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一种中道的社会福利体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道论文,社会福利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大卫·舒米兹和罗伯特·古定以赞成和反对的辩论风格写作的,剑桥大学出版社1998年隆重推出的《社会福利和个人责任:赞成和反对》一书,赢得了国际社会福利学界的普遍关注。两位作者写作目的就是要唤起人们对社会福利制度及其背后价值理念的深入思考。该书所要揭示的真理是:在当代国际环境下,无论是纯粹的社会福利,还是纯粹的个人责任,似乎都是片面的。谁人读了这本书而仅仅赞成正方或反方的观点,那他就没有抓住本书的灵魂和精髓,与其把它看作是两位观点对立的学者脸红脖子粗地在那里辩论,不如把它看作是他们共同建构一种混合的社会福利体制的理论努力。
一、《社会福利和个人责任》产生的政治和政策文本环境
自1980年里根政府上台以来,右翼政治开始在美国抬头。与此同时,美国的福利政策亦开始向保守的方面倾斜。经过共和党10多年的苦心经营,到1993年克林顿政府上台时,民主党人再也无法重温肯尼迪—约翰逊时代“向贫穷开战”和建设“伟大社会”的旧梦了。尽管克林顿政府的“授权区和事业社区”项目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毫无疑问,这朵花也是开在由保守党多年耕耘的政治—社会土壤上的。
克林顿上台后,为了取得共和党的政治支持,在福利政策上他多次向保守派人士暗送秋波。1996年8月22日克林顿终于签署了为两党所支持的综合福利改革计划——1996年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和解法令。在克林顿签署的这个新法令中,包含有“使福利向工作转变”、“促进责任”、“青少年单亲供养”和“对被否决的先前福利改革议案的改善”等项内容。例如,它有“福利接受者在两年援助后必须工作”和“按照这个新福利法,已接受5年累积时间援助的家庭将不再有资格接受现金资助的资格”等等规定。并为每个州规定了从1997到2002年每个财政年度离开福利而从事工作的所有家庭的百分比,1997财政年度为25%,2002年上升为50%。单亲家庭在第一个财政年度每周至少必须参加20小时的工作活动,到2002年增加到每周至少30小时的工作,双亲家庭从1997年7月1日起每周必须工作35小时。[2]
这个福利改革法令为福利政策上长期的自由/保守分裂架起了一座桥梁:它淡化了传统的贫穷焦点和依赖关注之区分,把分歧的范围缩小了,弄窄了。因为自由派人士逐渐认识到,福利对其接受者可能给予错误的刺激,而保守派人士也同意政府和社会有战胜贫穷的责任。[3](Weicher,2001)
1996年福利改革法令并没有弥合自由派和保守派、民主党和共和党在社会福利政策上的所有分歧,旧的分歧可能消除了,新的分歧又会产生出来。这个新法令实施几年来的实践,已经暴露出许多问题,它变成了下一轮社会福利政策争论的平台。特别是,关于社会福利哲学价值观上的争论并没有因新福利法的出台而消失。亚里桑那大学教授大卫.舒米兹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授罗伯特.古定在社会福利和个人责任上的辩论,就是它没有消除福利哲学争论的证明。这一辩论虽然是针对美国的情况而发的,但是对世界社会福利状况也有普遍的意义,因为在福利哲学上的争论是跨越国界的。认真学习这部著作,仔细鉴别两位作者所表达出来的福利观点和理念,这对于思考世界范围内的福利改革浪潮,构建一种混合的、中道的社会福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舒米兹论“承担责任”
作为这本书的主要策划者,舒米兹虽然处于有利的辩论位置,但是他知道自己是谁、他在哪里和所要扮演的真正角色是什么。所以,在由他担纲的上半部分五章的论述中,他没有采用直线性的或穷追猛打的辩论方法,而是采用退一步、进两步的论述手法,以委婉而又含蓄的语气说出他的现点,给人的印象好像是缺乏辩论一方立场的鲜明性和观点的确定性。这是不能怪舒米兹的,因为这原本是一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智力博弈。
