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论文_潘用梅

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论文_潘用梅

(重庆市梁平区委党校,405200)

摘要: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之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频频产生,不可否认,这些公共事件的产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建设以及发展,对此,我国政府开始站在宏观发展的角度,立足于国家经济建设以及政治建设的现实条件,积极的完善现有的运行机制,充分的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及价值,本文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实情况,积极的分析公共事件政府预警机制建立的策略以及相关的要求。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 政府预警机制

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结合对社会经济发展理论以及发展历程的深入分析以及研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之中,各类公共事件的产生对政府运行机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及全新的挑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落实,我国的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快速的经济发展也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各种新旧思想不断的碰撞,同时社会的利益进行了重新的分配,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在2015年至2018年这几年期间,我国出现了40多次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实际的损失高达240亿元,其中有3800人出现了伤亡等现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除了需要积极的推动经济建设以及发展之外,还需要立足于公共事件产生的实质原因积极的建立政府预警机制,不断的强化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的应对各类社会危机。

作为中国梦实现的基础以及现实需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预警机制的建设以及管理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同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过程之中,我国也需要立足于新时期发展的现实条件,真正的以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基础,不断的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将人民的安居乐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建设相联系,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持良好的正常秩序。其中政府需要积极的提高自身的综合治理以及管理能力,通过各类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利用,采取创造性的管理策略以及管理理念,真正的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营造良好且稳定的外部环境。

二、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的问题

首先社会公众对公共事件预警机制缺乏一定的重视,难以真正的意识到该预警机制的作用及价值,我国的相关领导部门没有树立一定的危机意识,只有在事故产生之后进行故障的处理,没有真正的将前期的预防工作落实到位。其次,我国政府还没有做好前期的宣传以及教育工作,大部分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了解比较少,个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也相对较差。除此之外,我国还没有积极的建立完善的危机预警机制。不同的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以及互动比较少,难以充分的发挥一定的协调作用以及价值,实际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水平较差,导致各类管理资源大量浪费。

三、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设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公共事件预警机制的建立是一个长期性的工程,同时还涉及许多的工作环节以及外部影响因素,为了能够真正的解决各类社会公共突发事件,我国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与我国相比,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在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十分注重法制化建设,因为只有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才能够保障整个预警机制的稳定运作,对此我国需要立足于经济建设的发展条件,明确各地区目前的建设情况,站在法律的角度,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建立来充分的发挥以社会安全为基础的法律机制的作用和价值。

(二)加强预警机制的宣传和教育

在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之中,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必须要积极的加强对预警机制的宣传以及教育,保障社会各界能够了解预警机制的作用和价值,其中相关的管理部门需要站在不同的角度,通过各种渠道来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保障该工作的多样性以及全方位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需要了解民众对预警机制的认识程度,加强对民众的宣传以及教育,提高民众对公共事件的预警意识。另外在落实宣传工作时,上级主管部门还可以将预警机制理念的推广与我国的义务教育相结合,保障青少年能够从小就树立良好的预警意识以及预警习惯。其次,我国还需要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将预警意识的推广以及宣传落实到位,积极的在不同的城市中心以及居民居住区域之中进行宣传,实现各类宣传媒体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村委会、社区以及街道办事处来说,也可以结合目前公共突发事件处理的现实条件以及情况,通过文字宣传、走访宣传以及图像宣传的形式来保障公众更好的了解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的价值,真正的树立良好的预警意识。当然在新媒体时代之下,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还可以利用各类自媒体,比如微信,微博,等手段以及形式更好的进行传播以及宣传,加强与基层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真正的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和价值。

(三)组织公众参与危机演习

结合近几年来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发生原因以及所带来的影响分析可以看出,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有着极为恶劣的破坏,要想真正的将各类损失控制在有效的范围之内,相关的管理部门以及政府机关必须要积极的组织公众参与危机演习,结合公共事件产生的具体原因来积极的实现政府、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开展必要性的危机演习,保障公众能够掌握相应的基本技能,更好的应对不同的危机。比如学校可以在不同的事业单位以及学校之中开展与地震相关的预警演习,另外还可以在机场火车站以及人流量相对比较密集的地方开展火灾以及反恐等演习,保障公众能够在主动参与的过程之中掌握一定的自救技巧,提高自身的预警能力以及自救能力,从而在突发公共事件真正产生之后,将所带来的各类损失降到最低。另外,对于公民自身的社会实践来说,参与危机演习也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公民可以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真切直观的感受危机事件的情景,从而提高个人的应对能力和分析能力,将个人的人身以及财产损失伤害降到最低。

四、结语

在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之中,我国政府必须要积极的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公众的教育以及宣传,提高公众的预警能力,真正的为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可靠的依据,有效的推动我国的可持续建设。

参考文献

[1]宋智娟;卢宁;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研究[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04期

[2]熊昌茂;论基层政府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的困境及思路[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3期

[3]周程;海晓明;强化应急管理 筑牢安全防线——记金丝峡景区应急管理工作[J];法治与社会;2011年09期

作者简介:潘用梅(1985年7月—),女,汉族,重庆梁平人,大学本科,重庆市梁平区委党校讲师,教务教研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论文作者:潘用梅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8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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