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女性文学与女性主义文学之比较_文学论文

中英女性文学与女性主义文学之比较_文学论文

中、英女性文学及其女权主义文学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女权主义论文,文学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什么是女性文学?什么是女性主义文学?什么是女权主义文学?中国有没有女权主义文学?在这些问题上,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本文将对中国和英国的女性文学进行划阶段对比、比较,从而说明女权主义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简单概念。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女权主义和女权主义文学都有不同于以前阶段的表现形式和发展特点。在把中国的女性文学同在西方有代表意义的英国的女性文学加以比较之后,我们将能够澄清在这些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并且得出明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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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女性文学,一般指女性作者以呈现女性意识和性别特征为内容的文学。[1]具备“女性作者”、“女性意识”和“女性特征”这三个特点,方能列入女性文学的范畴。因此,虽然中国自有女作家写作至今已有约两千年的历史,也有一些佼佼者,如卓文君,蔡文姬,薛涛,李清照等等,但是她们的作品都没有形成女性文学。尽管她们的诗词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她们的现实生活,她们也以诗言志,或感物抒怀,甚至也有讽刺统治者的诗篇,但是,因为她们的作品没有表现出女性的主体意识,实际上仍然附庸于以男性为中心的主体文学,所以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文学。如果一定要归类,她们的作品也只能归入“前女性文学”。中国真正的女性文学始于20世纪初,以秋瑾为先行者。

英国第一位靠写作谋生的女作家出现在17世纪末,她叫爱弗拉·贝恩。到了18世纪,女作家就多起来了。据1773年的英国《月报》(Monthly Review)报道,小说“几乎全部被女士们购买了”。女士是小说的主要读者,她们和书中的角色一起喜怒哀乐。加之当时妇女很少有在社会上参加工作的机会,而写作则是她们可以不受诸多限制就可从事的工作,女小说家逐渐成为小说家队伍的主要力量。到了19世纪上半叶,文坛上出现了大批女性作家,正如玛格丽特·奥利芬特(Margaret Oliphant)在1855年写的,那是“女小说家的时代”,它产生了四位伟大的女作家:简·奥斯汀,夏洛特·勃朗蒂,艾米丽·勃朗蒂和乔治·艾略特。此外,还有一些至今仍然拥有大批读者的女作家:苏珊·法里尔(Susan Farrier),法兰西斯·特罗洛普(Frances Trollope),玛丽·雪莱(Mary Shelley),伊丽莎白·盖斯凯勒(Elizabeth Gaskell),蒂娜·马洛克(Dinah Mulock),安·勃朗蒂(Anne Bronte),夏洛特·扬(Charlotte Yonge),亨利·伍德夫人(Mrs.Henry Wood),汉弗莱·华德夫人(Mrs.Humphry Ward)和奥利佛·施赖纳(Oliver Schreiner)等。由此可见,英国的女性文学滥觞于18世纪,蓬勃发展则在19世纪。

