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150080)
摘要:耕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基。长期以来,对于耕地功能的片面认知导致耕地利用过程中过度重视生产功能,而忽视了其还具有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的生态功能,由此引发了耕地非农化扩张、耕地生态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现对耕地资源数量、质量和生态的“三位一体”保护。黑龙江省耕地资源总量、粮食产量位居全国首位,然而随着工业化及城镇化的迅速发展,耕地资源利用粗放、耕地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严峻。鉴于此,本文根据黑龙江省的客观实际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耕地资源生态功能状况及其空间分布差异,为黑龙江省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制定耕地保护政策,促进耕地利用可持续发展,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耕地功能;生态补偿;黑龙江省
引言
耕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基。长期以来,对于耕地功能的片面认知导致耕地利用过程中过度重视生产功能,而忽视耕地其他功能的价值,由此引发了耕地非农化扩张、耕地生态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现对耕地资源数量、质量和生态的“三位一体”保护。耕地的生态功能研究为转变耕地生产方式,实现耕地多元价值,推动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理论依据,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国外对耕地的生态功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发达国家,注重于生态价值的定量估算、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的效率评价等实践领域的研究。Houriyeh等(2018)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探讨了影响博斯塔纳巴德县农业用地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建议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适当的市场化政策,修改土地利用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收入支持政策等措施来提高农民的耕地保护的积极性。Johnston等(2007)研究了农业土地保护的支付意愿与政策进程的关系。结果表明,即使在控制了通常与特定政策技术相关的土地使用结果的影响之后,政策过程属性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影响效用。Beesley等(2009)认为农业土地保护管理计划旨在促进土地所有者和资源使用者负责任地管理和保护土地和自然资源。
我国学者对森林、矿产、湿地、流域等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相对较完整的体系,但具有生态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的耕地生态补偿的研究开始较晚,还处于探索阶段。马爱慧(2011)认为耕地生态补偿一方面是对耕地生态价值提供者进行补偿或对受益者进行收费,另一方面对因保护耕地而造成的发展权受限损失或者因过多承担了耕地保护任务权益的损失给予补偿。张齐(2012)给“耕地生态补偿”下的定义是:由耕地生态效益消费者向耕地生态效益生产和供给者实施的补偿行为,以显化耕地利用和保护耕地生态效益。
1研究区耕地资源概况
黑龙江省全省土地总面积为47.3万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593.8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3.86%。2017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约为6018.8万吨,连续7年稳居全国第一,主要种植作物有玉米、大豆、水稻、小麦、等。2017年播种面积最大的为玉米,占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43.75%,其次为水稻,占25.87%。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承担着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是我国的“战略粮仓”。因此,明确黑龙江省耕地资源的功能定位,发挥耕地生态功能优势,对促进其耕地资源更加规范、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构建黑龙江耕地生态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耕地的生态功能与生产功能息息相关,耕地种植的农作物不仅具有生产功能,同时具有涵养水源,增加土壤肥力,净化空气等正向的生态功能,但由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农机、农用塑料薄膜的普及推广,使得耕地也具有破坏环境、消耗资源、降低生物多样性的负向功能。由于固碳释氧量、耕地滞尘量等表达正向功能指标的数据难以量化,故本文主要研究生态动能的负向指标,选取化肥、农药、农膜使用强度及公路密度四项代表性指标来进行评价,如下表。
黑龙江省耕地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功能
指标
单位
性质
指标计算
生态功能
化肥施用强度
农药使用强度
农膜使用强度
公路密度
Kg/hm2
Kg/hm2
Kg/hm2
m/hm2
-
-
-
-
化肥使用量/耕地面积
农药使用量/耕地面积
农膜使用量/耕地面积
公路里程/耕地面积
注:“-”表示负向指标。
2.2数据来源
文中数据来源于以下资料:2017年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黑龙江省各市及地区统计年鉴、2017年各市及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市政府官方网站的统计资料以及各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于空间分析的图像来源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地图。
2.3数据处理
为使各项数据能够进行直观比较,本文运用以下公式对各项功能的正负指标进行极差变换,
Gij=(Aij-Amin)/(Amax-Amin)
Gij=(Amax-Aij)/(Amax-Amin)
经过无量钢化处理,指标值满足0≤Gij≤1,1表示最优值,0表示最劣值。
其中:Gij表示i功能j指标的无量纲化值,Aij是i功能j指标的原始值,Amin是i功能j指标的原始最小值,Amax是i功能j指标的原始最大值。
3耕地生态功能评价结果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指标权重。方法如下:首先,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造判断矩阵并为矩阵中数据赋值。其次,通过一致性检验的方法来检验判断矩阵。结果表明,随机一致性比例均小于0.1,通过检验,得到指标权重。经过分析,黑龙江省耕地生态功能的四项指标的权重为0.25,采用加权求和法计算黑龙江省各市耕地子功能值和综合功能值,具体公式为:
Y=Wi×Zi
其中:Y表示子功能的综合评分值,Wi为i指标权重,Zi为i的无量纲化值,n为指标数量。黑龙江省耕地生态功能评价结果如下:哈尔滨市为0.595,齐齐哈尔市为0.559,鸡西市为0.896,鹤岗市为0.983,双鸭山市为0.961,大庆市为0.706,伊春市为0.775,佳木斯市为0.858,七台河市为0.564,牡丹江市为0.766,黑河市为0.976,绥化市为0.648,大兴安岭地区为0.630。
4耕地生态功能分级评价标准
参考相关研究,建立分级评价标准,功能值在0到0.2之间,评价结果为弱,0.2到0.4之间,评价结果为较弱。0.4到0.6之间,评价结果为一般,0.6到0.8之间,评价结果为较强,0.8到1之间,评价结果为强。
5黑龙江省耕地生态功能空间差异分析
将功能评价值作为属性数据导入ArcGIS软件中得到各市耕地功能空间分布差异图。黑龙江省耕地生态功能评价结果显示,鹤岗市、黑河市、双鸭山市、鸡西市、佳木斯市的生态功能值较高,分别为0.983、0.976、0.961、0.896、0.858,大庆市、绥化市、伊春市、牡丹江市以及大兴安岭地区生态功能值在0.6至0.8之间,表现为较强,而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七台河市耕地生态功能值表现为一般,见下图。
耕地生态功能较强的地区集中在黑龙江省的东北部地区,这些地区具有天然的自然地理优势,位于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的自然生态屏障区,距离中心省会城市较远,耕地原生态保留良好,故其耕地表现出较强的生态功能。哈尔滨市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均为全省最高,作为省会城市,交通发达,公里密度较大,以至于其生态功能表现一般,齐齐哈尔市是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其公路密度与化肥使用强度位居黑龙江省前列,故耕地生态功能评价表现一般,七台河市农药使用强度居黑龙江省第一,使得其生态功能表现一般。