《社会福利和个人责任》上篇“承担责任”共包含五章内容,即“财富潮汐”,“为什么不是每一个人都贫穷”?“责任和社区”,“互相帮助”和“但是这公正吗”?如果我们可以用目标理性和工具理性来区分它们的话,那么,笔者认为前两章和最后一章属于目标理性的范畴,第三、四章属于工具理性范畴。因为前者所讨论的是属于理论基础和基本价值的东西,后者所讨论的是属于技术层面的东西。
在“财富潮汐”一章中,舒米兹把市场社会比作举起所有船只的涨潮。但是作者在论证其潮汐原理时忽视了两个关键点。第一、并不是所有的船只都被涨潮所举起,也有不少小船或破船被汹涌的涨潮所打翻;第二、潮汐是周期性发生的,既然有涨潮,必然会有落潮,落潮的时候那些以涨潮为生的人们该怎么办?作者并没有给予回答,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他只是注意到,在涨潮时,相对地说有人会被抛在后面,但是,他根本忽略了在落潮时有人可能会被卷入海底的问题。
在“为什么不是每一个人都贫穷”一章中,作者按照自然权利-最初侵占-财产制度的逻辑顺序,展开了“最初的侵占:问题”一节的写作,同时论证了私有制的合理性。认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财产制度是“正和博弈”,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公社制度是“负和博弈”。而作者并没有指出,公社制度恰恰是人类生产力低下和物质匮乏的产物,而私有制刚好是生产力发展和剩余产品出现的结果。舒米兹在这里用结果来解释原因,并得出所谓“负和博弈”和“正和博弈”的结论,这种非历史的、因果倒置的比较至少是不公正的。
笔者承认,私有制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是合理的,诚如作者所说它可以避免资源的白白浪费。但无论如何,笔者不敢认为这种对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最初侵占是合法的。虽然没有哪一个具体人对被侵占的土地提出权利要求,但是由于这种最初侵占是对自然权利的侵犯,因而每一个人都可以对它提出权利要求。因为最初侵占者把每一个人都可以使用这块土地的纯粹自由,转变成只有他自己才可以使用这块土地的排他的纯粹权利。这不仅是对他人纯粹自由的剥夺,也是对人类自然权利的侵犯。
虽然第五章“但是这公正吗?”涉及到社会福利的基本价值,但是作者在这里也缺乏旗帜鲜明的立场,他动摇于罗尔斯的正义概念或分享平等和哈耶克的反正义概念或机会平等之间,唯一确定的是他对“首先占有”的肯定。他直言不讳地说:“我还没有搞清何种正义概念对何种环境是适当的这个问题,在某些环境中平等分享是正确的,在另外环境中平等机会是正确的,而首先占有却适合于许多其他环境。”[5](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在第三章“责任和社区”中,舒米兹提出了在集体中工作的人个人表现的计算和评价回报问题。他说:“在合作投资中挑选出个人贡献,是任何力图平等分配一个公共事业效益的集体所面临的经典问题。人们总是这样的: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做得多,回报少。而且,在他们看来,其他人都在逃避,所以他们也往回缩。一位协同工作者看到他们往回缩,她也跟着往回缩,于是向下的螺旋开始了。”[6](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如果舒米兹在这里是在讨论社会心理学的磨洋工问题,笔者认为他说得很到位。但是这和社会福利政策有什么关系呢,难道由此可以推论说,个人在“内在化”社会责任、把本来不属于他们的负担或包袱背起来这个问题上会有很高的积极性吗?显然,这是违背心理学对人性的研究发现的。幸好,舒米兹没有得出这个结论。不仅如此,他反而认为在集体中个人账户的缺乏不会成为问题。
他说:“有时账户的缺乏不是一个问题。把孩子养大的双亲,这些孩子将会有报酬丰厚的职业。他们劳动的许多效益作为积极的外在性而被分散,被未来的雇主所欣赏而没有报酬。雇主反过来训练雇员。这种效益最终又分散为积极的外在性而被后来的雇主所欣赏而不付报酬。每一个双亲和每一个雇主都从其他双亲和雇主的先前贡献中获益。钱没有换手,帐户从未被偿付,每一个人都以状况的改善而皆大欢喜。”[7](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这就是说,在家庭和集体中本来就存在着一种福利回报机制,用以满足那种从未被偿付的账户的需要。每一个人都应努力完成他的义务,不管他从事何种工作、报酬如何;社会亦应该通过资源再分配的方法满足那些任劳任怨、不计报酬的“账户”。这是一个公正社会良性运行的两个基本条件。