女性文学并不等于女权主义文学。女权主义是什么呢?据韦氏《新世界字典》定义:“女权主义系指妇女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上应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的原则。”女权主义包括两层意思[2],第一,女权主义者应认识到在一个具体的社会里女性所受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待遇,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无助与不利。女权主义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力争消除女性所遭受的虐待和不平等的现象。女权主义者认识到,女性的处境会因不同文化氛围和不同历史阶段而有很大的区别。为了改变女性的生存环境,女性应采取政治行动,譬如要求修改宪法,或增加女性在参政议政中的参与人数,等等。第二,女权主义者肯定女性自身价值和女性价值观念,即肯定女人的尊严,每个妇女作为个人的价值,以及女性对文化作出的显著贡献。正是基于这一点,人们才把注意力投向过去曾经被过低评价的女性的成就,如女红、园艺,和其它女性常常从事的劳动。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具有这两个特点之一者,可均视为女权主义者。换言之,也就是女权主义可分为两种。[3]主张改革政权,修订法律,重在实现女性各种权利(如选举权,读学位权,等等)并为此而进行斗争的女权主义者是“政治女权主义者”(Political feminist),而关注女性经验价值和女性对生活的反应的女权主义者,则是文化女权主义者(cultural feminist)。因此,中国从20世纪初(从秋瑾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期间的许多女作家,和英国从18世纪末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Wollstonecraft)开始到20世纪初的许多女作家,可均被归在政治女权主义作家之列。也就是说,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英国,女性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就产生了女权主义文学。从下面的回顾,可以看出这个结论是有充分的历史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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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第一位女权主义作家被认为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1797),她所著的《女权辩》至今仍被视为女权主义的经典之作。18世纪的英国妇女几乎没有什么权利。1792年《女权辩》发表后,当即遭到揶揄。除了个别极端激进的圈子,很少有人对女权思想表示出兴趣。19世纪末虽然出现过几位女权主义作家,但大都被今人遗忘。从1825年至1850年,最流行的小说大都属于描写上层阶级婚姻和时髦生活的所谓“银叉派”(silver—fork school),这时的女作家虽然没有后来的女权主义作家那么激进,但是,其中也不乏在题材和内容上都有所突破的女作家。在19世纪的不列颠,许多社会问题都是由于工业化,移民和城市化这些相互关联的问题而引起的。当时的一些主要作家都就这些问题写过小说,如查尔斯·笛更斯。可是,实际上首先采撷到这些内容,并将它们写入小说的还是英国的中产阶级妇女,像汉那·摩尔(Hanner More),哈丽雅特·马蒂诺(Harriete Martino)等,最负盛名的要算伊丽沙白·盖斯凯勒。她在小说《玛丽·白登》(1848)和《北与南》(1855)中阐述了中产阶级的有必要理解工人阶级的生活和他们的问题。甚至有时还把工人阶级出身的角色描写成在道德品质上优越于上层阶级出身的角色。她的这个观点被笛更斯采纳,并运用于他的《艰难时事》之中。当时女权主义思想可见一斑。

19世纪英国历史表明,维多利亚女王之前女性在社会中没有什么地位。她们没有选举权,结婚后不能自己支配财产,对自己的孩子没有监护权。中产阶级家庭的未婚女子不得在没有父母陪同的情况下与男子交谈、往来。1837年通过的一些议会法(Acts of Paliament)使女性获得了法律认可的一些权利。到1900年,妇女虽然仍然没有选举权,但已经比以前自由多了。如开办了女子学校,一些职业也对妇女开放了,妇女为“已婚妇女财产法”而组织的运动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历时30年,终于在1882年赢得胜利。1869年妇女纳税人获得对市级政权机构的选举权,还逐渐获得成为贫民救助委员的权力,并有权参加学校董事会等。妇女开始组织自己的团体,并普遍认识到妇女应走出家庭,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之中。对于女性应该怎样生活这个问题,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有些问题到20世纪还重新被提出。人们普遍认为女孩子不应呆在家里,应该成为独立的公民。也不再强调女性的自我牺牲,而开始强调女性的自我充实。呈现出明确的女权主义色彩。

中国的女权思想当发韧于晚清时的新思潮。此时康有为、梁启超倡导的“不缠足”、“兴女学”,则是实现男女平等的起点。而1898年在上海第一所由中国人创办的女子学校——“经正女学”标志着近代女学的真正开端,从此女学相继出现。戊戌变法前后提出并广为流传的“男女平等”的口号,到20世纪初渐渐地被“男女平权”和“女权”取代。柳亚子在《哀女界》中说道:“女权”“女权”之声始发现于中国人之耳膜。随着女学的兴办和女权思想的逐渐普及,20世纪初出现了一些女性刊物。1902年陈撷芬在上海创办《女报》,接着《女子世界》、《中国新女界杂志》等相继问世。在女子所办报纸刊物中,以秋瑾创办的《中国女报》影响为最大。秋瑾明确指出:“妇女解放必须和反帝反封建结合起来”,并倡议妇女组织起来。五四运动促进了妇女的觉醒,妇女也开始争取解放。女学生和男学生并肩上街参加示威游行和讲演,开展宣传活动。1919年底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妇女团体,如“女界联合会”、“中华妇女协会”、“女子参政协会”等等。甚至成立了“女权运动同盟会”。该会宣称:“我们不相信不打破男女两性的阶级,真正的民主主义能够存在,我们不相信不打破一半是压迫人,一半是被压迫人的人间,会有真正的自由、平等的幸福。”这都是女权思想的具体表现。

