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研究_农民论文

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研究_农民论文

试论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剩余劳动力论文,试论论文,我国农业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 要 本文阐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的演变,分析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两种模式产生的原因和利弊,提出应将异地转移作为长期的社会改造工程;在短期内,一方面,应对就地转移进行改造,另一方面,挖掘并发挥大中城市的潜力,加快改革,以消除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的种种障碍。

主题词 农业 剩余劳动力 转移模式

The transfer patterns of China's surplus agriculturallabor force

Shang Chunrong

(Department of Economics,Shantou University,515063)

Abstract

In this paper is investigated the evolution oftransfer pattern of China's surplus agricultural labor force,with an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the emergence ofboth the local and nonlocal transfer patterns and also acontrast

betweentheirrespective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s.It is conclused that nonlocal transfer ofsurplus agricultural labor force should be taken as a long-term social reform engineering, whereas local transfer ofsurplus agricultural labor force should be reformed on theshort-term basis on the one hand,and by tapping and bringinginto full play all the potentialities of big and medium- sizedcities and quickening the reform on the other hand so as toclear away the many obstacles standing in the way of surplusagricultural labor force transfer into cities.

Subject termsagriculture surplus labor force transferpattern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工业化与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劳动力的剩余。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我国目前农业剩余劳动力约有1.2—1.5亿〔1〕。 近几年,农民自发的跨地区流动形成的一年一度规模庞大的“民工潮”,既冲击了城市,给城市带来了许多问题,也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引导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有序的转移是一项迫切而又艰巨的任务,是关系到农业、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跨世纪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的演变

1.1978—1988年的就地转移模式

改革开放至80年代末期,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以“离土不离乡”为特征的就地转移实现的。

所谓“离土不离乡”,是通过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体,以小城镇为依托的农村商品经济,让农民进厂进镇,在本地域内(县以下乡镇)的非农产业中就业,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就地转移,就地“消化”的一种方式。“离土不离乡”的模式是在苏南碧溪镇农民开创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经验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种模式因其能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又避免了其它发展中国家出现的由于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所产生的“城市病”而得到理论上的肯定,被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条新路。”

“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模式是在我国特殊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首先,“离土不离乡”是农民不得不选择的转移方式。在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隔离的政策,及由此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基本堵塞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道路,将农民就业的区域限定在农村。农业剩余劳动力在不能向城市转移的前提下,只得就地“消化”,就地转移。其次,“离土不离乡”是农民易于接受的转移方式。从传统意识上说,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保障,农民不愿轻易地放弃土地,具有较强兼业性的“离土不离乡”适应了农民的这种传统意识。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缺乏专业技能,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转移的地区范围和对转移方式的选择。“离土不离乡”转移的地域范围较小,转移方式简单,适应了农民文化技能的状况。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使用权的流动机制尚未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展缓慢,土地产权关系处于相对稳定时期。“离土不离乡”具有兼业性的特点,不要求农民放弃土地的使用权,从而适应了农村的土地产权关系。就地转移具有自然经济中浓厚的分散和保守的色彩,分散性和保守性适应了农村的经济、文化的特点,易于被农民接受。最后,“离土不离乡”是具有可能性的转移模式。“离土不离乡”的模式。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载体是乡镇企业。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短缺的宏观经济环境中,在国家的税收和其它政策的支持下,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起来,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创造了条件。

综上所述,就地转移模式因其适应了农村的社会经济环境,其成就是显著的。1978— 1988年,十年间,转移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约1.3 亿人,其中,就地转移至非农产业的约为8850万人,进入城市的约4400万人,就地转移的比例大约为70%,进入城市的约占30%,十年间转移速度平均为15.2%。1952—1988年,农业劳动力的比重由83.5 %降低到59.6%,用了36年,大体同样幅度,美国用了69年,日本用了75年〔2 〕。在过去的十年,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规模大,速度高,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1988年后,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宏观经济短缺的状况得到了改善,这对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导致其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有资料表明,乡镇企业新增万元固定资产吸收的劳动力,由1988年的3.1人减少到1993年的0.36人〔3〕。1988年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处于停滞状态。这表明,就地转移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另外,就地转移依靠的是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而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了就地转移的成效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及大中城市的郊区,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就地转移的成效较好。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企业、小城镇起步晚、发展慢,有些地区乡镇企业几乎空白,就地转移的成效微乎其微。

