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工会实践工作_企业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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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精神涉及广泛而丰富的内容,其中的改善民生问题、政治民主问题、社会组织建设问题,与工会实际工作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

一、十七大精神与工会实际工作相关的三个方面

1、改善民生问题,在党代会的报告中首次单列篇章

以往,这方面的问题是归属到经济问题中进行阐述的,这次作为一个社会建设的专门部分,单独进行阐述。而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均涉及职工群众的利益问题,其中,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是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明确初次分配也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为工会构建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微观制度基础提出了要求。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内容,都与工会的实际工作密切相关。

2、政治民主问题,在党代会的报告中增添了新内容

包括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基层民主、加快法治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等。其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强调基层民主建设是基础性工程,需重点推进。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和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等,不仅有新的含义而且都与工会的实际工作有直接联系。

3、社会组织建设问题,在党代会的报告中突出了改革创新

报告的主体,是阐述党的建设和政府的改革。其中涉及改革和创新党建工程、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在基层党组织中加强群众公开推荐和扩大直接选举等。报告虽然是阐述党的建设和政府的改革,我们也可以自然地考虑到,这同时也是对工会建设和改革的引领。起码,工会的建设和改革应该与党的建设和政府的改革相协调。因此,在这方面能够切实跟进,应该是工会建设和改革唯一的选择。

二、在改善民生方面工会要着力构建注重职工劳动权利运用的微观制度基础

1、把握改善民生决策的思路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应该说,这是作为执政党、建设党,在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决策。把握改善民生决策的思路,既要理解其政策含义,又要明白其实施路径。就其政策含义而言,工会应该关注的是与职工群众劳动利益相关的民生内容,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基本的、最重要的内容。就其实施路径而言,可以区分为宏观路径与微观路径。就宏观路径而言,多年来相关的立法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政府劳动行政管理也有所改善。尽管这些方面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可以说已经具备了比较好的宏观条件。相对而言,在继续解决宏观问题的同时,在微观方面发力是非常必要的。

无论是从目前来看还是从长远来看,微观企事业单位中的用人方与劳动者才是真正的当事人、真正的利益相关者。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微观制度建设上,不仅有利于宏观安排的落实,而且有利于反过来促进宏观方面尚存问题的解决。

2、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基础的微观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不仅有利于劳动合同的落实,而且有利于保持劳动者与企业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和力量均衡,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这些制度是市场经济中的微观制度、基础性的制度。我国的《劳动法》也规定了这样的制度。不过,考虑到我国的特点,没有沿袭“集体谈判”的制度,而是改变为“平等协商”制度。

从多年来的实践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国的企事业单位里运行得并不理想。基本的问题在于人们忌讳其有过强的对抗性,担心其会带来的风险。在比较注重制度建设的国有企业,普遍接受职代会制度,认为其比较好控制;却普遍回避集体合同制度,担心其搞起来后容易失控;即便为了应付法律规定或上级监察而实行了,也往往是走过场。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情况非常不均衡。有部分企业,或者由于管理者明智,或者由于管理文化的缘由,不但建立了这些制度,而且运行也比较好。而其中的多数单位,既不想了解这些制度,更不想实行这些制度。由于政府劳动部门监察力量有限,这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如果从深层次看,又可以说有源自职工和工会的问题。源自职工的问题,是说一般的职工往往没有了解相关劳动法律的条件,他们之中有的产生了相关的劳动权利观念又缺乏相应的组织资源。源自工会的问题,是说一般的单位内的工会是有相应的组织资源的,但是如果主张这方面的权利却存在着体制方面的障碍,他们需要行业、地域、集群工会支持的时候又缺乏体制方面的保障。因此,培育职工的劳动权利观念和形成以基层工会为基础的上下之间的联动,是解决问题的两个方向。

3、工会的策略性选择

从制度的起源讲,集体合同制度是降低风险的制度,是罢工制度和闭厂制度的替代物。当工人的罢工或业主的闭厂给双方都带来巨大损失的时候,他们逐渐理智地选择了集体合同制度。在这个意义上,集体合同制度是缓和对抗的产物。当然在我国,相对于传统的行政管制制度,集体合同制度确有一定的风险,然而这种风险恰恰是企业方与劳动者之间相互关系的调节机制。这种风险是劳动者与企业方之间保持力量均衡所需要的,也是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加以控制的。

鉴于建立上述微观制度基础的必要性和复杂性,工会要有自己的策略性选择。

在建立微观制度的目标上要十分明确且不动摇,同时要有长远的打算。在理论上要清楚建立这些制度的基本依据。在国有企业,这些制度与职代会等制度是可以结合的,而且会使职代会制度焕发新的生机。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这些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制度,在我国还具有更好地实现企业方与劳动者双赢的条件。在操作层面,要把基础性的工作放在启发和引导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意识和权利行为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需要经常化,而且应该适合基层的实际。职工代表的产生,应该真正体现民主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对职代会职权的落实和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应该有监督和问责。

