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珺[1]2008年在《风险投资退出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风险投资极大的推动了欧美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的发展。从八十年代中期中国引入风险投资至今,虽然受到了政府高度的重视并给予了很大的期望,但风险投资业却迟迟没有发展起来,起到其应有的作用。风险投资产生并发展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及相应的制度环境,然而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经济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应法律制度的不足或缺失对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诸多障碍,而这又尤其表现为风险投资退出的相关法律制度的亟待完善。因此,如何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调整我国的现有制度,加快制度创新,以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畅通,进而促进风险投资体系的完善便成为一个重大课题。文章分为四个部分:本文第一章介绍了风险投资的概念和风险投资退出的法律制度。首先从学界关于Venture Capital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两种译法的争议入手,通过比较分析得出风险投资的本质内涵。在厘清风险投资的概念基础上,本文进而对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予以阐述,并通过分析风险投资的运作流程得出风险投资退出对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因素,充分说明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中的关键环节。本文第二章具体论述了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四种方式:首次公开上市(包括主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两种方式,简称IPO)、兼并收购(Mergers & Acquisition)、股份回购(stock repurchase)和破产清算( write-off)。并进而将每一退出方式的优劣作分析比较,为后文对风险投资退出法律制度的研究建立了理论平台。本文第叁章介绍了美国在风险投资退出的法律制度设计。美国作为现代风险投资的发源地和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其相关的制度设计也最为完善。美国在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体系中,形成了发达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对风险投资的顺利退出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尤其是NASDAQ和OTCBB两个场外交易市场,其先进、科学的市场规则设计帮助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众多风险投资实现了成功退出。此外,限制性股票的有限制出售、允许公司股份回购及“赢利出售”、果断的清算退出等制度设计也为美国的风险投资提供了多种畅通的退出渠道。本文的最后一章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是文章的落脚点。具体而言,本部分在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的基础上,从微观的角度出发,就公开上市、兼并收购、股份回购和破产清算逐个分析了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环境下,风险投资选择不同的退出方式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及相应的对策,并针对风险投资退出的现实需求,提出了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
李丽丽[2]2008年在《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风险投资的整个运作流程中,风险资本的退出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我国风险投资事业起步比较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尚不完善。文章通过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变化的研究,提出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构想,力求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为风险投资退出提供更多渠道。文章通过研究找出了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因素,提出了放松对红筹上市的管制的建议,指出了国内资本市场存在的影响IPO退出的问题,提出我国应加快步伐推出创业板,并对创业板的设立提出建议。应该高度重视天津OTC市场的建设,结合美国OTCBB和台湾兴柜市场,构想了天津OTC市场的运行方式。文章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研究了美国、德国和以色列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为分析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提供了思路;用实证和例证结合的方法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变化,并为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提出了建议。文章力求创新之处是关于天津OTC市场运行的构想,尽快将其建设为全国性的市场,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文章分五章进行了研究。第一章是导论,介绍了文章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内容和方法、创新之处。第二章是关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对比研究,研究了美国、德国和以色列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第叁章是对高科技企业IPO退出案例的研究,研究了同洲电子和叁诺数码的IPO,旨在为研究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变化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提供思路。第四章详细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变化的原因以及国内资本市场存在的影响风险投资IPO退出的若干问题。第五章提出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构想,指出应尽快推出创业板、将天津OTC建设成为全国性的市场。
李平[3]2006年在《我国体育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研究》文中指出本文在对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前景运用文献资料发、访问调查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体育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进行了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与建议:1.我国体育产业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以“体育创业”为基点的长期的、专业的投资。2.我国体育产业的主要资本来源于国家计划经济下的公益事业,风险投资实际规模很小,实际投放更少。3.我国体育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是风险企业到香港或海外上市,其次是风险投资退出路径是中小企业板市场和产权市场,这是我国的国情决定的。4.我国体育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影响因素是资本市场不健全、产权不清晰、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的匮乏和职能弱化。5.发达国家体育产业的资本运营主要有风险投资和证券市场两种渠道,当体育产业发展水平较低时,主要依赖风险投资,当其进入较高水平的发展阶段时,则主要由证券市场提供必要的资本支持。6.国外体育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成功运行经验,对完善我国体育产业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体现在政府的主导作用、资本市场体系的层次性、合格的风险投资家队伍和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7.构建和完善我国体育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应该建立以产权交易为主的多层次退出机制,调整政策、鼓励大企业收购、兼并风险投资企业,同时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积极培育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中介机构。