2.1989年后的异地转移模式

所谓“异地转移,离土也离乡”,是指随着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被城市工业及第三产业所吸纳,最终实现农村城市化或城乡一体化。这是工业化及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在此,我们把城市界定为含县城在内的大中城市。凡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本省或外省的含县城在内的大中城市就业,即可认为其实现了异地转移。

在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异地转移是在城乡隔离的背景下以两种途径实现的。

(1)受国家计划严格控制的“农转非”。

国家按照计划每年从农村招工、招生、征兵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使部分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国家的就业、住房、医疗等社会福利。这是传统体制下农村劳动力及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主渠道。1978—1993年,十五年间,“农转非”人口累计7000万人,其中,劳动力占有80%,约6000万,每年平均约400万人〔4〕。由于农村人口转移至城市的数量及规模受国家计划的严格控制,未引起社会的震荡。因而,“农转非”是一种有序的转移。

(2 )不受国家计划控制的农村劳动力在城乡和地区间自发地流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隔离的政策有所松动,在“农转非”这条狭窄的途径外,产生了计划外的农民自发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并逐渐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的主渠道。

农民自发地进入城市,在80年代初就已存在。那时,进入城市的农民被称为“盲流”。他们自理口粮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从事城市居民几乎无人问津的工作,如木工、泥瓦工、修鞋、修自行车、弹棉花、挖土方、回收废旧物资、家庭服务等。并且,异地转移进入城市的劳动力数量及规模小于就地转移。因而,异地转移不占主流,未引起人们的关注。自1989年始,被称为“农民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由于规模大、数量多、时间和方向集中,形成了“民工潮”,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表明,“异地转移、离土也离乡”已经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方式。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抽样调查,目前,常年流动人口总数5000—6000万,跨省流动的民工约2000万,民工流出省份最多的是四川、湖南、江西、湖北、河南等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其中,四川、湖南两省跨省流动的民工数量成倍增加,1991年分别为180万和90万,1994年分别达600多万和400 多万,增加了2—3倍。流入地区是东南沿海发达省份,特别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地区。跨地区流动的劳动力进入大城市的占33.5%,进入中等城市的占9.3%,两项合计约为43 %〔5〕。这表明在流动的民工中,有近一半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了大中城市,实现了离土也离乡的异地转移。

上述两种转移途径的相同点在于:两者都实现了异地转移——从农村进入城市。不同点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农转非”者不仅实现了其在城市的就业,而且改变了他们的农村人口的身份,实现了彻底的转移。农民工虽基本上与农业生产脱离了联系转入城市的非农产业,但从户籍管理角度来看,他们仍属于农村人口,没有实现彻底的转移。第二,作用机制不同。“农转非”是国家统包统配的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受国家计划的调节和控制。而“民工潮”则是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产生的,受市场机制的调节。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原来意义上的“农转非”形式将不再存在。因此,我们只把受市场经济规律支配的“民工潮”作为异地转移的一种代表形式。

“民工潮”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农村存在着巨大的排斥力。这一方面是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农业剩余劳动力由过去隐蔽性剩余转为公开的剩余。另一方面是近年乡镇企业吸收劳动力的能力下降,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缓慢,不能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迫使农民外出冒风险、闯世界。

其次,城乡、地区间收入差距拉大,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1989—1992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为33.59%, 同期农产品调价幅度为5.3%,导致了农民增产不增收, 使一度缩小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进一步扩大。1984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7:1,1990年为2.2:1,1993年增加到2.54:1。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也呈拉大趋势。东部收入最高的省份与西部收入最低省份收入之比,1980年为2.79:1,1985年为3.16:1,1990年为4.17:1,十年间, 收入差距扩大了50%〔6〕。近年,东、中、西部收入差距的拉大, 除历史和地理条件的限制,使中、西部经济发展落后于东部外,更重要的是东部地区享受了较多的优惠政策,发展较快,不仅吸收了本地区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而且还可大量吸收外地劳动力。城乡、地区间如此悬殊的收入差距,必然会使农民在利益机制驱使下,流向城市,流向发达的地区,寻找挣钱的门路。