在建立微观制度的实际安排上,要客观和冷静,以注重劳动权利运用为重点,以务求实效为准则。对这些制度实施的实情要明了,对进一步改进这方面工作的步骤要心中有数。在各种条件比较好的单位,能够制度化的工作要努力做到位。在一些条件欠缺的单位,或者在某些工作薄弱的环节,要细察具体环境下可能存在的非制度化的积极因素,通过逐步的转化推动工作。因此,要树立微观制度“多元”的理念。也就是允许和扶持各种类型、层次的维权机制,甚至是相关的自发产生的习惯和习俗,在渐进的过程中循序导入制度化。同时,要善于运用组织资源,在宏观层面借助行业、地域、集群工会的介入。整个工作的重心,应该是注重权利规范的运用,通过权利的行使来实现切实的利益,而不要仅仅指望不行使权利就能够得到的利益。

三、在实现民主政治方面工会要注重促进职工向公民社会身份的变化

1、把握民主政治安排的意图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方面,强调公民权利的行使,提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扩大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保证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强调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提出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健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等。

概括而言,上述民主政治安排的意图是,既要实现公民民主参与权利的发展,又要在党政主导下保障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二者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力求统一。在基层单位中,职代会制度应该实现领导权威与职工群众民主参与的统一。

然而,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实现民主参与与党政主导的统一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一方面,党政主导的体制或机制需要有一个逐步的过程才可能健全;另一方面,民主参与也需要一个逐步发育的过程;还有一方面,党政主导与民主参与相互的衔接,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也有诸多技术问题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才能解决。由此,在党政方面,有对职代会等民主参与的“过度防范”心态和相应形成的体制性障碍。在工会方面,容易出现因党政主导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延误民主参与工作的现象。基本的情况是,党政主导健全到什么程度,工会组织的民主参与就推进到什么程度,其处境可以说是相当被动的。工会方面这样判断和考虑问题,不能说没有道理,但也反映出对民主政治实现的诸种因素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存在着不足。尤其是,对职工群众向公民社会身份发生的变化及其对民主政治发展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缺乏了解。

2、目前职工的社会身份出现了向公民变化的趋向

我们在前文已经述及,职工群众的公正性期待具有公民化的特征。就基层单位职代会的情况看,改革以来,以往不被职工看重的职代会在涉及职工经济利益的时候往往会成为他们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

例如,地处中原的Z厂,从1997年开始就运用职代会制度抵制私营企业以欺骗手段占有国有资产和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他们的理念是守护自己的家园。又如地处东北的Y矿,经营者与地方黑势力以及黑警力勾结,利用职代会作为工具蒙蔽职工代表,于2000年强行实施企业破产,造成国有资产和职工权益的严重损失。工人们始终认为,矿山破产,资源旁落,不是什么资源枯竭,而是漠视工人权利的结果。他们的抗争一直延续到现在,也没有停息。这样的事例,并不是孤例,虽然有着程度的不同,却也有着普遍性的特征。

在这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这些职工自身的主体性和议价能力在增强,同时他们的责任感和合作精神也在增强。造成这种向公民社会身份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民主精神的延续,又有劳动契约关系的刺激,还有法制建设形成的规范,特别是职工自身对自己职业生涯变迁的省思等等。这种社会身份状况,使职工的民主参与有了力度,同时这种民主参与又有法制约束的安全性。因此,对职工民主参与的“过度防范”是没有根据的,在职工民主参与方面一味等待的被动更是不可取的。

3、工会要着眼建立体现公民社会身份的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

要超越所有制限制而树立尊重公民身份的标准,这涉及职代会发展的方向和格局。如果不是单纯追求数量,在多种类型的企业里实行职代会制度是可行的,甚至比原来单一公有制的职代会制度更具活力。无论是什么所有制企业的职工,都具有公民的身份,都有权利参加民主管理。我们曾经对国有、私营、外资、台资等多种类型的企业进行过相关调查。由于这些企业在建立、改革、发展的具体社会条件上的差异,在实际运作上没有统一的模式,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它们依据职代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拓展了自主发展的空间。其具体模式有,延续或移植传统的模式、与共产党组织合作的模式、相对独立的模式、全能的模式,以及前景尚难预料的模式等等。可以说,现在中国企业的职代会和工会没有过去规范了(甚至有的被削弱了),可是能动地活动着的企业职代会和工会确比过去增加了。