6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
6.1构建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耕地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有害物质等多种生态价值,基于当前耕地质量下降、耕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背景,建立和完善耕地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是改善黑龙江省耕地生态形势的迫切需求,这将有利于保护耕地生态环境,提高人们对于耕地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有利于相关利益群体的均衡发展,使社会、经济和生态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耕地资源是人类获取粮食最必要的生产要素,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粮食安全的“稳压器”,承载着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的重任。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深入研究,首先对于实现国家耕地保护目标以及保障粮食安全乃至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其次为黑龙江省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黑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黑龙江省作为全国领先的农业大省、商品粮基地,其耕地资源利用与发展状况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与稳定,因此研究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着力加强耕地资源生态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构建坚实的资源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6.2 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
6.2.1健全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法律法规
目前黑龙江省耕地质量建设、生态保护还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为依托,缺失其运行所必需的法制保障体系,规划和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展工作时没有相应的标准作为依据。目前我国针对于耕地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在国家层面上的耕地生态保护、生态补偿相关法律还没有明确,处于相对初级的起步阶段。耕地生态补偿要做到有法可依,需要建立专门的耕地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加强耕地生态补偿的法治建设,使耕地生态补偿有法可依,用法律的手段保障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和实施。
6.2.2完善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运行机构
耕地生态补偿是保护和改善耕地环境质量,促进黒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重视耕地生态补偿在发展农业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对耕地生态补偿工作的投入力度,树立保护耕地理念,开创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起层次清晰、结构严紧、责任分明、目标明确的组织体系。同时,要加强耕地生态补偿基层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尽快组建相应的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细化耕地生态补偿的各项核准指标,形成完整的耕地生态补偿判定标准体系,真正推进耕地生态补偿机制顺利运行。
6.2.3加强黑龙江省耕地生态补偿长期监管
从黑龙江省各级政府来看,围绕耕地和黑止资源进行的保护工作主要是数量保护,是硬指标,有底线。耕地资源生态保护由于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成效不便于考核,往往受到忽视。长期以来,耕地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建设水平低,管理手段落后,忽视了市场和社会公众在耕地资源保持生态补偿的监督反馈环节所起到的作用。由此来看,构建地方耕地生态补偿监管机制十分必要,其使得使耕地生态补偿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有效的监督,将耕地生态补偿绩效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为全面推进耕地生态补偿建设与区域实践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6.2.3拓宽黑龙江省耕地补偿投资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决定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生态补偿的投资主体,各地耕地生态补偿主要依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中央财政的生态补偿资金遍布全国,大的项目都成千上万,计划形态下的行政监管显得力度不够,资金安全、实施效率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探索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建设路径,推动生态补偿在市场运作中多元筹措资金,将补偿资源配置到关键环节,让生态补偿市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器,成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6.2.4构建跨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
耕地生态环境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其生态效益由整个社会共享,耕地生态补偿往往涉及多个利益主体,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是从生态系统为统一整体角度分析。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国土面积辽阔,但地区差异较大,东西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上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上存在差异,在环境治理存在“搭便车”的现象,进而影响到其他地方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构建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助培育区域合作组织,搭建跨省合作平台,构建跨区域生态生态治理模式,将多元参与主体融入协作机制中,才能达到互惠互利的共同目标。就黑龙江省而言,黑龙江省的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耕地资源由全社会共享,那么耕地资源生态补偿费用也应由全社会共同承担,构建跨省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多方努力共同保护耕地资源才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做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继续为全社会造福祉。
参考文献
[1]马爱慧.耕地生态补偿及空间效益转移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1.
[2]张齐.我国耕地生态补偿法律法规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3]路景兰.论我国耕地的生态补偿制度[D].北京:我国地质大学,2013.
[4]徐卫东,许庆福,梁东,等.耕地资源多功能利用及价值提升研究[J].山东国土资源,2018,34(07):91-96.
论文作者:李萌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8
标签:耕地论文; 生态论文; 黑龙江省论文; 功能论文; 资源论文; 机制论文; 指标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9月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