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为“家庭小说”简论———个关于明清小说分类的个案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瓶梅论文,小说论文,个案论文,明清论文,家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瓶梅》为“世情书”之说,似起于《竹坡闲话》云“恨不自撰一部世情书以排遣闷怀”一语;同篇又称《金瓶梅》为“炎凉之书”。至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于明人长篇说部列“神魔”、“人情”二体,其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首云:
当神魔小说盛行时,记人事者亦突起,其取材犹宋市人小说之“银字儿”,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态之事,间杂因果报应,而不甚言灵怪,又缘描摹世态,见其炎凉,故或亦谓之“世情书”也。诸“世情书”中,《金瓶梅》最有名。
鲁迅又于《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一文进一步申明此义,于明中叶以后小说称“讲神魔的”、“讲世情的”两大主潮。于“讲世情的”则曰:
当神魔小说盛行的时候,讲世情的小说也就起来了……这种小说,大概都叙述些风流放纵的事情,间于悲欢离合之中,写炎凉的世态。其最著名的,是《金瓶梅》。
近世学者祖述此说,《金瓶梅》遂被定性为“人情”或“世情”小说,并且把它视为这一流派的奠基之作。
这里,鲁迅虽于“人情小说”之下言《金瓶梅》为“世情书”,但“世情书”乃前人成说,所以,鲁迅意中如今人习称之“世情小说”,实是“人情小说”的同义语,而且这里所谓“人情”、“世情”,非指作品的意蕴。因为《金瓶梅》以前的小说无论写神怪、历史或英雄传奇诸作,虽然距离现实生活各有不同程度的遥远,却在根本上不能说它们没有表现“人情”和折射“世情”。即以《西游记》为例,鲁迅先生也还正确指出它“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七篇)。所以,《金瓶梅》作为“人情小说”、“世情书”与以往小说的区别,其实不在是否表现了“人情”、“世情”,而在它所直接描写的对象,也就是它的题材为“人情”、“世情”。
这一点,鲁迅论述中是明确的。他与“神魔小说”相对举而言“人情”、“世情”小说,定义其指“记人事”的,进而谓“其取材犹宋市人小说之‘银字儿’”云云,则又是偏于写市井细民之事者。所以,鲁迅所谓“人情”、“世情”实乃指现实题材,特别是写市井生活的,与“讲神魔的”相对,当然是明白切当的概念。但是,若就人情——世情小说内部深入研究,则作品的特征还应当和可以做更具体的区分。事实上鲁迅正是这样做的。他在研究中于“人情小说”、“世情书”之下,别谓《肉蒲团》、《玉娇李》等淫秽小说是“(世情书)末流”(《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而且说“(《金瓶梅》)在其他方面也起了别一种反动。那是讲所谓‘温柔敦厚’的,可以用《平山冷燕》、《好逑传》、《玉娇梨》来作代表。不过这类书的名字,仍多袭用《金瓶梅》式。往往摘取书中人物的姓名来做书名;但内容却不是淫夫荡妇,而变了才子佳人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第五讲);同时又说“寓讥弹于稗史者,晋唐已有,而明为盛,尤在人情小说中。然此类小说……《西游补》之外,每似集中于一人或一家……其近于呵斥全群者,则有《钟馗捉鬼传》……迨《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摘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三篇《清之讽刺小说》)。总之,在鲁迅的论述中,人情——世情小说由来甚远,至《金瓶梅》而开宗立派,或正或反或侧,衍生出淫秽小说、才子佳人小说、讽刺小说……至于“清之人情小说”则独标《红楼梦》。虽然明清的某些较为重要的小说如《醒世姻缘传》、《歧路灯》等鲁迅未能顾及,但他对人情——世情小说源流的上述描述还是合乎历史实际的。