王芬[4]2007年在《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文中指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是一种风靡全球的投资方式,对于扶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本人认为,科技型中小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在整个风险投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为风险投资是高风险与高收益的结合,而高收益必须通过一定的退出渠道实现。为了实现投资者的目的,就要求市场上有健全的退出机制,让投资者能够顺利地撤出资金。但我国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仍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风险资本退出渠道狭窄大大阻碍了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因此,如何建立健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拓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本人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粗浅的建议,认为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最适合的退出方式是企业购并,并就科技型中小企业购并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钟桥, 金艳红[5]2018年在《风险投资及其退出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态势向好,投资规模、数量均呈现上升趋势,资本市场结构逐步完善,但风险投资业要进一步发展仍是困难重重。在此背景下,本文就风险投资及其退出依次加以介绍,并进一步分析我国现有的各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此外,通过整理最新的行业数据,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及其退出机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有关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改善当前风险投资退出环境,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宋丹[6]2007年在《风险投资IPO的障碍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风险投资起始于英国,繁荣于美国。它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体系和商业投资行为,在推动现代经济尤其是高新技术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已成为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热门研究领域。我国的风险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此后,我国风险投资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风险投资的发展还是比较缓慢的。风险资本能否顺利退出对风险投资的最终成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退出渠道不通畅。对于成功的投资来说,顺利的退出不仅可以取得经营利润的分配,而且也可以获得企业市场价值上涨带来的好处;对于失败的投资而言,风险资本从投资企业中退出,可以收回部分投资本金,减少一部分损失,因此完善退出机制对我国风险投资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理论界达成的共识是首次公开发行即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最佳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然而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使得我国风险投资IPO退出难以行通。因此本文就我国风险投资IPO退出机制的障碍及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和研究,并最终从企业角度出发,在现行法律、市场、国家政策等条件下探讨几种适合并可行的模式,从而解决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的IPO退出机制不完善所产生的阻碍作用。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介绍了创作动机及要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风险投资的内涵、特点及运作模式:第叁部分强调了风险投资退出的重要性、风险投资的四种退出模式、特点以及有效性;第四部分着重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以及IPO退出模式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障碍,同时对美国及香港创业板市场进行了分析得出借鉴之处;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针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提出了IPO退出的对策及建议并最后从风险企业角度出发提出了五种可行模式选择。
张海龙[7]2013年在《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及其退出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本文首先对风险投资的定义和特征做了简单地介绍,并且阐明了发展风险投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还对影响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因素做了理论和实证分析,这些因素包括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法律制度、技术和人力资本因素、政府因素、、退出渠道。在实证部分,本文采用了VAR模型对2010-2010之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的结果表明科技从业人员也即技术因素对我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能反过来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而股票市场表现在理论上可以影响到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但是实证结果并没有验证这一理论。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可以分为公开上市、股权转让、清算叁大类。本文还从退出环境的角度对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的选择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考虑的控制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货币供应量、股票市场的收益率,创业板的推出。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2007年第一季度到2011年第一季度期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导致上市退出比例的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会导致上市退出的比例增加,资本市场的繁荣,股票市场收益率的增加有利于风险资本选择上市方式退出,引起上市退出比例增加。最后,本文还对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前面的分析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刘林戈[8]2016年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活动是支持创新活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型非传统投融资方式。风险资本的退出是风险投资的重要环节,并且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数据表明,我国风险投资主要通过I PO退出,而北美和欧洲主要通过收购、二次收购等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我国股权转让方式退出比例较低的原因是目前的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滞后,叁板市场与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缺乏配合,没有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导致股权转让退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较为严重,成本较高。基于此,本文认为我国亟需整合叁板市场和区域性的产权交易中心,制定全国性的产权交易法律规定,建设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风险资本通过收购、二次收购提供更好的渠道。
