动,一方面促进了高就业与高增长并举局面的实现,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就业人员的素质,调整了整个经济结构。

对高科技企业而言,在研究开发的早期,融资需求并不大。但在进入开发阶段之后,急需从企业外部融资,即创业投资。由于高科技企业具有规模小、风险大、成立时间短等特点,一般难以进入一国的主板市场。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许多国家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主板市场之外设立了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其上市条件较主板市场低,主要目的是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提供一条融资途径,为创业资本的变现、退出提供场所。

目前香港联交所已开辟二板市场,为一批优秀中小企业特别是具有较大潜力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上市规则。对于内地一些优秀的民营高科技中小企业,香港设立创业板市场,将为其拓宽融资渠道,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并对企业的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我国亦将在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设立高科技板,专设高科技指数,高科技上市公司的要求也相应降低,这为民营高科技企业的进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标签:;  ;  ;  ;  ;  

利用证券市场是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_创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