最后,社会经济结构变革为“民工潮”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城乡隔离政策的松动,二元结构的传统格局开始发生变动,为农民进入城市提供了便利条件。1984年,首先是户籍制度改革,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入城市务工经商;随后,对招工制度、粮食供应制进行改革,取消了粮票,允许某些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招用农民工,为农民进城开了“绿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扩大了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又为农村劳动力流动创造了有利和宽松的环境。

二、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两种模式的比较

显然,就地转移与异地转移的目标是一致的: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两种转移模式的着眼点也是一致的:都着眼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地域选择,即农业剩余劳动力蓄积在什么空间较为合理。所不同的是就地转移模式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合理区域界定在农村、在小城镇,而异地转移模式则把转移的合理区域界定在城市。

那么,今后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采取何种方式为佳呢?有人认为,我国城市不具备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条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仍将是以就地转移模式为主;也有人认为,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道路。我们可通过分析两种模式的利弊,比较它们的经济、社会效益来回答上述问题。

1.就地转移模式的利弊 就地转移模式的有利之处,主要表现在:

(1)从劳动者个人角度看,就地转移的成本和风险较小。 就地转移模式的转移半径不大,区域狭小,有关劳动力的供求、工资等信息的传播速度较快,既节省了转移的时间,也节省了流动的费用。另外,就地转移具有较强的兼业性,降低了农业劳动力转移至非农产业的机会成本,从而降低了转移的风险。

(2)就地转移可吸收较多的劳动力就业, 并为国家节省大量的投资。乡镇企业吸收安置一个劳动力所需资金为2000—3000元,而在城市,由国家统包统配安置一个劳动力需30000—40000元〔7〕。 相同的资金量,乡镇企业可吸收较多的劳动力就业。并且,乡镇企业是由乡、镇及村自筹资金兴建起来,不依靠国家的投资,从而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资金。

(3)就地转移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 1988年与1978年相比,全国社会总产值增加额中,农村占45%,全国工业总产值的增加额中,农村工业占31%。1980年,农村社会总产值在全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为32.7%,1990年,上升到48.4%。城乡收入差距有一定的缩小。1980年,城市人均收入为农民的2.29倍,1984年,城市人均收入为农民的1.7倍,1990年,扣除物价变动等因素, 城市人均收入为农民的1.73倍〔8〕。

(4)就地转移缓解了城市过度膨胀的压力,避免了“城市病”。 若目前在农村就业的近一亿劳动力加上其直接赡养的人口都进入现有的大中城市,意味着城市人口增加约1.6亿(按1.75赡养系数), 不仅会使现有城市人口急剧膨胀,而且加剧城市交通、住房、社会福利、财政补贴等矛盾的激化。而就地转移从短期看缓解了这方面的矛盾。

(5 )就地转移实现了在较短时期内大规模的有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保证了社会的安定。就地转移使近一亿农业剩余劳动力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在小区域范围内分散地被非农产业所吸纳,实现了有序转移。

就地转移模式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就地转移模式实施十余年, 其局限性的沉淀形成了比“城市病”更严重、更难治理的“农村病”。

所谓“农村病”,是指农村中出现的乡镇工业的分散化、小城镇建设的无序化和离农人口城乡“两栖”等三种现象及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9〕。“农村病”的产生源于乡镇工业布局过于分散。有资料表明, 全国乡镇企业总数中,92%分布在自然村,建制镇和集镇占7%, 县城仅占1%〔10〕。乡镇工业的这种“村村点火, 户户冒烟”的分散格局,导致了其规模不经济,各乡、镇产业结构趋同;资源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大量占用土地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乡镇企业分散的布局决定了小城镇的布局也是分散的。目前,小城镇的布局是乡乡建镇、村村建镇,遍地开花,呈现出无序化的状态。由此,导致了小城镇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功能较差等弊端。极为分散的就地转移,具有较强的兼业性。转移至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一面在乡镇企业中务工经商,一面在农村承包着土地,在城镇和农村原籍都拥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设施,从而形成城乡“两栖人口”。“农村病”使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2)就地转移模式形成的离农人口“两栖化”, 不能真正使离农人口脱离农业和土地,不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3)就地转移不利于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 加剧了我国城市化水平滞后的状况。就地转移导致乡镇工业和小城镇的布局分散,规模过小,既限制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也限制了小城镇的扩大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我国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及就业比例偏低,而农村的比例更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60—70%;发展中国家平均为35—40%;1993年,我国城市为27 %, 而农村只有14%。工业及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例,发达国家为1:2或3; 我国的城市为1:1,而农村仅为1:0.5〔11〕。这表明,我国第三产业, 特别是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比较落后。