从20世纪初到1949年的几十年,正是中国历史上经历五四运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历史大变动时期。五四运动的主题之一:反帝反封建,成为这一时期女性文学的一个母题(甚至延续到1949年以后)。在此期间的女作家陈衡哲、冰心、庐隐、冯沅君等,都在作品中表现出强烈的社会批判意识、男女平权思想和对男性正统文化的反叛思想。

从20年代到抗战爆发以前的女作家丁玲、冯铿、葛琴、关露、草明、白薇、谢冰莹、杨刚等的创作,都有明显的革命倾向、鲜明的阶级立场和浓厚的政治意识。白薇的《炸弹与征马》(1928)从大革命写到北阀、西征,直到革命青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勇敢斗争。冯铿的《红的日记》、《小阿强》,成为最先以文学形式表现苏区生活和红军斗争的作品。有的女作家不仅拿起笔作武器,还投身于阶级解放和民族解放的实践中去。

中国和英国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意识形态,因此,女作家在表现女性争取解放时有不同的内容。中国女性文学的兴起较之英国晚一百多年,但是二者明显地有着共同特征。第一,女性文学发展历程极为相似。从内容上看,都经历了从写女作家身边的琐事和她们的情绪、感情,到写女性追求经济独立和人格尊严;从写女性的爱情和婚姻,到写社会变革或阶级斗争。这是一个从自我经验开始,到争取女性社会存在权利的历程,它表现出女性争取独立和解放的思想意识。第二,在女性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都产生了女权主义文学。在这一阶段,女性为争得男女平权都在各自的国度掀起过运动,成立过妇女团体,为妇女解放而进行斗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女性文学中而成为女权主义文学。

有些女作家被明确地称为“女权主义作家”(如一些英国女作家),这使得读者很容易理解她们的作品是女权主义文学。可是有些女作家并不自认为或被认为信奉女权主义思想(如中国女作家),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们在作品中——甚至只在一部分作品中——表现出对男权社会的反叛,从而表现出女权主义思想特征,并且写出女权主义文学作品。我们认为,中、英女性文学在第一阶段表现出的争取男女平等,女性解放的思想,是政治女权主义者的思想表现,突出表现这个特点的作品就是政治女权主义文学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无疑有女权主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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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女性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中出现的女权主义做家,主要是争取妇女做“人”的权利,那么第二阶段要解决的就是怎样做“女人”的问题。早在19世纪末,英国妇女在争取法律承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力的同时,就提出“妇女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并从此一直在文学中探讨这一问题。女作家开始描写、探讨各种人际关系,如母—女,母——子,夫——妻关系等等,以此来表达她们对女性该如何生活的看法,比如其成就被认为仅次于简·奥斯汀和乔治·艾略特的奥利芬特就多次说过“女人比男人有用20倍”。她认为夫妻关系并不是一切。她认为小说的内容应该被拓宽到包括女性生活的基本经验。在她的小说中,女主人公大都想走出家门去参加工作,有很强的责任感,但最终都落了个孑然一身。她还认为女性并不因为结婚就完了,在夫妻关系中,最终每个人都是孤立的。女权主义者萨拉·格兰特(Sara Grant)(1854—1943)创作的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大都是积极主动的,她们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她认为女性不应拘泥于传统,应当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可以说英国女性文学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过渡非常自然,也是一种必然。女性在争得做人的各种权利后,必然要表现自己的性别特征。这是从女性的外部世界转向女性的内心世界的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也为第二阶段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与英国女性作家不同,中国女作家在第二阶段没有注重女性作为“女人”的性征,而是继续追求做“人”和“战士”的理想,尽管故事的时代背景不同了,角色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中国女性作家似乎认为阶级解放和民族解放就意味着女性自身的解放。1954年颁发的宪法规定:“中国妇女与男子一样,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有同等的权利”,从此中国妇女不必为争得男女平等而进行政治斗争了。新中国成立后作家致力于反映新时代的新面貌。在最初的17年里,女作家在写作题材和价值观等方面并没有表现出女性特征应当导致的不同于男性作家的特点和差异。由于她们的政治意识强于女性意识,她们没有侧重描写女性的内心世界。纵有涉及,也被认为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一点点小灰尘或一点点小波折”,“写出来是为了想把它拂拭掉”(韦君宜《女人集》中对《女人》的后记记),而不被提倡。直至30年后的80年代,女作家才开始对女性的社会存在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并且出现了许多优秀的女作家。