鲁迅对“人情小说”、“世情书”的界定和相关研究,明确了《金瓶梅》在中国古代小说中人情——世情流派的打头地位,为在全部小说史中正确评价《金瓶梅》的地位和理解明中叶以后中国小说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开辟了道路。后来论者在此基础上,把《金瓶梅》提高到“中国第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的地位,从而在文艺学上给了《金瓶梅》近乎最高的评价,使它至少在理论上纵然没受到《红楼梦》那般“国宝”级的待遇,也不能把它当作完全的洪水猛兽般的“淫书”了,不能不说是《金瓶梅》研究上巨大的进步。
但是,在“人情小说”、“世情书”的前提下,鲁迅关于《金瓶梅》自身题材和总体叙事结构特点的重要论述却基本上被人忽略了。《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云:
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通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故世以为非王世贞不能作。至谓此书之作,专以写市井间淫夫荡妇,则与本文殊不符,缘西门庆故称世家,为缙绅,不惟交通权贵,即士类亦与周旋,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盖非独描摹下流言行,加以笔伐而已。
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第五讲《明小说之两大主潮》中,鲁迅又说:
当神魔小说盛行的时候,讲世情的小说也就起来了……这种小说,大概都叙述些风流放纵的事情,间于悲欢离合之中,写炎凉的世态。其最著名的,是《金瓶梅》。书中所叙,是借《水浒传》中之西门庆做主人,写他一家的事迹。
这里,“著此一家,骂尽诸色”和“借《水浒传》中之西门庆作主人,写他一家的事迹”,即说《金瓶梅》以西门庆一家兴衰为中心反映世情,是鲁迅关于《金瓶梅》一书题材和总体叙事结构特点的重大发明。这段话是学者所熟知的,但就笔者所见,学者多只是把鲁迅指出《金瓶梅》的这一特点看做一种表现的方法而不甚重视,则似见识未到。
窃以为“著此一家,骂尽诸色”或曰“写他一家事迹”,不止是一种表现的手法,更是《金瓶梅》一书的题材特点,由此决定全书以一家之兴衰反映世情的总体叙事结构,是作品带根本性的一大特点。按照中国古代小说一般以题材内容分类的传统,在人情——世情小说的研究中,称《金瓶梅》为“家庭小说”,实事求是,是最恰当不过了。
《金瓶梅》为“家庭小说”其实是上引鲁迅的诸论述中自然引申出的结论。其所谓“著此一家,骂尽诸色”、“写他一家事迹”的特点,已经包含了《金瓶梅》是家庭题材小说的全部理由。换句话说,“家庭小说”的概念乃是鲁迅“人情”、“世情”小说概念合乎逻辑的发展,是鲁迅论述中话到唇边未曾说明的创造。这一创造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如果说《金瓶梅》为“人情—世情”小说的判定能使它与以往神魔、历史等诸种题材之作区别开来,那么在“人情小说”、“世情书”的研究中,确定“家庭小说”的概念才更便于与“著意所写,专在性交”的末流、作为“别一种反动”的“才子佳人”小说以及后来的“讽刺之书”在题材和手法上鲜明地区别开来。顺便还可以说到,立此一说,与明代同时兴盛起来的南戏以爱情故事串演一代兴亡被称作“传奇”的历史情景,也相映相合,彼此可为研究的参照。
《金瓶梅》作者创作与作品的实际也明显表现出自觉从“家庭”视角写“人情”、“世情”的倾向。词话本第一回开篇词后即说:“此一支词儿,单说着‘情’、‘色’二字,乃一体一用。”又说:“如今这一本书,乃虎中美女,后引出一个风情故事来。”说散本第一回此处改作:“有一处人家,先前怎地富贵,到后来煞甚凄凉,权谋智术,一毫也用不着,亲友兄弟,一个也靠不着,享不过几年的荣华,倒做了许多的话靶。内中又有几个斗宠争强迎奸卖俏的,起先好不妖娆妩媚,到后来也免不得尸横灯影,血染空床。”合而观之,这前后的切入正题的引语,实乃点出这一写“情”写“色”“风情故事”的中心是西门庆“一处人家”的兴衰,由此辐射,映出偌大社会生活场景、人生万象,即所谓“著此一家,骂尽诸色”。对此,八十四回张竹坡评曰:
《金瓶梅》因西门庆一分人家,写好几分人家,如武大一家,花子虚一家,乔大户一家,陈洪一家,吴大舅一家,张大户一家,王招宣一家,应伯爵一家,周守备一家,何千户一家,夏提刑一家,他如翟云峰在东京不算,夥计家以及女眷不往来者不算。凡这几家,大约清河县官员大户,屈指已遍,而因一人写及一县。
这段评语在研究中可谓先知先觉,正确指出了《金瓶梅》内容和结构形式上以家庭为中心的特点。可知其虽然并未如“世情书”之说那样受到今人广泛的重视,但《金瓶梅》为家庭题材小说是古今共认的事实。鲁迅“著此一家”云云也许正是从这段评语受到了启发。
作为家庭小说,《金瓶梅》以一家之兴衰反映世情的模式有重要意义。它表明《金瓶梅》的作者不仅冲破了过去小说多以神怪、历史和英雄传奇等为题材的传统,把描写的眼光转向了现实,而且,在描写现实中也超越了宋市人小说“银字儿”“大概都叙述些风流放纵的事情,间于悲欢离合之中,写炎凉的世态”的一般样式,寻找并且实际开辟出了一条章回小说反映现实生活的新路。这一模式的形成,不仅是我国古代小说描写从虚幻的天国和遥远的过去终于落到现实层面的变迁,更是我国悠久的人情——世情小说深入反映现实的划时代进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孟子·离娄上》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虽然依汉赵岐注,这里“国”乃“诸侯之国”,“家”乃“卿大夫之家”,但后世“家”、“国”一体是一般民众很普通的观念。如果说《三国》、《水浒》、《西游》等都还是在虚幻的或历史的“国”的层面上做文章而遥及于人情世态的话,《金瓶梅》就直接以作者当今“国之本”的“家”为文学思考的对象,以贴近“百姓日用”,深入个人的私生活了。而人的本性只有在私生活中才能最真实和淋漓尽致地得以展现,这一点前人与时贤关于《金瓶梅》的研究已有了很充分的说明。因此,《金瓶梅》作为第一部家庭小说的意义,决不止于与《三国》诸书为异曲同工,而是提供了文学更深入具体地写人、人的本性、时代精神和社会风貌的典范。
这里要指出的是,家庭的核心是夫妻,夫妻之作成由男女。所以,《金瓶梅》“著此一家”的中心又在西门庆与其众多妻妾的关系,从而在“人情”、“世情”中突出男女之“情”、“色”二字,同时,也给西门一家的子嗣以很大关注。《金瓶梅》正是在这些基本的方面做出了大胆有益的尝试和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后世人情——世情小说所师承和进一步发展,构成人情——世情小说中家庭题材系列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从明末至清中叶,至少几部最重要的人情——世情小说是从《金瓶梅》开创的写一家以反映社会的“家庭小说”模式继承和发展而来,如《林兰香》、《醒世姻缘传》、《红楼梦》、《歧路灯》。
这几部书跨越了中国古代小说发展最辉煌的一段时期,构成这一时期中国古代小说特别是人情—世情小说的主潮,其取材和叙事架构均为以家庭为中心反映社会,乃学者共知的事实,无须详说,仅从书里书外引数语以见定论。曹亦冰《林兰香和醒世姻缘传》一书论“两书的内容”说:
《林兰香》和《醒世姻缘传》是以婚姻家庭为描写中心的两部长篇白话小说,它们用流畅的语言,向广大读者绘画出两幅封建婚姻的图画,展示了封建家庭的喜怒哀乐,揭示了夫妻关系中的善恶美丑。
游国恩等五教授本《中国文学史》论“红楼梦的思想内容”说:
《红楼梦》……是写封建贵族的青年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和婚姻悲剧。小说的巨大社会意义在于它不是孤立地去描写这个爱情悲剧,而是以这个恋爱、婚姻悲剧为中心,写出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贾、王、史、薛四大家庭的兴衰,其中又以贾府为中心,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
李绿园《歧路灯》第一回:
我今为甚讲此一段话?只因有一家有根柢人家,祖、父都是老成典型,生出了一个极聪明的子弟。他家家教真是严密齐备,偏是这位公郎,只少了遵守两字,后来结交一干匪类,东扯西捞,果然弄得家破人亡,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歧路灯》的作者还自称他的书是一部“家政谱”。显然,自大处而言,这四部“世情书”各“著此一家”,都直接承袭了《金瓶梅》“家庭小说”的模式和传统。其后先相承的历史和无与伦比的整体成就,加强了“家庭小说”为我国古代人情——世情小说中坚的地位,从而雄辨地证明“家庭小说”概念的提出不过指出小说史上一个重要的事实,绝非故为标新立异。