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落后于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在世界范围内,当人均GNP从300$增到645$, 相应的城市化比重从20%升至33%,提高13个百分点。 而我国的人均收入从1980 年的300$增至1990年的625$时,城市化比重从19%增至26%, 只提高了7个百分点。199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与同等收入的国家(645 $)相比,低7个百分点〔12〕。这表明,我国工业化程度提高了, 而城市化水平并没有以相应的速度提高。在农村,乡镇工业的过度分散弱化了其高速增长对第三产业的带动作用,也弱化了对城市化的推动作用,加剧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滞后。

2.异地转移模式的利弊

异地转移模式的合理性

(1)异地转移,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 符合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工业化进程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及人口越来越集中于城市,促进了城市的扩张。城市以其聚合经济效益、外部经济效益及大市场的吸引力等功能,保障和吸引了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中,城市工业及第三产业的集聚和发展,产生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城市被城市所吸纳。因此说,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现象。

我国无论是城市工业还是农村工业的发展都不符合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城乡隔离的政策及体制阻碍了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和集聚,使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形成了城市化滞后的局面。城市化的滞后延缓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使得二元经济的矛盾加剧。因此,应顺应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矫正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的偏差,引导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以克服城市化滞后所产生的弊端。

(2)异地转移,使农村人口进入城市, 推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者在经济利益和市场需求的驱动和支配下,从收入低的行业和地区向收入高的行业和地区流动,这是资源配置优化的表现。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民没有个人择业的自主权,经济利益机制是以窒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负效应表现出来的。当旧体制的束缚松动后,市场机制逐渐发挥作用,农民逐步成为市场主体,拥有了个人择业的自主权,在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必然从收入低的行业和地区向收入高的行业和地区流动。如前所述,1989—1992年,我国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幅度超过了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上升幅度,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缓慢,比较利益受损,这是“民工潮”兴起的主要原因。当然,劳动力的流动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不同的。经济利益机制的驱动产生了劳动力的流动,而流入地区和行业的需求状况制约着劳动力能否被吸纳,从而,制约着劳动力流动能否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只有流动形成的劳动力供给与流入地区和行业的需求相符,才能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可见,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是市场中利益机制和需求机制双重作用的结果。异地转移比之就地转移是市场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的结果。它有利于推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推动户籍制、劳动就业制、社会保障制等体制改革的深化。

(3)从劳动者个人来看, 异地转移进入城市可使其收益达到最大,学习并掌握某些劳动技能,开阔其视野,提高个人素质。

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比,劳动者流动的区域扩大,市场信息在城乡及不同地区间传递时间长,成本高,风险较大。但由于城乡及地区收入差距是“峭壁”,而不是“浅滩”,从而使异地转移的预期收益及实际收益都高于其成本,也高于就地转移所形成的收益。不仅如此,异地转移还提高了劳动者的综合素质。

(4)宏观上看,异地转移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经济、 社会和生态效益优于就地转移。

我国现有小城镇5万余个。与大中城市相比, 小城镇城市功能较差,城市化水平较低,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欠佳。大中城市集聚了相当数量及规模的产业和人口,使企业获得内在规模经济和外在经济,从而降低成本,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自身成为增长极的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发展,发挥出城市的辐射功能。小城镇的集聚功能较弱,其集聚产业及人口少,基础设施落后,第三产业难以发展,它对周边地区影响较弱,经济辐射力有限。有资料表明,我国50万以上人口城市,工业企业各项指标高于规模较小的城市,更高于小城镇。根据江苏昆山市调查,非农产业集中于城市发展,至少可节约土地5—10 %,节约基础设施建设基金10—15%〔13〕。可见,大中城市资源配置效率高于小城镇。从生态效益看,大中城市的企业治污成本较低,拥有一定技术水平,环境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而小城镇治污成本高,技术水平差,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比较而言,大中城市吸收一个劳动力所需资金高于小城镇,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高于小城镇。因此说,异地转移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益高于就地转移。