其实,在中国女性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初期,对女性性征的突出表现已有良好的开端,这从当时的文字发展中也能找到例证,见微知著。比如在提倡白话文初期,第三人称还只有一个“他”字。后来因受到西文的影响,在翻译时为了对应,便造出了“她”字。这在中国几千年来只有“他”的男性中心文化中,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说明女性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有了一席之地。后来又造了“妳”(比英文分得更细)。当时人们尚且注意到女性性征,但是由于后来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有过程,才出现了对女性性征的淡化。女性也只想投身于革命的大熔炉中,成为一名钢铁战士。倘若五四时期突出女性性征的良好开端得以维继、发扬,女性文学就不会经历30年之久的低谷。尽管如此,历史造成的中、英女性文学之间的差距被80年代的中国女作家迅速缩短,并呈现出中国女性文学与西方女性文学发展趋同的态势。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英国,女性从数量上讲都不是少数,约占各自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是从许多方面看,女性的生活、经历和价值观都被当成是边缘的,非中心的。正如弗吉尼亚·伍尔芙所指出的人们区分书的标准时的态度:“这是本重要的书,因为它是关于战争的”,“那是本不重要的书,因为它是关于画室中一个女人的感情”。这种态度遭到女性的反对。女性开始宣扬女性的经历和男性的经历一样重要,并且通过描写女性的生活、经历和感情来揭示男性与女性及女性与女性之间关系的意义。从英国女权主义作家伍尔芙的《一间自己的屋子》(1919)开始,到60、70年代女权主义运动再度兴起,西方女权主义作家一直以女性自身经验为基础反对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女作家主张写女性的生活经验,女性的经验成了写作的主题。比如玛格丽特·德拉布尔,她的文学作品从根基上讲很明显是维多利亚时代和爱德华时代的,可是她的女主人公面临的危机和冲突都是德拉布尔的前辈所不了解的,她精心描绘出的是当代妇女的肖像。中国女作家张洁在谈论自己的创作时曾说过“并没有新的故事,新的情节,有的,只是一颗执着追求真谛的心”。可见中、英女作家的目的并不在故事情节,而在故事的深层含意。她们都从新的视角捡视女性。她们关注的女性的感觉、印象、思想和情感,注重对女性内心世界的发掘,从女性自身的体验,对生活的反应,以及她们的价值观等诸方面去塑造新的女性形象。