注意从基层的创造中发现适用和实用的民主规范,是涉及职代会有效运行的问题。这要从挖掘基层的本土经验入手。由本土经验中生成的民主规范,有着适用性、实用性的特征。例如,地处浙江的私营CH集团,位于出海口的滩涂上,人们称之为“沙地”,人口由移民组成。在这种环境下生成的人际关系,其显著特征是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比较正常,甚至被人们称为“共谋”关系,成为培育企业民主管理的地域性制度资源。这些又集中体现在民主管理制度的合理定位上。民主管理是分层次的,职权、功能、组织形式等都可以变通,而其不变的是企业与员工法定的基本权力和权利。这个企业的做法,后来成为所在市、所在省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的重要参照。

通过建立公平的程序保障职工的实体权利,则是要实现职代会制度的基本功能。在民主活动中,参与者的实体权利一定要有程序性的保障。例如,对职代会而言,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会议;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小型企业工会可联合建立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共性问题;不得以股东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等。这些都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安排,也具有实质上的意义。

四、在工会建设和改革方面要寻求源自内生的动力

1、工会跟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

作为职工群众的组织,在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在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的情况下,工会的建设和改革应该与之相适应、应该有实质性的进展。

应该说,现在具备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社会条件。从宏观说,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赶超”体制和战略被“科学发展”、“和谐社会”校正。从微观说,企业的经理负责制被法人治理结构校正。这就给出了工会活动的空间。党的十七大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这就更是对工会建设和改革的引领,也为工会的建设和改革提供了跟进的机遇。

2、工会建设和改革的经验与教训都与工会自身的内生动力相关

在外部条件变得有利的情况下,反思工会自身的内生动力问题是有重要意义的。在工会建设和改革的经验与教训上,存在着“成亦萧何、败亦萧何”的现象。回溯这段工会改革史,取得的经验与工会自身的努力分不开,留下的教训也与工会自身的缺陷分不开。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潍坊和常州工会创造的“联合制和代表制”经验,出自全总的指导和地方工会的创新。从1995年开始,到1996年、1997年、1998年,全总树立了4个工作典型或称工会模式。1995年总结的深圳“蛇口模式”,提倡基层工会主席直选。1996年总结的深圳市宝安区工会的经验,是企业工会主席民主选举基础上如何实现几级工会组织的联动。1997年总结的辽宁省葫芦岛市总工会的经验,是工会如何体现自身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化解社会矛盾。1998年总结的吉林省梨树县总工会的经验,集中介绍了国有企业工会主席直选的理论思考和实际操作。这些经验的基础,是基层工会的探索和创新;这些经验的集成,是工会领导机关的主动介入。

非常遗憾的是,这些珍贵的经验在事实上并没有得到普遍的推广和实行。例如,“蛇口模式”、“宝安经验”一经提出,就对是否要总结“这样”的经验有不同的意见,其实际的宣传和介绍,也在各个环节遇到多种阻碍。又如“梨树经验”很早就“自发”形成,但若干年后在被总结和传播时,该县的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开介绍的经验与该县实际的做法、与总结经验的初衷,已经相去甚远。究其缘由,是十分复杂的。而其中一个明显的原因是工会对自身在建设和改革中的动力缺乏科学的认识。

3、工会存在着自身建设和改革的内生动力

工会主席的关键性动力。在工会的建设和改革中,工会主席往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在常州经验、潍坊经验、深圳模式、葫芦岛经验、梨树经验中,在近年出现的义乌、信阳等模式中都是这样。如果工会主席能够凭借和运用合法性,保护和扩展经济基础;培育兼职和志愿者队伍,造就长期乃至终身任职的工会活动家,那么就可能使自己的职业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工会的建设和改革也就可以找到一种重要的内生动力。

职工群众的基础性动力。我们以义乌模式中的农民工为例,说明怎样可以观察到这种源自群众的动力。首先,那里历史上就存在着的经商传统衍生出农民工的生存权,这是初始的权益要求。其次,同乡会等原始草根性维权反映的是向往组织权益的需求。再次,近几年加入农民工队伍的“新生代农民工”,其组织和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已经明显发育。还有,工会组织的积极回应成就了农民工依法组织和依法维权的实际权利行为。其实,不同地域、不同产业、不同单位都存在着这样源自群众的动力,关键在于工会组织能否认识和接纳。

自身发展与实现转型的机制性动力。就像经济的扩张一样,工会作为社会组织也喜欢自身的发展。但是在社会转型的时期,如果谋求发展而忽略自身的转型,发展就会非常有限且更难持续。应该说,谋求自身发展与实现自身转型是可以相互作用的,实现自身转型能够更好地支撑自身的发展。义乌模式告诉我们,义乌工会作为维权的组织力量具有来自国家和农民工群体的双重信任。工会不仅承担了作为市场、社会权力和国家之间的博弈载体的使命,而且在承担这一使命中完成了自身的转型。这一组织载体的自身转型是承担博弈的关键要素。所谓实现转型,包括组织整合、结构调整、制度改革、人事变动等。这无需过高的资金成本,却可以形成一种机制性的动力,有助于工会的建设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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