在“互相帮助”一章中,作者让我们看出了他的中道立场。他开门见山地说:“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最近向我们重述了一句古话:‘养活一个孩子需要一个村庄。’我相信这句古话,但是我没有把握克林顿夫人是否理解一张福利支票不是一个村庄。村庄是这样的一个地方:邻里依赖他们自己并相互依赖,并教育他们的孩子也这样做。政府让我们进入这样一种思维,即对个人责任的唯一取代物是政府责任。可是村庄告诉我们,我们还有另一种选择。”[8](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在第一节的开头舒米兹引用了克林顿总统的一句演讲词:“我们不能回到让人民自己保护他们自己的时代。”作者接着说:“也许克林顿先生是对的:也许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也许没有人知道确切的答案。比较确定的是,假定福利国家的唯一取代物是个人的自我保护是一个错误的二分法。”[9](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在上面作者告诉我们,认为个人责任的唯一取代物是政府责任是不对的;这里作者又说,认为福利国家的唯一取代物是自我保护也是不对的。那么,作者到底要采取一种什么样的福利政策呢?按照其逻辑推理,它应是一种既非完全政府责任、又非完全个人责任的政策。换一句话说,它是融个人责任和政府责任为一体的混合的或中道的社会福利。根据美国1996年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和解法令的说法,是从福利走向工作、变福利国家为福利社会的政策。一句话,让社会来承担起照顾它的公民的责任。
三、古定论“社会福利”
由古定教授担纲的下半部分全名为“作为集体社会责任的社会福利”,避免了由舒米兹教授所界定的要么政府责任、要么个人责任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局限性。这说明,不管古定教授在辩论中的观点如何,他和舒米兹教授在一个目标上是相同的,那就是共同建构一种混合的或中道的社会福利体制。
古定教授为社会福利的辩护立场是有目共睹的,这表现在他对美国现实社会福利政策争论毫无顾忌的卷入和在应该取舍时开诚布公的选择立场,简直让人觉得他才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
下半部“社会福利”包括“政策文本”、“在文本中的一些关键词”、“集体责任”、“重申集体化的经典案例”、“激励和威慑的道德”和“政治学意义”等六章内容。
古定教授首先考察了“个人责任”政策产生的社会环境,他说:“如果脱离其较大的社会环境,某些哲学争论就不能得到完全的理解。仅仅从表面上看,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在人们承担照顾他们自己和他们家人的意愿上有如此之多的争论。”[10](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在这里古定教授力图要告诉我们的是:问题不是人们有无照顾他们自己及其家人的意愿,而是社会在结构安排上是否为他们提供了实现其个人意愿和责任的条件。保守派人士不去研究一些人找不到工作的社会结构原因,而是一味责备这些人缺乏“个人责任”或有“依赖倾向”,这是不公正的。
诚如古定教授所说:“这不是争论的实质所在。毫无疑问,负责任是一种美德。那些承担起他们自己及家人福利责任的人,特别是在艰难时光,毫无疑问值得高度赞扬。……但是,问题是谁可以做什么和我们(或甚至他们)曾经怎样说些什么远不是透明的。”[11](Schmidtz,D & Roberty Goodin,1998)