在女性文学发展的第二阶段,中国新时期的女作家和英国伍尔芙以来的女作家中有很多人都致力于探讨女性的内心体验、价值观念、女性的自身解放和理想的女性人生等问题,这是一种文化性的探讨。它不同于第一阶段中的大张旗鼓与刀光剑影的杀伐,而是无声的斗争。许多反映女性在精神和心理上独立于男人(不仅是经济上独立),肯定女性的自身价值和经验,反映女性追求理想人生的女作家,都属于文化女权主义作家。如果说中、英文化女权主义作家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中国女权主义作家比较含蓄,比较从容,有一种东方式的超脱。这些差别从张洁、王安忆和铁凝等中国女作家和莱辛、德拉布尔和皮姆等英国女作家的作品比较中,表现得相当明显。这也可以算是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女权主义作家的特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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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和“女权主义”这两个词都是从英语的feminism一词翻译而来的[4]。也就是说feminism一词有两个中文译名。不论在中国这个语境里人们赋予这两个译名词意内涵上有没有差异、差异是什么,在英语里feminism的核心是一个很简单的思想[5]:世界上并不存在高贵和卑贱两种人,从权利关系上看也不存在主宰者和顺从者两种人,无论男女。抹杀这一事实的社会关系必须修正和改变,直到反映出男女平等。为此,女权主义者(信奉feminism的人们)的立场是赞成社会各个方面的平均主义。出于这个立场,女权主义者也反对其他的社会上的不平等,如种族歧视,阶级歧视、性别歧视,对老年人的歧视,对非健全人的歧视等等。如此看来,20世纪初流行于中国的“男女平权”与西方女权主义思想实质是高度吻合的。中国不但有女权主义,而且早在20世纪初就有了。那么反映这个现实的作品被称为女权主义文学,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著名作家丁玲说过:“欧美有些国家兴起女权运动,有人问我中国有没有女权运动?我告诉他们,在社会主义中国,基本上已经是男女平等,但是在思想意识上,男女不平等的封建残余还比较严重。”(《丁玲同志谈创作》,1982)在后来的一次谈话中,丁玲又说道:“我们现在没有西方那样的女权运动,我们不需要这样的运动。我们有妇女工作方面的问题,但是没有女权运动。”(《和北京语言学院留学生的一次谈话》1983.4)其实丁玲讲的“封建残余”和存在的“妇女工作方面的问题”,正是我们所说的文化女权主义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的女权主义,目前我们显然是需要的。

著名电影导演黄蜀芹在谈中国电影的女性意识时,讲道:“今日中国进入了商品经济的轨道,女人作为男人世界里的附庸的形象重新被纳入社会消费系统……现在商业片中的女性,强调她的三围尺寸及暴露的程度。事实上,这两种相反的要求,都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审美观,都是女性本体的丢失和被消解。”(《当代电影》1995.5)这段话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妇女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时期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黄导演的女权主义思想。女权主义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僵死的概念。女权主义承认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阶段女权主义有不同的特点(见注二)。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不平等”在不同的社会和历史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这种观点应当予以肯定,因为它是以发展的眼光看世界。从历史上看,女性首先要争取社会解放,然后再争取精神解放。那么作为反映现实的文学,也应该有同样的发展历程。事实上女性文学第一阶段出现的政治女权主义作家,就是要争取女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上与男性平等。由于中国宪法已确保了妇女的平等权力,所以,正如丁玲所说,现在“我们不需要这样的运动”。那么现在我们需要什么呢?怎样解决“封建残余”呢?第二阶段的文化女权主义作家之所以要肯定女性的自身价值,女性经验和价值观,就是要女性真正在精神上获得解放,因为经济上的独立并不等于人格上的独立。女性必须在精神上做到自爱,自强、自尊、自立,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文化女权主义是对“封建残余”思想的一种扫荡。应该说女权主义争取女性解放的目标,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部分。女性文学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同步的。而作为以争取男女平等为基本原则的女权主义作家,随着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关注焦点。

最近几十年的东、西方女性文学显示出女性要真正获得平等、解放,要想实现理想的女性人生,仅仅反叛男性、只靠女性自己是不行的。必须和占总人口约二分之一的男性一起,共同提高精神文明程度,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共创和谐。更高层次的目标给女性文学开辟了新的视野。这是一种新的平等关系,女权主义文学应为它的早日到来而努力。我们期望着中、英两国的女性作家能奉献出体现这种新关系的作品。

注释:

[1]盛英主编:《20世纪中国女性文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页。

[2]Ruth Sherry,Studying Women's Writing,Edward Arnold,1989,p14,p60.

[3]Ruth Sherry,Studying Women's Writing,Edward Arnold,1989,p14,p60.

[4]张京媛:《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页。

[5]Lena Dominell and Eileen Mcleod,Feminist Social Work,Macmillan Press Ltd,1987,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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