但是,作为继《金瓶梅》而先后产生的四部“家庭小说”,它们的描写于“一家”内部关注之点又递相变化。简言之,《林兰香》、《醒世姻缘传》重在写夫妻(妾),《红楼梦》、《歧路灯》重在写儿女;《林兰香》、《醒世姻缘传》各写一家之主人,《红楼梦》、《歧路灯》各写一家之子弟。从侧重点说各分《金瓶梅》一体而衍为巨著,甚至后来居上。
更深入来看,四部书虽各分《金瓶梅》之一体,却又各极其变。《金瓶梅》写夫妻(妾)重在写西门庆、金、瓶、梅之恶,《林兰香》写夫妻(妾)重在写耿朗之昏懦和燕梦卿之贤淑,《醒世姻缘传》写夫妻(妾)重在写狄希陈之孱弱失教和薛素姐之悍妒;《金瓶梅》写夫妻(妾)以及于儿女之事,《红楼梦》、《歧路灯》则以儿女之事写一家之中心;《金瓶梅》是打老婆(金、瓶、梅),《林兰香》是嫌老婆(燕梦卿),《醒世姻缘传》是怕老婆(薛素姐);《金瓶梅》写“欲”,《红楼梦》写“情”,《歧路灯》写“理”。各“著此一家”,而变出新局,登峰造极,乃有千秋。
综上所述,诸书以《金瓶梅》打头,《红楼梦》收梢,后先辉映,续成奇光异彩的家庭小说系列,引人瞩目。其中,经验最可注意者,是鲁迅所说前一种作品往往对后世小说创作“在他方面别起了一种反动”。换句话说,与《水浒》、《西游记》包括《金瓶梅》、《红楼梦》各自续书的情况迥然不同,世情小说的衍化特别是家庭小说的新创往往是后来作者从前作的反面取材或立意,便容易取得成功。不仅“才子佳人”和上述《林兰香》等四部之于《金瓶梅》是如此,而且《红楼梦》以后,《儿女英雄传》反《红楼梦》之专写“儿女”,合“儿女”与“英雄”为一;《品花宝鉴》反《红楼梦》写男女之情而写二男相恋;《风月痕》、《青楼梦》等狭邪小说反《红楼梦》之写闺秀而注笔妓家等等,无不如此。
这种现象又不仅出现于人情一世情小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七篇首云:
明季以来,世目《三国》、《水浒》、《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居说部上首,比乾隆中,《红楼梦》盛行,遂夺《三国》之席,而尤见称于文人。惟细民所嗜,则仍在《三国》、《水浒》。时势屡更,人情日异于昔,久而稍厌,渐生别流,虽故发源于前数书,而精神或至正反……一缘文人或有憾于《红楼》,其代表为《儿女英雄传》;一缘民心已不通于《水浒》,其代表为《三侠五义》。
这段论述说到了中国古代小说变迁之大势源流和动因的根本特点,其中“发源于前数书,而精神或至正反”的论断,可以说揭出了中国古代小说演进的一大重要规律。
从理论上说,这一规律即《易传·系辞下》所谓“《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之“通变”思想在小说史上的体现。以言全部文学也是如此。刘勰《文心雕龙·通变》:“赞曰: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久,通则不乏。趋时必果,乘机无怯。望今制奇,参古定法。”正是讲这一个道理。但施之以论中国古代小说演进之迹,其惟鲁迅乎!
但是,鲁迅先生毕竟只是把《金瓶梅》称为“人情小说”或“世情书”,后人相沿,“人情小说”或“世情小说”成为《金瓶梅》一流小说的类名,而与“才子佳人小说”、“讽刺小说”、“狭邪小说”、“谴责小说”等并列。各种文学史、小说史著作都如是说。但是,就一般词义学的理解,“人情”“世情”的概念无疑地包括了“才子佳人”等类名所指,并列起来明显地不伦不类。而把《金瓶梅》至《红楼梦》、《歧路灯》一脉径称“家庭小说”,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所以,本文论《金瓶梅》为“家庭小说”,不止于说明此书的题材性质及其纵向影响,还在章回小说的分类上,认为在肯定《金瓶梅》为“人情小说”或“世情小说”代表作的同时,更应当看到它为“家庭小说”的类别特点,以在明清小说分类中把《金瓶梅》——《红楼梦》一脉如实称之为“家庭小说”。这一个设想,希望得到小说史、文学史家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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