周新生[9]2012年在《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日益完善,我国风险投资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2009年深圳创业板的推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开辟了一个新的通道。2009年以来,通过创业板实现退出的风险投资案例越来越多,而且为风险投资机构带来了高额的投资回报。退出是风险投资资金流通的关键所在,它既是过去的风险投资行为的终点,又是新的风险投资行为的起点。风险资本随着风险企业的成长而获得了增值,但如果没有合适的退出渠道,这种增值只是帐面上的增值,只有完成了有效的退出,才能实现将账面增值转换为实际收益的增长,这样风险投资家才能像滚雪球一样,将更多资金投向下一个风险项目,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本文首先介绍了风险投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涵义与作用,并分析了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周期、资本市场环境、交易成本、风险投资机构成立时间的长短。笔者对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退出模式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得出了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启示。紧接着笔者对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和退出现状进行了介绍,并重点分析了有风险投资背景企业的IPO状况。然后笔者从实物期权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退出这一事情,通过引入利润流作为风险资本退出的内生变量,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退出方式的决策控制模型。文章研究最后得出如下结论:①风险投资家应首先选择退出方式,再选择退出时机。②若风险投资家预计投资周期内风险企业利润流将超过某一临界值,通过公开上市的方式进行退出是最好的选择,当利润流达到最大值时为最优退出时机。③若风险投资家预计投资周期内风险企业利润流将无法超过某一临界值,通过转售的方式进行退出是最好的选择,当利润流达到最大值时为最优退出时机。
吴雄臣[10]2014年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研究》文中提出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将科技创新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此背景下,一大批快速成长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八十多个高新区生根发芽,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充分的资金支持,由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特性,难以从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充分的资金,追逐高收益、能承受高风险的风险投资应运而生。资本的本性是趋利避害,风险投资既要取得高收益,又要尽可能规避高风险。因而,能及时预警、有效防范风险的退出预警机制对风险投资的安全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据CVCRI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风险投资退出预警不足、退出机制不畅成为制约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发展的首要因素。然而,目前针对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的构建研究没有引起重视,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的研究。因此,加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查询统计年鉴等方式广泛收集资料,梳理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论证构建以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模型为核心的退出预警机制的必要性。因此,文章研究重点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模型构建和退出预警机制的设计在借鉴相关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风险投资退出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在分析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的现状后,进一步阐述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足,论证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模型构建的必要性。在借鉴美国学者奥特曼(Altman)提出的多元Z值判定模型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实际情况,运用统计学上的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具备中国特色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模型。通过采集已经发生的危机企业案例予以验证,得出一年以内的预警有效率92.5%和两年以内的预警有效率为85%,说明了所建模型是科学有效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设计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通过选取深圳A企业这一典型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成功退出案例进行应用研究,所得结果与深圳A企业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充分说明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的实用性。最后,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畅通、规范风险资本中介体系和完善风险投资退出的政策环境等角度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作出了初步构想。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设计了以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模型为核心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这一尝试带有试验性,力图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理论研究作出一定贡献。
参考文献:
[1]. 风险投资退出的法律制度研究[D]. 胡珺. 中国人民大学. 2008
[2].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变化研究[D]. 李丽丽. 天津财经大学. 2008
[3]. 我国体育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研究[D]. 李平. 苏州大学. 2006
[4]. 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D]. 王芬. 湖南大学. 2007
[5]. 风险投资及其退出机制研究[J]. 钟桥, 金艳红.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 2018
[6]. 风险投资IPO的障碍与对策研究[D]. 宋丹.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7]. 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及其退出机制研究[D]. 张海龙. 南京大学. 2013
[8].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 刘林戈. 商业会计. 2016
[9].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D]. 周新生. 重庆大学. 2012
[10].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退出预警机制研究[D]. 吴雄臣. 太原理工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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