异地转移模式的弊端

(1)城市吸收劳动力的能力有限。目前, 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总数约1.2—1.5亿,加上每年新增劳动力人数,到本世纪末可达2亿人。 城市每安置一个劳动力就业需投资1万元以上, 若农业剩余劳动力全部由城市吸纳,至少需投资2万亿,那将是城市无力承受的。另外, 城市本身也存在劳动力过剩,现有420万失业人员,1700万企业富余人员。 1993年,城市失业率为3%左右〔14〕。可见,城市容纳力是有限的, 它排除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全部转移至城市的可能性。

(2)规模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 给城市带来了很大冲击,引发了“城市病”。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不仅增加了城市的就业压力,而且增大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造成城市道路、住房、水电供应的紧张;恶化了城市的社会治安;加剧了铁路运输的紧张局面;给城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这一切就构成了所谓的“城市病”。

(3)异地转移目前呈现出无序状态。异地转移, 由于民工流动的范围广、规模大、时间集中,给城市和农村带来了许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震荡,从而呈现出无序状态,需要国家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的前提下,对民工自发的异地转移进行宏观的管理和调节。

三、结论

就地转移与异地转移相比较,可以看出:

1.就地转移短期的局部的成效较好,长期的宏观的成效较差,而异地转移长期的宏观成效较好。

就地转移虽然短期内吸收劳动力人数多、局部地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较快,显示出较好的成效,但从长期来看,乡镇企业始终是在低技术、小规模、低档次产品结构上徘徊,难以转化为现代化企业,整体上布局过于分散,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因此,长期的整体的成效并不理想。异地转移,短期内吸收劳动力人数有限,但从长远看,城市的巨大潜力的开发及工业化和城市化进一步发展,都会对劳动力产生强大需求。在目前城市存在3%失业率的情况下,常年流动的5000—6000 万民工的约43%即近3000万民工已经被现有大中城市所吸收。可见,城市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悲观。另外,对个人来说,进入城市的收益是显而易见的,对劳动力流出的地方来说也是有益的。目前,劳务输出收入在某些地方已经成为财政收入中的一项,劳务输出成为地方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许多外出民工学到一技之长后再返乡开办工厂,造福地方。从国家角度看,劳动力流动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了,国家、地方和个人都可受益。所以说,异地转移长期的宏观效益比就地转移好。

2.从社会稳定角度看,异地转移并不必然引起无序。

就地转移的有序是在城乡隔离状态下的窒息,不是活而不乱的有序,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比活而引起的乱更可怕。异地转移的无序是劳动者长期被束缚、被压制后活力的恢复,是活的开始,它可以在国家的宏观管理下,随市场机制的逐步健全走向活而不乱的有序状态。

3.异地转移推动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展。

就地转移是在城乡隔离、市场机制作用受到限制情况下产生的。它的继续存在会维持城乡隔离状态,阻碍市场经济发展。而异地转移是在城乡隔离有所松动、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产生的,它的发展会进一步打破城乡隔离状态,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不宜在长时期内鼓励农业剩余劳动力实行就地转移,而应积极发展大中城市,以城市化作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目前,一方面应对就地转移进行改造,鼓励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扩大小城镇的规模;另一方面,应挖掘并发挥大中城市的潜力和作用,加快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以消除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的各种限制。

注释:

〔1 〕陈俊生:《关于农村劳动力剩余和基本对策问题》《人民日报》1995.1.28。

〔2〕〔7〕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利用与转移课题组:《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道路选择》《中国农村经济》1990年第10期。

〔3〕〔5〕《我国“民工潮”的情况和对策研究》《经济研究参考》1994年第181/182期。

〔4〕〔6〕〔8〕〔11〕《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

〔9 〕《中国体制转型时期“农村病”及其治理》《经济研究》1995年第4期。

〔10〕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农村城市化的现实选择》《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第5期。

〔12〕《中国统计摘要(1992)》。

〔13〕廖丹清:《以大中城市为主导的全面发展》《经济参考报》1994年11月22日。

〔14〕国家计委社会发展研究所课题组:《“九五”期间就业形势总体分析与对策》《经济改革与发展》199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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