古定以倍受攻击的“福利母亲”为案例,分析了什么叫负责任,什么叫不负责任这个在伦理学上颇有争议且模糊不清的问题。他认为,“福利母亲”选择把孩子生下来要比选择堕胎更加负责任。“福利母亲也许是为了错误的理由漂亮地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她们的不负责任也许表现在:在缺乏有效履行它的资源时接受了责任。”[12](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古定指出:“福利母亲”之所以受到攻击和伤害,起源于两个至关重要的事实:这就是种族歧视和性歧视。因为“福利母亲”,从表面上,而不是从统计现实上来看,占统治地位的是黑人。那些长期福利接受者,黑人的数目甚至更加不成比例;再者,“福利母亲”从定义上说是“母亲”,换句话说是女性。在妇女上的救济扶贫政策向来比在男人上的政策条苟刻,受益额少,加上偶然的单亲母亲数量的上升,这个长期存在的偏见已经简单放大为“贫困的女性化”。因此,在1996年福利改革法令中,“福利母亲”是首当其冲的靶子。
“福利母亲”主要是指享受“依赖儿童家庭津贴”(AFDC)项目的未婚妈妈。AFDC这个曾一度使美国人引以为豪、让世界人羡慕的项目,自1980年以来就不断受到攻击和削弱。在“个人责任法令”的伪装下,众议院共和党人的1994年与美国的契约就提出要撤消它,在否决了这一立法的一个版本后,民主党人总统克林顿又马上颁布了其本身就是实施“个人责任”大部分条款的行政命令。后来,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克林顿宣布他将签署一个原初法案——最初作为“1996年福利改革法令”引进的法案——的些微修正版本。这个法案后来国会通过时重新命名为“1996年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和解法令”。这个法令最终把AFDC项目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需要家庭临时津贴”(TANF)项目。TANF项目是一个提供给各州的一揽子拨款项目,是对困难家庭的以工作为基础的、在时间有限制的资金援助项目。它要求在2000年有学龄儿童的单亲母亲每周至少要工作30个小时才能接受这种援助,而且这种津贴累积起来终生不能超过60个月。虽然有些州的时间限制还要短些,但是许多州都是60个月的时间限制。[13](Cancian,2001)(P309)而且,TANF的援助金额也大大压缩,三口之家每月仅可获得421美元,每个接受者只可获得每月140的临时援助。[14](Abramovitz,2001)
从某种意义上说,未婚妈妈是美国性文化的牺牲品。个人责任的福利政策不仅不去谴责那些导致未成年少女怀孕的男子,反而责备、惩罚这些不谙世事的孩子,无情地剥夺了她们赖以生存并使之有条件承担个人责任的“依赖儿童家庭津贴”项目,让这些本来是孩子的妈妈单独承担起养活孩子的责任,这对她们来说不仅不够公平,而且简直是残酷和违反人权。因此,古定教授关于社会福利的主张大部分是在为福利母亲的辩护中和对“个人责任”的解构中展开的。—概括地说,古定教授为福利母亲的辩护有以下论点:
第一、用于福利母亲的开支在整个福利开支中所占的比重很小,“1993年AFDC的滚动支出到大约是226亿美元,但是,与联邦政府在社会保障上的开支(3046亿)或医疗照顾上的开支(1306亿)相比,它显然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数目。在AFDC上的开支只构成所有手段-检测支持联邦开支的1/10。”[15](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第二、一旦一位妇女已经怀孕,决定度过怀孕期比简单中止怀孕是一种更加“负责的”行动路线;一旦她把孩子生下来,决定由她自己来抚养这个孩子比把它过继给他人好像是更加“负责的”选择。
第三、社会福利从性质上是无条件的。古定批评那些抱怨福利母亲不知感恩的保守派人士说,“我们真的认为不管什么原因那些没有满足我们条件的任何人撤离出安全网是正确的吗?某些在边缘政治上走得更远的人说是。但是大部分人的确认为,正是因为安全网和其最后诉求的这种性质,为了更好地从根本上履行其剩余安全网的功能,它们在形式上必须是简单无条件的。”[16](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古定教授仔细地分析了福利批评家所反对的“依赖”问题。为什么人们在福利上的依赖却招来如此多的批评呢?因为它涉及到道德价值判断问题。古定教授详细解析了区分非讨厌的依赖和讨厌的依赖有三种方法,它们就是:第一、自然的依赖和非自然的依赖,第二、非自愿的依赖和自愿的依赖,第三、可靠的依赖和不可靠的依赖。在依赖批评家看来,前者都是非讨厌的、可以接受的依赖,后者都是讨厌的、不可接受的依赖。但是,古定教授却指出这种区分具有明显的表面性、矛盾性和非充分性,不能作为批评依赖的理论依据。
古定这样总结说:“当所有这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们依然还有留下的问题要问福利依赖的批评家:问题是什么?正像我们所看到的,问题不可能是人们依赖于外部力量(或者是自然的或者是社会的),问题不可能是人们依赖他们不得不依赖的外部力量,问题也不可能是人们依赖那些内在不可靠的外部力量。”问题是,从福利依赖反对者角度来看问题,“人们正在依赖在道德上不应该依赖的东西。从福利依赖批评者的观点来看,区分非讨厌的依赖和讨厌的依赖的关键在于:依赖某些事物在道德上是适当的(例如家庭和朋友,社会习俗和自然力量),而依赖其他事物在道德上是不适当的(例如公共援助,至少当你不是必须依赖的时候)。”[17](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但是,正如古定所指出的,从道德上来定义依赖并不是没有问题的,他在“道德化定义的代价”一节中指出,福利依赖的批评者鼓吹“自我依赖”和“个人责任”实际上也是在鼓吹一种“依赖”;并且一针见血地指出,依赖批评者是在用循环论证的方法来界定非讨厌的依赖和讨厌的依赖,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福利依赖的反对者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对自我依赖和个人责任内的道德化判断作某些进一步的分析。他们需要分析为什么依赖市场或家庭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而依赖国家在道德上是不可以接受的。此外,他们还要分析在某些事情(如反对攻击或入侵的保障)上依赖国家是允许的,而在其他事情(如反对饥饿的保障)上依赖国家是不允许的。”[18](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
在第三、四章中,古定教授正面论述了集体责任的福利观。他首先区分了集体主义的种种类型,有“哲学集体主义”,“经济集体主义”,还有“政治集体主义”和“社会集体主义”等,而他所提倡的是“道德集体主义”。古定说:“虽然我把自己与集体主义的所有这些形式区别了开来,但是有一种集体主义的最后形式——我叫做‘道德集体主义’——是我所要保护的。我的意思是说,为了彼此的福祉,责任的集体化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古定从“责任的分享”、“互惠的规范”和“彼此的福祉”几个方面论证了责任集体化的必要性。他认为,道德集体主义会导致为了满足道德责任的,作为二级结果的社会或经济或政治集体主义。
古定教授在最后两章中讨论了社会福利的道德和政治学问题。他指出对社会福利的道德谴责从一开始就存在,马尔萨斯及其追随者批评旧济贫法的主要论点就是道德上的:“它们败坏接受者的道德,腐蚀他们的品质和士气,鼓励他们去撒谎、欺骗和偷窃,去抄近路,像吸血虫一样靠公益生活,而不是做正直的,自立的公民。”[19](Schmidtz,D & Robert Goodin,1998)这恐怕是对社会福利消极道德后果的最严厉的批评。但是,除了批评者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外,这些批评并没有阻挡英国人建设福利国家的步伐。
古定把“工作福利”当作是“不能拒绝的给予”,又叫“威胁给予”,是威胁和给予的结合。威胁性给予剥夺了人们的自由选择权利,包含有严重的侮辱性质。这种给予伤害了接受者的自尊心,其道德后果才是真正让人担心的。这种阻碍的道德不仅伤害了“受责备者”,而且伤害了无辜者。因为许多福利接受者“别无选择”,结构性失业剥夺了他们的工作和履行个人责任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结构性失业补偿的社会福利就是必要的。古定还从“我们是谁,我们代表什么”的高度讨论了社会福利的政治学含义,提出“升起的潮汐,浪费的生活,钱不像水”这个发人深思的命题,把对社会福利的辩护重新又带回福利哲学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